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小三儿番外
作为一个自幼儿园起就流连花丛,迷倒万千少女的风流公子,步非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辈子会栽在一个女人手上。而且这个女人,还是个不怎么把自己当回事儿,见面一开口就问自己是不是“受”的奇葩。
而这朵见到俊俏美男就本能地想问对方是不是“受”的奇葩,就是花家妮子花火。
对于遇到花火这件事情,步非时而觉得自己是阴沟里翻了船,时而觉得自己这坨牛粪遇到了一朵儿鲜花。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步非都觉得是前者。
想他初入花丛之时,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辈子绝对绝对不要爱上一个女子。咳咳,当然,那时候步非小,不知道有同性恋这回事,因此他就没发誓今生不要爱上一个男子。幸好,他也没爱上哪个男子。
步小三只是觉得,一个人的心,只有属于自己的,那才是自由的。若是心给了别人,尤其是一个女人,那他这辈子注定要跟流连戏蝶时时舞的美好生活说拜拜了。步小三年纪虽小,但在算账这方面他还是相当精明的,因此对于他爹为了他母亲那一棵小白杨而放弃一大片森林这种做法,他感到深深不耻。
世上的女子千千万,换来换去换不完。步非一直把能品遍时间各式各样的姑娘作为自己的宏伟志愿,并且为之努力奋斗着。
为了这一目标,步小三脚踏实地地摸索出相当多的经验。譬如怎样恰到好处地用自己那双波光流转的桃花眼明传春情、暗送秋波,怎样快速有效地区分这个女子对自己是神魂颠倒还是欲拒还迎,怎样在最佳的时间最合适的地点遇到一个最适合谈谈心恋恋爱的人。
最后一点最为重要,也是步小三同志喜欢泡在酒吧的很大一个原因。
酒吧这种躁动的场所,就是供人们放纵疯狂的。到酒吧喝酒的女子,步非认为基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借酒浇愁的落寞人,一种是天生喜欢热闹喧哗,爱疯爱闹的人。前者内心忧伤空虚,正好适合趁虚而入;后者能作不怕事儿,正合适一场游戏一场梦,寻欢作乐。
可是,步小三想不到,还有第三种。
就是闲着没事儿喜欢陪流离来这里的花火。
那个时候,陌说有个只喝伏特加的女子很特别,他觉得有趣,就拉着方匪石和叶安来了。可天意难测,很不巧,原本不打算来的叶安一眼就相中了流离,而他,在好不容易猜到流离是哪一个之后,看上了她旁边那个穿红衣的花火。
方匪石当时就提醒他那个娇俏的小女人是花清越的妹妹,叫他不要招惹。他也觉得,自己这颗萌动的春心跳的很不是时候。于是,一狠心一咬牙,步小三很自觉地将那点儿一见钟情的小嫩芽给掐了。
然而,天意弄人。一场婚宴,她一个转身撞进了他的怀里。他一个不小心,就让她撞进了心里。
于是,第一次,步非对着一个执着于他是“受”还是“攻”的严重打击他人格的人没有发火。相反,他觉得很委屈。很介意。他很想当场证明给她看,他是个男人。足以配得上她的男人。
“你真的不喜欢方匪石?”
花火眨巴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天真地第三百零八次问。
步非被问得想哭又想笑。他费尽心思勾搭到这个傻女子,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从上学起就称兄道弟的男人会成为他虏获女子芳心的绊脚石。
“我以我泡过万儿八千儿姑娘的清誉发誓,我真不喜欢方匪石。我不仅不喜欢方匪石,我还不喜欢任何一个男的!”步非拍着胸脯,极其认真,特别严肃地说。
然后。花火就十分郑重地怒了。
“猫了个咪的,你泡过很多姑娘了不起啊!姑奶奶还看过无数对儿裸1体帅哥呢!”花火很自豪地说完,冲着步小三就是一脚。敢在她面前这么气势汹汹地表示自己泡过众多姑娘,他是不想活了。
被踹倒在地的步非长吁一口气,猫了个咪的,吓死爷爷了,还以为自己说走了嘴花姑娘要找他这个昔日的花花公子算旧账呢。
“我觉得,看过我的裸1体之后,你就不会再想看别人了。”步非从地上爬起来,对着牛气哄哄的小女人嘿嘿儿一笑,动作麻利地解着衬衣扣子,表情无比邪恶。
花火一惊,随即也柔媚一笑,学着好友流离的样子优雅转身,“我觉得,你得先摆平我哥。”
关于哥哥花清越和步非小时候的恩怨纠葛,花火听方匪石说了一些,因此哥哥这次回来,她觉得是考验步非的好机会。
花清越,这三个字对步非来说,简直就是童年的巨大阴影,是魔咒。他瞒着花清越神不知鬼不觉地泡了他妹妹已经是大罪,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还大着贼胆儿想将她拐上 床,那花清越不废了他才怪。
步非解扣子的手明显一哆嗦,然后笑着赔罪,“媳妇儿,其实我觉得吧,摆平大舅哥这种事儿,还得咱俩人同心合作。”
虽然,最后的最后,摆平花清越这事儿,还是叶安和流离的功劳更大些。但步非还是很高兴花火在她哥面前没有扔下他倒戈。
于是,每次步非被花火揪着耳朵问他到底招没招惹外面的野花时,他都会很严肃地保证,“没有,绝对没有!想当年你哥哥威逼利诱你都一颗真心只嫁我,我怎么会因为几朵儿小小的野花就抛弃你呢!我步非是那样儿忘恩负义的人么?!”
事实证明,步小三他不是。
虽然一不小心在花火这个阴沟儿里翻了他这艘大船,但他觉得像他这种流连花丛太久以至于整颗心都有些麻木的人,一辈子能遇到个动心的人也不容易。他觉得,他应该感谢花火,是她,让他能感觉到自己这颗麻木不仁的小心脏时时地跳着。
作为一个混迹于花间多年的步非来说,能遇到一个让他丢了心的人,他觉得,这也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