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叶天时常在想,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二年呢?又有几个人,能为了另一个人,花十二年的时间,只为了让他多看自己一眼。
叶天从小就知道他和别人是不同的,一双异于常人的血眸,自幼被父母抛弃,他孤僻,他乖张,他性格暴戾,就像是一匹难以驯化的野狼,在孤儿院里,那些小家伙总是会用石头砸他,扔他,最初他像个唯唯诺诺的笨蛋,只知道把自己躲藏好,以为这样就可以好过一些,可最后他得到的只是愈发无情的殴打以及谩骂。
他们骂他是野种,骂他是妖怪,骂他是孽畜,永远不要怀疑小孩子单纯的心思,永远不要怀疑,小孩子对异物的恐惧,不单单是他们,连孤儿院里的修女,也对他指指点点,偶尔对他露出嫌恶、恶心的眼神。
叶天时常在想,他们真那么讨厌自己,为什么又要把自己收留下来呢?让他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死在外面不是更好?可后来他懂了,因为这帮人是何等的丑陋,既要宣扬他们的主博大的胸怀,又无法做到将他看作平常的孩子,矛盾而又复杂的心理,他对这种人恶心,他不屑!
那时候的他只有四岁,可他已经学会如何在一大帮孤儿中迅速找到带头的,在他们欺负自己时,像野狗一样,咬掉他们的手,或者咬上他们的喉咙,久而久之,孤儿院里就有流言传出,说他是妖孽!是会吃人的怪物!
叶天曾经极力想要解释过,可后来,他反而接受了这个称呼,他不是妖孽吗?妖孽杀人是不用犯法的,妖孽是可以为非作歹却不用担心被人抓去监狱的,于是,他更加用力的报复起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人。
从那帮孤儿,到修女,到院长,他以为他的一辈子都要在这里为了一个馒头,为了一碗水拼搏,可当他看着身边的小孩一个接着一个的减少,看着他们扬起笑靥如花的脸,乖巧的叫着一对陌生人爹地妈咪,他又羡慕得抓狂!
曾经也有人提过要收养他,院长当时为了钱心花怒放的脸,叶天相信他这辈子也忘不了,他以为他可以逃离牢笼了,却不知刚出虎穴,又入狼窝!那个收养他的人是个恋童癖,还是个SM爱好者!只过了一天幸福生活的叶天,就来到了地狱。
小小的身体上,被留下了无数折磨的痕迹,有鞭子抽打过的,有被人侵犯过的,有被针头扎过的,脱掉衣衫,浑身除了这张脸完好无损外,几乎全是青青紫紫的印记,后背上的鞭挞,几乎血肉模糊,又没有上药,看上去脓和血肉连合在一起很是恐怖。
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在一天,他趁着老头睡着时,用烟灰缸狠狠的砸碎了他的脑袋!手染鲜血,报仇后的畅快,很快便被恐慌取代!他不想再回孤儿院,更不想被警察抓住!所以他苍茫之下,逃离了那个地狱,那是个下着鹅毛大雪的夜,他一身浴血,拿着一个染血的烟灰缸在没有人际的街头拼命的跑。
呼吸从口鼻中喷洒出来,几乎到了肉眼可见的地步!
噗哧!
小小的叶天被埋在雪堆里的石头绊了一下,整个人猝不及防的往前一倒,砰地砸在了雪堆中,沸沸扬扬的雪
花落在他的头上,肩上,双手被冻得通红。
一双被擦得发亮的皮鞋停在他跟前,视线缓慢的往上移,一条笔直的好看的裤腿,干净、整洁的西装外套。
当眼前这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中年男人蹲下身,问他:“要和我走吗?”
叶天毫不犹豫的点头,只要不用再回那个地狱,他要去哪儿,都无所谓。
后来叶天无数次庆幸自己当时的决定,因为这样,他才会遇到这一生中,对他来说最重要的那个人了。
从四五岁到八九岁,短短几年时间,足够让一个懵懂得甚至连杀人是什么滋味都还来不及品尝的小孩,学会面无表情的割开人的咽喉,学会怎样在最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学会怎样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他是同一帮学员中最出色的一个,理所当然的被当作了未来教父候选人的影子,当然,只是被当作,而不是真正的成为,因为他还需要那个候选人的承认。
“001,你要记住你是最棒的。”教官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可唯独只有在他即将面见候选人时,教官所说的这句话,被叶天牢牢的记住了一辈子。
当那扇铁门吱嘎一声开启时,就像是潘多拉的魔盒,叶天不知道迎接他的是新生还是又一个地狱,当他踏入那个漆黑的房间,他看见了站在教父身后,一头璀璨耀眼的金发,一双宛如寒潭般森冷的碧眸,穿着白衬衣逆光而站的少年。
那一刻,叶天的耳畔终于听到了百花盛开的声音,他想,啊,我终于找到同类了,与他一样,不被这个世界接受,被这个世界排除的相同的异类!
“路易斯,他就是你的影子,满意吗?”教父温和的笑着,转头去问身旁表情冷冽的少年,只要他轻轻摇头,等待叶天的,必然是生不如死的地狱!
叶天一辈子都忘不了,当那个少年迈着钝钝的步伐,微昂着头,冲他微笑时,他心底的激动与喜悦,更忘不了他伸出的手,以及那句温柔的耳语:“你的眼睛很漂亮,怎么样,要不要做我的手下?”
不是影子,而是手下。
在教官劫后余生的喜悦中,在教父心满意足的微笑中,叶天毫不犹豫的单膝跪地,左手握拳捶上胸口,头颅轻轻地下,那是北欧古代最古老也是最忠诚的骑士礼,“这是我的荣幸,少主!”
叶天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大概就是跟随在路易斯身边,和他一起披荆斩棘,辅佐他登上教父的宝座,为他生,为他死,为他一道命令,可以远赴重阳,亲自去往恐怖组织总部,与
恐怖组织的老大楚萧进行谈判,只为了让对方割让缅甸的军火垄断市场,那次的交易他拿下了,却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全身中弹七发,整块背被手雷的冲击炸得皮开肉绽,他以为他会死在美国,可最后,他等到了,等到了路易斯亲自开着直升机,前来救援。
他犹记得,Boss颤抖的抱住他,近乎崩溃的大吼:“叶天!你还没看到黑手党在全球称雄,你还没看到我踏上世界的顶端,我不许你死!你听见没有?”
那一刻,他告诉自己,我还不能
死!就为了眼前这个人,他不要死!
强大的求生信念,让他从死亡的边缘走了回来,甚至连专家都说这是奇迹。
睁开眼时,他看见的是趴在病房左侧,疲惫睡着的Boss,那一天,他静静的看着少年,哦不,已经是男人的路易斯整整一个白天,就像是要将他这一刻的风情,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彻底记在心底。
或许他的Boss早就忘了,许久许久以前,他曾那么拼命的命令他,让他不要死!
生命流逝的时候,叶天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的却是那天在美国的场景,以及那个白天,只属于他和他的静止岁月。
十二年,他用了几乎三分之一的人生,去爱一个男人。
四鬼都说他疯了,为了让路易斯坐稳教父的宝座,他一个人去和长老们谈判,用枪指着对方的头,让他们放权,他所有的疯狂,都是只为了一个男人,一个甚至连他爱他都不曾知道的男人。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路易斯拔枪的瞬间,叶天就知道,他真的会死,他从未如此清晰的在Boss的眼底看见那般疯狂而又赤裸的杀意。
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现在再由你夺去,理所当然。
只是Boss,你可知,他从不悔,不悔被教父救下,不悔经历万般磨难,不悔为你披荆斩棘,更不悔爱上你。
因为啊,在叶天的心中,从头到尾就只有你,他整个世界唯一的光明。
死亡的最后一秒,叶天拼命的瞪大眼睛,他想要记住这个男人,想要记住他的眼,他的眉,他的一切,奈何桥太长了,他不知道自己要等多久才能等到他,要是再让他重活一次,他依旧会选择除掉朱贝儿,不是因为嫉妒,不是因为疯狂,而是因为那个女人配不上他的光!
只可惜,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如果,也不缺如果。
感觉到血液一点一点流掉的冰冷,那种浑身的骨头都仿佛被丢入寒潭的冷意,叶天却倏地笑了,恍惚间,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下雪的夜。
他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风衣,一头耀眼的金发,脸廓深邃忧郁的男人,弯着腰,定定的看着倒在地上狼狈的自己。
对自己说:“叶天,我们回家吧。”
回家,回那个曾经只有你,只有我的家。
青鬼不知道,为什么叶天曾有一日,一边擦着枪,一边说:“青鬼,要是我哪天死了,你记得把我火葬,然后把骨灰葬在意大利的情海小镇,那里有一座山,你在山里随便找个地将我埋了吧。”
他不会知道,这座山,曾经叶天背着受到另一个候选人狙击的路易斯走过,他更不会知道,这座山,流下过他和他的血。
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棵大树,都有着他们的影子。
到死,叶天也不曾恨过路易斯一秒,他只是恨自己。
恨自己没有除掉朱贝儿,除掉那个打从见到第一眼,他就不喜欢的女人。
Boss,她真的会为你带来麻烦的。
只可惜,这句话他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