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女王终于抵达了新德里,在那里加冕成为印度女皇,维多利亚加冕印度女皇的事情,比真实历史上提前了十七年发生。
胖胖的,有一张和蔼圆脸的维多利亚女皇,在印度人的心目中立即拥有了极高的地位,印度那些土邦土王们,都纷纷拥护维多利亚。印度人民已经忘记了一年多之前,英军攻下新德里之后,英国人利用尼泊尔人和锡克人,在新德里发起的大屠杀。
当时英军在付出了伤亡五千多人的代价攻克新德里之后,英国指挥官下令英军放假三天,放任锡克人和尼泊尔人在新德里烧杀掳掠,锡克人和尼泊尔人在城内大肆屠杀,杀得新德里城内看不到一个印度人,大街上到处都是印度人的尸体,锡克人和尼泊尔人,几乎把新德里的印度人都给屠尽了,印度贵族基本上被仇视他们的锡克人和尼泊尔人杀光了,莫卧儿王朝也就此覆灭。
三十九岁的维多利亚女皇保养得很好,皮肤细嫩,有一双萌萌的大眼睛,看起来仍然像是一位少女,而且像一位温顺、善良的少女。
但是在和蔼女皇的背后,却是凶残的阿尔伯特亲王!阿尔伯特亲王向驻印英军下令,向起义的印度人民挥起了血淋淋的屠刀,而且刚刚从克里米亚战场上得胜下来的英国军队,也一批批的进入印度,对印度起义者展开了大规模屠杀。
“尊敬的女皇陛下,我也愿意帮助我们的盟友——大英帝国的军队,一起镇压叛乱分子!”陈新元表示,自己愿意充当屠杀阿三人民的刽子手,毕竟他对阿三没有好感。
陈新元准备向阿三人民挥舞屠刀,但他并没有再从兰芳调兵,而是把自己两百人的贴身卫队投入到英国镇压印度起义的战争中。
“我们虽然只有两百人,但是我们的武器是最精良的!”陈新元环视了一圈即将出发的卫队。
这是世界上最精锐的一支小部队,这支200人的小部队,相当于一个加强连,这支卫队有四个步兵排,一个机枪排和一个炮兵排,步兵排下辖三个步兵班,一个步兵班有13人,班长装备一支毛瑟弹仓式步枪、一支毛瑟半自动手枪和六枚*,其余的步兵每人装备一支毛瑟弹仓式步枪和四枚*;正副排长各装备一支毛瑟弹仓式步枪和一支毛瑟半自动手枪,身上携带六枚*。机枪排装备四挺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水冷式重机枪;炮兵排装备四门82毫米迫击炮。
这样的装备,远远领先于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步兵,哪怕是普鲁士王国自己的军队,也还没使用上那么好的武器,莱茵公司新出品的新式武器,首先就被陈新元买走了。
只不过陈新元也就只有这样一个加强连的精锐,兰芳军队大部分使用的还是前装线膛枪,只有三分之一的兰芳军队使用后装单发步枪,使用的机枪还是手摇式机枪,大部分还在使用前装火炮,只有少量后装炮。
英军正在围攻印度起义军残部盘踞的瓜廖尔,英军架起了大炮,对瓜廖尔城发起了猛烈的炮击。
而陈新元的一个连,则驻扎在印度援军的必经之路上。
恒河河面上,几十条小船划了过来,对岸还有几千印度人推着车,扛着木料。这些小船依次在河面上排开,落下了锚,拉起缆绳,随后印度人就把木板铺设在小船上,很快就在恒河河面上铺设出了一座浮桥。
“陈,为何你的军队不阻拦那些印度人过河?”观战的丘吉尔问道。
陈新元笑道:“没有必要!我要的是尽可能歼灭印度人,而不是把他们阻拦在恒河对岸。”
丘吉尔瞪大眼睛:“陈,是您向我们的女皇陛下保证,一定拦住印度援军,不让他们增援瓜廖尔!您该不会拦不住吧?不过也无所谓了,您就那么点人,如果拦不住了,我们那还有四千精锐的战士。”
陈新元哈哈大笑:“你们的四千精锐战士,一会儿就负责追杀印度阿三就好了!”
印度人开始渡恒河了,成群结队的印度士兵冲过了浮桥,后面的印度炮兵也慢悠悠的渡过恒河。此时,印度人也感觉很奇怪,为何对岸的“英军”没有阻拦自己?而且那些“英军”表现非常奇怪,他们在地上挖掘壕沟和坑,还拉起了铁丝网,在那些“英军”的后面,还有一些看起来非常小,小得令人可笑的小炮,那些小炮的炮口都是对准天空,小炮非常小,和一个人蹲下来差不多高,而且没有轮子,看起来就是只有一个简陋的炮架。
陈新元的贴身卫队,军装颜色也是红色的,所以看起来和英军非常相似。目前陈新元的普通陆军,穿的是蓝灰色的军装,但是他的贴身卫队其实属于特工组织,平时穿的是红色的军装,在盛大庆典上,穿的是斗牛服,头戴无翅乌纱帽。这时候他们是穿着红色军装,头上带着黑色三角帽。
这样的军装,颜色非常显眼,不利于隐蔽,不过陈新元的这支卫队也不需要什么隐蔽,因为他们的武器射程远超过印度人的武器,威力更是远超印度人。
印度人的炮兵开炮了,他们使用的还是滑膛炮,呼啸的炮弹不断的砸在陈新元的兰芳军阵地上。不过对于挖掘了壕沟的兰芳军来讲,印度人的大炮几乎没有什么威胁,除非印度人能够运气好得刚刚好把炮弹砸到壕沟里面。
兰芳军队挖掘的壕沟是弯曲的,而且壕沟非常窄,印度人发射的开花炮弹,都没办法对这些壕沟造成威胁。更何况,印度人使用的开花炮弹还是老式的*开花炮弹,因为英国人根本没把新式的*炮弹卖给他们。
“沉住气,不要开火!”陈新元让人到各阵位上传令过去。
印度人停止了毫无意义的炮击,开始让步兵排列着整齐的方队,向陈新元的兰芳军阵地走了上来。
不得不表扬一下英国人,英国人对印度士兵的训练还是非常严格的,眼前这些印度兵,队伍十分整齐,他们伴随着鼓点的节奏,一步一步缓缓向兰芳军的阵地走上来。这种还是排队枪毙式的打法,其实早已落伍了。
印度士兵一步步的往前推进,埋伏在壕沟内的兰芳士兵屏住呼吸,趴在壕沟中一动不动,没有人随意开火,都在紧张的等待命令。
“砰砰砰”印度士兵走了一段路之后,就开始开枪射击。不过他们很难击中躲在壕沟内的兰芳军战士。
刚才印度军队的炮击,也摧毁了不少兰芳军设在两翼的机枪堡,不过幸亏兰芳军的机枪一直未进入阵地,都在后面等候。等到印度步兵排列着整齐的队形,一步步往前推进的时候,陈新元才下令,让机枪手扛着机枪,进入未损坏的机枪堡内等候。
四挺机枪架了起来,机枪架在两翼,四挺机枪能组成密集的交叉火力,没有任何死角。
“机枪不要开火,让步枪手先开火射击!”陈新元令人传令下去。
印度人排列着密集的阵型,向兰芳军的阵地一步步走过来。距离只剩下100米的时候,陈新元一声令下:“打!”
战壕内就像是突然喷发的火山一样,骤然喷出了一条条猩红色的火舌,毛瑟步枪射出了一排排子弹,扎入了密集的印度士兵人群中,只见推进中的印度步兵就像是被收割机收割的麦子一样,一排一排的倒下。惨叫声此起彼伏,阵地前面立即堆满了尸体。
不过这些印度起义者还是十分勇敢的,他们仍然死战不退,以手中的武器拼命反击。只是印度人的反击徒劳无力,兰芳军都躲在战壕内,得到良好的保护,而印度人是完全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之下。兰芳军的子弹威力非常大,金属弹壳的毛瑟步枪子弹,扎入了密集的印度人的人群中,每一颗子弹都能击穿两个以上的人体!高速旋转的子弹钻入了第一个人身躯内,穿透过去,又扎入了后面一个人的身躯内,最多的时候一颗子弹可以击穿五个人!
兰芳军每一次扣动扳机,都能打翻一大片印度人,几乎是每一颗子弹都能消灭一名印度兵。虽然说每颗子弹都能击穿好几个人,但是往往是有好几支步枪同时瞄准一个人,这样就几乎不可能出现消耗的子弹比打死的人还少的现象。
印度人冲近了,兰芳军及时投出了一排排木柄*,砸在印度人冲锋的人群中,腾起了连绵的火光。爆炸声轰鸣,冲上来的印度士兵别炸得血肉横飞。
紧接着,军官和班长们手中的手枪响了,冲到跟前的印度人又是大批大批倒下。
战士们又投出一排*,把印度人给炸了回去。
“英国人的火力太猛了!我们根本冲不过去啊!”败退下来的印度军官向他们的指挥官汇报说。
“用开花炮弹猛轰!轰完之后,就让骑兵在前面冲,步兵在后面。”印度指挥官说道。
印度军队退下去的时候,陈新元又让机枪手抬着机枪撤离设在两翼的机枪堡,因为他知道,印度人又要炮击了。
一排排炮弹带着刺耳的呼啸声,落在兰芳阵地上,地面上腾起了一团团明亮的火球,弥漫的硝烟不断腾起。印度人是花了血本,把炮弹一滚脑都砸了出来。
“我们的机枪和迫击炮,为何到现在还不用?”周秀英很不理解的问道。
“再等等,等印度人全部过河了,我们再施出我们的杀手锏!”陈新元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