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喝的酒可能有些多,做的事情可能也有些出格,当然对于这个小女生,无论她是不是妓女,又或者说她是不是另有苦衷,这和叶正勋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叶正勋也不知道向云飞究竟是怎么想的,总之,今天两人又要各奔东西。
“云飞,你是怎么想的,难道真想包养个女人吗?”
叶正勋和向云飞在浴室中聊了起来,紫苏则安静的呆在客厅的沙发上。
“包养一个也不错,你不觉得她看起来很纯吗?”
对于紫苏的相貌,叶正勋不否认她的确很纯,纯的像处女,而偏偏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小女生,却有着另一种身份,如此唐突和差距。
“反正你钱多,随便你怎么开心了,那接下去你准备怎么安排她。”
“这个我倒没想过,其实我是替你包养的她,我觉得她不错,好好享受吧兄弟。”
向云飞拍了拍叶正勋的肩膀,微笑的调侃着。
“如果你真觉得不错,那你就自己留着吧,我可没那个兴趣,更何况我都有孩子了。”
“这个说的倒也是,那这样好了,以后我不在国内,你就替我照顾下我的情人!”
“云飞,你想找女人还不容易吗?何必一定要在北京找一个呢,而且你也知道她的身份是什么?”
“正因为我知道她的身份是什么,我才会找她的,既然她只是为了钱,那不就更好吗?不需要投入感情,而且她更不会去关注我的身份,她看上去很乖,也很安静,更何况我的的确确需要找一个中国的女人,现在她的年龄还太小,就当是培养萝莉也好,总之挺好玩的。”
向云飞如此有兴趣,叶正勋便没有过多发表意见,只是叹了口气道:“那就随便你了,总之你不要害了人家就可以,我看她也不像是个彻彻底底的妓女,应该是有苦衷吧。”
“放心吧,对那么小的女生,就目前来说,我还没兴趣,反倒是你自己应该注意些,你家的若琳妹妹今年好像也才16岁吧。”
提到程若琳,叶正勋的心中倒是很内疚,而且他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一旦程若琳知道她的姐姐程梦冰怀了他的孩子之后,相信伤害最大的就是程若琳。
“好了,不跟你扯这些了,你是准备吃过早餐再走,还是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狼牙的兄弟们还在等着我,早上8点正好有一班飞往香港的飞机,他们会在那里等我的。”
“那林求生的家人?”
叶正勋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就会牢记在心中。
“放心吧,等我们离开香港之后,就会留下他的老婆和女儿的。”
“那就好,林求生至少在要监狱中呆够15年,你顺便留些钱给他的家人吧。”
向云飞点了点头,用酒店内的一次性剃须刀刮去胡须,随后洗了把脸,走出浴室。
紫苏依然呆在客厅的沙发上,她似乎略有所思,眼神之中布满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忧伤。
“我们走吧。”
叶正勋招呼着向云飞离开。
向云飞点点头,基本无视紫苏。
可当两人走到门口的时候,紫苏随即从沙发上站起,然后紧跟在两人身后。
“两位先生,你们要走了吗?”
叶正勋和向云飞点头。
“那我跟你们一起走可以吗?”
“跟我们一起走?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
向云飞问道。
“我不知道。”
“既然不知道,就不要随便说跟我们走,好好呆着吧,记住,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包养的女人,你留好我昨天晚上给你的那张银行卡,我会每个月向卡里汇一定数量的钱,如果多了,你就替我先保管,如果少了,我会补足你的!”
“我知道了向先生,那如果你们走了,以后我怎么跟你们联系呢。”
“我不是留了个号码给你吗?到时候,你打那个电话就可以了,记住,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就不要随便打电话。”
“嗯。”
紫苏点头道。
“早上你就呆在房间里吧,等我们走了,你想什么时候走都可以,记住,走的时候,顺便将押金给退了,你是什么身份我们不管,就像你不需要知道我们的身份一样,你也不要多问,我们只是金钱交易,你得到你想要,我们得到我们满足的。”
紫苏咬着红唇,她应该是有话要说,不过最后却选择了沉默,沉默的望着向云飞和叶正勋离开。
紧接着,这个小女生便在酒店的房间里嚎啕大哭……
她为何哭,为何又会出现在酒吧,然后对叶正勋和向云飞说:要陪他们睡觉。
这些只有紫苏自己知道……
早上8点,北京首都机场的候机室,叶正勋和向云飞分别领了登机牌之后,便坐在候机室的椅子上等待最后一刻上飞机。
向云飞的飞机是早上9点飞往香港的,而叶正勋则是早上9点15分,飞往新港市的。
“云飞,你真的想把刘刚和王旭捧红吗?”
“嗯,难得能遇见能让我感动的人,那首歌的原唱是谁来着?”
“汪峰!”
“对,就是他,那个留着一头长发的家伙是吧。”
其实就个人而言,叶正勋还是比较欣赏汪峰的歌,可没想到在向云飞的印象里,汪峰只是个留着长发的家伙。
“嗯。”叶正勋只能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而就在这个时候,向云飞笑着拍了拍叶正勋的肩膀道,“叶子,你看那个人像不像汪峰啊。”
叶正勋顺着向云飞手指的方向望去,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汪峰正背着一把吉他准备登机。
不过在登机之前,正发生了一点小插曲,也不知道为什么,汪峰突然发飚,在众目睽睽之下,汪峰将行李重重往柜台上一扔,一脸怒火,扭着脖子瞪着眼睛骂了句粗口,大声斥责,“你们这帮孙子不是装孙子吗?”
机场工作人员对着他又说了几句,汪峰生气地大吼两声:“你说什么!”随后挽起袖子跟着工作人员大吼,“你信不信我把机场砸了!你是不是没有见过不让飞机起飞的人啊?!”
看到这一幕向云飞就笑了,乐道:“没想到搞摇滚的比我们还火爆啊!”
叶正勋无奈的耸了耸肩,不发表任何意见。
“现在我更觉得刘刚和王旭比汪峰这个原唱唱得要好了!有些人之所以不能红,是因为一直没机会吧,既然刘刚和王旭那么坚持,就更应该给他们机会,让他们红起来。”
“可如果他们红了,一切兴许就不同了。”
“那不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他们一直在坚持,兴许是因为喜欢唱歌,不过我相信,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也希望有一天能够真正站到舞台上,那么我就给他们这个机会。”
叶正勋点了点头,没有再发表意见。
以向云飞的能力,想要捧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因为向云飞本身就是一个黑客高手,他算是这方面的天才,这点叶正勋一直自叹不如。
龙腾战士有三个真正的天才!
一个是高明,另一个叫飞龙,最后一个就是向云飞。
高明是个战地医生,那是龙腾九班的班长,一个算得上天才的外科医生。
如果龙腾战士小队行动时,一定会将高明从维和部队召回。
高明曾救过向云飞,也曾救过叶正勋,而事实上,凡是龙腾部队的战士,都曾被高明救治过。
而飞龙的名字其实一直只是代号,那是一个看上去疯疯癫癫的家伙,是一个混血儿,中美混血,没有特殊任务,飞龙是不会回国的,他定居美国,并且是美国黑水公司的雇佣兵。
在美国的名字叫费德龙,飞龙的天才在于他的飞行技巧,任何飞机主要到他手里,都能够熟练掌握,不管是普通的客运飞机,还是直升机又或者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战斗力,飞龙驾驶起来显得如此游刃有余,对于飞龙来说,他最大的冤枉,就是有一天能够驾驶航天飞机。
至于向云飞则是电脑方面的天才,看上去有些无师自通着!而且向云飞除了引导着国内最著名的黑客组织绿色兵团之外,和世界上最出名的黑客朱利安?阿桑奇有着深交,当然那种交往并不是面对面的,而是通过网络。
朱利安?阿桑奇被称为“黑客罗宾汉”,易是“维基解密”的创始人。
最初国人并不熟知这个人物,不过当“维基解密”向公众泄露九万份有关美国领导的联军在阿富汗军事行动的文件时,维基解密,以及阿桑奇这个人,就被世人牢牢记在脑中……
叶正勋觉得和他们和高明,飞龙又或者是向云飞比起来,他是最普通的。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叶正勋在龙腾部队的地位。
高明的性格决定他更喜欢呆在维和部队的医疗分队中。
飞龙则更喜欢扮演着雇佣兵的角色,因为只有那样才有更多的机会,把玩着直升机,甚至是战斗机。
而向云飞则已经脱离开龙腾部队,站在他的角度去实现他的梦想。
唯独叶正勋一直尽忠职守,完成着一个又一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