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国共相争时,曾流行一个口号:“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漏网一个!”其实,这种不惜成本和歇斯底里的狂暴,除却恶性政治因素外,也公然体现了封建王统中蔑视个体和习惯株连的统治基因,算有成熟的受众基础了,所以,在圈子里贯彻起来,便顺顺当当、畅通无阻。
2002年
(第九节梁漱溟:一只自由主义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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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梁漱溟的人生素描中,使用最多的词不外乎“傲慢、固执、清高”之类,其中最显其“不群”也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即1953年公然顶撞,放言“九天九地”之举了。此事流传甚广,几成梁公一张名片。虽然,众人目光里透着对“螳螂挥臂”的激赏和叹服,但很大程度上,我觉得梁公还是被粗糙地景仰了。因为众人看上的多是他的“犯上”,换言之,梁公是作为性情中人而非思想者被抬举的,在渲染其个性魅力和道德光芒之时,却忽略了他身上最可贵的理性特征:相信自己的眼光、独立判断乃至自由表达的习惯——中国知识分子纷纷萎缩的那种习惯。
事情的全貌大抵如下——
1953年9月11日下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政协委员梁漱溟走上主席台,稍事应景后,他话锋一转,直指农村和农民问题:“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是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问题,望政府重视。”
这副“农民代言人”的姿态触怒了一个人——搞了半辈子农民运动的,他坐不住了:“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认为农民的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有人竟班门弄斧,似乎我们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笑话!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工人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一基础是不容分裂、不容破坏的!”
梁随后写信,想澄清事实,但泼回来的冷水是:“人家说你是好人,我说你是伪君子!”“你提出所谓‘九天九地’……这是赞成总路线吗?否!完全是彻底的反动思想,这是反动派的建议。”
一周后,在乱糟糟的批驳声中,梁漱溟的嗓门又一次震惊全场:
“各位说了那么多,今天不给我充分的时间是不公平的……同时我也直言,我还想考验一下领导党,想看看有无雅量……”
历史不该遗漏这一幕。这是1950年以来,党外人士直谏犯上的第一人。其激烈与尖锐,也许是迄今为止强度最大的一次。
其实,争到最后,梁争的就是一道权利:发表己见、异见的权利。
这记孤弱而不识时务的呐喊,让我想起了34年前源于梁漱溟的另一支疾呼,同样,那支疾呼在当时的鼎沸之势下也被淹没了,其时少有理会,其后也少有重视,时间一长,便也真给忘了。
1919年,“火烧赵家楼,痛打章宗祥”的青年事件爆发,全国哗然,遍地揭竿,所有舆论都倒向一边:五四万岁!学生万岁!可就在大合唱中,却响起了一声刺耳的反调——
5月18日,《每周评论》发表了一篇《论学生事件》,观点是:学生打卖国贼,动机无疑是好的,但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理应自愿接受制裁;纵然曹、章二人再罪大恶极,但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青年再爱国之举,也不可借机对他人施暴。
作者正是北大哲学系教授梁漱溟。梁强调,若中国有希望,每个人须有公民意识,任何理由不可居法律之上,唯公民权有保障,方可谈进步与发展。
在五四舆论中,鼓吹“公民权”者,梁乃独家。在民族利益上,梁不会是非不辨,显然,他关注的是另一方向,使用的是另一工具:超越政治眼光的文化眼光,超越民族思维的普世思维,超越道德逻辑的理性逻辑,超越斗争立场的建设立场。尽管,你可用历史审判的口气,指责那法律和体制不具“合法性”和“人民性”,从起点上粉碎它,但谁能说梁坚持的“人身安全保障”只适配于理想国、只适配于无过失者呢?即便法律有“阶级性”,但谁能否认任何法律都含有最日常最普泛——适用于基础生活的合理成分呢?
(这让我想到一个人:美国19世纪的亨·戴·梭罗。表面上,梭罗是一个处处同政府作对的人,他有篇檄文《论公民不服从的责任》,宣称:“我一刻也不能承认那个政治组织就是我的政府,因为它也是奴隶的政府。”“我有权承担的唯一义务就是在任何时候做我认为是正确的事。”他甚至呼吁人们“犯法”,以让政府“这部机器停止运转”。但同时,他强调这“犯法”须是一种和平方式,排除暴力。他因拒绝缴税而被捕,有意思的是,他不逃避惩罚,公开抗税后就坐在家里,一心等警察来。也就是说,他一方面要表达与政府不合作的态度,另一方面又采取与法律“有限合作”的立场。或许,在一个充满弊病的年代,“违法”的正义性即于此。这种梭罗式的有机的反抗,列夫·托尔斯泰、甘地、马丁·路德·金等人,都深受其熏染。还有一个同法律合作的例子:苏格拉底。他虽蔑视不义的权力,但拒绝逃走,并主动放弃被赦免的机会,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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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若只有道德激情而无理性资源,只有集体群沸而无一己之见,这正常吗?何来前途?
面对五四,当同人们都热衷于救亡,沉浸于道德和政治观察时,梁漱溟用的是另一副镜片——这副镜片,在接下的半个多世纪,将被国人一再错过,一再失之交臂,这个国家的公民化进程也一再拖后。
梁漱溟触摸到了一个宝贵的东西——人权。
这正是被他的时代毁坏最严重的东西。后来的历史一再证明:只讲目标不讲程序、只顾正义不顾人权、自以为真理在手即随心所欲,这些做法会把民族拖入怎样的灾难和迷狂。再没有比1966年举起的那册瑟瑟发抖的《宪法》更令人心寒的了,没办法,因为你是“敌人”,谁告诉过年轻人“对敌人也要讲人权”?谁向他们布道过“打人是犯法的”?
“公民”“人权”“宪法”,在中国政治文化中,可谓遭遇最坎坷、附加条件最多、最易被冲淡、挤掉和偷梁换柱的一组概念,诸如“时局”“生存”“救亡”“国情”“特色”等大词,轻易可将之剥蚀掉、消解掉。
梁漱溟是个超前的常识发现者和持有者。其卓越和悲剧在于,较之自己的时代和同胞,他的常识太离奇、太不寻常了。
梁漱溟是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和信仰躬行者。其身上,既有士子清流的铮铮傲骨和大道治世的儒生情怀,又有自由知识分子的独立秉性和理性精神。虽为国学大师,但他指出:“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于‘个人’永不被发现上。”人们往往把梁的独见和固执归于恃才傲物,其实,这种不合时宜的表现折射的正是现代知识分子最有价值的一面:独立品格和理性原则(这也正是胡风、张中晓、顾准等身上最闪光、最相似的灵魂要素)。仅凭士大夫的耿直、不阿、清正之道德操守,是奏不出“人权”“自由”这等现代声部的,传统国学资源中,也找不出“公民”“法律”等成分。
梁漱溟算得上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精神的最有力的载体之一。对1953年这场(我眼里,它更像一桩“精神事件”),连远在美国的胡适都大为激赏,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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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宝贵的“异数”!敢于不群,敢于逆动,敢于在群沸中发表独唱,对热衷道德审美和集体意识的中国生态来说,是最稀缺的元素!而自由言论和公民意识之于姗姗起步的中国现代启蒙,是何等重要的营养!检索近代以来中国精英们的大脑,无论革命、改良或保皇,无论激进派或保守派,无论“左”或“右”,你都很难找到“公民”“人权”“法律”这样的理性字眼,而这,恰为现代精神的精髓之物。
正是这种“个”的生命类型和灵魂气质,使得1974年“批孔”风暴中,梁漱溟又成了公开的反对者之一(另者是吴宓)。
1919、1953、1974……几番“冒天下之大不韪”,梁漱溟都是真诚的、本色的,包括他某些时候的“认错”,皆为真情所驱、由衷所致。这份真诚很像他的父亲,“吾父是一秉性笃实的人,而不是一天资高明的人……不肯随俗流转,而有一腔热肠,一身侠骨。”(梁漱溟《我的父亲梁巨川》)1918年11月,新文化之风愈吹愈劲,中庸的梁巨川自沉于北京静业湖。尽管父子有着巨大的理想冲突,但有一点相同:人生和信仰不分家!生命要有尊严!意见要真!骨头要硬!
1950年后,连此前的反强权运动中有卓越表现者,也纷纷脱胎换骨,投奔“新生”。似乎也只有梁漱溟、储安平、张东荪等极少不识时务者,走着一条被视为危途的旧路。其生命步履,便像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一样:凄苦、滞缓、笨拙、稀稀拉拉……
这样悲怆的英勇,1950年后的历史上,只闪现过罕见的几个瞬间: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大会上,吕荧摇晃着起身:“胡风不是政治问题,是认识问题……”十几年后,在同样的会场,在宣布将“叛徒、内奸、工贼”“永远开除出党”的隆隆雷声中,一位叫陈少敏的女性默默攥紧着一张反对票……
那是怎样的孤独与承受?
正因为它是“个”,它那么势单,讨伐它围剿它的力量那么庞大,它才显得珍贵而悲壮!若没了这些“个”的闪光,若没这些以卵击石、螳臂挡车的异数,中国现代文化史、人物史和思想史该多么的乏味、多么的萎缩!
2001年10月
(第十节为何我们没有自己的“大师级”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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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与秘鲁同行巴·略萨有过一场“作家责任”的激烈争论,前者表示:“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负责任的作家。我把责任分成两种:一是对故土的责任,一是对同胞幸福所负的责任。”
是啊,对同胞幸福的责任,这正是一个大写的人的标志!
无论思想还是艺术,表达和拯救的都是人,服务的都是生命。那隐藏在思想和艺术最深处最本质的东西,一定是个体的自由愿望和权利诉求,一定是神圣的生命特征和最广泛的人道主义。
何谓“生命作家”“人类良心”?其内涵和意义皆于此。反抗暴政,维护人权,为正义辩护,为自由而呼……这是一个作家、艺术家、学者、科学家——一个真正的普通人的天职。
没有灵魂责任、没有对民生的义务、没有为共同体服务的冲动、没有天然的反抗精神,一个人的激情、创造力和人格能量即会被削弱和压制(尤其自我压制),就不会诞生真正的艺术和思想。伟大的艺术,只会在常识性的劳动中产生。
伏尔泰、卢梭、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拜伦、潘恩、左拉、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罗曼·罗兰、高尔基、茨威格、爱因斯坦、奥威尔、布罗茨基……我们很容易开出一长串名单,来支持上述逻辑。
他们关注的是“人”本身,是最广泛的人类命运和前途。他们服务的是民主与公正、自由与和平、人道与安全,而非一己、一域、一党群的利益。他们捡起的无不是普世意义的大命题,即最普通、最普及层面的精神愿望和建议。
这正是被前捷克总统、剧作家哈维尔称为“责任”的那种东西。
苏联流亡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布罗茨基在致哈维尔的信里建议:“你处于一个很好的位置,不仅要把你的知识传达给人民,某种程度上还要医治那种心灵疾病,帮他们成为像你那样的人……通过向你的人民介绍普鲁斯特、卡夫卡、福克纳、普拉托诺夫、加缪或乔伊斯,也许你至少可以在欧洲的中心把一个国家变成一个有教养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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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3月26日,为抗议欧洲文化界在战争中各自“报效祖国”的丑行,由罗曼·罗兰起草的《精神独立宣言》在法国《人道报》上发表,文章说:“知识分子几乎彻底堕落了……思想家和艺术家替荼毒着欧洲身心的瘟疫增加了不可估量的恶毒的仇恨,他们在自己的知识、回忆和想象力的军火库里搜索着煽起憎恨的理由,老的和新的理由……起来吧!让我们把精神从这些妥协、这些可耻的联盟以及这些变相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我们只崇敬真理,自由的、无限的、不分国界的真理,无种族歧视或偏见的真理。”很快,爱因斯坦、萧伯纳、罗素、泰戈尔等140多位名人在其上签字。
每个年代的角落里,都会响起这样的嘀咕:为何艺术家不专心致志搞专业,偏选和艺术无关的事来做呢?有一次,贝尔纳去拜访纪德并请他为“德雷福斯案”(一位法国犹太军人的受迫害案,左拉曾为之辩护并坐牢)签名,客人走后,纪德大叫:“多么可怕!竟有人将某种东西置于文学之上!”
没有什么比文学更重要吗?请一位有影响力的人为受害者说句公道话即绑架文学了吗?那么,文学之目的又是什么?
法国作家杜拉斯,以私人化写作闻名,在我印象里,该小姐满脑子只有“情人”“床”“沙滩”“”这些软软的词,但近来翻她的书,惊见一篇《给范文同主席的信》,她替一位在押政治犯鸣不平:
巴黎,1986年3月19日。玛格丽特·杜拉斯。致范文同先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委员会主席——
……他关在您的监狱里已有10年之久了,却没受到任何控告,也不见打过什么官司……我给您写信是想让您记起他的存在,提醒您别把他忘了,他仍在押,病了,也老迈了。我想随意监禁人对国家不仅没有半点好处,相反还会使它声名扫地。放眼世界,长久地隐瞒一个人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我并非在要求您释放他,我只想把自己的声音加入到其他人的呼声中去,他们要求您别忘了,在您任主席期间,尚有一位哲人、作家关押在您的牢房里,他没有犯过任何罪过,只是本着他的良知生活罢了。还要提醒您,先生,本世纪所有的“政治犯”今天都成了英雄,而审判他们的“法官”相反都永远地成了杀害他们的凶手,这是值得记忆的。
祝好,先生,还有我的关心。
M.杜拉斯
我想,仅凭这封短札,即使她再没别的作品,“杜拉斯”这个名字也将被世人记住。这在其缠绵而漫长的写作生涯中,恐怕是最不浪漫的一次了。却是最闪耀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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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物理学,爱因斯坦还发出过此类声音——
“只有在自由的社会中,人才能有所发明,并创造出文化价值,使现代人生活得有意义。”(《文明与科学》)“科学进步的先决条件是不受限制地交换一切结果和意见的可能性。”(《自由和科学》)“宪法的力量全依赖于每个公民捍卫它的决心”“每个公民对于保卫宪法所赋予的自由都应承担起同等的责任。不过,就‘知识分子’这个词的意义来说,他的责任更为重大,因为他受过专门训练,对舆论能发挥特别重大的影响。”(《答公民自由应急委员会》)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以为科学家对待政治问题——在较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人类事务——应当默不作声。”“关心人的本身,应始终成为一切技术奋斗的主要目标……当你们埋头于图表和方程时,千万不要忘记这点!”(《科学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