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是红枫叶庄园一位护卫队队长,像他这样的护卫队每队有三十人,队员都是百里挑一的精英武士。其中五个小组长都是具备了初段斗气的战士,而他作为队长,更是具备了二段的斗气。
像他这样的战士在洛克郡已经算是高手了,是贵族豪门和富有的大商会争相聘请的对象。当然,他最后还是选择了为贝约克男爵服务,原因很多。
首先,男爵大人对他有恩,要知道当初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穷小子,为了理想而奋斗,到处去拜师求学,修习剑术,梦想成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强者。
可常言说的好,穷文富武,虽然这话用在这世界不太合适,因为这世界学文更花钱,比学武花费还大。但不管怎么说,想学到高超的武技,没有足够的金钱作为铺垫是绝对不行的,哪怕你再能吃苦,天赋再高也不行。
那段时间的艰苦求学和一次次令他心碎的失望,让他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酸楚,同时对男爵的雪中送炭行为不由自主生起一阵阵的感激。
记得那时,就在他感到绝望的时候,一个机缘使命运发生转变,在一次森林狩猎魔兽的活动中,他接触到了贝约克男爵。一件突发事情的出现,使男爵发现了他的潜力。
男爵派人打听清楚他的经历,十分赞赏,于是派人给他送去1000银币,鼓励他继续求学。
那么接下来发生的就不用多说了,有了金钱和良好的师资,再加上他的天赋和吃苦精神,只用了十年,就成了二段斗气的高手,也是华叶城地区最年青的二段斗气士。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他愿意投身为男爵服务,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男爵是非常慷慨的人。这在整个洛克郡,无论贵族圈子还是平民圈子,都公认的。同时,也被公认为是洛克郡最富有的贵族,哪怕是爵位更高的子爵伯爵也比不了。
男爵不但是拥有众多农田的庄园贵族,更是拥有众多商业公司的商业贵族。
男爵的的财富令伯爵领主们都眼红,但没有一个敢下手,因为男爵的人脉太复杂了,连王都都有他的庞大势力。
普林想到这里,脸上露出微笑,自己的选择果然没有错,过来后也发现,男爵确实是非常慷慨的人,令他十分满意。
不过今天的事情很奇怪。
刚才他和其它队长去见男爵,男爵下了个命令,说昨晚上混进盗贼,被发现后逃窜,却在庄园里消失了,追踪的人没有找到,现在怀疑还藏在哪个角落里。
另外,怀疑庄园里有内贼接应,否则的话盗贼怎么会消失呢,肯定是被藏起来了。所以,决定彻查一下,除了搜索各个楼房,也把内外的人员好好检查一下。
各小队安排有不同任务。有的检查房屋,有的查人员。查人员的,又分为查内部人员的,查外来人员的。
普林小队的任务,是与另外一个小队,去东区的一栋楼房,检查那里的一批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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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源下了楼,去参加下面大厅的音乐演练,他不能躲在屋子里显得与大众不同,必须随大流,掩饰自己。
大厅的气氛很是热闹,尤其是流浪歌手那一帮,狂放的嗓音快把房顶都掀翻了,让李西源不由好笑。
歌手们的势力分布还是那样,分成流浪歌手和城市乐手两帮,界限分明,互相瞧不顺眼。
李西源若有所思,记得地球上的音乐界也曾分成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各自有不同的表现风格,也各自有不同欣赏群体。
大概就与这里的现状有些类似,流浪歌手走家串户,四处漂移,演唱的风格是不拘一格,比较接近底层民众,能够为农夫、铁匠、冒险者、佣兵、水手、商贩等劳动者所喜爱,这有些象地球上说的流行音乐;而城市乐手服务对象则是富裕市民阶层和小贵族阶层,表演风格就文雅了许多,与流浪歌手们大为不同,应该比较接近地球上的古典音乐概念。
不过,昨天听本森谈论音乐,说还有一种宫廷乐手的群体,主要为王家宫廷和大贵族阶层服务,不过这类人比较少,身价也是不同凡响。洛克郡这种偏远的地方还没有。
李西源听了很是好奇,想着将来有机会定要见识一下。
看着这界限分明的阵营,李西源有些不知道去哪边好,想了想,还是走到城市乐手的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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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看着走在前面一脸倨傲的客卿,不由心里一肚子腹诽,本来他是队长,却不得不听从这个穿着一身魔法学徒法袍的家伙的指挥。
与其它一脸敬畏的队员不同,普林是有见识的人,早年四处求学的时候,曾经到过王都,见过魔法师。在王国其它地方难以见到的魔法师,在王都却有不少,甚至专门有一片为魔法师开辟的特区,那里法师塔耸立如云,少说有二十多个。
虽然,那片区域是禁区,连贵族都不许靠太近,但若在附近观望,还是能远远看到魔法师的身影。有时候运气好,能看到有魔法学徒三三两两地出来办事。
所以普林一眼就能分辨出这家伙只是个魔法学徒,却一脸倨傲地摆出魔法师的架子,将周围的护卫队员唬得敬畏不已,连另一个小队的队长都被唬住了,对这位心目中的魔法师恭敬不已。
普林不觉心中冷笑,记得他的一位斗气导师曾告诉他,魔法师的也有级位之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分别与斗气师的低位、中位、高位相对应。
只是斗气分得比较细,每一位又分三段。不过,魔法师三个大级别内部也可以细分,比如初级魔法师可以又分为初阶、中阶、高阶,其它的如此类推。
至于魔法学徒,还是不入流的家伙,还没有获得魔法师的资格,战斗水平远不能与真正的魔法师相比。
不过,不得不承认,魔法师这职业远远比斗气士吃香,所谓物以稀为贵,这个职业的人太稀少了,少到了成为珍稀动物。比中位的斗气师还罕见。
而且,魔法师的能力的用途也远比斗气士广阔的多,不但能战斗,还能制造威力巨大的魔法工具,以及种种稀奇古怪魔法阵,这是斗气士不能比的。
综合这些原因,魔法师的地位远远高于斗气士,比如在大型战争中,指挥者敢把一些低位的斗气士当炮灰,但绝不敢把一个魔法学徒当炮灰。否则,引起的后果太严重了。
因而,普林明白,虽然这只是一个魔法学徒,却仍比自己一个二段斗气士受重视,同时也更有身份。
当然,虽然明这道理,但是心里还是不舒服,斗气界最讲究强者为尊,按照实力,自己的实力应该高于那个魔法学徒。
魔法学徒虽然能能释放远程攻击,但是还没有魔法盾,自身防护力很弱,凭着自己的斗气实力,完全可以硬抗或躲开对方的攻击,然后快速冲到对方面前,将其斩杀。
普林心里恨恨地想:“不过穿了一件魔法学徒的长袍,就可以稳稳坐在我这样的强者头上,上天真是不公平,”
转过念来又想:“抓盗贼什么的,有我们这些强大的战士还不够吗?干嘛还派来这么个的样子货,毫无用处,真碰到危险还得保护他,这不是添乱吗。”
想到这里不由暗暗埋怨男爵老糊涂,但是没办法,他只是一个队长,接受了命令只能服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除非不想干了。
想到这里,他无奈地摇摇头,叹了口气。然后看了一眼前面那趾高气扬的魔法学徒,心里暗暗盼望,这次最好出点大问题,让这家伙大大地出个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