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毛泽东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思想及其意义是什么?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阐明了两类社会矛盾的理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两类,一类是敌我矛盾,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前者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去解决,后者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决不能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但是矛盾的性质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之间可以互相转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