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的人口密度很庞大,除了某些特殊区域能够建造独门独院的奢华别墅之外,公寓楼还是获得了绝大多数开发商的青睐,只要地基打得好,设计优良,不偷工减料,公寓楼可以不断叠加,在数量上占据优势。毕竟,B市的购房者还是以白领为主力的。
洛歌的家在星鼎花园小区A栋,苏锦夏站在落地窗前向下望,地面上的一切都显得很是渺小。
饭是苏锦夏做的,洛歌很是自觉的承担起了洗碗的责任。将碗洗净、擦干,然后放进消毒柜。他走到苏锦夏身旁:“要不要参观一下我家?”
星鼎花园是B市市区最好的公寓小区之一,房价贵得普通白领难以接受。原本以洛歌如今的身家完全可以自己买地建造一座豪华大别墅,但他却在星鼎花园买了一套公寓房,一个人住绝对够了。
近300坪的公寓被分割成一室一厅一书房,可想而知,单间房有多大,卧室和书房里都有卫浴设施,厨房与客厅融为一体,客厅一角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吧台后面陈列着各种美酒,整套房子装修风格简约,细节处尽显精致,透着一种低调的奢华。
苏锦夏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大大的落地窗,心里想着回去了定要把自己房间的窗给改成这样的。
听到洛歌的问话,她点了点头,随着洛歌的脚步走。
其实,房间没什么好参观的,倒是书房里那连接天花板和地板的超级大书架,以及书架上满满当当的书让苏锦夏很是惊讶了一把,琥珀色的瞳孔闪了闪,却没有说什么。
书架上书的种类很多,有科幻类、历史类、文学类和小说。有华夏的四大名著也有国外的一些名著,如《复活》《简爱》《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
书码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连灰尘都没有,可见他是有多爱护自己的书。
书桌上除了一台电脑,还放置着一本夹着书签的书。
是《水浒传》!
——这是苏锦夏最喜欢的书之一。
洛歌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道:“我一直都想收藏很多的书,现在有机会就那么做了。”
洛歌是个爱学习的人,当年在学院占据着成绩排行榜第一名并且死都不让位,每年的奖学金大多被他拿走了。
苏锦夏眨巴眨巴眼睛,没有说话,转身去了另一个房间。
这是洛歌的卧室。
宽敞的大卧室里有一张kingsize的大床,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被套、枕头、抱枕的也都是白色,清冷的颜色让这个房间看起来也冷了不少,没有一丝暖意。
King size的床能撂下四个人,摆着六个枕头,两个巨大的,两个大的,一个半大的,一个小而方的。
床头柜上放置着一台苹果手提电脑,黑色的外壳闪烁着淡淡的光华。
苏锦夏在床边坐下,短信提示音响起。
是chelsea发来的,他们已经到达米国,现在还在机场。
她笑了笑,将手机揣回包里,没有回复。她侧头看着洛歌,说道:“我没想到你也会看《水浒传》。”
洛歌倚在门边,嘴角露出一丝轻浅温柔的笑容,眼波流转,华彩四溢:“哦?是吗?” 他微微挑高了声音,虽是反问但语气里并没有一点好奇。
苏锦夏站起身来,走向洛歌:“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先回去了。”
洛歌拉住她的手臂,沉声道:“不用。”
苏锦夏挣脱不开,微微皱了皱眉,语气加重了一点:“洛歌,你累了!”
洛歌拉着她走向床边,说道:“我不累。”
将床头柜上的电脑递给她,洛歌又从柜子里拿出一台笔记本电脑,插好网线,开机。
挑了挑眉,他问:“我们来一局如何?”
苏锦夏明白了他的意图,微微一笑:“飞车、劲舞、CF还是天下贰?”
苏锦夏开机,静静的等着洛歌的回答。
洛歌连接好网络,点开游戏的图标,淡淡道:“斗地主。”
苏锦夏顿时囧囧有神。
洛歌脸上的笑容加深了,黑曜石般漂亮的眼睛弯成月牙,暖人心肺。
他的笑容不同于凌俊,凌俊是随时都笑着的开朗型大男孩,笑起来如同暖阳一样,让人感觉很温暖。而洛歌笑起来则是很温柔的,让人不由自主的沉溺在里面。
洛歌习惯了用伪装掩饰自己,他的笑容并不少见,可是他的笑只是皮笑肉不笑,真正发自内心的笑容是很少有的。正因为少有,所以才显得珍贵。
相比较苏锦夏的迷茫不解,洛歌就显得淡定多了。
他洛歌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五讲四美爱劳动爱体育次次考试第一名年年拿奖学金的优等模范生,苏锦夏是一个不学无术调皮捣蛋冷酷无情打架斗殴逃课无所不做的坏孩子。
所以,学习他可以,游戏他不行。
但是苏锦夏擅长的都是一些暴力游戏,她所提议的那些游戏都是她擅长的,而那些需要算计的东西,她并不擅长。
所以,洛歌选择了避其锋芒,专挑她的弱点下手。
算牌什么的,苏锦夏可是一点不会,不输就有鬼了!
苏锦夏眨巴眨巴眼睛,点了点头:“好吧!”
反正她也会那个,只是不擅长而已。无聊打发时间,随便什么都行。
如果洛歌知道她跟他在一起心里还觉着无聊的话, 脸色铁定比那走马灯还要精彩。
看到苏锦夏同意他的提议,洛歌心里还是挺高兴的——他本以为她会拒绝。
要知道,他当年可是经常败在她的手下,丢不起那个人了啊!无论如何也得让他胜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