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侠仗义是什么?
大大唐的时候,每逢灾荒,三叔李隆基总是会第一时间搭棚布施,米也可,面也可。那时候,有饭吃、有粥喝的老百姓们对三叔总是一脸的仰慕和感激。
在李奴奴心里,这就是行侠仗义。
可大胡子的方式,却让人觉得豪情万丈,一看就是大胡子这个人的作风,大气又不做作,不刻意去炒作什么名声,甚至被帮助过的那些人根部不知道这银钱从何而来。
大胡子和李奴奴把银票换成了银子,逢穷人便给,看到破败的帐篷就扔钱,那些人总是一脸的吃惊,继而一脸的高兴,对着大胡子又跪又拜。
在赌场换来的那一摞银票,不出五天,就分了个精光,李奴奴捏着手里仅剩的一点碎银子,似笑非笑的望着大胡子,“就这么点了,吃掉它!然后我们换个地儿打枪?”
大胡子一脸无所谓,笑道:“正好馋酒了!”
刚入座,还没点菜,酒馆里忽然安静下来,众人皆沉默的望着踏门而来的青衣人。
李奴奴对着突然的安静有些诧异,不自觉抬头望去。
心下先是一亮,继而一暗,不由感叹,老天爷果然是个善于嫉妒小人,这么风流倜傥的一个妙人,如何偏偏是一个瞎子!
青衣人是个瞎子,却长了一张迷死人的脸和一具肥瘦适中道骨仙气的身姿。
剑眉斜横,鼻梁英挺,朱唇自红,皮肤也甚是白皙光滑,偏偏一双眼睛灰黑,暗淡无光。如果说李隆基的美,胜在清秀不妖,尺带珠丹的美胜在阳光帅气,那他,这个瞎子,就是实实在在的俊美修颜了,纵使瞎了,也丝毫不逊色于他们。
青衣瞎子手持一根一米长的碧玉竹棍,每一步都轻轻触着地面,发出低沉的“嘟嘟”声。
众人不由自主停下所有的活动,不自觉的望着他,或怜悯,或惊艳,或面无表情已经呆了去。
他无视众人的目光,自沉静的走向大胡子和李奴奴所在的桌子,竟像是看的到一半,一路上对于桌椅和人群避的轻巧不着痕迹。
大胡子和李奴奴都看傻了眼,直愣愣的望着站在桌边的他,一时竟不知道要说什么。
仁顿珠更是俏脸红的可以挤出血来。
青衣瞎子微微一笑,温柔开口:“在下想请三位饮杯酒,不知三位意下如何?”
大胡子最先回过神来,豪爽一笑,“请坐!大胡子今生能与你举杯共饮真乃荣幸之至!掌柜的,添副碗筷,再上些好菜!”
李奴奴清了清嗓子,笑道:“这一趟没白出来,竟是遇见了这么写有趣的人,好玩的事!在下李……李三儿!幸会幸会!”一时不知道该说自己叫什么竟把三叔李隆基惯用的俗名叫了出来。
仁顿珠只顾低着头红着脸搅弄着手里一缕发丝。
青衣瞎子面向李奴奴似是在沉思,又释然,“李兄好,在下裴青衣!”
大胡子笑了笑,“我,张虬髯,人都叫我大胡子!”
裴青衣伸手准确无误的抓住酒杯,朝二人微微示意一下,“我敬二位!”
众人见这边几位吃喝上了,都各自忙去了,偶尔投过来些探寻的目光,观察着这边三位妙人,一位清秀俊美,一位虬髯豪爽,一位英俊修颜。
李奴奴饮尽杯中酒,正思量着裴青衣看不见是否需要别人照顾,要不要替他布菜,正琢磨着,却见裴青衣神情自得的拿起筷子,从容的夹了一块鸭肉。不禁探究的看着他的眼睛,这家伙真的瞎吗?
仁顿珠忙着给三位倒酒,到裴青衣的时候,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不敢看他,一张红红的脸竟又红了几分。
大胡子却全无顾忌,大快朵颐的吃着手烤羊排。
似是察觉到李奴奴的探究,裴青衣微微一笑,从容道:“裴某眼睛不好,不过听力不错,但凡出一点声音,我都听的出来,所以就这些盘碗摆放难不倒我!”
李奴奴讪讪笑笑,心里想着这人会读心术不成?只说:“厉害,怪不得你出门都不用带人的!”
大胡子却毫不在意,用手抓了一根烤羊排放到裴青衣碗里,“不知裴兄口味怎样的,大胡子我极爱这羊排,你也试试!”
裴青衣也不嫌,直接用手抓起来,大口咬了几下,赞道:“味道果然不错!正如胡子兄一般,豪爽痛快!”
顿了顿又放低声音道:“裴某敬佩二位散财童子,特来一起参与,不知道二人可允?”
大胡子见他放低声音,知道他是怕己等不愿让人知晓身份,大声笑道:“裴兄好体贴!不过放心,我大胡子做事从不畏手畏脚,也不惧别人知不知道,这行侠仗义的善事,自然是人越多越有趣!大家都,来做这事情,这天下哪里还有饿死骨?谁都可以吃饱饭,谁都可以穿暖衣,甚好!”
李奴奴端起酒杯,“来,走一个!难得遇见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醉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