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之一

三十六 白马之牢

唐俪辞四人离开客栈,本要将林逋送上官道,让他返家。林逋却说什么也不肯独自归去,他定要先带着唐俪辞找到那辆关着沈郎魂的马车。而阿谁也不能离去,只有她知道白素车那两匹骏马的马蹄铁上刻画的是什么花纹。既然谁也不愿离去,四个人和一个婴孩只好同行,一起来到昨夜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的谷底。

这谷底曾有的一切都已灰飞烟灭,沙石岩壁都烧得焦黑爆裂,树木化为焦炭,几块帐篷的碎布挂在焦黑的枝头随风轻飘,看来荒凉萧条。从这里离开的道路只有一条,唐俪辞将小桃红给了玉团儿,要她护卫三人的安全,他沿着那道路往前走了一段,很快折了回来。

凤凤一见到他便扭头钻进阿谁怀里,再也不愿看他。唐俪辞眼里就似从来没有凤凤,微笑道,“前边的路上马蹄印太多,要找到一个清晰的蹄印恐怕很难,要花费很多时间。但路只有一条,到路的分岔口去,如果风流店的马匹分头走,也许可以找到线索。”

“那就到路口去吧。”玉团儿想也不想,“找到马车就可以找到沈大哥了。”唐俪辞柔声道,“但是前面是山路,非常漫长的山路,要穿过密林和溪流,阿谁姑娘和林公子恐怕……”他的目光缓缓从两人面上掠过,停在阿谁脸上,“姑娘把马蹄的花纹画给我看,然后我送你们回去。”

林逋当即摇头,“跋山涉水,对我来说是常事。”阿谁沉吟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也许看到痕迹,我会想起更多的线索,能帮你找到风流店现在的巢穴。我毕竟在风流店中居住数月之久,东公主西公主,甚至余泣凤,我都很熟悉。”

“既然如此,那这样吧。”唐俪辞微微一笑,“玉姑娘背你,我背林公子,这样行动起来比较方便。”阿谁一怔,玉团儿已拍手笑道,“不错,这样我们就不用等你们两个慢慢走了。”阿谁点了点头,把凤凤用腰带牢牢缚在背后,玉团儿将她背起,唐俪辞背起林逋,两人展开身法,沿着林间小路纵身而去。

漫长的泥泞小路,遍布马蹄的痕迹,也有车轮压过的纹路,但纹路之上压着马蹄,马蹄之上尚有脚印,故而根本无法区分是哪一匹马或者哪一辆车的痕迹。但从留下的印记来看,从这里逃离的人马不少。

追出三里多路,玉团儿已微略有些喘息,唐俪辞脚步略缓,右手托住玉团儿的后腰,扶着她往前疾奔。负人奔跑,最靠腰力,玉团儿得他一托之助,振作精神往前直奔,两人一口气不停,翻过一座山岭,到达了山路的岔口。

山路的岔口处,蹄印和脚印还是往同一个地方而去,脚印少了,也许是有些自树上飞掠的关系,而马车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辨。遍地马蹄印中,有几处蹄印比寻常马匹略大,蹄印的前缘留有一缕似花非花、似草非草的纹路。阿谁对唐俪辞点了点头,这就是白素车的马车,那是两匹雪白神俊的高头大马。

道路越来越宽敞,白素车马匹的蹄印清晰可辨,很快这车轮和马蹄的印记转向另外一条岔道,与人的脚印分开,进了一处密林。唐俪辞和玉团儿穿林而入,道路上杂草甚多,已经看不清楚蹄印,但见碾压的痕迹往里延伸,又到一处岔口,马蹄和车轮的印记突然向两个方向分开,然而在往右的一处岔口的树枝之上,挂了一丝白色丝绸的碎絮。唐俪辞微微一笑,往右而行,面前却是下山的道路,翻过这座山岭,眼前所见已是一座小镇。

镇前有个石碑,上面写着“乘风”两个大字,这座小镇也许就叫做乘风镇。

一辆悬挂白幔、由两匹雪白大马拉着的马车正从一处题为“望亭山庄”的庄园门口出来,转向东方而去。玉团儿哎呀一声,“就是这辆马车?但是你看马蹄跑得很轻,马车里肯定没人。”林逋从唐俪辞背后下来,“窗上挂着的红线没了。”阿谁也从玉团儿背上下来,低声问,“红线?”

“这辆马车上窗口原来挂着一条细细的红线。”林逋指着那马车离去的方向,“但现在不见了。”

也许红线便是用来标明马车里到底有没有人吧?四人的目光都望向“望亭山庄”,这处模样普通的庭院如果是风流店的据点之一,那沈郎魂很可能便在里面。

“唐公子,你打算如何?”林逋眼望山庄,心情有些浮躁,“里面很可能有埋伏,我看还是不易硬闯。”唐俪辞目望山庄,极是温雅的微笑,“我不会硬闯。”他拍了拍林逋的肩,将他推到阿谁身后,“你们三人找个地方先躲起来,不要惹事。”玉团儿眼神一动,“我会保护他们。”唐俪辞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你要听你阿谁姐姐的话。”玉团儿手握小桃红的剑柄,“你要怎么进去?”

唐俪辞自怀里取出一枚银色的弹丸,递给阿谁,那是一枚***,用力甩向地上除了会散布烟雾之外,尚会炸开红色的冲天信号,是中原剑会的急救联络之用。阿谁接过那枚银色弹丸,她在好云山上见过这东西,知晓它的用途。唐俪辞并没有解释这信号弹的用处,他同样伸手抚了抚阿谁的头,五指抚摸的时候仿佛非常温柔,阿谁并未闪避,只是叹了口气,微笑着问,“你要如何进去?”

“敲门。”唐俪辞柔声道,“我素来不是恶客。”他的右手刚从她头上放下,却伸入怀中又取出一物,插在阿谁发髻上。阿谁微微一怔,玉团儿探头来看,那是一枚银色的发簪,做如意之形,样式虽然简单,花纹却很繁复,是非常古朴华丽的银簪,倒和唐俪辞手腕上的“洗骨银镯”有三分相似,“是簪子……”她向来爱美,看见阿谁突然有这么一只漂亮的簪子,心里甚是羡慕。

唐俪辞柔声道,“这只簪子名为‘洗心如意’。”阿谁伸手扶住那银簪,脸上本来含着微笑,却是再也笑不出来。她尚未说话,唐俪辞又从衣中拿出一只小小的玉镯,对玉团儿微笑,“这只镯子叫做‘不弃’,有情深似海、不离不弃之意。”玉团儿接过玉镯,戴在手上,那镯子晶莹通透,颜色如水,煞是好看,玉团儿高兴之极,忍不住笑了出来,“好漂亮好漂亮的东西……”

唐俪辞见她高兴得手舞足蹈,浅浅一笑,山风吹来,他衣发皆飘,转身向山下望亭山庄而去。

洗心如意簪和不弃镯,虽然阿谁从未听说这两样首饰的大名,但既然在唐俪辞怀里,这两样东西决计价值不菲。人说少年公子一斟珠以换佳人一笑、引烽火以至倾国倾城,那是荒诞丧志之事,但……

但其实对女人来说,有人愿意做这样的事,不论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思,总是……很……很……

阿谁拔下了发髻上的银簪,默默看着唐俪辞的背影。

总是很……受宠……

但唐俪辞的宠爱有时候很轻、有时候很重,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还有的时候……是有害的。

那只银簪,她戴着也不是,收着也不是,遗弃也不是,握在手中扎得手指生痛,突然惊觉,其实唐俪辞想要的,就是她为他痛苦而已。

他喜欢她和凤凤为他痛苦、为他伤心,最好是为他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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