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阳春白雪VS下里巴人
杜清尘为杜大山高兴地同时,仿佛也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父子二人回到家里,杜长顺想了想,问道:“清尘啊,我们是不是要跟族里说说?”
大山的事情瞒不住村里人,现在大家都在观望,既然他们得到了消息,自然应该跟老族长说说。
杜清尘点点头说道:“爹,咱们去跟族长爷爷说说,让他心里有个数!”
大山的家人找来了,势必要认祖归宗,想必族长爷爷会非常失望吧,原本大家都指望大山给杜氏一族挣风光荣耀呢。
现在杜大山是别人的儿子,认祖归宗之后,那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了,跟杜家没啥关系了。
父子二人去了族长家里,跟杜老太爷说了这件事请。杜老太爷等人听了,也是震惊不已,我的妈呀,这大山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享了天福了。
“可惜了!”杜老族长叹息道,十分失落。
杜清尘见状,笑道:“族长爷爷,您相差了。大山有个富贵爹,对我们杜家更有好处。大家也都知道大山是什么样的人,宅心仁厚,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众人一听,颇有几分道理。
杜九妹脸,不争气地红了,美人爷爷太过制造气氛了。
“是,很香!”广陵王点点头。
“爷爷,猪是很臭,但猪身上全身都是宝,猪肉可以吃,猪毛可以做刷子,猪粪可以做肥料。”杜九妹解释说道,“今天中午,我就让七姐用猪肉给你做一顿红烧肉,你尝尝就知道了,好吃的让你把舌头咽下去!”
美人爷爷皱皱眉,不准备去看那些腌臜之物,厌弃说道:“还是走吧!”
“味道不错!肥而不腻!”广陵王开始相信杜九妹的话了,的确很好吃,高手在民间啊!
现在上层的贵族都是吃鹿肉,羊肉,各种珍贵禽类,的确很少有人吃猪肉。即使有人买,那也是给下人吃的。
广陵后看着碗里的肥肉,微微皱眉。
“嗯,清尘说的是。我们现在帮不上大山,但也不能给大山扯后腿。现在大山还在西北,一切等大山回来再说!”杜老族长沉声说道。
吃午饭的时候,一盘糖醋排骨,一盘红烧肉,一大碗青菜豆腐汤,还有一盘拍黄瓜,三菜一汤,营养健康。
见广陵王对饭菜很满意,杜七妹非常高兴,吃饭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杜九妹和广陵王回来的时候,杨氏正在帮着烧火,杜七妹在做饭。
杨氏拍了杜九妹的小脑袋,道:“尽调皮,您别生气哈!”
广陵王一愣,忘了那股气味,这?猪还要人瞧得起啊?还有尊严?那些都是下里巴人,寻常百姓吃的东西,他才不要吃那些腌臜的东西。
恒五在一边看着,干着急啊,哎呀,主子怎么能吃这样粗鄙的食物呢!想要上前拦着,但被广陵王的犀利的眼神拒绝了,因为他想了解这些年孙子孙女是怎么过得!
“呵呵!”杜九妹笑得跟个小狐狸似得,就不告诉美人爷爷这是猪肉做的,等他吃完了再说。
杜九妹眼疾手快,“嗖嗖嗖”给美人爷爷 夹了一块有肥有瘦的红烧肉,还有一块排骨,脆声道:“爷爷,吃啊,小九儿孝敬你的!”
本以为广陵王会答应,可谁知这广陵王居然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在嘴里,慢慢咀嚼,突然眼睛一亮,加快了咀嚼,吐出一块骨头,然后又去尝了红烧肉,虽然有肥肉,但一点都不腻!
离猪圈还老远呢,杜九妹都没闻到臭味,美人爷爷已经捂住了鼻子,说道:“这是什么味气味?”
哎,果然是养尊处优,闻不得半点臭味啊!
杜九妹为了稳住身体,不得不抱住美人爷爷的脖子,离得很近,就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对比父亲身上汗味,美人爷爷好香啊!
中午的时候,宋明去买了半扇肉,给杜七妹送来三斤排骨,剁地一块块差不多大小,大约两指宽;好几斤五花三层的红烧肉,切成豆腐块大小,准备做红烧肉
排骨做成糖醋排骨,闷上红烧肉和大米饭。
“好!”广陵王点头,虽然行为不符合大家规范,但颇有几分野趣。
广陵王五十多岁的人了,当然一眼就能看明白杜九妹古灵精怪的心思,宠溺地捏了一下杜九妹的小鼻子,嗔道:“调皮!”
杜九妹见美人爷爷吃瘪,顿时起了逗弄之心,义正辞严说道:“爷爷,你不能瞧不起猪!猪也是有尊严的。”
广陵王鼻子微微一皱,不得不承认,这股香味刺激地他味蕾,嘴里有了一丝口水。他已经不记得有多长时间,有这种感觉了。
杜九妹抽抽鼻子,问道:“爷爷,香不香?”
杜七妹担心广陵王生气,小声说道:“不如重新给您盛饭吧?”
且说杜九妹那边,不一会儿,已经带着广陵王看了家里大部分的财产,最后一个,就是那几十头猪。
广陵王从来没跟小孩子接触过,有点跟不上杜九妹的节奏了,但他还是听明白了,他的小孙女居然要吃猪肉?这怎么行?
“那种东西不要吃!”广陵王见拉不动杜九妹,两手一伸,抱着走。
杜九妹得意道:“爷爷,我都说了,猪身上全部都是宝,而且高手在民间,农家小菜,照样吃的很有味!爷爷,等明天休沐,我跟八哥去抓鱼,钓鱼,我们烧鱼头豆腐汤喝!”
“那是几个叔叔养的几十头猪,等到年底,可以卖一百多两银子呢。”杜九妹介绍说道,“我爹说了,卖了这些猪,给叔叔们说媳妇。”
因为还没有认祖归宗,所以广陵王也不好住在院子里,便去不远处新盖好的房子居住。虽然房屋简陋,但恒五已经带人买了家具,摆设好,勉强可以住,但每次吃饭,广陵王都是在杜九妹家吃的。
翌日一早,李瑞带着小厮,背着钓鱼的工具,来找杜八郎,杜九妹一起去钓鱼,顺便给七妹送点东西。
前两天跟着爹爹去县城,他给七妹买了一对丁香花金耳坠。
对不起了,今天有点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