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日

上午醒来时已很晚了,昨夜的大雨也早就停了,但窗前爬山虎的叶子上还带着水珠。在经受了一夜雨水的浇灌后,它们显得更加生机勃勃。可惜,爬山虎们并不知道,再过几天,它们的生命就要随着这栋房子而一起终结了。

来到二楼才发现,小倩已经上班去了,但她还是给我留了份早点。吃完早餐后,我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虽然电已经被掐断了,但幸好自来水还没断,最后几天应该还可以撑下去。

由于没有电,午饭我只能到外边去吃。但是,和昨天晚上小倩的饭菜相比,这顿午餐简直比猪食还难吃。

下午无事,我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儿书,但只要一想起昨晚这房间发生的一幕幕场景,就实在没心情把书看下去了。挨到傍晚时分,当我准备要出门去吃晚饭时,小倩却提前回来了。

小倩穿着一条短裙,头发略微有些湿润,身上散着一股洗发水的暗香。不过,更吸引我的是她手里提着的肯德基快餐。虽然,我一直很讨厌西式快餐,但在这种非常时刻,能吃到肯德基已经很不错了。

天色全黑以后,我们点起了蜡烛,我不禁自嘲地说:“在烛光陪伴下吃饭,这是高级餐馆里才有的待遇啊。”

当我旁若无人地吃光了我那份鸡腿时,小倩却几乎没怎么动过,我抹着嘴上的油说:“小倩,你能不能吃一点啊,蒲松龄老先生可没写过聂小倩节食瘦身的故事啊。”

但她却冷冷地回答:“因为聂小倩本来就不食人间烟火。”

晚餐收拾干净后,小倩忽然轻声问我了:“昨晚——你为什么没留下来?”

“这个嘛——”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我看你已经睡着了,自然就不需要人陪了。”

小倩不再说话了,只是深呼吸了一口气,她的眼神里似乎还藏着什么东西,却回避着我的目光。

在幽暗的烛光下沉默了许久,她忽然又说话了:“上次你说过——你从那个去过荒村的大学生那里,得到了许多古代的玉器。”

“问这个干什么?”我有些忐忑不安地回答,“那些玉器来自于荒村的地下,就和我手上的玉指环一样。”

“它们真的都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专家都鉴定过了,应该是的吧。”

“能不能让我看看?”她走到我跟前,盯着我的眼睛说,“只是看看而已,不会动你的东西的。”

不,我怎么能回绝她这个小小的要求呢?我点了点头:“好吧,只是看的时候小心点,千万不要弄坏这些宝贝,更不能把玉器的消息泄露出去。”

“这个我当然知道。而且,除了你以外,我也没有其他朋友。”

我点了点头,带上了两支手电筒,我和小倩一人一把,便走上三楼去了。

踏上黑暗中的旋转楼梯,小倩紧紧跟在我身后,在手电光线开道下,我们来到三楼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这里有我留下的一把扶梯,正好对着上面天花板的窟窿。我用手电照了照上面说:“要从这里爬上去的,你害不害怕?”

她的胆子比昨夜大了许多:“不害怕。”

我点了点头,一手抓着手电,一手抓着扶梯,好不容易才钻到了阁楼上。然后,小倩也跟着爬上了楼梯,我紧紧抓着她的手,顺便把给她拉了上来。

黑暗的阁楼里充满了可怖的气氛,老虎窗被爬山虎枝叶挡住了,一丝月光都照不进来。我只能用手电扫视了一圈,许久才找到了那个装玉器的箱子,感觉就像是在盗墓似的。

在手电光束狭小的范围内,我艰难地打开了箱子,小心翼翼地取出了里面的玉器——玉琮、玉璧、玉钺和玉龟、玉匕首。手电光照射着这些宝贝,玉器的表面泛出奇异的反光,小倩在玉琮上轻抚了几下,她的手指微微颤抖了起来。

我再看看周围地宫般黑暗的环境,忽然想到了那四个已死去的大学生,当他们进入荒村的神秘地宫,面对着这些玉器时,大概也有相同的感觉吧。

小倩忽然叹息着说:“现在我相信了,它们确实是五千年前的玉器。”

“为什么?”

“因为我手上感觉到了。”她把手从玉器上挪开了,后退了一步说,“是的,当我的手指触摸着玉器时,我真的感受到了它们的年龄。”

“这就是女孩子的第六感吗?”

“也许吧,你快点把它们都收起来,五千年前的宝贝东西,我可不敢再碰了。”

我点了点头,又把这些玉器都收了起来,重新用旧报纸和泡沫保护好,放回到了箱子里。

然后,我拉着小倩的手说:“等一等,我还给你看几样东西。”

在手电光线的指引下,我找到了那张梳妆台,轻声地说:“这就是若云用过的梳妆台。”

“怎么没有镜子?”她看不清黑暗中的镜框。

“早就破碎了啊。”

忽然,小倩会意地说:“就像昨晚,她和她丈夫。”

“对,一面破碎了的镜子,怎么可能再复原呢?”

说着,我拉开了下面的两个抽屉,把若云和欧阳家的那些旧照片,还有两本张爱玲的书都拿了出来。在手电昏暗的光线下,小倩缓缓翻动着照片和书,看着照片里若云的脸庞,她伤感地说:“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看到了这些,我仿佛能呼吸到她身上的气味了。”

“是啊,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不,我和你的感觉不一样。因为我是一个女孩,也只有女孩能感受若云的痛苦——她在嫁入欧阳家之前,一定是个有许多憧憬的女孩,她是因为深爱着年轻英俊的欧阳,才牺牲自己嫁入这间囚笼的。”

“你说荒村公寓是囚笼?”

“难道不是吗?欧阳家是那样保守和封闭,就算他们搬到了上海,也会把荒村的进士第古宅一起搬过来。是的,这栋房子就成了又一座进士第,所以才会起名叫荒村公寓,不过是在上海的土地上,重建了一个微缩的荒村而已。”

她说的确实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说:“嫁入欧阳家,也就等于永远地失去了自由,被禁锢在这微缩的荒村里了?”

“对,若云嫁入荒村公寓后,一定经历了很深的痛苦,但她又不愿意表现出来,只能通过眺望窗口的眼神,通过阅读张爱玲的书。”

小倩又叹了一口气,然后把这些旧照片和书,全都放回到了抽屉里。

“好了,我们走吧。”我轻轻地拉着她,向阁楼另一头走去,忽然在手电光束里照出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那是什么?”小倩立刻抓住了我的手。

我仔细看了看,才吐出了一口气说:“没事,是个衣橱。”

“衣橱?里面有若云的衣服?”

也许,是女孩天生对衣橱情有独钟,她立刻跑到了衣橱边。在手电的灯光下,她缓缓打开了衣橱的大门,一股霉味让我们都扭过了头。

片刻之后,电光照亮了衣橱里面,小倩突然尖叫了起来:“有死人!”

我立刻紧紧抓住她说:“不,里面是吊着的衣服。”

“什么?”小倩总算回过了神来,仔细地往衣橱里看了看,在昏暗的手电光线下,那几件黑色大衣看起来真像是吊死鬼。

小倩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去,摸了摸一件显眼的旗袍,丝绸都已经脆掉了,她只能放下。她又摸了摸旁边一件衣服,是件黑色全毛的女式大衣,看得出料子和做工都很好,在当时来说该是一件奢侈品了。

忽然,小倩似乎在大衣上摸到了什么,她的手停在大衣正面的口袋上,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她立刻把手伸进了口袋,那个口袋看起来非常大,几乎吞没了她小半条手臂。

——她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笔记本。

手电的光线照射在笔记本上,小倩小心翼翼地捧着它,显得异常激动,她兴奋地说:“你看,这是什么?”

“藏在大衣口袋里的笔记本?”

这是一本黑色的硬皮本子,应该是五十多年前的产品了。我将笔记本轻轻地翻开,在扉页上出现了一行娟秀的字迹——

荒村公寓日记。

这行字下面还有落款——若云。

“天哪!这是当年若云留下的日记。”小倩不禁失声叫了出来,她伸手轻抚着扉页,触摸着若云用黑色钢笔留下的字迹,“她居然把日记藏在衣橱里,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也许本来就不是她藏的。”这时我把日记本合上了,我略带紧张地说,“在阁楼里实在不方便,我们到二楼的房间里慢慢看吧。”

小倩也点了点头,于是我们带着这本日记,从扶梯爬下离开了阁楼。

我们匆匆回到二楼的房间,用手电实在是太别扭了,我又重新点上了一根蜡烛。当烛火重新照亮房间时,我和小倩都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又回到了人间。

终于,我们一起翻开了这本若云的《荒村公寓日记》,却发觉内页里缺损了很多,有许多页被齐根撕掉了,这样就使得日记残缺不全了。我数了数剩下有字的页数,总共是二十几页。

不过,日记的第一页却完好地保留着,在页首写着日期——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日记是按照当时的习惯,竖直排列从右向左书写的,一个个漂亮汉字显现在我们眼前。

在这荒村公寓的黑夜里,摇曳的烛火映红了泛黄的纸页,我和小倩都屏住了呼吸,仿佛真的听到若云在说话似的,一齐默念着《荒村公寓日记》的第一天——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晴

今天,是这本日记的第一天,也是我嫁入荒村公寓的第二天。

对,昨天是我的结婚日子。

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说女人出嫁时是最美丽的,当昨天我披上洁白的婚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我几乎以为那是一个陌生人了——是的,镜子里的她是那样年轻,那样纯洁,婚纱如雪一样覆盖着她的身体,然而,那是我吗?我摇了摇头,镜子里的她也摇了摇头,我轻声地说话,镜子里的她也嚅动着嘴唇。我不敢想象,从今天起我就要变成她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

欧阳家的汽车等在我家楼下,妈妈陪着我下了楼,几个女孩帮我托着婚纱,将我挤进了汽车里。汽车到了荒村公寓,只听到鞭炮响个不停,许多人围着我进了欧阳家,我一直都低着头,甚至都没看清这栋房子是什么样。大厅里早就布置好了一切,清远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正微笑着等待着我。他看上去是那样英姿勃勃,目光里透着自信的微笑,因为从这天起他将成为我的丈夫。

清远的父母威严地坐在正中,虽然他们早已审查过我这儿媳了,但还是一丝不苟地注视着我。我就像个漂亮的玩具似的,按照他们家约定的步骤,完成了婚礼的所有仪式。酒宴上来了很多人,嘈杂的人声使我什么都听不清楚,就像做了一场梦。一直闹到很晚,清远才拉着我进了三楼的洞房,我早已经筋疲力尽,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就是我的婚礼。第二天,清远拉着我给公婆请安,然后陪着我过了一天。现在,趁着他去楼下的空当,我躲在书房里写下这页日记。

从今天起,我将在这本日记本中,记录下我在荒村公寓的每一天。她是我心底最隐秘的朋友,除了我自己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见到她。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阴

今天,是我嫁入荒村公寓的第十天。

清远的父母住在二楼,每天上午清远都会带我去向他们请安,他说这是欧阳家一贯的规矩。公公婆婆的年龄都很大了,而清远则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是欧阳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我想老爷和太太是老年得子,一定非常爱自己的独子吧,所以他们也一定会很爱我的吧。

今天起清远就回公司上班了,欧阳家在上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专门从事从美国进口各种贵重商品。老爷和太太年纪都大了,公司的生意完全由清远一人管理,所以他总是忙得焦头烂额。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依然没有回家,我独自坐在书房里,呆呆地写着日记。清远曾经答应过我,在结婚以后我依然可以去银行上班,但现在公公婆婆都不同意,他们说欧阳家的媳妇必须要留在家里。清远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终于使我打消了工作的念头。

虽然只过去了十天,但感觉就像过了好几年似的。这就是新婚的滋味吗?一辈子都回忆不尽?会不会是这栋房子的原因呢?有时候走在荒村公寓的楼梯上,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能听到什么声音,停下脚步来侧耳倾听,却又什么都听不到了。哎,会不会是新娘子们都会有的多疑呢?

是的,说实话我有些怕公公,他穿着的衣服和说话的声音,都让我隐隐感到害怕。清远总是在安慰着我,说欧阳家来自偏僻的地方,自然有些保守的风俗。算了吧,只有面对清远时我才会感到开心,可今晚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阴

今天是平安夜。

早上,我难得出门一次,安息路边的洋房大多挂起了彩灯,原来明天就是圣诞节了。自然,那些挂灯的人家都是外国人,欧阳家是绝不会过洋人的节日的。但是,清远已经答应我了,今晚他会早点回家,与我一起吃顿晚饭的。

但是,清远却又一次爽约了,我是和公公婆婆一起吃的晚饭,他们吃饭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我几乎什么都没吃,就跑到大厅隔壁弹钢琴去了。对了,这架钢琴可以算是我的嫁妆,每当我烦恼的时候,就会坐在钢琴前弹奏李斯特的曲子。钢琴弹着弹着,我的眼泪就悄悄落了下来,我只能停下手擦了擦眼泪。不,他不会忘记今天这个日子的,因为今天是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日子。

是的,在整整一年以前,我还在中国银行办公室做秘书。去年的平安夜,女同事们都纷纷提前回家了,只有我还在打着一份文件。忽然,我发现有一双眼睛正盯着我,缓缓抬起头,却看到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庞——他就是我的清远。原来他已经这样看了我许久,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却搔搔头问经理办公室在哪里。从此以后,他每天下午都会来银行办公室,应该由财务做的事全由他自己做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与我说话的机会。他每次和我谈话,都会扯到许多别的事,在办公室一谈就是小半天,而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赶他走。后来,他就请我到外边去谈了,先是去咖啡厅、餐馆,然后是电影院、公园。大家很快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欧阳家的公子在追求我,女同事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而我的心里则忐忑不安,不知该如何面对清远,这个男人是如此出色,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更重要的是他家很富有,在安息路上拥有一栋三层楼的洋房。我知道有许多女子在暗中争夺着他,但他却一个都看不上,唯独只爱上了我一个。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我情有独钟,或许是因为我的眼睛吧,他说过我的眼睛里有一种穿透时空的美丽。

最终,我被清远征服了。在他那灼热的感情面前,我想他应该就是我生命的另一半了。我们全家的人都为我感到高兴,银行里的女同事们则暗暗地嫉妒。于是,在七月的一个炎热夜晚,罗宋大饭店的众目睽睽之下,我接受了他的求婚。

这就是我们相识相恋的经过,然后就是我们的婚姻了。在这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女人,但我又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改变了什么,或许就像一只鸟儿,只是

从一只笼子,换到了另一只笼子。

弹完钢琴,我回到了楼上的书房里,呆呆地看着张爱玲的《传奇》,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二十遍了,也许还要再看个二十遍吧。

刚才,我接到了清远打来的电话,他说今晚有重要的应酬,要明天才能回家。我一句话都没有回答,轻轻地挂上电话,继续写我的日记。

圣诞快乐,我亲爱的朋友。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一日小雨

记得过去在银行上班的时候,办公室里有个外籍职员,在每年4月1日都会搞出许多恶作剧,不是说某个同事今早中了彩票大奖,就是说第三次世界大战昨晚开打了,原来4月1日是外国人的愚人节。

今天,就是4月1日。

医生是下午来的,公公和婆婆都很紧张,清远也很难得地提前回家了。仔细地检查完毕后,医生非常郑重地告诉我——我怀孕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忽然愣住了,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忽然,我轻声地问:“对了,今天是4月1日,你在给我开愚人节的玩笑吧?”

医生傻乎乎地回答:“对不起,太太,什么叫愚人节?”

我尴尬地笑了笑,便不再说话了。可是,为什么是在今天告诉我,难道这一切都是命运给我开的玩笑?

不,我知道什么是怀孕,也知道我将要成为母亲了,但是——我说不清楚,只是在那个瞬间,心跳莫名其妙地快了起来。

清远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而公公婆婆也都高兴极了,婆婆也终于露出了笑容,抓住我的手说个不停。可她那张充满皱纹的脸,就像来自一千年前的古墓,她嘴里唠叨着浙东方言,我几乎连一个字都听不懂,感觉就像是在向我念咒语似的。

他们对我折腾了整整一天,直到半夜我才有了自己的空闲,坐在书房里写下这些字。我想现在正有一粒小小的种子,藏在我的腹中生根发芽了,他(她)会渐渐地长大,然后离开母体,他(她)会像谁呢?是我还是清远?

我轻轻地揉了揉腹部,就此停笔吧。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三日晴

今天,是荒村公寓第一次举行舞会。

在两天前知道我怀孕以后,清远决定要风光地庆祝一番,他邀请了生意场上所有的朋友,在荒村公寓举行一场舞会。

入夜以后,所有的宾客都来了,荒村公寓所有的佣人都忙碌了起来,把大厅布置得富丽堂皇。清远拉着我来到了大厅中央,向大家宣布了他即将做父亲的喜讯,在众人或羡慕或嫉妒的掌声中,留声机里放出了音乐——舞会开始了。

清远一向是舞场上的高手,据说他的舞姿迷倒过不少女子。我原本并不怎么会跳舞,在认识清远以后,他就经常带着我上百乐门、七重天,在他的悉心调教下,我的舞技也迅速地提高了。不过,在嫁入欧阳家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跳舞了,至于清远是否在外面和别的女人跳舞,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随着那《花样的年华》响起,清远搂着我翩翩起舞,音乐牵引着我的脚步,将那早已遗忘的节拍又拾了回来。天哪,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们紧紧地贴在一起,他有力的大手搂着我的腰肢,我轻轻地把头伏在他肩膀上,感觉就像一只入港的小舟。

周围那些跳舞的人们,都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我们已成为了舞会的核心。然而,我不想做什么舞会皇后,我只想做清远唯一所爱的女子,我重新抬起头看着他眼睛,在他那柔和的目光里,分明是歉疚和报偿。是的,半年来我对他充满了怨恨,他的彻夜不归,他的不闻不问,他身上沾染的外边的脂粉气,现在都一消而散了。清远,你可曾听到我心里的话,不管你做过什么,我都已经原谅你了。

是的,我们会成为美满的夫妻的,我们会生下许多孩子,荒村公寓将不再清冷孤寂,而将变得生机勃勃。

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阴

前几天我在日记里说过了,公公婆婆回了一趟乡下,那是一个叫荒村的地方,据说在那里还有一间叫进士第的老宅子。昨天黄昏时分,公公婆婆终于风尘仆仆地回来了,似乎从老家带回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装在一个大皮箱子里。他们看着我的表情很奇怪,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能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肚子。我的身材已开始臃肿了,但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我的孩子越来越大了。

公公婆婆和清远一直在窃窃私语,好像在瞒着我商量什么重要的事情,我隐隐有些可怕的预感。整个晚上都躲在房间里不出来,将近子夜十二点钟还不敢睡觉。这时,清远却把我拉了出来,将我带到了一个空房间里。公公婆婆也在这里等着我,他们把门紧紧地锁上,让我躺到房间中央的桌子上。我对这气氛感到很害怕,实在不敢躺上去,婆婆就上来训斥了我几句。最后在清远的恳求下,我只能仰天躺在桌子上,就像真正临产的孕妇那样。

公公打开了从乡下带来的大皮箱,拿出了一个似乎是玉制的小盒子。然后,清远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盒子,伸手捧出了一个圆环似的东西。清远浑身颤抖着说:“这就是玉指环吗?”

婆婆点了点头说:“快点进行吧,总要走到这一步的。”

清远缓缓走到我身边,抓住了我的左手,玉指环也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它是青绿色的玉器,在侧面有着一块醒目的红色污点,在灯光下发出某种奇异的反光。我立刻挣扎了起来,但被清远死死地按住,他的眼睛里似乎含着泪花,轻声地说:“若云,放心吧,你不会有事的,就像戴一枚戒指似的。”

我眼看着自己左手的无名指,被清远握得不能动弹了。然后,他将那枚玉指环,缓缓套在我的手指上。玉指环冰凉冰凉地,立刻像是一只箍似的,紧紧地“握”住我的无名指,一股奇怪的感觉立刻传遍全身。瞬间,我感到腹中胎儿轻轻叫了一声,于是我也哭泣着喊了出来。但清远死死地按着我,手指上的感觉使我浑身无力,再也无法反抗了。

在朦胧的灯光下,我只看到公公满意地点了点头,他那张僵尸般苍老的脸,对着我的眼睛摇晃了几下。然后,我听到他的口中传出了一阵奇怪的话,那简直就不是人类的声音,就像是在念着某种咒语似的,连续不断地对着我的耳朵。这声音具有特别的节奏,像是一种古老的歌谣,我立刻想到了在一本书上所说的,在某些施行巫术地方的巫歌。不,这可怕的古老声音,分明要夺取我和孩子的生命,我想要拼命地挣扎,但身上却没有一点力气,只能呜呜地流着眼泪。

在晃动的光影中,我看到清远和婆婆围在我身边转圈,他们转了一圈又一圈,嘴里都在念念有词。眼前一切都变得朦朦胧胧的,我渐渐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了——我觉得自己仿佛被抓到了某个部落里,被捆绑着供奉在桌子上,这些野人们围着我跳舞唱歌,而我和我的孩子将成为可怜的祭品。

我失去了知觉,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就再也不知道了。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今天早上了,我发觉自己躺在卧室里,清远正焦急地看着我。我揉了揉眼睛问:“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你们把我放在桌子上,围着我跳舞唱歌……”

清远只能尴尬地说:“是吗?既然是一个梦,就不要太担心了。”

但是,我立刻就感到了手指上的东西,我举起左手一看,那枚玉指环正赫然戴在我的无名指上。我尖叫了起来:“这是什么东西?梦中的玉指环怎么会戴在了我的手上?”

而此刻清远已经无言以答了。我想要把玉指环拔出去,但无论我怎么用力,玉指环却始终牢牢地套在手指上,并且套得越来越紧,让我的手指疼得要命。整整一天,我用了各种方法要把玉指环弄掉,但它就像有自己的生命一样,再也无法拔出去了。

我痛苦地追问着清远,可他却苦笑着不愿回答。我又大着胆子去问公公婆婆,他们却露出了笑容,不停地安慰着我,说昨晚只是欧阳家的习俗而已,是为了给孕妇母子祈祷平安。至于那枚神奇的玉指环,他们却没有告诉我原因。

现在,我躲在书房里写这页日记,我确信昨天半夜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我并没有做噩梦——不,这比噩梦更可怕,他们围着我唱起了古老的巫歌,还给我戴上了一枚玉指环,而一戴上它就再也摘不下来了。天哪,我的丈夫和公公婆婆究竟在干什么?他们欧阳家究竟是什么人呢?直到这时,我抚摸着腹中的孩子,突然感到这是一个错误,从我嫁入荒村公寓的那天起,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不,我该怎么办呢?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八日多云

我见到了鬼。

昨天,清远又是彻夜不归,公公婆婆也回乡下老家去了,我一个人睡在三楼。半夜里忽然感到手指一阵疼痛,原来那枚玉指环嵌进了我的肉里。我紧紧地揉着左手无名指,却发现走廊里的灯亮了。我忍着手指上的痛楚走出房间,却发现那不是电灯的光线,而是一种奇怪的白光,照亮了楼梯口一个黑色的背影。

我轻轻地叫了一声:“清远。”

但那个背影却没有任何反应,我着急地跑了过去,但那人影却走下了楼梯。奇怪的是,那线白光始终照射着那个背影,而周围都是一片昏暗。我缓缓地跟着背影来到了二楼,才看清了那是一个高大的男子,似乎不像是清远。那男人露出了一只惨白的手,推开了一扇房门。我也跟着走到了门口,却看到房间里吊着几个死人!

我吓得差点尖叫起来,但嘴里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恐惧也使我几乎忘记手指上的疼痛。此时,我终于看清了那个男人,原来是一个洋人,苍白的皮肤,栗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睛,大约有四十多岁的样子。更让我恐惧的是,房间里吊死的人也是洋人,一个女人和三个小孩,她们柔软的身体悬在半空中荡来荡去,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遮挡住了半边脸庞,赤着的脚板直直地绷着,看来她们都已经断气了。

外国男人看着眼前这一幕,也绝望地大叫起来,可奇怪的是我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见他张大着嘴巴,不知在嚷些什么。也许,吊死的人就是他的妻子女儿吧?我想任何人到了这种处境都会发疯的,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能大声地叫喊了起来,但那个男人却没有丝毫反应。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站到一把椅子上,然后将一根悬空的带子套到了脖子上。

此刻,白色的光线照亮了他的脸,那副表情是那样奇特,嘴角甚至还有一丝微笑,似乎是一种生命的解脱。然后,他一脚踢开了椅子,吊着的带子勒紧了他的脖子,整个身体都悬在半空中了。突然,他的双脚乱蹬起来,表情也痛苦万分,双手却无力地晃着,难道他对上吊后悔了?

就在这时,一片刺眼的光线从头顶亮起,立刻使我闭上了眼睛。等我重新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切却都改变了——那几个吊死的洋人都不见了,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几个女佣跑了进来,她们惊慌失措地围着我。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房间里确实没有什么外国人,那几根上吊绳子也不存在了,只有头顶一根横梁穿过。女佣们说她们刚才听到了我的惨叫,于是就冲上来打开了电灯,就发现我极度惊恐地站在这里。

但我还是不能接受,向她们述说刚才所见的恐怖一幕,女佣们都摇了摇头,从她们相互间的表情来看,大概是以为我发疯了吧?

这时一个年纪大的女佣想了起来,她曾听说在好几年前,这栋房子里住着一户法国人。日本军队占领上海租界以后,要把欧洲人都送进集中营,几个日本兵冲进这房子,蹂躏了这户法国人的妻女。于是,这户人家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就一起在二楼的房间里上吊自杀了。

天哪,我见到了鬼?

是的,刚才我见到了这家法国人,见到了他们上吊自杀的那一幕。可为什么只有我会见到?我忽然想起了玉指环,想起了那个可怕的仪式,想起了公公婆婆僵尸般的脸……

不,我不敢再想下去了,也许这荒村公寓本来就是一个鬼宅?

今天的日记就写到这儿吧。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九日大雨

窗外,正大雨如注。

今天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我已下定决心一定要问出缘由,否则我会发疯的。谢天谢地,今天清远终于提前回家了,趁着公公婆婆不在,我把他拉到了卧室里。窗外的大雨使清远显得很烦躁,他来回地踱着步,就像一个被审讯的犯人。

我颤抖着问道:“你还爱不爱我?”

“问这个干什么?”他转过身去,对着被大雨打湿的窗户。

“为什么给我戴上玉指环,为什么对我唱那巫歌,为什么我会见到鬼?”

“因为你是欧阳家的媳妇。”清远回过了头,他的表情是那样奇怪,似乎正在左右为难之中。在长长地思考了几分钟后,他终于叹了一声:“其实,这件事我迟早要告诉你的,只是担心你会感到害怕,所以才一直不敢说出来。”

“究竟什么事?我们是夫妻,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清远停顿了片刻之后,缓缓地说道:“荒村的秘密。”

“秘密?荒村有什么秘密?”

“你知道我们欧阳家族的历史吗?”清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目光变得更加异样了,“历史啊,历史总是会捉弄人的,历史学家总说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起源于古老的中原大地。然而,历史学家们并不知道,就在五千年前的江南水乡,还存在过一个古老的王国。”

“你又不是历史学家,你怎么知道的?”

清远冷笑了一声:“我当然知道,你先听我说——五千多年前的江南,尚是一片水乡泽国,处于原始蒙昧的时代。就在这黎明前蛮荒的时代,突然出现了一群传说中的天神,他们来自于茫茫的大海之上,驾着数艘巨大的独木舟,在一片荒凉的海岸登陆——那个地方就是今天的荒村。”

“我明白了,荒村就是天神们登陆的地方?”

“对,但这不是神话,而是历史的事实——天神们来自一个极度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是如此得遥远神秘,以至于从没有人类到达过那里。不过,天神们长着和人类相同的模样,他们很快就发现这块土地很适合他们,便在这块荒凉的海岸上定居下来。”清远又停顿了许久,略带痛苦地说,“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在那块荒凉的海岸附近,发现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

“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

“这个我也不清楚,因为这个秘密实在太重要了,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知道。父亲曾经说过,唯有在他临死的时候,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我。”

我忽然感到有些冷,抱着自己的肩膀说:“那么再说说那些天神吧。”

“好的,天神们在荒凉的海岸边住了一段时间,便翻阅重重的山峦向北进发了,他们发现了一片更为肥沃的土地,这就是远古的江南平原。于是,天神们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居民,建立了一个强盛的远古王国,这个王国的名字叫古玉国。”

“古玉国?”

“是的,因为他们非常喜欢使用玉器,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在宗教祭祀中,玉器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古玉国的王族,也就是天神们的后代,不但掌握着制作玉器的技术,还能够利用玉的神秘力量,创造许多当时不可能的奇迹。”

“玉的神秘力量?我不明白。”

“看

看你手指上的玉指环就明白了。”

我低头看着玉指环,立刻就明白了什么叫“神秘的力量”,对啊,它就像有自己的生命一样,能够牢牢地缠在我的手指上,也许它还有其他更多的力量吧。

清远继续说道:“因为古玉国的王族,能够掌握并利用玉器的力量,使他们的国家迅速地强盛,在太湖周围创造了辉煌的古代文明。他们甚至还建立了一座城市,拥有气势宏伟的宫殿、巨大的祭坛和神殿,还有深入地下的皇陵。古玉国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玉,制作了大量精美的玉器,而天神们的后代——王族则掌握着玉的最高秘密。”

“什么是玉的最高秘密?”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但那个最高秘密确实存在。好了,再来说说王族吧,古玉国是一个由女王统治的王国。是不是很奇怪?更奇怪的是,女王并不是世袭的,而是从王族中挑选一位少女出来,以继承女王的宝座。这位女王拥有宗教权,也就是古玉国的大祭司。”

“这样的女人真的令人羡慕。”

但清远摇了摇头说:“不,女王并没有真正的实权,王族们才控制着一切,而女王必须保持终身的贞节,否则就要自杀谢罪。”

“女王必须是终身的处女?这个规定多么荒唐?”

“是有些荒唐,但在当时的古玉国来说,女王的首要使命是祭祀,所以必须是一个纯洁的女子,否则就会亵渎天神祖先。”

“她真可怜。”

“古玉国的繁荣大约持续了一千年。但是,再神奇的力量都不能阻止它的衰亡,因为这是一个自然的规律,任何突然兴起的文明都会突然地消亡。古玉国也不能例外,它遭到了内忧外患的袭扰,内忧就是长达数百年的洪水,太湖水泛滥成灾,淹没了良田和城市。外患则是周边部落的入侵,他们虽然落后但骁勇善战,古玉国的王族早已被奢侈之风所腐化,虽有玉器的神秘力量,也无法抵御外敌。”

我点了点头,抢先问道:“古玉国就这样灭亡了?”

“不,古玉国的灭亡是因为一个女人。在大约四千多年前,古玉国有一位美艳绝伦的女王,虽然她明知自己必须终身贞节,但还是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奴隶。”

“女王与奴隶的爱情?”

“今天看来是不是很浪漫?但在当时的古玉国,却是大逆不道亵渎天神的举动。但女王坚持了自己的爱,并与自己所爱的男人发生了关系。后来,他们的关系被王族发现了,根据祖先的规矩,女王必须以自杀洗刷罪恶。

我只感觉心里一揪:“她死了吗?”

“是的,美丽的女王为爱而自杀,用一把匕首割断了自己的咽喉。她在临死前曾经预言:古玉国会在一年之后灭亡。在她死的时候,手上戴着一枚玉指环,鲜血沾染在指环上面,就再也擦不掉了。王族们都被女王的死震撼住了,他们感到内疚与自责,便将那枚沾有女王鲜血的玉指环,供奉为王族的最高圣物。因为,玉指环寄托了女王死亡的哀怨,拥有一股神奇的力量。”

听到这里,我立刻举起了自己的左手,那枚玉指环正发出异样的光芒。是的,指环上那块红色的污迹,不就是悲惨的女王的鲜血吗?

清远握住了我的手,继续说下去:“果然,在女王自杀一年以后,强大的异族占领了古玉国,杀死了大多数居民,焚毁了城市和宫殿,古玉国的文明遭到了彻底毁灭,甚至没在历史书上留下任何痕迹。但是,有一小部分王族活了下来,他们带着女王的玉指环,逃到了当初祖先登陆的那片荒凉海岸。”

“也就是今天的荒村?”

“对,这些人逃到今天的荒村,在那块祖先登陆的土地上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们延续着古老的生活方式,在那片封闭的荒凉海岸,度过了一代又一代。在南北朝以后,他们便以欧阳为姓氏,成为此地的大族,但依然不与外界来往。直到明朝才出了一位进士,后被皇帝御赐了贞节牌坊。”终于,清远像浑身虚脱了似的叹了一声,幽幽地说:“现在,你该明白我们欧阳家族的历史了吧?”

此刻,窗外的雨渐渐小了,我看着清远的眼睛,颤抖着问:“你是说——欧阳家族是古代王族的后裔?”

“没错,我们是五千年前古玉国王族的后代。我们家族的人,从一出生就和别人不一样,这些事情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如果有谁泄露了家族的秘密,就必然要遭到最严厉的惩罚。”

“这就是荒村的秘密?那么这枚玉指环呢?为什么要把它戴在我的手指上?”

“因为这是我们家族的规矩,几千年来都是如此。这枚玉指环沾染有末代女王的血,血也就代表着女王的生命,所以玉指环具有神秘的力量,它能让你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也能保佑你的平安。所以,每当欧阳家的媳妇怀孕时,就必须要戴上这枚玉指环,这是家族的圣物,隐藏着远古的秘密,会使你的腹中的孩子变得与众不同。在戴上这枚玉指环的同时,家族成员还会给孕妇举行一些特别的仪式,唱一些古代流下来的巫歌,也是为了保护你们母子平安。”

“可是,玉指环戴在手上就拔不下来了。”

清远微微笑了笑说:“不会有事的,等你把孩子生下来,玉指环就会自动脱落的。然后,我们会把玉指环带回荒村,藏在我们老宅里一个隐秘的地方。若云,请你一定要记住,这枚玉指环是我们家族最重要的圣物,绝对不能有闪失,更不能把它的秘密告诉其他人。”

“所以,你才不敢把这些事告诉我,是吗?”

“对,但作为欧阳家的媳妇,你是应该知道这些秘密的。现在,我把它们都说了出来,也算是完成了我的一桩心事。”清远忽然揉着我的肚子说,“若云,你嫁入我们欧阳家,也就是我们家族的一员了。无论如何,你必须要遵守家族的规矩,否则就会发生悲剧。”

我的心跳立刻加快了:“悲剧?”

清远似乎说到了什么忌讳,表情很尴尬地说:“不要害怕,现在有玉指环保护着你,将使你平安地生下孩子,我相信一切都会很圆满的。”

接下来,他又说了许多安慰我的话,但我却心乱如麻,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等到清远睡着以后,我悄悄来到书房,摊开了我的日记。窗外的雨使我百感交集,如今我也是这古老家族的一员了?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吗?生为女人,就一定要如此吗?

也许没有人会相信,刚才我和清远的谈话,我每一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现在我几乎一字不差地把它们写出来,这也应该是我最长的一篇日记了。

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二日阴

熬过了九个多月之后,我的预产期就是明天。清远为我请来上海最好的医生,明天早上就会到家里来守着我,公公说只要有玉指环在,孩子就会顺利地生下来。

现在,我一个人躺在卧室里,清远就睡在隔壁,他说一有动静就会来看我。趁着这个空当,我总算拿出了日记本,挺着大肚子写日记真不容易啊。但我还是要写下来,因为明天我的孩子就要诞生了,我也将成为一个真正的母亲。所以,我想记录下我此刻的心情。

可是,现在我心里的滋味实在太奇怪了,丝毫没有即将做母亲的喜悦。虽然我也曾听说,女人头一回生孩子前会非常紧张的,但我不是这种感觉。我从不担心生孩子的过程,我害怕的是我和孩子的未来。想起欧阳家族的秘密,还有我的公公和婆婆,心跳就会莫名其妙地加快,我不知道这种感觉还会持续多久,也许会是一辈子。

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梦见我分娩出的不是婴儿,而是一大块青色的玉石,被雕刻成了胎儿的样子。当噩梦醒来时,我感到自己浑身都是虚汗,我知道那不会成为现实的,但那已是我在半个月内的第九个噩梦了。

写到这里,我抬起了我的左手,玉指环上那块红色的污迹,正发出幽幽的光芒,那是四千多年前女王的血,她也在看着我吗?

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日晴

七天前,我的儿子诞生了。

难以形容分娩时的痛楚,总之我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孩子长得非常像清远,看来他更多的是继承了欧阳家族的血脉。清远给儿子起名为家明,希望他能够使欧阳家发扬光大。

当我搂着家明时候,看着他那张小小的脸,我的眼泪落了下来。看啊,他很快就会吃奶了,我轻轻地吻着他,我希望他能顺利地长大成人,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幸福美满,这是所有的母亲共同的希望。

当我生下家明的第二天,就发现玉指环从我手指上脱落了,看来清远说的没错,它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清远收走了玉指环,说是去交给公公婆婆,他们会把玉指环送回荒村老家的。

我已经七天没有写日记了,现在趁着房间里没有其他人,我悄悄地拿出日记本,在床上记录下我做母亲后的心情。

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五日小雨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现在,窗外下着小雨,让我想起了这首诗。

今天是清明节,原本是要回乡下扫墓的,但因为家明出生才几个月,所以家里没有举行祭祀的仪式。清远趁着公公婆婆都在家的机会,请来了一位摄影师,要为我们拍一张全家福。

摄影地点选在底楼,那个放着钢琴的大房间,在布置好灯光后。我和清远、公公婆婆都摆好了位置,家明则抱在我的怀中。摄影师要我们面带笑容,但我们却始终都无法让他满意,最终他只能拍了一张表情严肃的全家福。

当面对着照相机的镜头,我只感到恐惧和害怕,而怀中的孩子也哭了出来,就像要被带走灵魂似的。我知道这是我的幻觉,但最近我的幻觉愈来愈强烈,我常常会在梦中见到可怕的场景——我梦见我的孩子,变成了吸血的蝙蝠,倒吊着挂在房梁上;我梦见我的丈夫,嘴里长出了滴血的獠牙,趴到我的喉咙上吸血;我梦见我的公公,变成了一具清朝的僵尸,伸直双手一跳一跳走来;我梦见了我的婆婆,露出了浑身的白骨,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是的,几个月来噩梦不断地纠缠着我,让我丝毫没有初为人母的欢乐,唯有深深的恐惧和绝望。

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六日阴

今天清晨,公公婆婆回了乡下。清远也去了公司,直到晚上还没有回家。等到家明睡着以后,我一个人来到了底楼,打开了我的钢琴。

已经很久都没有弹过钢琴了,当我摸着琴键的时候,眼泪就忍不住掉了下来。还是李斯特的曲子——《直到永远》,现在这首曲子对我更重要了,我只能说钢琴是我唯一倾诉的对象。是的,只有在钢琴面前,在李斯特的旋律中间,我才会感到快乐,才会感觉我就是我自己,我是一个叫若云的女人,而不仅仅是欧阳家的媳妇。

正当我完全沉浸在钢琴声中,才发现清远早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了。他看起来面色很不好,似乎是喝了一些酒,他叫我不要弹钢琴了,永远都不要再弹了,因为他讨厌我弹钢琴的样子。终于,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说除非我死了,否则我不会放弃钢琴的。但我没有想到,他竟然打了我一个耳光。

我摸着被清远打过的脸颊,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和他结婚一年多以来,虽然他对我冷淡,但还从来没有打过我,现在这种屈辱使我想到了死。清远似乎也清醒了过来,他赶紧抱住了我,轻声地向我道歉,但我只能以沉默来回答他。

然而,清远也微微抽泣了起来,他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自言自语地说:“你不要再哭了,其实我心里比你更难受。你不知道,我是典妻的儿子。”

我终于说话了:“什么是典妻。”

于是,清远向我娓娓道来,原来“典妻”是浙东的一种风俗,没有儿子的大户人家,花钱“租借”穷人家的媳妇来生子。当年,清远的父亲中年无子,花钱请了一位典妻上门,后来便生下了清远。典妻常思念原来的丈夫和孩子,有一次逃出欧阳家又被抓了回来,便被施以沉井的惩罚,也就是扔到井里淹死了。其实,当初欧阳家之所以要杀死典妻,是害怕她逃出荒村以后,会向外界泄露欧阳家族的秘密,所以才把她给沉井了,实际上是杀人灭口。

实际上在他内心里,是非常恨父亲的,因为父亲杀死了他的亲生母亲。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家族的秘密,谁都不能违反祖先的规矩,无论怎么痛苦也必须忍受。

原来清远并不是婆婆亲生的儿子,我心里也感到很惊讶。回到楼上的书房,我匆匆写下今天的日记。既然欧阳家为了保守秘密,能够杀死清远的生母,那么会不会也杀死我呢?

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日多云

今天,我的精神坏到了极点,因为我的钢琴已经不能弹了。我打开钢琴检查,才发现里面所有部件都给砸烂了,看着这些惨不忍睹的钢琴部件,我感到一阵揪心的疼。这架钢琴是妈妈买给我的礼物,是娘家给我的嫁妆啊,它甚至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晚上,我把清远逼到了二楼的房间里,他承认是他破坏了钢琴,是为了让我彻底对娘家死心。但我还是难以置信,我曾经深爱过的丈夫,竟砸烂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物品,我的心也被他砸碎了。自从进入荒村公寓以来,我已经忍耐了很久,但我无法容忍清远对我的钢琴下手。于是,我把所有的痛苦都发泄了出来,泪流满面,心如刀割。

但清远却显得异常冷静,他冷冷地说:“若云,嫁入了我们欧阳家,就应该过另一种生活,把外面的世界忘掉吧。”

“为什么别人可以做的事情,你们却做不到?难道你们都不是人吗?”

清远缓缓点头:“没错,我们不是人。”

他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从他那种严肃的表情来看,绝对不可能是在开玩笑,我颤抖着问:“不是人?那又是什么呢?”

“听我说,我们欧阳家族和一般的人类是不同的。我说过我们祖先是五千年前,江南古玉国的王族统治者,他们本并不是这块大陆上的居民,而是来自另一个极度遥远而神秘的地方。简而言之,我们家族是另一个物种,在我们的血管里,还流淌着五千年前古玉国祖先的血,我们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家族的秘密。”

我又惊呆了,难道我的丈夫不是人吗?那么我的儿子也不是人了?不,我想清远是疯了吧,我不能再和这个疯子生活在一起了。终于,我大着胆子说:“清远,我们离婚吧。”

“你说什么?”清远仿佛听错了一样。

“我说我要和你离婚。”我含着眼泪说,“清远,我曾经深爱过你,但我不能再继续和你生活下去了。我不想成为你们家族的牺牲品,这栋房子根本就是一个牢笼,是一个吞噬人灵魂的地狱。而且,我要带着我的儿子离开,不管他的血管里流着谁的血,但他应该和别的孩子一样,拥有相同的人生和快乐。我爱我的儿子家明,我绝不能让他生活在家族的阴影中,他有权利获得幸福。”

清远摇了摇头,恶狠狠地说:“你疯了吗?自古以来,只要嫁入了荒村欧阳家,就绝对不能离开,如果哪个媳妇想要私奔出逃的话,就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什么是最严厉的惩罚?”

他缓缓地说出了一个字:“死。”

但我已经不再害怕了,冷冷地回答:“为了自由,我宁愿死。”

若云的日记就到这里为止了,后面全都是空白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