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他”不出现是很正常的事,但在赵飞青回国的情况下,他躲着不出来就太奇怪了。自从那天被赵飞青一脚踹出来之后,接下来五天,他就再也没出现;这样不合理的事,奉娴怎么想都不对劲,再听到金郁骐说着失眠的困扰,心中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他出不来。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奉娴拿了半瓶米酒加在鸡汤里,晚上就成功的放倒了金郁骐;然后,不用等到三更半夜,“他”就出来了。
只要认识这“两个人”的人,都会为“他们”的神奇之处啧啧称奇不已。明明是同一具身体,爱好性格竟能这样南辕北辙。性格上就不说了,毕竟在这方面的专业理论,已经有人做了详细的解答,双重性格或多重性格是一种被证实了的合理存在;但截然不同的爱好,就很奇怪了。
美食家金公子喜欢甜食与香酥油炸类食品,不爱酒,也不爱咖啡,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浑身散发出有品味的贵公子味道,最好永远是人群里的焦点人物;而赫泽帮目前的继承人金先生则讨厌甜食讨厌油炸类食品,喜欢美酒,也嗜咖啡。若有机会自行选择外出服装,绝对只挑黑白这两种颜色的衣服,款式简单到不脱T恤牛仔裤等容易活动、不必讲究搭配的这些选择;站在人群里习惯将自己的气息隐藏起来,自然不会让自己显得花枝招展。
不得不说,即使是同样一张脸,穿着相同衣服,散发出的气质就是可以这么截然不同,俊美程度也有很大的落差。“贵公子”和“男人味”其实通常是互相抵触的。一个是精雕细琢的成果,一个是浑然天成的气势。
金公子永远俊美得光彩逼人,浑身上下闪着明星味,像是随时准备好上电视供世人瞻仰,走到哪阳光跟着灿斓到哪儿;而,金先生一出现,太阳马上躲到乌云里,即使穿着再明亮的衣服,一张白里透红的美脸再怎么秀色可餐,也抵不过浑身散发出来的北极冰山寒气,这寒气将美貌推挤得黯然失色不说,还让人下意识的为保小命而不敢仰视,全绕着他走,自然没有机会赞叹他的美貌,接着拜倒在他手工精制的西装裤下……“你来了?”奉娴柔声打招呼。
“嗯。”带着点郁闷的应声。现在是晚上十点。奉娴看着墙上的钟,再次做了确认。金大少果然是没有一点酒量啊,九点半喝完鸡汤,十点就挂在床上不省人事,真是太神奇了。嗯……至少,明天醒来,他不会再抱怨失眠了吧?
金先生来到她的房间,一点也不客气的往她床上一躺,非常自在的样子,没半点登徒子采花贼应有的心虚,理所当然的态度简直像是回到自己房间似的。
“你在忙什么?”他问。
“在打月志报告。”她的手提电脑展开在梳妆台前,双手不停的劈哩啪啦打字。刚先完澡,头上盘着一条毛巾,脸上抹着一层透明保湿面膜正等着被肌肤吸收,脚上踩着足部按摩器,一副全身上下都在忙的样子。
“要帮忙吗?”他只是意思意思问一下。
“不用了,再一下子就好。”她也知道他没半点诚意,啾了他一眼,道:“我在厨房餐台那边温了半壶咖啡,还做了一点咸的点心,你要不要先去吃一点?”
“拿来你这里喝?”
考虑了一下,勉强点头。“好,这次可以。”虽然她一向不将食物拿到房里食用,但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就顺着他一点吧,这些日子他一定闷坏了。
“等会上来我帮你吹头发。”他起身,想亲吻她,却让她脸上的面膜给阻止了,最后那记吻只好落在颈后。
金先生走进厨房时,就见到赵飞青懒懒的倚着餐台,手指勾着一杯咖啡,正满脸享受的半眯着眼,那飘飘欲仙的神态简直跟吸毒者没两样。
见到他来,她只顿了两秒,就扬眉打招呼:
“好久不见啊,儿子。那天不过是运动那么一下子,就累得你昏睡五天吗?”
“好久不见,老妈。”他瞥了眼已经被喝光的咖啡。
“嗯?”挑眉。不记得这个儿子曾经批评过她对咖啡的嗜用量。
“你喝光我的咖啡了。”他陈述事实。
“咦?”这是帮她儿子准备的吗?
也没再说些什么,径自走到放置咖啡用品的柜子前,拿出咖啡机,取出咖啡豆,架式很清楚,自己动手煮。
“你会操作这些乱七八糟的?”
“那是自然。”这一套器具虽然是金郁骐那个公子哥基于面子心态而买回来打算摆着好看的,但确实正合他的心意。与奉娴一同研究出如何利用这一套器具煮出美味咖啡之后,每次只要他醒来,必定亲自动手者一上一壶。
“小骐说他晚上只要喝到一口咖啡就睡不着。”
“哼。”那公子哥睡前除了麦芽牛奶外,喝什么不会失眠l?
“但你不会,真有趣。”
“很荣幸娱乐了你。”
“这就是生儿子的好处啊。”
终于煮好一壶咖啡之后,金先生很大方的举着咖啡壶问她:“还要吗?”
“再给我半壶。”餐台上的点心已经被她扫荡一空,咖啡当然早就被两三口喝完了。
他取来一只马克杯,给自己倒去三分之一壶,剩下的就留给母亲。
“赫泽帮那边的事怎么样了?”将母亲的咖啡杯倒满之后,他问。
“你那三个阿姨初步决定先将你的催眠指令给解了。不过可惜一直找不齐当年那几个帮你催眠的人,目前只好朝懂得那种催眠方法的人去找,听说很有机会找到。”似笑非笑的说明情况。
金郁骐抿了口咖啡,没说话。
“喂,儿子,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什么都记起来了?包括那个小丫头出现之前,我们给你做的遗忘催眠,都解开了是吧?”赵飞青问道。
“我记得许多事,但不确定自己记得的是不是全部。”
“别这么记恨,痛快回个是或不是,对你来说有那么难吗?”
“抱歉,我一点也不可爱。”冷哼。
“啊,别跟小骐吃醋,如果你很难将他当弟弟看,那就把他当自己看好了。无论怎么说,那还是你。”
横她一眼,话都懒得说。
“平常小骐做的所有事情你都知道吗?”
“不一定。”有时他的意识也在休息,除非特意保持警觉。
“你有试过跟他沟通过吗?”
“哼。”
那就是没有了。这小子就是别扭。赵飞青撇撇嘴,想着这臭脾气到底像谁?啊,一定是像他那个固执得要命的外婆!
“你想起镇帮令的事情了吗?”
“没有。我没印象。”金郁骐淡淡道:“若不是我还有一部分记忆缺失,就是那东西从来与我无关。”
“这样啊……”修长有力的手指在桌上漫不经心的敲着。
“我上去了,小娴在上面等我。”捧着马克杯,打算上楼去也。
赵飞青点点头,直到儿子走到厨房门口,才带着点调笑的丢去一句:“儿子,对于小骐的追求宣言,你怎么看?”
她的儿子理都不理她,连脚步也没有稍作停留。
“如果那小丫头也爱上了小骐,你会吃醋吗?”又来一句。
这时她儿子已经从楼梯的转角处消失了。
“啧——这年头扮酷装冰块已经没有市场了,了不了啊你,儿子。”撇嘴,一大口就将满杯的咖啡喝光。牛饮完后,发出心满意足的“啊”一声叹息。
金郁骐再次进入奉娴的闺房时,她已经做完脸部保养,正在吹干头发。
他将马克杯搁在一旁的五斗柜上,走到她身后,环住她纤细的腰,整张脸埋进她泛着淡淡柠檬香的秀发里。“已经吹干了啊,怎么不等我上来?”
她扬扬眉,不答。不好意思明白告诉他:她对他的手艺没信心,担心被他服务过后,原本丰厚的秀发会变成稀稀疏疏的稻草。如果体贴只会造成灾难,那么心领了就好。
“很香。”他道。
奉娴收起吹风机,从梳妆台的镜子里看着他,感觉他心情本来就不太好,下楼十分钟之后再上来,似乎变得更加不好了。于是轻声问:
“怎么了?”
“娴。”
他低沉的声线从她秀发里传来,鼻息吹拂着她最敏感的耳后方,让她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起来,连同那带着共鸣的声音,一路抖进了心湖的最深处。
“嗯?”她不稳的回应声泄露了她的情绪。
“我会吃醋。”
“什么?”
“如果你喜欢上那个公子哥,我会吃醋。”
这样的表白方式,真是太别扭了啊……她忍不出微笑起来,虽然没有笑出声音,但还是被他敏锐的捕捉到了,一双与平日贵公子金郁骐截然不同的冷锐眼神正充满气势的从镜子里逼视她。“我不记得自己说了笑话。”
“嗯,我只是觉得你的甜言蜜语很有创意。”她慎重的点点头。
他瞪她。
“难道这不是甜言蜜语,而是真正字面上的意思?”她好惊讶的样子。
他还是瞪她。
“你怎么老跟自己过不去呢?”叹气。
他哼。
“郁骐,”她的手指在镜面上沿着他脸部的轮廓轻轻描绘,轻轻叫着他的名字。“你无需对我患得患失的啊……”
她总是叫平日的金郁骐为“老板”、“金先生”,就算他今天不经她同意,叫她小娴,也顺理成章的要求她叫他名字,但她就是没有叫出口。
对她来说,在现在、此刻,郁骐这个名字,是属于眼前这个人的。
如果说金大少的缺点是想得太少,那么金准帮主的缺点就是想得太多。无知与钻牛角尖之间,黑白分明到无法融合成和谐的灰色地带。
“你怎么看待我跟他?”他问。
“以后,或许你跟他会融洽相处为‘我们’,但现在,还不是。”
“有什么不同?”这个说法并不能令他满意,他从来不是好打发的人。
“不同在于……”她低笑,但笑声很快转变为细细的抽气声——因为他竟然半带惩罚性质的轻轻咬住她耳垂,咬了不松口不说,还以他邪恶的舌头舔舐着,害她全身上下所有末梢神经都惊得一阵阵发麻,整个人虚软而飘浮,只能无力的靠着他,任他为所欲为。
“不同在于什么?嗯?”沉沉的鼻音,可见受影响的人不只是她。
“不同在于……哎,你放开啦……”她的低斥声娇娇的,一点力道都没有。“你这样……我怎么说!”轻喘。
“你说你的,我忙我的,又还没吻上你的唇,没人阻止你说话。”一双不安分的大手已然探进她睡衣下摆,在她柔嫩的肌肤上滑动,被抚过的每个地方,先是战栗的浮起一颗颗小疙瘩,然后热得像在燃烧……“无赖!”她骂。无力的双手搭在他手臂上,想要阻止,却是一点力道都使不出来。
“怎么骂人了?我最温柔的娴?”
“你……适可而止一点!不是……还要谈话吗……”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睡衣已经岌岌可危到几乎脱离她而去,两人的交缠更加火热,衣衫半褪的两人,在镜子里呈现出一种难以想象……甚至教她不敢睁着眼看的色情画面……她暗自呻吟一声,逃避现实的闭上眼睛,然而身体上传来的战栗感却更加清晰了……不行,一定要阻止……他终于稍稍放开对她的纠缠,她松了口气,以为他冷静下来了,但那只不过是她的错觉罢了,放松了的那口气还没来得及吐出去,她人已被转了过来,接着两只有力的手臂牢牢将她锁进怀里,连唯一自由的嘴,都被火热的封印住了……身体的自由全面溃散,坚守清明的思绪陷入凌乱,这个男人以行动向她宣告他对她的身心拥有权不容侵犯,拒绝分享!
啊……真是太张狂了。这家伙竟敢选择性遗忘两人说好了只是地下情人的关系!
现在表现得像个名正言顺的吃醋丈夫是怎样?谁给了他权利?
奉娴很想骂人,很想揪着他的头发好生理论一番,但他一点机会也不给她,在她用力推着他胸膛时,他很坏心的顺着她的力道将她往床上扑去。
“唔!”被压在床垫和他之间的奉娴,觉得自己霎时被压榨成一张纸片,整个人都扁掉了。恨恨的抗议,一双小手挣脱出他双臂的环抱之后,对着他坚实的背狂砸小粉拳。
“我喜欢你狂野的样子……”他低低笑道,灼热的鼻息喷在她颈上。“只属于我的……”
“闭、闭嘴!”她沙哑地骂人。
“说爱我,娴。”他双手在她光裸的玉体上肆虐,为所欲为;带着烈火的吻也从她高挺的胸房再辗转吻回脸上,已经快要攻占上她的唇了……她的小嘴除了急促的喘息之外,没能做其它的事。
“说爱我。”他吻住她的唇,搅麻了她的舌还不满足,竟还以牙齿玩咬着她的唇瓣,不管她怎么摇头闪躲,就是没法摆脱他的纠缠。
“……不。”她拒绝被胁迫。
“说。”他怎么能容她拒绝。
“你、你这是犯规……我们说好的……那时就……说好的了……”
“说好什么?”他很赖皮的问。
“你怎么敢这么说……”可恶!
“我被催眠失忆了,这是后遗症。”再吻。
“你还可以更无耻一点吗?”她气得抬腿想踢开他。踢人未果,反而陷入更加危险的状态。就在她警觉的要翻身离他远一点时,他低哑的回了一声:
“可以。”然后她所有的神智突然断了线,在一波狂猛扑来的激情海啸中灭顶,什么也说不出口,什么也没法想了,一切只能任由本能去主导,在惊涛骇浪中任凭冲击摆荡……“说爱我吧,娴……”
那么强势的命令,竟令她听到卑微的渴望……“我爱你……”
“爱的是哪个我?”
“笨蛋!”她骂,举高双手环住他肩,将他用力拉近,主动吻住他。
在每个换气的空档,都不忘要再骂一句笨蛋,然后,被他狠狠的报复了……再次醒来,是清晨五点。
她其实很困,恨不得再睡上十个小时;但看着他始终清明的眼,半靠在床头望着她的样子,不由得心头一软,勉力振作,不睡了。放纵了大半夜的激情消耗掉了他们的体力以及满足了久旷的欲望,两人终于可以心平气和的盖棉被纯聊天,不会再轻易的讲不到三言两语就被肉体的渴望偏离了重点,不由自主的向欲望投降。
当然,话题不免还是绕在金公子身上打转。奉娴是出于好奇,金先生则是因为介意。既然如此,就没有闪躲的必要,该好好谈个清楚才是。
“怎么会突然这么介意他呢?你二十年来都不怎么提他的。”她的情夫大人向来心高气傲目中无人,最瞧不起金公子那样的二世祖人物,尤其痛恨他那爱出锋头、老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娘娘腔样。
当然,无需他亲口发出严厉批评,奉娴就能从他满是鄙视的目光中读出他的不屑。这位情夫大人是谈也不想谈的,怎么还会浪费口水批评他。
“因为你认为他有趣,你还让他牵了你的手。”
“我没有办法太过排斥他,那是你的身体啊,我已经没办法排斥了。”
“所以如果以后他吻你、抱你,也可以了?”
她想了下,摇头。“以后不知道,现在还不行。”
他不说话,低头狠狠吻了她好久,直到她快窒息了才放开她。
“不要把你的烦恼变成我的烦恼。你跟他好好的把这件事解决吧!至于我跟你的问题,我觉得比较重要。”
“什么问题?”他问。
她在回答之前,两手的拇指与食指同时发力,往他两边的腰侧拧出一团相对柔软的肉扭来扭去的蹂躏。金郁骐只是轻轻倒抽一口气后,也就由她去泄恨了。
“居然逼我说我爱你!你忘了我们当初说好只当情人不说爱的吗?现在这样又算什么?”她质问。
“当初如果不那么说,你会跟我在一起吗?”这个长着一张贤妻良母脸的女人,从来就没打算认真对待她的爱情以及婚姻。
或许,不会。奉娴在心底给着答案,但这答案并不是那么肯定。
“不过,当年那些话都是出于真心,只是,人总是会变的。”
“这样……太没有信用了。”她弱弱地批评着。
奉娴本来并不打算跟任何男人有所纠葛,当初接受了金郁骐,除了两人很熟、他是她人生中最熟悉的异性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常常懒得出来。两人可以在相见时很热烈的纠缠,但他不会黏着她,不会在她生活里占去太多时间,不会在她生命里占去太大的位置。说他是个大活人吧,他却常常活得像个来去无踪的鬼。对于金郁骐这具身体,现在这个家伙是有优先使用权的,但为着当年的那点过不去的心结,抑郁难解,将自己宅在意识深处,一副自暴自弃又颓废的样子。戚觉上他一辈子都不打算让金公子知道他的存在,也懒得出来宣示主权,似乎就这样消失也没关系。
所以,那年,当他吻上她的唇,半认真半玩笑的问她:“我们当情人好吗?”
她愣了下,回答他:“好啊,就当情人,不许说爱来爱去的恶心话。”那时只想着反正他不会常常出现,她有情人的同时,还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
奉娴的人生大愿是世界和平,人生期许是与任何人事物都保持在最低限度的接触。对奉氏是这样,对情人也是这样。不是因为自由万岁,而是纯粹不想跟这个世界互动太多。
他跟她,都有点厌世的情绪。这或许正是他们会走在一起的原因吧。
“娴,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希望我们之间不仅止于是可以上床的情人,而会对你渴望更多。二十年来,在这个世界上,能证明我存在的只有你,让我愿意醒来。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已经消失了。”
“郁骐……不要用煽情的话来挑拨我的心。在现在这种时间,在我脑袋不能正常思考的情况下,我会被你轻易拐掉的。”她伸手捣住他嘴。“你才不会。你太清醒,谁也拐不了你。”他握住她手,轻轻吻着。
“我可没你这么有信心。你不知道女人一谈到感情,最容易犯两种病吗?”
“什么病?”他饶富兴致的问。
“‘白马王子病’和‘圣母病’。”她一脸正经,说得很权威。
他被她的样子逗笑。“愿闻其详。”
“正好可以拿你和我老板做例子。”奉娴轻笑一声,接着道:“我家老板,虽然不具有爱情小说里形容的家财万贯事业有成全球排名一百大的商业皇帝身分,但从他俊美的外表、优雅的仪态兼丰厚的身家来说,也算是一名白马王子了。他这样的人,是怀春少女心目中患上‘白马王子病’的最佳典型。英俊潇洒、温柔体贴、出手阔绰、出入名车接送、随时创造浪漫情境,让女人脸上有光,走路有风,被全世界的女人又羡又妒,满足了女性心中最美丽的梦想。”
“哼。”
“而你,一个黑社会出身的孤傲男子,身世复杂,经历离奇,一张俊美的脸长年被阴沉冷酷的寒霜给塑成了生人勿近的气场,显得无比危险邪魅,让人无法接近的同时,又不由自主的被深深吸引着。深信在这样坚硬难亲的表相下,一定有着一段悲伤的往事,像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始终在心底深处淌着血,就等着一名圣母张开柔软而温暖的怀抱,将你这块寒冰给融化成春风,给你最欠缺最渴求的爱。女人会疯狂爱上你,那便是‘圣母病’了。”
这个“无比危险邪魅的男子”终于忍不住朝她丢来一记白眼,连哼也懒得哼出一声了。
“嘿,给点反应嘛。这两样伟大的病症都为同一个你而产生,你不觉得很荣幸吗?”她笑得好温柔,轻声细语得几乎听不出她是在椰愉。
见鬼的荣幸。不睬她。只问:“你想犯‘白马王子病’还是‘圣母病’?”
奉娴与他双眼对上,发现他眼中隐隐的期待,于是也半带玩笑半认真地道:
“原本我哪种病都不想要,可,若是非接受不可,逃也逃不掉的话,那我就……都要了。”
“真贪心。”没有气怒,没有以吻为惩再次宣告主权什么的,他只淡淡的这么说着。
“当年我们决定当情人时,你就应该想到可能要面对的结局。”她温柔地说着冷酷的话。
“是啊,你总是在每一次分别时说再见。”
“因为我总认为每一次相见都是最后一次了。”
在他二十岁、她十六岁那年,他不再满足于只当她世上唯一的知己好友、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以及,唯一能够唤醒他的人。所以他从美国飞回来,就为了见她一面。等在她的学校外头,明知道她四点半才放学,但他却在十二点钟离开机场之后,就驱车过来,像根电线杆似的傻傻杵着,直到被她发现,被她领回她租赁的小套房,才又像个人样的活了过来。
金郁骐这个身分、名字、一切,是属于他的;但他常常处于将一切毁灭的冲动情绪中。如果再不抓住些什么的话……再不让自己对这世界产生一丝丝留恋的话,他若不是真的将自己毁灭掉,就是去毁灭所有看到的一切。
抓住她、强势要她当他的情人,不过像是濒死之人的迥光返照,带着深深的不甘心,却又无力阻止正在消逝的一切,只能以撷取到一时的痛与快,来证明些什么。
那时,他其实是已经放弃自己了……奉娴会同意他的要求,可不是什么圣母病发作;她也不过是会对男女之情好奇,却不愿为此惹上摆脱不掉的麻烦罢了。她爱好世界和平,讨厌一切可能的麻烦。如果不会造成麻烦的话,再怎么离经叛道的事,她都敢做的。
如果最后的最后,他放弃了自己的存在,那么,他会是她理想的情人。
谁也不想要天长地久,只愿一晌贪欢。
他和她,都认为结局只会如此。
他们只有一时一刻,不会一生一世。
他们只在黑暗里拥抱,不会在阳光下微笑。
他消逝也了好,存在也好,并不关她的事。只要两人相处时还能热烈的拥抱就好。
她是否还依然淡漠如斯,谁也不确定;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颓废阴暗到想将自己消灭掉的人了。
当他不再是那样的人时,就不会允许她逍遥自在的置身事外。
“娴。”他起身下床穿衣。天已经亮了,而他的脑袋渐渐有丝恍惚,这是另一个人格将要醒来的征兆,所以他得回房了。
“嗯?”她懒懒的侧躺在床上,眯着眼欣赏美男穿衣。
“我爱你。”
她顿了顿,脑袋当机了好久,才脸色发青地涩声道:“这是我听过最可怕的威胁了。”
“很高兴你清楚我的意思。”愉快的吻了她一下,算是KissBye,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