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沈昌珉觉得金在中着实是个很特别的人,好像整个世界没有可以让他真正不开心的事,好吧,其实怎么可能没有,但是从他的声音中你总是会感觉到一丝温暖,一丝宠溺的味道。

就像现在,金在中的手拉着沈昌珉的手,沈昌珉在那一瞬间想,就这样牵一辈子,不放开。

沈昌珉觉得自己有些疯了,怎么会对一个才见几次面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且这个人还是一个男的,但是,不可否认,沈昌珉的确有那么一点动心,对,现在只是一点。

沈昌珉在金在中的带领下,遗弃了自己的小跟班金基范,来到了酒吧的彩排厅。

酒吧也有彩排厅,沈昌珉是第一次知道,金俊秀是个奇怪的人,冲着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

他旗下的歌手其实都是专业出身,只要金俊秀想,出个几十张专辑都是没问题的,他旗下的歌手都是唱作俱佳,沈昌珉在知道这一切事开始对金俊秀刮目相看,金在中却一把搬过了他的脑袋。

“他有我帅吗?”

“这根帅不帅有什么关系,男人,最重要的是事业,这一点,金俊秀真的很强。”

“你喜欢事业型的?”

“额?”

沈昌珉的思维有点跟不上金在中的,看着金在中不再搭理他,走到台上唱歌,才从理智型型男再一次的转变成为了花痴饭。

金在中的粉丝数量那是相当的可观,男生也是尤其的多,每一次金在中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眼神,都会将台下的人杀的鼻血直流。

他是个妖孽没错。

此时此刻,沈昌珉都还没有发挥他聪明的头脑去认真的思考,思考金在中对他的不一般,纯情小青年,真是迟钝的很。

每一次金在中唱到那句lovingu,眼神总是会在沈昌珉身上徘徊,这的确是无意识的没错。让金在中乐此不疲的一件事是让键盘老师不停的重复那一段旋律,整个彩排,金在中高声的告白了99次——我爱你。

第一百次,金在中也没有私藏很久。

金在中的新歌lovingyou很是给力,彩排的过程中其实很是吵杂,台下观看的人总是喜欢吱哇乱叫的宣泄自己对金在中的‘爱’。

但是金在中始终的都没有受影响,唱着他的歌,告着他的白,两不耽误,还将台下的一干人等全部秒杀。

这就是一个酒吧歌手,金在中。

沈昌珉最喜欢金在中唱歌的原因很简单,舞台上的一方土地,站着一个金在中,他在像别人倾述他的心声,无论是激情的摇滚,还是温婉的抒情曲,都能将你带入他的世界,那一刻,你根本听不到其他,整个世界都是金在中的,你是金在中的,你的世界也都被他所填满,沈昌珉觉得,这个男人天生就是一个歌者,舞台上的他就是神,可以清晰的看得见他的隐形的翅膀,散发着幽光,让人欲罢不能,只得陷入其中,无法逃离。

“lovingu!!呵呵呵!”第一百次,金在中走到沈昌珉的身边帖耳细腻的道出,这一声,让沈昌珉全身酥麻。

“你发什么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