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王慎猛地从床上跃起,在脚落地的同时,手上已经擎着那把雪亮的横刀。
起身、抽刀、摆出防御姿态,一气呵成,流畅到了极点。
“啊!”突然间,他身体一个趔趄,就朝地上摔去。
急忙一刀刺下,稳住身形,单膝跪地。
又开始剧烈咳嗽起来,直咳得眼睛都红了。
“真是一个场可怕的梦啊!”喘息良久,他才提了精神。
就在刚才,他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落到一个无边地狱里,身周是不断涌来的饿鬼。他心中却没有任何畏惧,只挥舞着手中横刀,坚定地朝敌人头上砍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背心却被一个饿鬼用长爪抓住,大股热血标出来,当真是疼不可忍。
再接着,他便浑身大汗地醒了过来。
拿起麻巾擦了一把脸,又看了看桌上铜镜中的自己。
顿时一楞,镜中那人是如此的陌生。
在以前,王慎是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肌肉饱满,皮肤光泽有弹性,黝黑的面庞,嘴角有意无意地往上翘,带着职业化的微笑。
可现在的自己已经瘦了一圈,皮肤粗糙,面庞也失去了圆润,显得棱角分明。嘴角的笑容不见了,嘴唇紧抿着,露出腮帮子上那条结实的咬筋。
眉毛依旧浓黑,可下面的那双曾经温和的眼睛亮得怕人,坚定、犀利,似是离鞘钢刀。
这才穿越过来几天,我身上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又伸出手看了看,双掌又红又肿,十指因为拉弦开弓已经被磨破了皮,结了痂。
天气已经冷下去,手背粗糙如同老农,指甲缝里全是黑泥,就如同外面的大地。
“衙内起来了。”门被人轻轻推开,老郭右手用一根布带子吊在脖子上,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问道。
王慎仔细地将麻巾挂在钉子上,问:“可是大小姐那边有事?”
“大小姐说衙内是读书人,这次战斗斩获慎多,前几日都是你帮忙清点,她想问问你核计得如何了?”老郭最近的情绪很不高,一脸的悲伤。那日夜里他被李昱军斥候用鱼网网住,险些做了人家俘虏。这对一个骑兵来说乃是莫大的耻辱,况且小丁还死在敌人的刀下。别人也没说什么,可他总觉得小丁的牺牲自己有一份责任。
所以,在后来突袭李昱老营的战斗中,这个西军老军汉极为勇猛,始终冲在最前头,也因为这样,身上的伤受得比别人都多。到现在,他浑身上下都是伤口,别的还就罢了,养上一段时间就好。唯独右臂中的那一矛很是麻烦,竟被人直接刺断了大筋。即便养好,一只手也不能用了。
失去了右手还怎么策马冲锋,还怎么战场厮杀?
在这个残酷的乱世,没有人会养废物。如果不出意外,老郭会被淘汰出待遇优渥的骑兵营。至于步军那边,估计也没有人会接收。
他的老家又在陕西凤翔,距离这里何止万里,回是回不去了。离开了军队,只怕也活不了多久。
王慎看他的模样,心中难过,想安慰几句,一开口却是:“好的,我这就过去。”
出了窝棚,外面的秋雨还在不住地下,整个大地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水雾中。地上的烂泥已经没到足踝。风一吹,叫人禁不住紧了紧身子,包括王慎在内,所有的人都已经换上冬装。
倒是陈兰若的中军大帐里干净温暖,一掀开门帘子,就有热气扑面而来。
里面烧了一口炉子,点了几支蜡烛。
陈兰若穿了一件褂子盘坐在一张猩红色的地毯上,有两个军官正在听她训话。
“衙内来了,你们都出去吧。”她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都退下去。然后问:“衙内,数目可核计出来了?”
王慎正要上前回话,看到他一步一个泥脚印,陈兰若皱了一下眉头:“把鞋子脱了,坐我身边来。”
“好的好的。”南宋初年尚没有男女大防一说,且陈兰若成天在军营里和一群武夫呆在一起,喝的是烈酒,舞的是钢刀,骑的是快马,就是个女中豪杰。至于王慎这个现代人,也不将古人的所谓的礼教放在心上,或者说根本就没有那个概念。
说起来也怪,陈兰若男人婆一个,却有点洁癖,最见得不脏。
王慎忙脱掉靴子,跪坐到她身边去,拿起她身前小几上的一本帐薄,详细地解说起来。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所谓的“成功人士”看帐做帐,合理避税乃是流淌在血液里的基因。区区几本帐还难不到他,实际上骑兵军都是只懂得打仗的武人,王慎这几天也老实不客气地做起了陈兰若的大管家。
“陈将军,所有缴获我都已经清点完毕。共计银挺三百枚,钱三万缗,绢三千一百二十四匹、麻四千三百一十三匹、战马六十、驮马一百五十六、骡子三十二头、驴十五……咳咳……”
“怎么,伤还没有好?”
“已经快好完全了。”王慎端起几上茶碗喝了一口,接着道:“铠甲约有千余,样式很多,又乱,且大多已经朽毁,无法统计,只计了个大概。至于兵器,呵呵,算是兵器吧,反正将来也要融了重铸,就不统计了。”贼军的兵器大多是锄头、草叉、木棍一类的农具,就算有正经的刀枪,质量也差得离谱,都不能用。
“最后是粮食,总计有麦和粟一万一千石。”
陈兰若一脸的满意:“收获不错,义父会很高兴的,你继续说下去。”
王慎:“下面是重点,此战我军共斩首两千六百级,俘虏八千九百三十一人。除去老弱病残,有二千六百六十名青壮可充实军中充做步卒和劳役。至于我骑兵营,此战役阵亡十人,轻伤二十三,重伤十一。”
斩首两千六百余级,其实,真正死在骑兵军长槊下的敌人也就四五百人,其余则都死于相互践踏和被水淹,另外,被俘虏的八千九百多人中还有不少人会因为伤重不治而亡。
战争就是这么残酷。
至此,威胁新生的南宋小王朝江淮赋税重地的李昱流寇集团的威胁终于解除了。
“不错,不错。”陈兰若点头:“以微小的代价击溃李昱两万中军主力,贼酋授首,这一仗,咱们可是打出威风来了。义父那边想必已经收到我以快马送去的李贼头颅,再过得两日,刘光世也会得到咱们的捷报。王慎,这一战是你一手赞画,你武艺虽然不成,但使起计谋来却妙得紧。”
血腥的大战已经过去四天,就在战斗结束的当晚,陈兰若就将李昱的脑袋用大盐粒子腌了送去后方。
听到她的夸奖,王慎心中得意。当初他在李成跟前提议越过干涸的洪泽湖突袭李昱老营,其实就是在赌,赌湖中没水,赌一个出奇不意。现在看来,他赌中了。
若是再迟上一天,这雨一下,一切都完了。
好险,好险。
口头还是客气道:“若非有陈将军和麾下勇士,这一仗未必赢。再妙的计策,也得有人去执行,王慎不敢居功。”
“你也不要客套,想要什么奖赏,随便说。”陈兰若一挥手,说道。
一文钱难死大丈夫,这个时候王慎才发现自己穿越到南宋之后身无长物。将来无论何去何从,都得腰中有铜。就笑道:“将军真是大方,缴获的那些银梃能不能给我一些,将来还有些用场。”
“好说,你能拿动多少就拿多少。”陈兰若突然一脸落寞:“我却是忘记了,衙内是朝廷大使,此间事了,终归是要去官家和张相那里复命的。此去建康,路途遥远,确实需要路资。衙内,都过去四天了,那日若非有你……我已经死在战场上……谢谢。”
说着,就低下头去,再不说话。
这个时候,王慎这才想起自己在李成军无论立下多大功劳,也是要走的。一是,从内心中,他对李成这个未来的汉奸有些抵触,虽然李成已经受了招安,历史已经改变,可还是不想做他的部下。二,自己现在好歹也有个正经出身,乃是淮西军的辎重营指挥使。这次又立下大功,朝廷那边肯定会有封赏。有了朝廷的名义,算是上了一步台阶,很多事情都可以着手去做了。未来,自己肯定是会离开淮西军独立门户的,但现在还得借用刘光世这个旗号。实际上,在中兴四将中,刘光世的部队才是赵构赵老九的干儿子。有刘光世淮西军这个出身,将来的江淮地区有的是自己大展拳脚的机会。
经历过几场血战,认识到这个就是个血腥乱世之后,王慎当初所想的去南方避开战火的念头已经荡然无存。男子汉大丈夫,当统帅千军万马,出将入相,才不枉穿越一场。
既然现在已经有了这个机会,再了了一生,却是不肯。
大帐中顿时安静下来,只陈兰若平缓的呼吸。
王慎定睛看去,却见她低着头假意看着手头的帐本,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可眉宇中却满是伤感。
顿时心中一震,立即意识到这次如果自己事了离去,说不定这辈子再见不到她了。
是的,在交通和通讯条件极度落后的古代。即便是在天平年月,很多人见面分手,以后再无缘见面。分手,即是永远。
更何况在这样的乱世,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
帐中,烛影摇红。今天的陈兰若身上穿着一件白衫,领口开得很低,露出修长的刺满花绣的脖子,显得分外诱惑。
想起那日二人湿淋淋相拥,王慎心中突然一荡:这男人婆还真漂亮啊……直娘贼,反正大家以后也再见不着了,珍惜现在吧!
他猛地伸出手去,没等陈兰若回过神来,就将她拉入自己怀中。
陈兰若要伸手去挡,却摸到了王慎的腰。接着,嘴就被人家的嘴唇盖住了。
一刹间,二人彻底迷失,只用力的抱着,好象要将彼此箍入自己身体。
灯光下,陈兰若满面通红,紧紧地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每扇一下,都让人心中一颤。
她的嘴唇饱满圆润,却不大,犹如成熟的樱桃。
“这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这该死的世道!”王慎喃喃地说,手肆意在陈兰若胸口摸着。
他以前有房有车,身边也不缺女人,可却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如此动情过。
这种感觉很是奇怪,就好象一个已经干渴到极处的人,看到一杯甘甜的泉水,没有她,会死的。
该死的世道,该死的南宋。
这真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又是最好的年代啊!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兰若猛地将王慎推开,一记耳光抽过去。
“出去,你给我出去!”
看到王慎昂扬走出的身影,她的眼泪流了下来,这是这半年来第一次流泪。一颗麻木的死去的心也在泪水的浇灌下,苏醒了。
帐外,无边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