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半年没有更新,但太监这事是从没想过。
发生了的事确实是多了,我到了A班,又降了回,在B班结识了一些朋友,本是想再努力些回到A班,但又不想了罢。
我只小心地回顾了下前面两章,再前的是没脸再看,有些惊讶于笔触,自己看来是越写越渣罢了,想删光重写,又想留为纪念。
想尽力把每章字数控制于多些,就看着办,尽力而为。
我真想写个女孩,她是有些营养不良的,矮小的身子,瘦弱的躯干,若置于平时这样唤她,是要被打罢。
她不负于“破坏王”这样的称谓,我的挺多小物品都葬于她手下,要真数可有些乱了,其两个杯子的破碎最为惨烈,同学都说:“你这新杯子怕是活不过一星期。”但还终是活下来了。
女孩们都爱于写小说了,我也不例外,肝着一部网游完成两本,是没闲事了,大概地数了下,第一本的字儿是36000,我有些...不信这么少。其他的女孩儿弃坑就多了,我是不容易看到两本的,都只写了一两页,无一例外地一张样,女主名字苏而长,这类名儿我是从不敢取的,也没在当面说这玛丽苏,她们都在网络上聊天居多,我也不太相信她们不懂过玛丽苏,她们写的,那女孩也是写的,她写的是现代类的,经典的梗,女主与男主有婚约,人人都说自己取名废,她拿过我的漫画,照着几个人设弄出了各角色名。
当她说着:“我可是腐女,你肯定不知道腐女是什么吧!”的时候,那部小说瞬间转腐,男主与男二一对,女主与女二一对,我再无话可说。
她把小说给其他女孩们看,她们都提及不喜欢百合,我只能默默地在暗处了,因为不太会画男孩子,只好画百合了,我到现在每一部漫画都百合...我没弯。
不过她也确实可爱,和别人闹僵就动手,我总是最无辜的,有次她是带了吃的,有个同学拿走了一大堆,她便怒了,但撒气却是在我身上,我最好欺负是吧...她的力气非常之小,我擒住她两只手,再怎么挣扎也是没有什么用的了,等着她那股激动劲完罢。
步入青春期人同学们变得让人难接受了,尤其女孩,她们喜欢打扮自己了,更想让自己出现在男生们的视野中,不过大部分的还是喜欢初二,三的男生,她们趴在窗边指着对面初三的男生,遇到自己所熟的必须大呼两声,我有些不明所以了。另外多的是拿着圆规尖的那个头在手臂上刻字的,和自残无疑,那个女孩她喜欢八年级的一个男生,他名字里有个“林”,那女孩便叫他“木木”,刻字之事也是干的,比谁都狠了,力度之大,不时还刻出血,当时写几封情书是她每日必做的,向我这要个好几张,画着画,写着字,但听说这些情书一封未给。
“你这真的算得上喜欢吗?”我常问她,她都点头。
木木有了女朋友,她喜欢上了另一个同校的男生,是在网上认识的,问起她来长什么样她必定要疯:“超级可爱的!脸圆圆的!胖胖的!”
她又在自己手上刻字了,这次刻的不是木木了,是这个男生的名字,她硬是把血挤了出来,还在激动地向我描述那个男生:“你早上见到他了的!就从你旁边路过!你怎么可以没看见?矮矮的脸圆圆的!”
“没见着...”
我不知道她这股热情能持续多久,怕也不久,她说:“我要在刻字的这喷花露水,这就不会消失了。”
“要是你又喜欢上了别人呢?”
“我不会的!”
“那木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