望着妻子俏丽灵动的容颜,叶景谦棱角分明的脸庞上遍布笑意,幸福在心里荡漾开来,蔓延至全身。
两人能从对方的眼眸中看到自己的倒影,一瞬不瞬地注视对方,仿佛这一刻就是天长地久。他们蜷缩在属于他们的世界,不受外界的纷纷扰扰,在这广阔的天地里,自由自在地畅游。
帅!叶景谦更帅了!五颜六色的极光都比不上他好看!
沈若雨的心跳没有缓慢下来,仍在加快。
极光消失了,天地回归它们本来的颜色。
脚跟落在地上,她望向四周,有种帐然若失的感觉。
自然界的美丽不会永远地固定出现,而是时有时无,正是这样,才会引来人们的追逐吧。目光回到叶景谦温暖帅气的脸上,她不禁地去想,比起去追逐自然界的美丽,身边美好的人事物也值得人们去追逐。
拥有美好的人,为什么要主动放弃呢?
也许她一辈子都不会爱上叶景谦,又喜欢就够了。不论是再惊天动可歌可泣的爱情,都会回归平淡,转变成亲情。喜欢和爱,同样都能有机会转化成亲情,她可以和叶景谦试一试。
人的一生看起来很长,其实又很短暂。青春是宝贵的,经不起蹉跎,也经不起折腾和糟蹋,她选择不离婚,和叶景谦试一试。只有认真努力过去尝试了,才知道叶景谦和她到底适不适合,这样对他们两个都好。
她会尽她所能去接受叶景谦的爱,也会努力适应他。
妻子定定地望着一个方向,似在想事情,想的出神了!叶景谦不满她在自己面前走神,捏了捏她手感极好的脸颊。“宝贝,这里冷,我们回去。”
想完事情,沈若雨点头微笑道。“嗯。”
回到有暖气的屋子里,她感觉身体暖洋洋的,很想睡一觉。
她刚躺下床上,叶景谦就扑过来了。
没到睡觉时间,请规规矩矩地好吗?
红唇微微张开,她想说叶景谦节制一点,话语又没有机会说出口,叶景谦口舌并用地堵住了她的嘴巴,让她想说都说不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叶景谦吃错了什么,要得非常多,累得她双脚抽筋。待在挪威的两天时间里,一天二十四小时中,她有二十个小时是躺在床上度过的,为什么不下地走走,出去外面看风景,这要怪叶景谦的禽shou本质!
被叶景谦弄得很累,她都不想搭理他了。
要不是看在他脸上,她肯定一句话都不和他说。
他们度蜜月的第三站是枫叶国,到达了枫叶国之后,沈若雨防止和在挪威时下不了床的情景再重现,只允许叶景谦晚上和她做男女之事,白天时间,拿去欣赏风景,不要动手动脚的。
两天的不节制,叶景谦也怕妻子出现上次的情况,答应了妻子的要求。他没有动手动脚,他动口了,亲妻子娇嫩的脸颊、嫣然的红唇、柔软的小手,剩下的晚上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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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亲
个不停,沈若雨很无奈,也只能随他了。
时不时被他亲一下,她当做是家里养的哈士奇亲她好了。
十天九夜的旅行很快就结束,美妙悠闲的日子,叶景谦意犹未尽,想多玩几天,推迟回国的日子。但工作上不允许,有关能否进军米国市场的事务要他处理,他要到米国出差。
叶景谦要去米国出差,沈若雨很开心,他出差了,她自己回国,晚上不用陪他做睡前运动。残酷的事实表明,她开心的太早了,叶景谦要带她去米国,让她陪着他。
看着他不想离开她的模样,她一时心软,就被叶景谦打包带去米国了,没有反悔的机会。
白天,叶景谦去工作,晚上再回来陪她。
她呢,闲得无聊,就出去走走。
她不是一个人出去的,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有叶家的保镖跟着她,保护她,不然,叶景谦才不会给她一个人出去。
走在一条人流量不高的街上,突然,一抹熟悉的身影闯入了眼中,她不由得停下脚步,定睛一看。
眼前向她走来的人,虽然带着口罩和墨镜,遮挡住了面容。但是凭借看对方的面部轮廓,她认出了眼前人是谁,是程恒之!
程恒之不是在逃命吗,她姐没有放弃对程恒之和邱洋的追捕,他为什么会出现在米国,而且外形还是犹如以前的贵公子般,不显落魄,依然光鲜亮丽。
黑色墨镜遮掩不了程恒之看她的眼神,眸中含有恨意和凶狠。
从墨西哥城逃回米国,没来得及向老板复命,倒是被他遇到了本应该在天朝的沈若雨。果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老天让他遇到沈若雨,是给他报仇雪恨的机会。
敏锐地感觉到危险在逼近,沈若雨迅速向后跑。
她姐给过她资料看,程家经营的黑暗生意,害了多少人,程恒之又再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一开始看时,她不敢相信程恒之竟然是是重要的角色,程恒之淡漠的贵公子模样,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资料摆在眼前,她不得不相信,为自己以前的眼光感到堪忧。
贵公子模样是程恒之的一个假面具,不是她所认为的样子。
程家人剩下程恒之没有枪毙外,其他人都被判死刑枪毙了,程家的正当财产全部被国家没收了,程恒之逃跑时,可能会带有现金,现金不足以他活得光鲜亮丽,被重点通缉的情况下,他能偷渡来米国,在米国一定有什么靠山。
程恒之看她的眼神极度不善,十有八九知道了她姐是什么身份,所以才会这样子。如果被他抓住她,她一定会有生命危险,她不能被他抓住她,她要通知她姐,告诉她姐,程恒之在米国。
沈若雨看到他,第一反应就是跑,她的行为印证了他的猜想。她说喜欢他,和他在一起,都是为了活得沈云书想要的信息,从未真心喜欢过他。
程家不复存在,他从一个程家继承人落魄到为了活命要当别人的走狗,都是拜沈
云书所赐。沈若雨欺骗他的感情,还利用他,她们俩姐妹都该死!
巨大的恨意占满了程恒之的全身,他加快步伐,追赶着沈若雨,脑海里想着,抓住沈若雨,弄死她!
沈若雨的体力和速度不比程恒之,她跑得没有他快,眼看还差两步就被他追上了,关键时刻,叶家的保镖出现,阻挡住了程恒之。
没有料到沈若雨有人保护,程恒之打了个响指,唤来他的手下。
五个黑人冲了上来,围着叶家的两个保镖。
对方有帮手!陈雄和李密怔了一下,随即开始挥动拳头,和五个黑人打起来。
一看到情况不乐观,沈若雨不敢停下自己的脚步,拼命地往自己居住的酒店里跑。这里是米国,不是天朝,打报警电话,没有用,而且她是外籍人士,更加没有用,她能靠的是她自己,还有叶景谦!
程恒之在后面紧追不放,势要抓住沈若雨。
看到程恒之越来越逼近,沈若雨高跟鞋都脱了,死命地跑啊跑,心里想着,跑回酒店就好,跑回酒店就有人保护她了,叶景谦有安排保镖,在酒店附近查看情况。
奔跑的速度过快,心脏有些承受不了,她呼吸不过来。
程恒之就在身后了,他伸手想揪住她的衣服。
她被吓得一激灵,求生的本能,致使她爆发出最快的速度,与程恒之拉开了点距离。人行道的红灯亮起,她不敢停下,不怕被车撞到,飞快地跑过马路。
回头一看,程恒之又追上来了,距离在缩短,她吓得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离酒店还有一千多米,她要坚持住!
街头上,可以见到这一幕,一个天朝女子被一个天朝男子追赶,却没有一个路人伸出援手的。在米国,黄种人的地位是最低的,自认为高高在上、藐视一切的米国人,最看不起黄种人,不会帮助黄种人,援手想都别想,他们还会嫌弃黄种人脏了米国的空气呢。
所以沈若雨得靠她自己,靠路人救她,那是不可能的。
速度终究不够程恒之快,她被程恒之抓住了。
知道被程恒之抓住的后果很危险,她拼命般地挣扎。“程恒之,你放开我!”
程恒之面色狠戾,紧紧盯着她,如是变态杀人犯地道。“沈若雨,你的死期到了。”
死你大爷的期,他死了她都没死!沈若雨使出吃奶的力气挣扎,用英语叫救命。路人们会救她的可能性极低,可总要试试,万一运气好碰到同胞呢!
刺耳的呼救声,程恒之戾气变重,双手掐住沈若雨的脖子。“叫啊,我让你叫啊,这是你在世界上最后的声音,使劲地叫!”
脖子被紧紧掐住,沈若雨喘不过气来,面无血色,眼睛不断地向上翻。“程恒之,你杀了我,我姐和叶景谦都不会放过你。”
一听到沈云书和叶景谦,程恒之的恨意如潮水般将他围住。
脑中有个恶魔对着他说,把沈若雨掐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