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五。
雨后,夜空分外的深静,星光像是都被雨水洗过。
大君挑着金帐的帘子仰望星空,点了点头,“干了那么些天,终于下雨了。好在马草都收完了,现在下雨,正是好时候。”
金帐里,坐床上的大合萨接过他的话,“可能是今年最后一场雨了,北风已经起了,就要下雪了。”
“今年是个好年啊。”
“好年。”
“这几天阿苏勒恢复得很快。”大君回到坐床上盘腿坐下,举起了银杯。
“伤口的干痂已经都褪掉了,再过几天估计疤痕也会消掉,只是身子还虚,这些天只能用肉粥养着,昨天我去看他,还跟我说了一阵子的话。”大合萨举杯饮了一口酒,吧嗒吧嗒抽着烟锅。
“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大君盯着大合萨的眼睛,“阿苏勒没事了,沙翰你也该放下心了。出使东陆的事情,你一直都没有回答我,什么时候给我一个答复?”
大合萨转着杯子,沉默了一会儿,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饮尽了,“等我今晚好好想想,明天早晨来金帐拜见的时候,告诉大君吧。”
大君点了点头,“沙翰,我知道你担心。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是盘鞑天神的使者,在俗世的上面,本该过着悠闲的日子。可是一踏进这里面,就再也出不去,没准连命也送了。我不逼你,一切的仪仗我都给你准备好了,我等你的答复。”
老头子起身拍了拍屁股,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你这还不是在逼我么?”
他也不告辞,缩肩佝背地出帐去了。
大君端起杯子,远远地敬了敬大合萨的背影,自己饮尽了杯中的古尔沁烈酒。
夜是如此的静,静得似乎能听见风掠过草尖的微声。
周围静悄悄的无人,只有一个火盆点燃了,照着孩子苍白的脸。他身上还裹着绷带,但是已经可以活动。他手里托着一只小小的草蚱蜢,那是草原上常见的玩意儿,用青色笔挺的草叶编织而成,远远地看和真的没有区别。
孩子手中的那只已经干枯了,皱缩在一起,瘪瘪的并不起眼。可是孩子久久地看着它,火焰映在他眼里跳动。
他把草蚱蜢轻轻放进火堆里,小声地说:“飞走吧。”
“阿苏勒。”
孩子惊讶地回头。他看见一身白麻的长衣、秃顶的老人静静地站在月光下。大合萨摸了摸他的脑袋,跟他一起看火里那只燃烧的草蚱蜢。火光把它枯萎的双翼映得几乎透明,像是要随着腾舞的火焰飞起来。火焰忽地一卷,把它吞没了。
“多好的蚱蜢啊,怎么烧了呢?”
孩子低着头,“是哲甘的小儿子编了送给我的……这是我留下来的最后一件东西了……”
“为什么又烧掉呢?”
“大合萨,我是不是很软弱,很没用?”
“不是,谁跟你这么说的?”
“我自己想的。我想把真颜部那些事情都忘了,可是我又做不到,我看见这只蚱蜢就会想到哲甘,想到诃伦帖姆妈。我成天就想这些,白天想晚上想,练刀的时候都想。大合萨,我不想再想了,我要好好地练刀,我要把蚱蜢烧了,阿爸说的,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要坚强。”
“练刀……唉,还练什么刀啊?”大合萨埋怨着,“就是练那个破刀,把身体都练出病来了。以后我们可别再练什么刀了,好好地喝着,听那些小奴们给你说有趣的事情,吃夫人烤的獭子肉,过得多悠闲。”
他抓了抓光秃秃的脑门,“对了,世子啊,大合萨教你星相之学吧!你比阿摩敕那个傻小子聪明,一定学得快。”
孩子笑了,是那种他固有的拒绝别人的笑容,“谢谢大合萨,我还是要练刀,阿爸说了,我要变成男子汉。”
“你阿爸那是逗你的……”大合萨觉得说漏嘴了,“阿苏勒啊,你是世子,吕氏帕苏尔家族的小儿子,你祖宗的勇敢和荣耀都要你继承,将来有千千万万的勇士跟在你马后,帮你打仗。别听那些人瞎说,会刀术有什么用?你阿爸剑术再好,又杀过多少敌人?何况你身子刚好,多休息休息,你要是觉得闷呢,大合萨把巴呆送给你玩几天,不过你要按时喂它,可不要把它饿瘦了。”
孩子低着头,转过身去。他深深吸了口气,望着天空,声音变得格外的遥远,“大合萨,你记不记得,我第一天回来,不肯叫夫人姆妈。”
“记得啊。”
“我不是不愿意,我是很怕听到姆妈两个字。”孩子忽地回过头来,“大合萨,我害怕啊。”
“害怕……”大合萨不由得站直了。
“我在真颜部的时候,姆妈叫做诃伦帖,九王带着兵打进真颜部的时候,姆妈死了。我那天练刀,很累很累了,可是我很怕,我不敢停。我想到姆妈死的时候,我怕我停下来就会更忍不住去想……所以我就拼命地出力,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大合萨,我很怕的,很怕再看到那样的场面。看见那么大的火,我认识的人一个一个被杀掉,谁都救不了他们,我很想救他们的,可是我没本事。大合萨,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能指望我们的勇士,可是……他们又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我知道我很笨,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看见那样的事了!”
他想把这个孩子抱在怀里,又觉得那张稚嫩小脸上的神情不可轻侮。
“大合萨,我是不是很傻?”
“阿苏勒不傻。”大合萨轻轻摸着他的头发,“不要听那些蠢人的话,我们的阿苏勒会成为英雄,草原上的大英雄!那个时候,大合萨骑着马,打着旗,为你开道。”
孩子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摇了摇头。
“大合萨是来找木犁将军的么?这么晚,将军大概睡了。”
“哦,我不找他。我来捡个东西,前几天在这里落在草丛里了,一直没有时间来找找,刚才好容易才找到。”老头子沉默了一下,拉过孩子的手拍了拍,“阿苏勒,大合萨要去很远的地方,很长时间都不能回来看你。可是看到你这样,大合萨放心了。”
他从腰后抽出了一柄青色鞘的短刀,放在孩子的手中,“这是你阿爸赐给你的,狮子王的刀,大合萨把它带来还给你了。来,握紧它,等到大合萨回来的时候,你就像你的哥哥们那么强壮了。”
他起身走了,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再不回头。
孩子看着他一袭白衣的背影就此隐没在黑暗中,低头看着手中青色的刀,刀柄上油润的皮子被换成了青色的丝绸,青色的丝绳上多了一枚青翠的玉玲珑。
夜风从玲珑上的孔隙里穿过,仿佛叹息一样地清鸣。
阿摩敕被帐篷外可怕的响声惊醒了。
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什么人敢在大合萨的帐篷附近这样喧哗?可是那声音那么真切,仿佛混着武器交击的声音、吼叫的声音、马嘶的声音,他又以为是朔北部的白狼团打进了北都。他在帐篷里瑟瑟发抖了一阵子,不知道是该提上他的短刀冲出去,还是立刻钻进被窝里捂住耳朵。
“阿摩敕,阿摩敕,起来,起来!”竟然是老头子破锣一样的声音在大喊他的名字。
他咬咬牙,提着裤子钻了出去,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头子。老头子骑着高大的青马,穿着祭祀和大典才用的华贵礼服,胸前配着神圣的熊刀,一手高举着铁马镫,一手拿着粗大的火把敲在马镫上,火星溅落,鸣声震耳,像是一把锋利的刀,把夜间的寂静恶狠狠地劈开了。
“阿摩敕,走了!”老头子勒着青马大喊,“懒惰的小鬼,要一直睡到死么?”
“走?”阿摩敕傻了,“去哪里?我刚刚睡下,明天早晨不是还要进金帐拜见大君主?”
“大君?我们不管他!”老头子一指身后,“我们这就出发,我已经把仪仗和队伍都带来了。我刚才听人说,说得很对。他们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青阳这个地方还是不能少了我的,阿摩敕,让你见识见识老师的本事。朔北部打到我们青阳城下的时候,老师也带着鬼弓在城上游射呢!”
他身后真的是五十名精悍的鬼弓武士,这些隶属于虎豹骑的精英骑射盛装束甲,跨坐在嘶咆的战马上,高高打起了剑齿豹图案的白色大旗。这大旗是大君出行的仪仗,一瞬间阿摩敕几乎以为是老头子喝醉了,僭越了大君的礼仪。可是就算老头子喝醉了,精锐的虎豹骑武士们却不可能都喝醉了,他们每人马后都拴着两匹备用的骏马,分明是要远行的模样。
他上去扯住老头子的马嚼铁,“可是……可是到底去哪里啊?”
“向南,一直向南!海南边,有个王国叫做大胤的,你知道么?”
“大胤?”阿摩敕呆呆地张大了嘴,“那不就是东陆大皇帝的国家么?”
“对!我们要去大胤!那里遍地都是黄金和玉石,收获的季节,棉花和麦子堆得比山都高,放起牧来,纵马一年都跑不到海边!那是黄金之国,我们蛮族千年来都没法得到的土地。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就要去了。没了我,他们不行的!就让我亲手为青阳打开通往黄金之国的门吧!”
他望着南方,眼睛里闪烁着阿摩敕从未见过的光。
三个月后,北陆迎来了它的春天。
风从滁潦海带来了水气和温暖。巨大的冰甲崩裂,裂缝中流淌起雪水,沉寂已久的土地再次暴露在阳光下,尽情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青茸茸的细草钻出地面,无穷无尽的嫩绿色仿佛从大地深处涌起碧绿的春水,沿着起伏的草原一直溢到天边。
爬地菊最先盛开。说是菊,其实是野草,匍匐在地上,开出嫩黄的小花,最耐荒寒。只要有根,它们是不死的,春天来的时候从叶腋中生出两条修长的花茎,开出嫩黄色的五瓣小花。
朔方原是整个瀚州爬地菊开得最盛的地方,简直是花山花海,压过了马草的绿色,嫩黄色的花潮一直绵延到天际,组成一张看不到边的巨大花裀。
五十多年前,震惊整个蛮族的东陆风炎皇帝也是在早春的四月撤离了朔方原。那时阳光普照草原,风贴着大地流过,千千万万的小黄花摇曳,遮蔽了严冬那场残酷战争所留下的枯骨。
浩瀚的草原,像是盖着一层金色的阳光。
“是蛮族的黄金吧?”风炎帝策马离去前说,“这片土地的生机,远远没有绝尽啊。”
蛮族人对于爬地菊总有种说不清的情怀,在灿烂的四月间,跃跃欲试的年轻人把打来的野狐皮放在怀春少女的帐篷外的时候,少女的父母往往也视若不见,任他们偷偷地跳上马背偎依着在草原上奔驰。
一黑一白两匹马儿狂奔着冲下草坡。马踏黄花的痕迹仿佛两道刀光,划破了春日的寂静。
两匹都是初长成的小马,胸膛已经颇为宽阔,烈鬃瘦腿,奔驰起来全身的肌肉如水波般颤动。马背上的骑士也是少年,十二三岁年纪,身穿的都是狐裘打孔串联而成的无袖软铠,是蛮族富家孩子喜欢的衣装。
少年们握着弓,双手离缰,在剧烈起伏的马背上镇静自若,细碎的小黄花被马蹄踏得飞扬起来,盈盈飘落,像是在马后扬起了嫩黄色的轻雪。两骑争进,倏忽前后,骑术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