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栓柱大汗淋漓地从屋里冲了出来,一脸期待地望着骆阳道。
程大炮走过去,在张栓柱肩膀上狠狠地拍了一下,大声道:“行,太行了!你老子当年酿的酒都没你这个劲道。”他凑到张栓柱耳边,低声道:“你小子是不是在酿酒的过程中加了什么东西?”
张栓柱一脸茫然地道:“没有啊!除了酿酒用的水是小阳哥兑的,其他都是按照以前的方法来酿制的。”
见两人将目光投向了自己,骆阳并没有解释,而是沉声道:“就凭这酒的味道,这酒厂必须搞起来。”
沉吟了一下,他才又道:“这样把,这次酿的这批酒,除了留一点自己喝,另外再装几瓶,我送到省城去检测一下。剩下的全部装摊子里,然后挖个坑埋了。”
酒这种东西,是要直接进入人体的,虽然骆阳基本上能够确定那种金色溶液应该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伤害。但还是送到权威的机构去鉴定一下比较好。
一来一去光路上就要两天,要想拿到最终的测试报告,还不知道要等多久!骆阳自然不可能专门为了这酒的事情跑一趟。正好蜘蛛马上就能进行二次取毒,所以他决定到时候送毒素的时候,再顺便把这酒带过去。
有了第一次取毒积累的经验,这一次取毒的效率明显比第一次高了很多,而且取出来的毒素也比上一次整整多了一克。
把这些毒素换了钱,酒厂的资金应该是绰绰有余了!至于渔场的收入,到时候可以用来搞一点硬件方面的建设,然后想办法招聘几个相应的管理人才回来。
进行了一番简单的计划之后,骆阳带上了毒素和张栓柱为他准备的两瓶白酒,再次踏上了前往省城的客车。
这一次回到省城,骆阳再没有以前的那种唏嘘感!因为他现在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自信,那就是总有一天,这个城市将会在他脚底下颤抖。
当然,这也许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现在嘛,还是先找个小旅馆住下先!嗯,现在兜里多少也有点小钱,旅馆倒是可以挑一个好点的。
不过在找住处之前,骆阳做的第一件事还是先赶到了辉瑞公司的研究中心,将毒素全部换成了现金。听冯书远说,上次送来的毒素,早就已经用完了,正等着他再次送来呢!所以这次那个焦主任虽然也不阴不阳的刁难了几句,但是给钱方面倒是比较痛快。只不过看他跟冯书远的关系,似乎已经逐渐恶化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这种事情骆阳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
这一次的毒素多了差不多一克,收入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足足得到了一百八十万的现金。
由于身上还带着几瓶酒,行动起来有些不方便,所以从研究中心出来之后,骆阳就先找了个住的地方,把身上的东西存好,然后才给沈馨打了个电话。
沈馨那边很吵,好像在举行什么聚会,接到骆阳的电话,完全不顾形象地扯着嗓子道:“你到省城没?”
骆阳道:“已经到了!你现在在哪呢,怎么这么吵?”
沈馨道:“公司举行庆功会呢!一时半会儿估计走不开,要不你过来吧,正好同事们都想认识你呢。”
过去之后一个人也不认识,被人当猴子围观还没香蕉吃,骆阳可不喜欢干这事儿!听到沈馨这话,赶紧摇头道:“还是算了吧!我就不过来了,你们玩开心点,
结束的时候再给我打电话,我来送你回家。”
“好吧!那到时候我再跟你说。”沈馨突然压低了声音,用一种腻人的语气道:“回头补偿你啊!老公……”说完之后,迅速挂掉了电话。
听到沈馨那一句甜得腻人的老公,骆阳顿时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轻了二两,咧嘴笑了笑,然后才将手机收了起来。
虽然以前在这个城市呆了七年之久,但是突然一个人闲下来,骆阳却感觉一切都好像很陌生,完全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于是他只好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地转悠了起来。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华灯初上,这才是一座城市最为喧嚣的时刻。
不知不觉间,骆阳走到了中心广场。这附近是整个省城最为繁华的地段,每到晚上,广场上便是人山人海。锻炼身体的大叔大妈、卖小吃的小贩、搞商品推广的商家,将整个广场的气氛烘托得热闹非凡。
想到自己还没吃晚饭,骆阳意识兴起,找了家烧烤摊坐下,随便点了些东西,然后又要了两瓶啤酒,独自一个人悠闲地吃了起来。
旁边是一家化妆品厂商在推广自己的新产品,搭了个舞台,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主持人站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忽悠。直将自己的东西吹得是天花乱坠,举世无双!用一种急促的语气说了足足两三分钟,中途居然没有感觉到她换过气,也不知道是从哪个电视购物广告商那里挖来的。
吹了半天,下面的观众却反应平平,根本没有人买账。估计是想缓解一下气氛,接到经理的示意之后,女主持人终于停止了自己的语言轰炸,换上了一名年轻的女歌手。
这女歌手估计是名出来兼职的大学生,穿着打扮都颇为朴素。但是一开口,歌声却非常的清亮。清澈得宛如一江春水,不含丝毫杂质;飘逸得如同天上的流云,时卷时舒,洒脱无际。就连这喧嚣的夜市,也仿佛为之宁静了几分。
骆阳被这歌声吸引,下意识地扭头望了一眼。只见那女歌手长相还算清秀,唱歌的时候双目微闭起,神情洒脱中透着几分专注,颇有一种出城的气质,果然是歌如其人。
很多在公园里面散步的人被她的歌声吸引,慢慢地朝这边汇聚过来!看到台下的人越聚越多,旁边一身肥肉的经理乐得两只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让那名女主持人赶紧准备,等歌声一停,便马上上台,趁着现在的人气,迅速宣传一番。
一曲唱罢,女歌手朝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道了句谢,然后便准备按照经理的示意赶紧下台。可是她刚转身,人群外突然传来了一声吆喝:“慢着!那个小妹儿,飞哥说你歌唱得不错,让你再唱两首再下去。”
话音落下,只见七八个吊儿郎当的社会青年,非常霸道地从人群中挤了过来。朝着台上的女歌手嬉皮笑脸地道:“唱吧!小妹儿,唱得好了,飞哥重重有赏。”
看到这几个人出现,烧烤摊的老板不由得微微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低声道:“又是这个败类!这女娃娃可麻烦了。”
骆阳心里一动,再次扭头望去,这才发现几个社会青年中间,中间,还簇拥着一个带着墨镜的小个子。想来就是那些人口中所谓的飞哥了。
这大半夜还戴副墨镜,还真是挺能装逼的!骆阳心里觉得有些好笑,但是见这些人暂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他也就没有在意,继续喝着自己的小酒。
见有人
捣乱,那胖经理赶紧迎上前去,满脸堆笑地道:“咱们这是为了宣传产品,不是唱歌的节目,要不等会儿手里的事情完了,我再请几位喝一杯吧。各位兄弟,给个面子。”
“噗。”最前面的那个混混将口中叼着的烟头吐在了胖经理鼻子上,一脸嚣张地道:“给你面子?你他妈算老几啊!飞哥说了让她继续唱,你没听到吗?”
“这……”胖经理抹了一下被烟头打中的地方,一脸为难。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这种小混混最难缠,但是如果任由他们这样闹下去,今天这精心策划的宣传活动可就搞砸了。
可是就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唱歌那女孩却已经从台上走了下来。几个混混迅速甩开了那胖子经理,将那女孩子围在了中间。
那女孩显然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有些惊惶地道:“你们想要干什么?”
“干什么?我们飞哥觉得你唱歌很好听,所以让你再唱几首啊。”
“不唱也行,等会儿陪飞哥喝个酒,喝高兴了,飞哥也照样重重有赏。”
“对对对,光唱歌多没意思啊!还是喝酒好!要不咱们一边喝一边唱怎么样?”
几个小混混堵住女孩的去路,满脸猥琐地笑着,甚至还有个卷毛吹了声口哨。
见这些人围住那些女孩,胖经理再次走上前,陪着笑脸道:“这小姑娘还是个学生,各位兄弟就别为难她了吧……”
见这死胖子不停在自己耳边喋喋不休,那个戴墨镜的飞哥突然转身,一耳光扇在了胖经理的那张胖脸上!一脸阴沉地道:“不为难她难道让老子为难你?就你肥猪样,惹火了老子,把你剁碎了喂狗。”
胖经理虽然懦弱,但是被人当着这么多人打了脸,怎么可能还笑得出来?双目喷火,当即就想上前跟那飞哥拼命,就在这个时候,那女主持人突然凑到他耳边低声耳语了两句。那胖子的动作一下子变得僵硬无比,脸上的表情变幻了一番之后,居然走到那女歌手面前,掏出两百块钱递了过去,道:“咱们之前说好的,过来唱三首歌,一首歌五十。剩下的两首歌不用唱了,这是两百块钱,你回去吧。”
没想到这这胖子会突然和自己划清界限,女孩脸上的表情刚开始是错愕,继而迅速变成了一种让人心疼的无助和绝望!现在这种局面,她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子,怎么可能脱得开身?
周围的做生意的小贩各个皱眉、脸现厌恶,但是显然都知道这帮混混的来历,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管闲事。
骆阳也没想到这胖子居然会这样做。看来这帮混混的背景确实不简单,已经达到了让人谈虎色变的地步!他不着痕迹地指了指那个戴墨镜的飞哥,低声对烧烤摊的老板道:“那小子什么来头啊?”
烧烤摊的老板一脸敢怒不敢言的表情,哼哼地道:“那个带墨镜的小个子,据说是夜莺会的人!另外那几个人是他手底下的小混混,时不时地就到这边来为非作歹一番,连警察都不敢抓。”
夜莺会的人?听了烧烤摊老板的话,骆阳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上次在岩城县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依稀记得薛鹏涛曾经提过,将省城的各方势力扫平之后,他把一些重要的成员重新整合了一番,成立了一个新的组织,似乎就叫夜莺会!当时还听他笑着说,所谓的夜莺,取的就是夜来香和音皇两个夜总会开头那个字的谐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