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未见
斯内普有点后悔,他一向谨慎严密的习惯所造成的这个局面,他对信件的管理属于那种一看完立即销毁型的,换句话说,他没有保存过一封信件。该死的,又再想信的事,他真不知道,难道三年的时间还不够让自己的理智重新回到它应该在的位置吗。
直冲着斯内普办公桌的一排架子上,满满的排放着一大溜的各式各样的玻璃器皿,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广口的窄口的都有。在这一排醒目的玻璃器皿中间,最边上放着一对与玻璃瓶子比起来更加醒目怪异的双球状物。直到现在,斯内普都找不好这对东西的发音,曾经有一个人,也许吧,是真有这么一个人,告诉过他这对东西的名字,还坚持让他保持它们原来的发音。
葫芦?一种似乎已经凝固在斯内普脸上的冷笑又慢慢爬上了他的嘴角,他现在终于有点理解那位崇尚血统主义并且想要杀光那些愚蠢之极的麻瓜的强大的巫师的想法了,虽然现在他很肯定自己所属的立场,但不代表他仍然要同意那些喜欢和麻瓜混在一起的白痴无脑的格兰芬多的意见。麻瓜,这种生物从来就不存在值得信任和期待的范围内。这点他已经很好的亲自的确认过了。
斯内普作为一个合格的魔药制作者,基于研究的最根本的目的,他曾经仔细的分析那些流失在自己记忆中的莫名其妙出现在办公室里的铁盒子。那里面装着绿色的膏状的物体,看起来好像抹在面包上的黄油一样,而闻起来却有霍格沃茨禁林早晨的那股子腐烂的草叶子的味道,令人作呕。可最使他气愤的是,他搞不明白是些个什么该死的成分组成了这同样该死的药膏,他竟然分析不出来。
他为了彻底的搞清楚这些药膏的成分,以备更好的发展魔法界的药物事业,他才会纡尊降贵的写信询问那个同样莫名其妙的给他寄这些破烂东西的人。只是为了药物的成分,也就是说只是为了知识与药品材料的拓展,只是为了这个,没有其他的理由。
三年,从1989年4月某天的一个清晨,斯内普也不记得具体是哪天了,真的不是很清楚,他只能大概的想起来,离那个最能体现格兰芬多式的莽撞和无礼的日子——四月一日,三天之后的清晨。他接到了他当时并不知道的,最后一封来自彼方的信。
至此之后,他寄出的一切写着那个地址的信件都像消失于伦敦迷雾中的烟尘一样,没有任何的回应。失望,也许曾经的某一瞬间,教授承认那种无聊的情感出现过,但这毫无意义。在他不算长的生命之中,这种微不足道的程度的情感早就失去了它应该承担的分量了。他早就知道,这个同样不算大的世界中,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拥有希望这种奢侈之极的意识,相应的也就不是所有人都配得到失望这种无聊透顶的感受。
他早就不报任何希望了,从刚开始的被侮辱般的愤怒,一直不停的给他写信,甚至不惜恶毒的咒骂他,觉得就算他真的认为自己是一个只配隐藏于黑暗中的肮脏的巫师也无所谓,觉得自己的恶毒咒骂可以激怒任何一个有些微意识的人,至少应该给自己回一封信,起码自己可以知道他还该死的活着。死亡,斯内普以手支额,他并不恐惧死亡,但他害怕死亡。
后来,斯内普不再触碰和信件有任何关系的物件,甚至不理会猫头鹰带来的,正常的装在羊皮纸信封里的羊皮纸制品,包括邓布利多寄来的在内。再后来,他又恢复了正常,他让自己回到了他该有的岗位上,就好像魔药教授出现的情绪波动和工作上的不严谨只是每个人的幻觉,只是幻觉。斯内普把那对葫芦里的东西都用来做实验了,试试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虽然,实验没有取得他满意的结果,但起码那对葫芦的表面可以满足一件装饰品的基本需求,不必浪费,不是吗。
坐在地下室里,单凭巴掌大的气窗很难分辨出现在到底是早上还是傍晚,这间办公室即使是盛夏的天气依然要稍微点一阵子壁炉,以用来烘烤屋子里的几乎可以滴下来的湿气,就像此时。可七月的夏天点着炉子的屋子也无法抵抗斯内普浑身的冷意,自从放假以来,他每天的大多数时间呆在这件办公室里,除了出门处理某些特殊事务之外。
完美继承了波特这个姓氏中十足的自大无知与毫不进取的伟大的救世主,哈利波特先生,终于如邓布利多的愿以偿的铲除了那个名字都不能提的巫师的阴谋,获得了全面而又阶段性的胜利。然而这对于斯内普来说,一点值得喜悦的成分也不存在,他知道那个人很快就会回来,很快。斯内普抬手用力的掐握了一下自己的左臂,魔法石的事只是个信号,是那个老狐狸钓大鱼的第一个诱饵,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可是那个完全处于大脑空白状态的格兰芬多救世主恐怕还没有十分的明白自己的处境,依然洋洋得意的把自己的丰功伟业当成一种值得炫耀的东西。愚蠢,该死的愚蠢之极。
壁炉里微弱的火苗似乎为屋子里的威势所迫,狠狠的后退了一下,就像受到了某种惊吓的小兽,萎缩在壁炉的最里面战战兢兢的打晃。斯内普干脆熄灭了炉火,重新检查了一遍自己身上的衣物和魔杖,转身出了办公室的门。
我叼着香烟,依靠在路边的栏杆上,看着那一堆疯子为梅杰摇旗呐喊,在我的印象中这位英国首相接下来面临的政治生涯决不是他本来想要的。只能说他更适合跟在铁娘子的屁股后面胜于自己出马。我抛掉了手里的英镑,起码我还可以利用一点微弱的优势知道,很快英镑就会跌的一文不值,我可得保住我这点老婆本。
三年了,我来到这里三年了。我好好活着,一直都好好活着,只是忽然想换个活法。是我师爷送我来的,看来即使像他那样三流的道术,也比这帮子外国鸡的一流魔法强,起码我师爷能把我送回二十年前,虽然我到的时候几乎是赤身**吧。这不是重点,决不是。
恩,重点是,我师爷就是比外国鸡强。我求他老人家沿着这封信的道儿把我送过来,他要是不答应,我就把自己打成邮包寄过来,反正是一样的。结果呢,就现在这样,我来了。
其实也不算是赤身**,我身上还有师妹最后塞给我的一样东西,一个像铃铛的玩意儿,就是不响,这让我想起了摄魂铃,只是那可是我师爷的宝贝,他看的比命还重要,不可能给我的。算了,不管是什么,带着吧,也算个念想。
三年之前我刚到的时候,只能披着报纸挤收容所,说真的,这英国佬就是有钱,收容所修的还真他妈的挺豪华,基本上能保证一天一顿饭,当然,这也得靠自己。之后,我给自己弄了套体面衣服,又找了份工作。之后,我当过小偷,打过黑拳,甚至买过一点点的毒品,总之什么都干过就是了。现在呢,还干着老本行,做生不如做熟嘛。
我开始是一个人干,因为不太熟悉武器,我一般用匕首多些。后来我现在的老板把我从小流氓堆里捡了出来,给了我一把枪,我记得很清楚,是一把雷明顿,于是我就又回到了老路上。不是我想重蹈覆辙,只是这个赚钱快,尤其在英国这种看起来高雅无比,其实遍地□□的地方,总是有人想别人比他先死的。海湾战争刚刚结束没多久,行内的很多人还沉醉在新式的战斗方式和新式武器之中不能自拔。我刚来的时候也很苦恼,这地方几乎没有人拿联合作战当回事,还指望着用重机枪轰炸来解决目标,真是上帝啊耶稣。
时间长习惯就好,我不是来提高英国地下雇佣兵的作战实力的,只要能保障我自己的生命就行,其他的是我不会多嘴。见多了死人,这些个还算不上什么。不过英国也有英国的好处,我用很少的钱就弄到了我一直用惯了的PPK,比我当初在国内容易多了。他们都笑我费了半天劲,弄一把女人枪,我不置可否,他们这帮黄毛鸡懂个屁,这是我老婆。
我也曾经找过那个连接现实世界和虚幻的地方,当我看到时,差点没笑喷了。那帮脑袋让门挤了的巫师,就这么硬生生的消失在了一个死胡同里。我站在街道对面的拐角处,好几次,都见过穿着过时了三十年的衣服的小男孩鬼鬼祟祟的消失在了一面堵得死死砖墙后,我只有哀婉叹息一番。也许是我的心里接受能力早就到了皮糙肉厚的情况吧,命啊,我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上了我的车,福特嘉年华,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