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什么了,屋里一股血腥味。 ”
娥媚一进屋就拧起了眉毛,姜苗苗没回答,叫了一声让他赶紧过来:“你来看看他,我觉得他好像好些了。”
不过只是一夜之间,姜苗苗醒来惊喜地发现晏笈脸上的灰黑色消失了大半,兴奋地几乎要哭出来,火急火燎让人叫来了娥媚。
娥媚睡得很晚,没怎么有精神,眼底一片熬夜的青黑,可一听姜苗苗这话,他原本半眯的眼睛瞬间瞪大,窜过来就探脉。
手指往腕上一耷,再去扒眼皮查瞳孔,看见娥媚眼睛里喜色抑制不住地往外冒,
“有效了!”他几乎是疯一般叫,手难以控制地疯狂颤抖:“大哥的脉跳动有力了很多,我用内力试探过了,他身体的衰弱速度也变慢了。”
久等的希望终于到来,心里却酸疼得苦涩,姜苗苗猛地捂住了脸,挡住狂涌出的泪,“太好了,老天保佑!”
老天保佑,她的血真的有效。
手腕间还在隐隐作痛,娥媚飞快又给晏笈开了个药方子,送出屋去煎药,姜苗苗坐在晏笈床边,藏在袖子下的手偷偷地紧自己手腕上的纱布。
“你是不是给他吃了什么?”
她正小心缠着,冷不防娥媚突然站到了身后开口,姜苗苗背猛地一挺,随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娥媚脸色毫无笑意,只是默默看着她,停了一会儿,才道:“上次你问能解百毒的血,我便有所怀疑,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你?”
“才没有,我就是看了话本才想着随便问问。”姜苗苗咬牙不承认,“我又不傻,能解百毒的血一但流传出去,足以引起世间轩然大波,我不是自己把我自己往危险里逼么?”
娥媚咄咄逼人:“那屋里的血味是怎么回事?你这一副无力蔫蔫的样子,一看就是失血过多,你还想糊弄我?我可告诉你,我——”
“我来葵水了!”姜苗苗想也不想就道,“葵水知道吗?女性生理期,有点血不是正常的吗?你再问,等晏笈醒来我就告诉他你对我耍流氓!”
“……”娥媚脸登时就青了,憋了半天,猛地朝床踢了一脚。
姜苗苗知道自己有时候是傻点,但又不是真的蠢,她怎么敢承认这件事情,她的伤口早就用纱布紧紧缠死了,屋里也熏过了浓郁的香来遮挡血味。
奈何娥媚一个整日泡在血和尸体里的家伙,对血味实在太过敏感了。
能解最剧毒的血,或许会是这世间独一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是她不信任娥媚,而是这情况实在是不可思议。
一点不小心流传出去,定然会引起轩然大波。
越是位高权重的人越怕死,谁敢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会中毒?拥有一身解毒之血的自己,将会瞬间面临被人意图抓走当圈养解药的凄惨命运。
哪怕是晏笈,在层出不穷的恶意中,也难以确保她一定安然无恙。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拥有解毒之血的不是自己,而是其他人,那么这一次晏笈中毒,九重宫的人肯定会不顾一切也要把那人抓来,放血给晏笈救命。
一碗不够就放一盆,哪怕人死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能把晏笈救回来。
同理推论,如果她现在承认,就好像她把“万毒解药”牌匾顶在头上的傻帽,好像赤果果跑在大街上,对着所有人喊:“快来抓我呀,我的血能解毒哦,买一送一还包邮,绝对没有副作用!”
娥媚姣好的容颜有点青黑,是被她的不要脸给气得——
一眼就看出她在胡说,可是他总不能去扒她衣裳检查吧?这怎么着也算是……小嫂子了。
他只能咬牙切齿,气哼哼给她收拾烂摊子:“这次看在大哥面子上,我暂时不逼问你。以后时候你在屋里不要外出,至少大哥醒来之间不许再见任何人,除非把你现在蜡黄的脸给养回来。”
“我本来也没打算出去。”姜苗苗翻了个白眼,还装模作样道,“啊,我腰酸背痛腿抽筋,特别不舒服,你得给我熬阿胶红糖补补气血,怎么跟他们解释是你的事。”
“……你够了啊,做人不要太无耻,脸呢?脸呢?不要了吗?简直无耻!”
“我不要脸的技能是跟你学的啊,可惜天赋太差,一直比不上你。”
“下次别再跟我讨要脸上用的保养品!我不给了!”
“好吧,那我让晏笈帮我要。”
“……我拒绝和你说话。”
“呵呵。”
有了娥媚背黑锅,姜苗苗割起自己手腕来越发肆无忌惮,一天三顿地割脉放血,不过仅仅两天功夫,晏笈脸上的死灰气,竟然就消散了大半。
虽然还没有醒来,但眼下情况看来,还是很乐观的。
补血的药品被娥媚流水一般送进来,做的还绝对不能让人看出来,可是要生生逼白了他一头黑毛。
姜枣红糖水、山楂桂枝汤、薏苡仁黑豆粥、木耳红枣茶……、一两次别人还看不出来,只当是娥媚想要督促姜苗苗按时吃饭。
多几次后沐月奚先察觉不对了,找上门,冷冰冰质问道:“你为什么最近一直再送补血的东西进去?”
“她身子不方便,小日子来了。”
“我看怎么不像?”
“你看不像?你从哪里看的,流氓啊!老家伙耍流氓啦!变态!”
沐月奚额头青筋蹦跳:“你给我闭嘴!她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我要去看看她。”
“不行,我是神医还是你是神医?我看了没问题的你去看什么?她就是来了小日子,老前辈你为老不尊,你走走走走!”
“怎么你就可以我就不可以?”
娥媚狠狠抹了一把脸,然后把脸皮砸到到了地上,张口吼叫:“我!可!是!个!断!袖!啊!”
是断袖,所以他基本没有性别意识,有个gay蜜,很多时候比闺蜜蓝颜都要方便多了。
沐月奚许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贱人,不得不甘拜下风,或者身为“爹”——他自封的——也不太好意思打探“女儿”屋里事,不得不败落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