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敕,看见了什么?”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晶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像个真正的合萨,这时他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阿摩敕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阿摩敕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阿摩敕总是平静地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热死了,热死了!”合萨低声嘟哝着。
不知是因为喝多了酒还是热的,他满脸通红,敞开瘦骨嶙峋的胸口,抖着衣襟不停地忽扇。扇着扇着,老头子一摊稀泥一样从马背上滑了下去,阿摩敕吓了一跳,策马绕着老头子魁梧的白马兜了一圈,才发现老头子是坐在马肚子下面的阴影中躲太阳。
“合萨,合萨,”阿摩敕赶紧叫他,“大君还在那边看着呢!”
老头子干脆一翻身,在草地上睡了。
阿摩敕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休想把他叫起来了,于是惴惴不安地看向前方的白旗。
白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豹子般的神兽摩云飞腾的图案。
剑齿豹,是青阳的图腾。相传这种神兽的两牙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经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吕氏祖先吕青阳,它折下双牙作为武器赠送给始祖,然后死去。吕青阳凭借两柄豹牙之剑建立了伟大的青阳部落,而剑齿豹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盘鞑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蛮族武士按着剑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右眼的瞳孔中有一块刺眼的白斑。
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铁由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么等,胆子未免太大了。”铁由低声嘟哝起来。
迎候九王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铁由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君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
伴当递了个眼神,铁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