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等何其过来。
他和吴启宪在一边商量了很久,总算拿定了主意,这才施施然站直身体,向我眨了眨眼。
我微笑。
他是这么热情活泼的一个青年,无论何时,都能令身边的人童心渐起,化腐朽为神奇。
“明天我们要召集队伍进行游行,抗议目前的军阀割据状态,你要不要一起来参加?”他兴冲冲地问我。
我摇头,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他掩不住脸上的失望,“难道真的不能挤时间?”
“不能。”
他像个得不到糖果的孩子,怨怨的盯着我:“可是我想见到你。”
我被他说得既是高兴又是难过,只好低下头,看着地下的青砖地板,在灯光下幽幽生光。
“好了。”张丽丽走过来,将手搭在他肩上,“何其真是个孩子,一点点小事情都会挂在脸上。”
她温柔地看他,又顺手在他肩上拍了拍,才回过头来向我一笑。这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她是故意如此作为。
我抬起头,双目明亮地看她,然而她若无其事:“何其做什么事都三心二意,前天他还说要写副对联给我,今天就忘记了。”
“唉。”何其被她说得涨红了脸,“我怎么会忘记呢,谁会忘记张丽丽的事情。”
张丽丽“咯咯”娇笑,声音脆耳动听,引得吴启宪也探过头来微笑。
我静静地看着她,有些明白过来。想必我没来之前,她就是这里的风光人物,男孩子都围着她转,这个外表温柔的女孩,一直都在暗暗提醒着我些什么。
可是何其的心在我身上,他并不在意周围,只是凝视着我:“要不要看我写对联?”
“好。”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
他的字很大,如他本人,顶天立地精神焕发,一边写还不忘记来逗我:“你会写字么?写一个给我看看吧。”硬是把毛笔塞过到我手里,自己平按着纸沿等在一旁。
我捏着笔,有些茫然,多少年了,实在是生疏,我抖抖的,在纸上写了个字。
“不错呀。”何其笑,“虽然有些软弱相,但笔划之间楚楚秀气,看得出是以前练过的。”
我被他捧得不好意思,低下头去,把笔还给了他。
“梆、梆、梆。”外面传来敲击竹筒声。吴启宪立刻欢呼一声:“卖馄饨的来了,大家要不要吃夜宵?”
“好呀。”何其立刻丢了笔,“一人一碗,我请客。”
他和吴启宪抢先恐后,打打闹闹着出去了。
屋里只剩下我和张丽丽,隔着书桌,她在仔细的看我。
见我眼光迎上去,她立刻问:“朱小姐是哪里人?家住在哪里?”
我淡淡地看着她,并不想回答。
“怎么,这种事情也要保密么?”她轻轻的笑,“何其一直是个热情的傻孩子,他很喜欢交朋友,虽然人缘很好,可也容易交友不慎,因此而伤害到自己。朱小姐,你说是么?”
“张小姐是说我么?”我不会向她那样兜圈子骂人,我一向实话实说。
“哪里敢呀。”她又笑了,脸也没有红一下,“朱小姐,不知道何其有没有同你说起过,我们组织书社的目的是为了反抗当前的军阀势力,在警察的嘴里,我们就是革命党,他才认识你就把你带来这里,这样的做法是很危险的,因为,毕竟我们同你不熟,而且你又是这么神秘的样子,怎么不令我生疑呢?”她顿了顿,直视我,正色道,“既然你进来了,我们就冒着被警察局抓的风险,为什么你不能把自己的身份向我们说明,大家才有可能做真正的朋友。”
她字字有理,咄咄逼人,板着脸孔等我回答。
长久以来,我只与男人打交道,张丽丽是我漫长捕猎生涯里第一个女性对手,她如此年轻,二十岁也不到,可是却已十分厉害。
我只是觉得好笑,她真以为我只有十六岁?而且什么事也不懂?居然想要用大道理来管束我,她可真是看错了人。
“张小姐。”我学着她的口气,端正而故作姿态,“你们完全不用担心我,如果我真的是你们的对头就不会去救何其,而且,我是何其的朋友,与张小姐不过萍水相逢,如果要问我的来历,好像还轮不到你。”
她一口气咽不下去,脸涨得通红,瞪着我说不出话来。
这时,何其与吴启宪已进了门,一人端着两碗馄饨,嘻嘻哈哈地仍在打闹。
“快来吃呀。”他一边叫我,一边把碗放在桌沿上,抽回手来呵呵地吹气,笑,“好烫。”
我站起了身,说:“天太晚了,我还是先回去了”。
“什么!”何其吃惊,“为什么突然要走?是不是觉得拘束?走之前,留下来吃碗馄饨吧?”
我走到他面前,做了个与张丽丽一样的手势,把手搭在他肩上:“傻孩子,就知道吃,我真要走了。”
他被我说得脸红,忍不住拉住我的手:“要走也吃点东西再走吧,你看你,手冷成这样,喝些热汤可以暖暖身体。对了,我把补药准备好了,等一下,我帮你去拿。”
不用看,我也知道张丽丽必定面色不佳。第一次,我尝到了情场得意的滋味,果然叫人神魂颠倒,心旷神怡。我忍不住微笑,对何其说:“真的不吃了,我从来都不吃药的,你能不能送送我?”
“好。”他立刻答应。拉着我的手出去,并没有看张丽丽一眼。
我被他牵着手,一路走出院外,来到大门口,头顶一罩苍穹,上有粒粒明星闪烁。
“朱姬,我能不能送你回家?”何其凝视我,“经过昨天的事情后,街上警戒又森严了几分,晚上的街中有大批士兵巡逻,你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而且,我会不放心。”
夜色中,他的眼眸深情诚挚,美丽得连天上的星辰也要失去颜色,我有些感动,忍不住问他:“何其,你愿不愿意永远陪着我,我们一步也不分离?”
这句话问得突然,他听了一怔,马上又反应过来,笑:“朱姬,我当然愿意永远陪着你,可是,我们怎么能一步也不离开?不久,父亲就要送我去法国念书,但我可以在毕业后回来与你在一起。”
去法国?这并不是难事,我微笑,“如果我和你一起去呢?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身边全是不相关的陌生人,到了那时,你会不会永远陪在我身边?”
“你肯陪我一起去法国?”他大喜,“朱姬,你真的愿意?”
“你会不会永远陪在我身边?”我喃喃地反复追问这一句话,什么都是不重要的,天南地北,千山万水,重要的,是能有个人陪在身边。
“会的。”他紧紧握住我的手,低下头,在我手上轻轻吻了一记,“你真是太好了,朱姬。”
我当然对他好,因为他也肯对我好。
一个计划在渐渐成形,我仰起脸来,连天上的星星也在向我微笑,多么傻,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想到这个主意,原来生命本可以不那么寂寞,只要我肯稍稍费一些手段,以及,遇到一个合适的人。
我让他把我送到一栋宅院前,看着他先走了。
离天明还有一段时间,我没有闲着,继续行走寻找目标,这一次,并不是为了饮血。
笙说过,如果要令一个人变身,需要掌握适当的吸与哺的分寸,他失败了三次才造出了我,我会失败几次,才能令何其变为同类?
笙选择了我,十六岁的娇艳与芬芳,于一瞬间炫丽永恒,我是否也可以保存何其的迷恋,馨香千年不变。
在小巷深处,我遇到了一个年青人,他面目丑陋,在暗中目光灼灼,然而又自卑猥琐,始终只敢偷偷的瞟我。
我却很满意,他的年纪与身材,和何其相差无几。
“喂,”我笑着主动唤他,“能不能陪我走一段?”
他立刻凑过来,满脸陪着笑,骄傲又不自信。“小姐,”他一边说一边露出满嘴黄牙:“你可要小心,这几天晚上兵很多。”
一样的话,不一样的人,完全是两种境况,我靠在他身上,不是不明白自己同人类一样有些偏心。
“来。”我不想看到他的脸,手法果断而干脆,“请吻我。”
等他颤颤地送上面孔,我迅速偏转避开,一口咬在他颈上。
“啊。”他闷叫,手足乱舞,可是挣不脱。
究竟是多少份量?我边吸边努力回忆。笙与我的事件已是太久以前,我又是这样一个万事漠不关心的样子,约莫着大概的程度,才一把推开他。
他没死,眼凸筋暴,倒在地上犹自乱抖。
我冷眼观察,低下头,把自己的手腕咬破,所有的动作,一切如法炮制。
这是第二次,我并没有准备会成功,结果也当然是失败,他很快就被毒死,在地下僵直冰硬如铁。
我无力地靠在墙上,月光清冷似一抹嘲笑,而我的脸上却只余平静。当年,笙是为了生存才找我,而我却是为了寂寞去找何其,究竟谁更值得嘲笑,一切无从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