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这之后,你就做了小偷?”
“我不想死。”
闫振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平静的:“没东西吃就会饿死,在没有让自己过上好日子前,我是不能够死的!所以,我必须拼命的让自己活下去,不管用什么手段,也都要活着!”
一想起当时的场景,闫振就用手扶住自己的额头,整个人的脸色都不是特别的好:“不过,你知不知道,当小偷也要有小偷的规矩。在我出手抢钱的时候,绝大多数的时间,会有地头蛇之类的人物来夺走我的成果。”
“没想过走别的路子吗?”
“别的路子?”
闫振身体靠在了椅子上,嘴角的笑容有些放纵:“谁还会要一个时不时会成为包袱的人呢?那些耍杂技的,怕我出来乱说,就跟各个马戏团的人说我手脚不干净,所以,到后来,一传十,十传百,几乎所有的马戏团班主都不要我,因为怕我会抢了他们的饭碗。”
这样的话,杜卿妍也是理解的,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想要活下去,只是善良的话,是根本不够的。闫振一开始或许并不是那种人,可是,生活把他给压垮了,他为了活下去,是只能咬着牙往下走的。
“遇到你的时候,我被面包房的老板发现了,他可真狠啊,几乎就要让手底下的人把我给打死了。你知道吗?他们有的拿啤酒瓶子砸我,有的用棍子打我的腿,我几乎就以为自己会挂了,可结果,你出现了。”
停顿了一下,闫振盯着杜卿妍的眼神也温柔多了:“你就像天使一样,穿着米白色的长裙站在那些人的面前,高傲如你,和现在的语气没什么分别,问清楚了缘由后,你就给了他们双倍的钱,并且让他们滚。知道吗?当时我就在想,怎么会有一个女孩子会这么勇敢,竟然敢在那么多男人面前站出来。”
“那你现在想明白了吗?”
“或许吧。不过,杜卿妍,在后面的日子里,你大概就是我心底唯一的一道阳光了。因为你给了我很多钱,那些在周围抢钱的地头蛇和一些流浪汉,仗着比我人多,抢走了你给我的所有钱财。”
“怎么会这样?那你后来呢?”
杜卿妍眼底少许有些担心,无法想象闫振当时到底是怎么走过那段日子的。
“没有钱,也不准待在他们的地盘上,我就只能继续四处的寻找可以栖身的地方。可是你想想,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人,究竟是可以做多少的事情?我很饿,可也没钱。所以,我只能在每次路边行走的时候,去抢别人刚刚买好的东西,一个劲的逃跑,然后躲在角落里吃。”
握着杯子的手在发抖,闫振的嘴唇被他咬出了血丝来:“还是会被抓住,然后那些人下手一次比一次狠毒,我除了忍受,没有任何的选择。不过,也许是老天对我也有一点眷顾吧,一个打黑拳的教练看到了我,他觉得我耐打,就带我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