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这几个男子便走到了周云逸的跟前,对他指指点点了起来。
“小子,你是谁呀?”
“就是,敢管风云客栈的事,是不是不想混了。”
“怎么,那人是你兄弟不成啊?”
“在这里是我们说了算,如果你想救他,那就得拿出钱来。”
这几个男子用鄙视的眼睛看着周云逸,那种挑屑的气味无时不有,要是周云逸拿不出钱财,那么就不会鸟他,甚至有可能将躺在地上的那男子给加重打死。
几人双手环抱,等着周云逸的答复。
周云逸并没有看他们,而我缓缓的一杯一杯的喝着酒,直到喝了一半时,他的右手在包袱里往进去一掏,直接拿出了一包钱财,猛的放到了桌上。
“这些钱够吗?”周云逸缓缓问道。
这几人才略显开心,不时瞅向了那个挨揍的男子,其中有一个人说道:“今天算你小子走运,下次要是在敢骗吃骗喝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
一个粗眉眼大的领头男子这时把桌上的钱财拿起,对周云逸道:“这位公子,想必你也是初到此地,我看你也爽快,给你提个醒,就那个人,不值得你救!”
周云逸没有理会,还是喝着酒,目光连看他们都不想看。
只是淡淡一声:“好酒!”
在周云逸心里,什么样的人都一样,不管是大街上乞讨的,还是吃了饭付不起钱的,还是无所事事的,多种多样,对他而言只要碰见便是缘。
每个人出生都有父母,尽管他们出生后有着什么样的经历,但人性都是一样,就比如现世中就有三类人存在。
为了钱且被钱出卖的是商人。
为了权且被权出卖的是官人。
为了生活且被生活出卖的是普通人。
归根结底,周云逸救的这人不过就是个普通人,背叛他们的不是父母,而是生活,他们没有生存的能力,没有对更高品质而活的欲望,唯一活着的目得就是能吃一顿饱饭就行,比起那些生活中穿的花绿的人,这些人的思维则是最纯洁的。
看着周云逸不理他们,边上的几人又调头到了躺着的男子身边,领头男子道:“你这废物,今天算你好运,碰上了大贵人替你付了饭钱,赶紧起来,滚出店去。”
那人躺在地上对领头人的话一点儿也没有听,突然仰天长叹,接着大笑了起来。
不时嘴中大声道:“天无绝人之路,想我莫达今在这北贤国数载,吃喝到今,穿着破烂,遇上我的人都要离我三里远,现在尽然有人为了我个乞丐破费,真是天下之大笑话!”
周云逸听到此话,才知那人名字叫做‘莫达’,虽然话中无味,但在声音中能听的出他经历过很大的风浪,不知为何落的这个下场!
“酒中有仙今非酒,话里有话今非人,好喝,好听啊。”周云逸看着酒杯,端起目视一番,三言两语而定,一点儿也不像是什么书生,倒像一个见义勇为,见酒做诗的侠客。
“把酒问青天,长叹往事缘!”躺在地上的莫达竟然也念起了诗,不由的让周围人看愣了。
“是那个不长眼的在我客栈闹事呢?”就在所有人发愣时,在楼梯下方上来了一女子,声音有些生气的说道。
周云逸以及众人看去,都各露出了一种表情。
这帮人先是给女子施了一礼,然吼齐声且整齐的客气问安道:“大老板!”
然周云逸则是看了个仔细,女子给他一种惊艳的感觉。
这女子穿一件桃红色且上面有花的短裙子,穿一双雪白的靴子,整个身材很均匀,由其是那两条细长的腿,显的很白,让人心里会不由的一跳。
然双峰傲顶,脖子戴一条翡翠的项链,手拿一根不长的木棍,耳朵上戴有两个耳坠,脸上略显的稚嫩,樱桃嘴红润,双眼圆滑,双眉很有英姿,长发而盘,给人种惊艳中的女汉子。
在看完后,周云逸并不想走入事非,即转头把桌上的酒杯在次拿起,慢慢品喝了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把我客人都吓跑了知道嘛?”女子突然对着那群人吼了起来。
只见那群人都低着头,对那女子一点儿也没有反驳的意思,全都唯命是从的样子。
直到女子一番骂完后,这群人才敢抬起头来。
其中领头人说道:“老板,事情是这样的。”
领头人把刚才之事给女子回忆了一遍,站在了一遍,等着女子吩咐。
那女子听后皱了下眉,先是到了趟着的男子身边,不由分说的上前踢了两脚,大声道:“怎么又是你个废物,快点滚。”
趟着的男子也不理会,就那样瞅着女子,好像女子跟他很亲一样。
然女子突然面部发红,气不打一处来,跺了两下脚,有气势道:“我红娘创下这风云客栈后,从没有见过你这般无奈,想想这北贤国内哪个大人物不给我面子,你个莫达有什么资格在这里乞讨,来呀,给我扔出去。”
原来,这女子乃是‘风云客栈’的创始人,名唤红娘,而刚才那些人是这客栈的金牌打手,一般人是不在这客栈闹事的,可唯独这个莫达却是个例外,一定有什么猫腻在里边。
那群人听了红娘的话,立马摆开了阵势,听令一声:“是!”直接都冲向了莫达,一人一个部位将他抬起,就要往楼下而走。
周云逸是看在眼里的,就突然一个酒杯扔向了那个领头人,那领头人没有防备,直接被打的跪在了地上。
这一下子好了,几个人全都看向了周云逸,就连红娘也把头转向了他。
“那人的钱是我付的,就应该把他好生招待,然后在把他请出去,而不是抬出去。”周云逸喝了杯酒淡淡的说道。
然那几人没有说话,则是把目光都看向了红娘。
“小子,这风云客栈的规矩不能破,就算你给他卖了单,但风云客栈不要乞丐的规矩还是不能变,只能将他抬出去。”红娘口气霸道的说道。
在红娘看来,就算是在有钱的客人也不能坏了规矩,任何人别想触碰底线,一但触碰底线,就是天王老子她也不放在眼里。
风云客栈在江湖上的地位是数一不数二,当年初建时不知有多少江湖人前来捧场,地位非同一般,对这个客栈的眼红不亚于当下的皇城。
当然,一个客栈的起源少不了勾心斗角,少不了事事非非,但红娘很有能力,几乎是把暗地里搞事,背地里坏名,眼红她风云客栈的大佬们都给统一击败,这才在江湖上稳住了脚跟。
“常言道,在老板眼里,有钱人就是大神,今我出了那么多钱让那人饱餐一顿,难道这就你们不看好一个有钱人的规矩?”周云逸喝了口酒,声音略出了些讽刺。
“哼,有钱乃是你有钱,又不是他有钱,人沦落到这种乞讨的地步,也非是他命,若他能利用自己的双手去挣,今天也不至于被我赶出客栈,要是今天把他留下,卖了你有钱人面子,他不思悔改,明天又来那岂不是坏了我客栈的名声。”红娘说道。
“难道你今天把他赶出去,就不怕我出了这客栈坏了你的名声?”周云逸反问道。
但红娘却不以为然,对周云逸的话倒是很有兴趣,笑了笑,说道:“小子,我红娘既然能在此地数载,那就有金字招牌的规矩,若是你出去说我客栈不待有钱乞丐,那就只管去说,我要是眨一下眼睛,挑一个眉毛,那我就不是红娘。”
周云逸突然对这红娘有些敬佩,在他心里,每个客栈皆都一样,只要有钱就可以什么人都进去,但这个客栈让他觉得做的很对。
人绝对不能惯,由其是那些为了生活而去乞讨的人,更是不能惯,红娘的做法得确有理,若今天招待这乞丐吃一碗饭,那么明天必将又迎来一个乞丐。
时之久日,越来越多的乞丐就会上门,别说他们没有钱,就算有钱,也还是乞丐。
红娘这么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教训,不管穿着如何,只要双手双脚还在,就不要去乞讨,别懒惰,用你的双手去干一点实事,挣不来大钱,但挣来衣服饭钱还是可以的。
只是天下客栈也许就属红敢做这样的事,其他的客栈只要是见钱估计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但还是希望,天下客栈为一家,任何乞丐不留桌,让生活逼的他们去做事,或许天下就会少些乞丐了。
“我是个生人,不愿听你这里的规矩,既然你不想留他,那我也另有个请求,不然我那些钱财足可以包下你的二楼,那我可是要吆喝出去的。”周云逸冷酷道。
红娘倒想听听,就问道:“你说说,什么事?”
周云逸慢慢品了杯酒,斜眼看了下那莫达,说道:“我看那人衣衫破烂,满身是血,就凭我给他付银子的份上,请你去找间上房,出个大桶,找一套干净的衣服,给他梳洗一番,也不枉我那些银子白出,你看如何?”
红娘突然笑了,调侃道:“看你像个书生,真不知你是关心你钱,还是关心那个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