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自己的身上,多少有点遗传他的成分。虽然不光荣,但是他自己觉得也没什么可耻的。
林初雪这么说,在第一点上他的确要在以后多加注意,但是第二点就说不准了,如果自己的朋友,或则其他人出了事,他如果不第一个挺身而出的话,难道还靠别人吗,换而言之,就是一点要是出了这种意外的话,那么他也不可能坐山观虎斗。
这不是他的性格。
但是在女人面前,当然还是要该低头就低头,没有必要在这一两件事上和她闹,就应承道:“好,我答应你,不过你这第三件事什么时候告诉我呢,免得我日后一不小心犯了,自己都不知道。”
林初雪羞着脸摇了摇头说道:“不会的……还不到时候呢……”
胡乱看着她嘿嘿一笑,在路灯的照应下,她的这张红扑扑的小脸显得更加娇艳动人,让人忍不住意乱情迷想亲一口。胡乱似乎也回到了当年情窦初开的那种情愫感觉,竟忍不住把手向她慢慢的挪了过去。
虽然他们在第一次就已经拥抱过了,不过胡乱和她的关系毕竟还是生疏。没有道理,直接和她更近一步。林初雪的眼角旁光偷看到了一眼他的手慢慢向自己牵了过来,心中也是一阵窃喜,他终于有所行动了。
而这眼神,恰巧被胡乱看到了,他自然不好当着她的眼皮子底下做这件事情,何况还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就把手放了下去,吹着口哨缓解尴尬。
林初雪的心理确实兀自着急的想到:“难道还要我主动吗?”
不一会儿,他们走进了一座偏僻的建筑群里,这里的房屋都是九十年代的红砖瓦房,比较不成样子,而且那种贫民村特有的脏乱差一下就展现到了林初雪眼前。
滨海这座城市,再怎么说也是中华一线的旅游城市,每年超过两千万的游客人群,但是这贫民村其实才是滨海不折不扣的特色。因为在这里,最早的只是一些船坞、鱼户而已,后来在经济开发了以后,才变成的旅游城市。
这些贫民村就是最早的那些码头工人的栖息之地,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被拆迁了。这里是滨海为数不多的一家贫民村。几乎可以说是独一无二。
这里的人,要么就是当地的土户,从爷爷辈一直住下来的,要么就是那种在滨海没钱租房子的外地人。不管怎么说,这个地方的房租确实比外面便宜的多。
就商业楼的一栋单间房,还是毛坯的样式,都要一月一千多。实在太贵,简直都快赶上魔都了。而胡乱就是明显属于是后者没钱的哪一种。
他初来滨海的时候,就只有从师父哪里拿的几百块钱单费。刚好在这里住一个月的。但是像他这种人,走到哪儿事儿都少不了,自然是那种“金鳞岂非池中物,一遇风雨便化龙”了,没多件,他就赚到了钱,开始自己做黑车生意了。
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他就成功从贫民村这个地方脱困了。至于那些人想认他做大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时他们来到了一座民居底下,楼下的垃圾都快堆成山了,看上去十分的凌乱。林初雪捂着鼻子,一点儿都不像上去。甚至被这一股酸臭味熏的有点儿头晕目眩。
胡乱看她皱眉惊奇的样子问道:“你很不舒服么?”
林初雪点了一下头说道:“我没见过这种东西。”
她所指的就是那种老式建筑下的一个自设垃圾桶,所有的垃圾都堆在一起。而在林家豪宅那个全滨海地段最好的别墅区中。所有的垃圾都由专人处理,他们只用把垃圾放在垃圾桶里面,不到三小时的时间就会被人清走了,所以每天真正见到垃圾的时候。
也就只有自己处理的时候。
而这一次当她亲眼看到这么多的垃圾,全部堆在一起,散发出来的恶臭,实在让她难以忍受。她捂着鼻子催促着胡乱快点走,这时却听胡乱有感而发道:“哎,你知道吗,人类制造的垃圾,在太平洋最远,最偏僻的岛屿上都能看得到……”
“你只是平常丢的多,却没有看到,其实我们对这个地球的污染,还远不止此。可以说人类就是地球的毒瘤。”
林初雪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在她的生活中,她听到最多的话,就是对她的追捧和奉承,周围的人将她周围的世界竭力营造成一个无忧无脑的极乐世界。
关于一些悲愁善感,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胡乱以前也是一样,不过他后来在出来的三年后,经过师父的一些循循善诱,再加上他自己在这些平民老百姓中生活了这么长一段时间,自己也渐渐有所领会。
下层的生活却是会让他引发很多的思考,就比如说是上层人的商战,在下层人这里,可能就是很简单的混一口饭吃而已,而为了这一口饭,就可能让别人也吃不上。
可是只要从那些所谓的上层人的牙缝里挤出来的一点儿油水,或许就能养活他们一众人。他看到有多少人,都在这个世间每天十二小时的奔波劳碌,每天睡觉的时间寥寥可数,可能天不亮就又要起来工作,而他以前,就算每天被娇生惯养,也诸多不满。
他不知道到底是环境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环境。
亦或是只能选择接受。
林初雪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隐隐的哀伤,知道他有点伤感。她小的时候也看过一点儿动物世界,那个主播说的一句话让她一直铭记于心,“这是一个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世界,或许他们真的改变不了什么。
胡乱笑了笑向她说道:“没事我们上去吧。”
说着,两人就走了上去,一直到五楼三间房之中的一间房。林初雪对这样的楼房样式,还是很好奇的,从头到尾就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一样,跟着胡乱后面像是探险一样,她从小到大住的那些房子,最次也是复式的,一层楼几乎全部都是他们的。
根本没有什么门户之分。而且他们的楼,都有专门的电梯,不用两腿走的。这一次她却高降玉足,陪胡乱这了一段儿,她这一天本来就是累的不行,再爬了这五层楼梯,这金娇玉贵的躯体就彻底没力了,牵着胡乱的手把自己给拖了下来。
像是一个小动物和他赖皮一样。
胡乱宠溺的看了她一眼说道:“好了,我们到了啦。”
胡乱拿出钥匙开了门,门一被揭开,就是一股不通风的腐朽味道。而且这里面的房间全没有经过装修,全部都是钢筋水泥混搭出来的。还有一些腐烂的木质,味道十分难闻,林初雪闻到这股味道,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
胡乱这么久了,倒是习惯了,自己先进去了里面。林初雪竟然今天跟了过来,如果现在就走的话,确实也不像样儿,何况她还巴不得跟胡乱在一个屋檐下相处呢,怎么会舍得走,就算是这里是刀山火海,可能她也会留下来。
虽然像她想的那样,她是那种会避在射程线之外的人,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不会主动的去接近麻烦的。但是胡乱却是唯一可以打破这条准则的人。
因为在她的心中,这个已经救了她三番四次的人。可能依赖性比生命还重。她是不愿意离开他的,但是基于生理反应,她多少有些反感,但还是跟着进去了。
一踏入这门中,气味变得越来越浓厚,简直让她快夺门而出。她强忍着,用嘴巴深吸了一口气,试图用这口气在这里撑上一晚上。胡乱把灯打开了,这时才让阴暗的气氛,变得缓和了一点。
这间房子十分简单,是一个标准的平房,里面什么都没有,别说是装潢了,就是一点装饰也没有,整个客厅就只有一张床,还有一个桌子。后面可能还带了一个厕所。
林初雪实在是不能想象,竟然会有设计师把厕所按在离床那么近的地方。简直让她觉得不可思议,她呆呆的看了胡乱一眼,问道:“这是谁设计的地方啊?为什么这么不合理?”
胡乱看她一脸问题宝宝的样子,噗嗤一声忍俊不禁笑了出来,说道:“这啊,是我国著名的复古设计师制造的啊。”
这林初雪还真把他的话当话,用心琢磨了一下儿,心说这些文艺青年的设计师,就喜欢搞什么复古风格的,什么罗马风格啊,什么波士顿风格。
实际上有一些根本都不好用。但不管怎么说,她感觉那些外国的设计师,还有中国古典建筑的艺术师。确实设计的要比这间房子的档次高出不止几倍,她虽然不知道是谁设计出来的,但是听胡乱说是著名,不由得好奇了起来。
她在这方面也有研究,从一开始住进林家大宅。这装潢就是她亲自设计的,设计的很有格调,借取了一点儿杭州西湖的古建筑风格。又融合了一点欧洲的贵族风,和哥特式的摇滚风格,所以既这间房子既典雅,又不失大方,其中还透着一点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