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哥,你真的打算和马天鸣合作干买卖?”送走了马天鸣,林木森和莫五重新回到经理室坐好,莫五一边给林木森倒上一杯红酒,一边问。
“嗯。”林木森笑笑,端起了酒杯,杯子里的红酒在灯光下显得红润如血,放射着迷离的光芒,林木森已经逐渐喜欢上了这种没事喝一杯红酒的生活。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既然那块地拿下来可以赚大钱,我为什么还要带着马天鸣一起干,而不是自己单独干是么?”林木森笑着问,莫五笑笑点头,林木森从桌子上莫五的烟盒里抽出一支哈瓦那雪茄,他的哈瓦那已经x光了,莫五立刻给林木森点燃了烟。
“咱们都是黑道出身,这样的生意咱们不方便出面是一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原因却是想要开发这个项目到项目完工,需要大笔的资金,有了中天科技的介入,除了他们将要投入的大笔资金外,我们还可以以中天科技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想必马天鸣是不敢拒绝的,到时候就等于我们一分钱不花,却干成了大买卖。”林木森说。
“好了,我要去南区丽都酒店看看,毕竟明天晚上还要在那里会会龙堂的光头佬阿贵和阿浩两个混蛋呢。”林木森说到阿贵和阿浩的时候,口气相当轻蔑。
“那好吧,我送森哥下去。”莫五说,林木森挥挥手表示没有必要,目光却停留在莫五的腰间,嘿嘿笑着说:“五哥,兄弟明天就要去和阿贵还有阿浩谈判了,要是谈不拢就会干起来,这一干起来自然难免危险,不如你把刚刚那支手枪送给我防身怎么样?”
“我日!”莫五心里暗骂一声,早知道这位森哥这样不要面子,连手下兄弟的东西都开口索取,自己刚刚说什么也不把这把沙漠之鹰亮出来了,这可是自己托了几层关系,才从俄罗斯那边弄进来的。只是森哥都已经开口了,自己能说不么?显然是不可能的!
“嘿嘿,既然森哥喜欢,拿去就是了。”莫五笑着说,说话的同时已经从腰间抽出了那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手枪,缓缓的放在桌子上。
男人,没有不爱枪的!
看着眼前硕大的银白色凶物,林木森真是说不出的喜欢,当莫五刚刚将手枪放在桌上,林木森第一时间就抄起了这把人间凶器——沙漠之鹰,好重,这是林木森的第一感觉。
“森哥,这把沙漠之鹰的总重量高达四斤多,口径12.7毫米,枪口爆出的烟火很大,容易灼伤人的眼睛,而且每次装弹只有七发,后坐力还特别大,根本不适用,不如改天我送你一把实用性更强的好枪算了。”莫五笑着说,这把沙漠之鹰是莫五的心爱之物,若是能够劝说林木森放弃,自然最好。
“重一点没事,正好可以锻炼臂力,至于装弹少、后坐力都没关系,我又不会拿着它去杀人!”林木森笑着说,莫五舍不得将沙漠之鹰送出去的心思都挂在脸上了,林木森岂会看不出来,只是自己实在喜欢这把枪,再说以莫五的路子再弄一把就是了,这家伙的路子可比自己宽多了。
沙漠之鹰这样的凶器,拿在黑社会手里,与其说是拿它来pk倒不如说拿它来装b更实际一点,硕大的枪身加上沉重的质量,简直就是一个小铁锤,而且其人间凶器的造型更是能够让敌人心胆皆丧。想起日后自己的敌人看见自己从衣服里摸出恐怖的沙鹰手枪,立刻就吓得跪地求饶的样子,林木森就yy的笑起来。
莫五见自己的劝说没起到效果,无奈的摇头,转身从经理室紧锁着的保险柜中取出两盒沙漠之鹰专用的子弹,放在桌上:“森哥,这是沙漠之鹰专用的子弹,以后用完了,你再来拿……”
“哈哈,那可多谢五哥了。”林木森嘿嘿笑着说,将硕大的沙漠之鹰插入后腰,顺手抓起桌子上莫五的雪茄,塞入自己的口袋中,然后抓起两盒沙漠之鹰的专用子弹塞入莫五为他准备好的手提包里,嘴里叼着粗大的雪茄,心满意足的转身离开。
“我日!”莫五心里暗骂一声,以后要是有什么好东西,千万千万得防着林木森点,这小子怎么看见好东西就要呢,竟然厚着脸皮向自己的小弟开口!莫五想着林木森的小无赖样儿就忍不住笑了,林木森虽然是自己名义上的老大,是红星最大的三个扛把子之一,是a市的黑道新贵,其实他就是一个穷鬼!
林木森加入红星时间很短,所以他没有自己的基业,没有基业也就没有财力,他不像黑魁、阿炮,他们都在红星经营了很久,手下都有多家公司、娱乐城、夜总会、大酒店,来钱的路子也多,林木森除了一家金碧辉煌就什么也没有了,他要上缴大部分利润给帮会,还要养兄弟,他的确没什么钱了!难怪他临走还惦记着自己的哈瓦那雪茄,林木森认识的人少,路子薄,这雪茄他弄不弄得到先不说,就算弄得到,他舍得不舍得买还不一定呢!这也是林木森为什么急着找人合伙,要买下西区垃圾场附近的地皮,进军房地产的原因,因为着急,他甚至只是和马天鸣第一次见面,就半是威逼半是利诱的提出要马天鸣和他合伙了。
想到林木森的窘迫,莫五就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