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柔听到纪媛媛贵重的东西丢失了之后,也赶快帮忙寻找。虽然知道根本就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现她的东西,但也是为了让她们两个都放心。否则给他们看看真相,也不知道该怎么想呢!
白雨柔心里想着就随她们一起先走到了附近的休息区。等她们都坐下之后才开始寻找,这样也防止其他东西再次丢失。
而且像她们这种穿金戴银的人出行,也是万分小心的。否则一下子就不知道什么东西在眼前不见了,还是比较心疼的。
白雨柔的动作没有她们两个迅速,等她们找遍自己的全身也没有发现丢失的耳钉。还把希望寄托到继续翻包寻找的白雨柔身上,让她突然觉得特别尴尬。
因为如果没有找到,也让她们觉得比较失望。可能会原路返回重新寻找,如果纪媛媛大方的话也会不当回事,顶多心疼一会儿,回去缠着男朋友再买一个。
如果找到的话,虽然会让她开心。但是下一步两人就知道了这个东西是在自己包包里面翻出来的,会让三个人彼此都觉得非常尴尬。这样的心理一直持续着,直到白雨柔真的从包包里面摸出了让她发凉的东西。
接着就出现了惊讶的表情,让旁边两个人一直盯着看的眼睛也直勾勾的想要把白雨柔手里的东西给勾出来。
白雨柔没有说话,也没有解释。直接从包包里面摸到之后,就拿出来,呈现在两个人的面前。
确实三个人都比较尴尬,特别是白雨柔的脸突然变得有些红了起来。
而纪媛媛也叹了口气说着:“没事,还好没有丢。应该是掉在你的包里面了,知道你的为人,是不会做出其他出格的事情。”
纪媛媛的话里总让白雨柔觉得有其他的意思,就连旁边的老同学都不自然的露出了异样的表情出来。
并看着白雨柔问她:“是呀,雨柔你没做过这样的事情么?我好像也不记得吧?”
白雨柔有些不懂她的意思,听过她说的话之后瞳孔都不自觉的放大了起来。感觉自己什么时候竟然被诬陷的这么深,好像就算解释都没有用的。
但还是需要澄清一下自己,不然更不知道这两个女人怎么想自己了!白雨柔的心里不比她们想的少,她们不管想没有想过的,都被白雨柔心里面想到了。
“我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就拿它呢,刚好这商场里也有你这个牌子的耳钉。我们正好去看一下,我再送你个喜欢的款式,任你选。也正好证明一下我的清白,买得起也不会随意拿别人东西。我手还没有长到那个地步。”白雨柔听到她们的话就来气。
合着这次就是这么来欺负自己的,正好不管她们知不知道,也要证明一下自己了。本来觉得老同学,就用热情的态度招待。虽然和纪媛媛关系不太好,但一起出来就不能那么不和谐。
可这次两个人做的事情太让自己失望了,要不是觉得以后会用但她们,都有些地位。谁还能在这里好态度的对她们呢!
傅秋已经让自己很生气了,谁知道这两个人还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在背后捅自己一刀的人才最可恨,白雨柔也真是觉得可笑。
不过既然人家都这么认为自己了,总得表示一下自己的清白与诚意。白雨柔只有这样才能甘心,但她忍住了自己的火气没有发出来。
纪媛媛哪会要白雨柔的耳钉,不然就显的她刚才说出的话是真的了。而且今天的这件事情只因为上次在医院里边和男朋友在一起的那件事。如果这次不对她出来,那一定还会有下一次。总体来说这件事情不达到目的不会善罢甘休,何况纪媛媛也是那种让白雨柔猜测不到她内心的人。
不过这件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而且在场的三个人都看到这个耳钉的确在白雨柔的包包里面找出了。这是怎么解释都没办法磨灭的一件事情!就算再多的解释也没有用,所以白雨柔才想要重新买一对补偿给她。
老同学也劝阻着白雨柔当个和事佬说:“哎呀,这一对耳钉而已。又不是谁都买不起的,就当做一件小事过去算了,大家都不要计较!”
白雨柔当然懂她的意思,现在是她们两个人都误会自己的做法。庞大的商场里面只有她们三个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且除了自己的心里面,其他人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不过也好,这个商场是铭爵集团旗下的。上次发生那件服务员对自己大打出手的事情之后,自己专门跑来去监控室里面调查出了视频。既然里面的保安都认识自己了,还有什么不能再继续做的呢!
反正每个人的心里想法不同,做出的事情也不一样。就算是今天这件事情不管是属于两个人之前的谋划,还是真有这样的巧合。白雨柔一定要查出这件事情的真相,不能平白无故的就诬陷了自己。毕竟这也是在陆铭川的公司里面,如果传出去了反倒是自己的不对。
反正都已经在这个商场里面了,白雨柔觉得给她买对耳钉来澄清自己也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毕竟自己的声誉也在这里,如果以后还有复出的可能,这件事情传出去,绝对是自己的不好。而且保不准就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还有可能掉更多的粉。
三个人商量好之后就起身,重新逛商场了。虽然有些还是会有说有笑,但不免觉得比刚才尴尬了许多。
特别是白雨柔,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和她们两个人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就算是有,也根本不想当面讲出来。何况每个人心里面所想的,都是一些伤人的。
还好今天也是三个人出来,而不是两个。不然这件事情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或者有可能这件事情根本不会发生。白雨柔总是在事情过后,想的特别多。
也在想着这件事情回去要不要跟顾泽讲一下,毕竟是自己的男朋友,是最有权利知道这件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