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一个人在宿舍睡,孤寂的有点害怕,不觉间就想到了潘少侠,这几个月来,我们在一块儿玩的还不错,有了他的陪伴,确实少了不少寂寞,多了不少欢乐。
想着想着就不知不觉睡着了,而且还做了个梦,梦中我长出了翅膀,在蔚蓝的天空上飞呀飞呀的,我飞过大海,飞过草原,飞过山川和盆地,飞到了天堂,那里没有学校没有老师,没有烦人的考试,只有花草树木,还有可爱的小动物,它们会唱歌、会跳舞,还拿出来好多好多糖果来招待我。
我幸福地笑着,跳呀蹦呀地,仿佛回到了童年,无忧无虑的尽情玩耍着。
潘少侠是第二天上午到的,见到他我很高兴,拉着让他陪我逛街,可他却说要去找张燕,我一听就知道他和张燕的关系已非同一般了,便玩笑道:“重色轻友。”
他倒好,嬉皮笑脸地说:“那个男人不重色,那个男人不风流。”
我一向不强求他人去做不愿做的事,既然他要去找“那人骑过这人骑”的姑娘,我也没法子,只好一个人在街上闲转。
我算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以前潘少侠逛街总爱拽上我了,原来一个人逛的滋味这么难受:无聊、寂寞、没人说话。
我不由得怨恨起潘少侠来,闲他不够意思,想当初你叫我,我都一一应从,现在我叫你,你却推搪着重色轻友,根本不把我当回事,哼!搞吧!搞吧!祝你像陈小春唱的《重色轻友》那样,被女人甩,被女人打,被女人欺服,到时再可怜巴巴地来求我:朋友,救我一把吧!
这么想着想着心里不觉舒畅了很多,脚踢着不知谁丢下的饮料瓶一个人向书店走去。
现在的杂志真是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妹儿》,《少男少女》、《青春梦幻》……花花绿绿的,随手翻开都是些校园言情。
现在的这些作者,吃下饭就知道他们要拉什么屎,写的文章都是一个娘生的,男主人公肯定是潇洒帅气的校草,女主人公保证是美貌绝伦的校花,然后两人不知怎么地就相爱了,最后或者一个走了、一个死了,或者一个残了、一个出国了。
千篇一律叫人看了就腻,没一点新意。倒是有本《小小说月刊》不错,上面讲的故事是社会现象的真实反照,看了叫人拍案叫绝。
现在生活节奏快了,人们的时间也就紧的很,能有时间大本大本地读长篇小说的人越来越少,倒是闲了翻翻小小说可读的很,即节约时间又感悟生活,两全其美。
一时来兴,我就买了那本《小小说月刊》,顺便给潘少侠带回去一本最新的《科幻世界》。
回到宿舍,我一推门张燕和潘少侠就直入眼帘,他们俩坐在一张床上悠然自乐,还手拉手地唱歌。
见我进来潘少侠便从床上跳下来,调皮地问:“哪儿去了,我找了你好半天。”
我想你要是能找我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但我还是笑哈哈地说:“谢了谢了。”
然后我递给他《科幻世界》说:“给,刚买的。”
谁知他接过一看,满不在意地说:“我早不看了,太没意思,全是些糊弄人的文章,骗小孩儿的。”说着他把书递给张燕道:“有兴趣看吗?”
张燕娇娇气气地接过书,随便翻两页,媚眼乱抛地说:“看看吧,还没领略过!”
我实在受不了了,有点恶心,又有点发麻,慌忙关门逃离。
当时我十分恨潘少侠,恨他把我送他的东西尽然如此草草处理,而且是处理给了这种人。
看来潘少侠是真的恋爱了,也许那天我没有想到张燕追他的方法吧,以至于让他入网。
但我还是一直认为这不止张燕一人的责任,潘少侠他肯定也是动了凡心,俘获了张燕那颗早以怒放的不能再放的芳心吧!天呀!又一对“郎才女貌”。
从那儿以后潘少侠就很少和我在一块儿,成天跟张燕相伴着,形影不离,甚至吃饭都到了用一个饭盆的地步,众目睽睽下你一口我一口地喂着调情。
中午两人坐到教室最后一排甜言蜜语地不知道讲些什么,总之,两人是好的分也分不开了,如胶似漆。
我能再说什么呢?潘少侠想恋爱那是人家的自由,可是把美好、恬甜的初恋献给这样一个女孩子——不女人,我总觉得不值,甚至有点浪费。
和冯国军、王彬洋是怎么到一块儿的我也说不清,只记得潘少侠有了张燕后,我们三个便常在一起吃饭,经常聊各自的理想,慢慢发现都很投缘就走到一块儿了。
人与人之间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就像我跟他们两个从不多言语到无话不谈,简直是种飞越。
冯国军是个玉树临风的帅哥,不是我夸他,而是许多人夸,所以我也不得不承认。
他志向很远,想将来报个清华、北大什么的名牌大学。他常说事在人为,只要我们用到了那份功就一定可以成功。
我说有时用功了也未见起效,虽然考试不像我奶奶说的是蒙吧,但也不象我们想的那般顺应人心。
再说像这种破学校,这样的破教学水平,这样不知从那儿拾来的别人不要的三本、专科的垃圾老师能教出清华、北大的学生?纵然学习在自身,可是那也得师傅领进门呀!连门都找不着,哪能修行呢?
毕竟这世界上像张海迪、爱迪生这样的人少,而且是微乎其微,所以他的梦也只是痴心妄想,因为他也没有张海迪和爱迪生那样的意力和天赋,这种可能性便是一定不会有的。
但为了不搅人兴致,不丧人志气,我还是满脸笑容地说:“也许对吧,说不准不久的将来,我们这个校园就要出一名北大或清华的学生喽,到时呀一定能乐得那校长得了气喘。”
他听后倍儿高兴,直说:“就是,就是!”
王彬洋是我们班的团支书,人长得胖乎乎的十分可爱,他常说不想念书了,想下海闯荡去,我一听他这话就想起香兵,不由得发笑。
他则不以为然,对我扯着嗓子道:“笑什么?我告诉你我最崇拜比尔盖茨了,他一个连大学都未上完的毛头小子能成为领导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先锋有多了不起呀!”
他见我双眼发愣故又清清嗓子继续道:“你大概对他还不大了解吧。好,下面我就给你介绍一下:比尔。盖茨英文名Bill Gates出生于1955年10月28日,是他双亲的第二个孩子和唯一的男孩,全名威廉。亨利。盖茨第三。
1968年,比尔八年级时,学校为了扩大知识面而引进了计算机数学,他立刻便迷上了计算机。几经周折,他跟朋友与1975年创立自己的公司,当时,他的梦想就是让更多人用他的软件。
而现在他的梦想已变为现实,每天的软件程序拷贝以百万计的数量销售出去,他创立的微软公司也如日中天,以不可阻挡之势,徜徉在时代的浪尖上,从而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有效率、更自动化和更互相结合。比尔。盖茨成了世界首富,微软变为赢家,是因为人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向前发展,通过早期与ZBN等大公司合作,把众多的竞争者远远抛到后面,这里包括苹果公司,康派克公司、莲花公司。
正因为有了像莲花公司、Word perfect、博兰公司的竞争,微软才永不停息地向前、向前,用它强有力的足音向世界宣布着:无论一小步,还是一大步,都要推动世界向前的脚步。真可谓:古时,有书法处便知有王羲之,现代,有计算机处便知比尔。盖茨。”
他滔滔不绝论述让我目瞪口呆,好半天才说:“你不会真不念了,也要去开微软公司吧?”
他突然像个泄气的皮球,往桌上一爬,焉焉地道:“唉,只可惜家命难为呀,父母非得逼我念什么高中,要不是怕他们伤心难过,气出病来,我早就直奔深圳、上海了,现在呀是有翅难飞。”
言语间他好像真成了比尔。盖茨,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