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森,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恶魔族猎人。
“嘿,狂森,你今天有什么收获了吗?”见到狂森拖着一个大口袋往回走,一个长着羊角羊蹄的黑色萨特男孩笑着迎上来道。
“你好啊小家伙!”看到迎面走过来的男孩,狂森的脸上也不由泛起了笑容,蹲下来摸了摸对方那满是黑绒的小脑袋。
这个萨特族男孩名叫户卡,是他们镇上唯一的一名萨特族人,他的父母在战争中去世,只留下他一个人漂离失所……一直到了这里,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镇。所幸的是这里的人都相当淳朴,狂森也不例外。于是在众人的提议下,这个萨特族小男孩就这么成为了这个镇子上的一员。
“不过我今天打到了什么,我现在可不能告诉你哦?”说着,狂森调皮地眨了眨眼。
“哼,真扫兴。”男孩不满地嘟嚷了一句,但当他看到了狂森背上的弓箭后,却又浮现出了向往的神情。
“我希望我以后能成为和你一样强大的猎人,这样的话,我就可以自己养活我自己了。”
说着,户卡瞄准远处的一枚果实,摆出了一个弯弓射箭的动作,看上去还真的挺像回事。
“哈哈哈哈!”见此情景,狂森不由大笑了起来,但没等户卡露出羞恼的神色,他就又补充道:
“你是萨特族,而萨特这个种族生来就是潜行者和魔法师的料子,让你去当猎人?真的是太屈才了。”说着,狂森摇了摇头。
听了狂森的话后,户卡也不由露出了神往的神色。
“魔法师……吗?”
然而这种憧憬并没有持续很久。
“狂森,你说我要是成为魔法师的话,也会被那些人带走吗?”
户卡的眼神仍旧是那样的纯真,湛蓝色的瞳孔,仿佛闪烁着泡泡般五彩斑斓的梦幻。然而听了这句话后,狂森的眼神却是不由黯淡了下来,而伴随着他变暗的眼神,他的心也仿佛蒙上了一层阴翳。
户卡的父母,就是作为“魔法师”,被那些人带到前线去的。
“唉,不提了不提了,走吧,我们一起去处理一下我今天打到的猎物。到时候,你就能知道我今天到底收获了什么东西啦!”说着转移话题的话,狂森站了起来,朝着镇子的方向走去。而户卡也是欢呼了一声,跟在了狂森的身后。
看到紧跟上来的萨特族小男孩,强森赤红色的脸庞上也不由浮现出了一抹微笑。
今天,他打到了一头凶鹿。
凶鹿不是野兽,而是凶兽,用那群冒险者的话来说,就是“野怪”的一种。据说这种生物直接依靠遗迹的力量存活,但狂森可不管那么多。他只知道,自己背袋里的这头凶鹿虽然不能用来吃,但却能在商人那里卖出足以供自己买十头雄鹿的银币!
“咦?发生什么了?”还没到镇子的边缘,狂森就嗅到了空气中的一丝奇怪气息。
和专精与潜行和魔法的萨特族不一样,恶魔族所擅长的事情非常多,无论是力量还是敏捷,侦查还是移动,他们都有自信不输给这片大陆上的绝大多数物种,而也正是凭借着这份生理上的优势,狂森才能在很远的地方就察觉到小镇中的不同。
今天的小镇……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对此,他身旁的户卡却是知道这一切的源头。
“狂森,几个小时前,镇子里来了一个冒险者,说是要发展什么……”户卡搜肠刮肚了一会儿,极力地回想着那个难懂的名字,“‘菜票’……不对,‘彩票’才对。”
彩票?狂森对于这个新名词并没有任何印象。
“那群外来者,脑子里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玩意……”狂森嘴里嘟嘟嚷嚷,但其实对这群奇怪的人并不讨厌。毕竟,谁都不喜欢自己的生活太过无聊,不是么?
“我们去看看吗?狂森?”户卡蓝紫色的眼睛望了过来,狂森点了点头。
“好吧,我们今天就去见识一下这位好玩的冒险者,又能带给我们什么新玩具吧!”
……
“看一看瞧一瞧了啊,只要十个铜板,你就有可能直接拿走整整一万枚银币的超级大奖!这种好机会要是摆在你面前都不知道珍惜的话,那你可就亏大了啊!”
一个行脚商人打扮的男子,此刻正站在一张高高的木台上,在他的身后,一块用黄色颜料写满了字的木板醒目地屹立在众人眼前,而在高台之下,则是一团又一团攒动的人头。
“这家伙脑子没病吧?十个铜板换一万银币,哪有这么好的事情?”狂森一听这话就发出了一声嗤笑。但是没多久,很快就有旁人反驳道:
“诶我说,你不信拉倒啊?自己不会看那板子吗?写得清清楚楚呢不看?”
狂森露出了一个半信半疑的表情,朝着那边看了过去,只见在那块平凡无奇的木板上,写着一行足以令这些人热血沸腾的话:
“购买一张十铜板的彩票,在六个红球和蓝球的位置上填写0~6之间的任一数字,凡能完全猜中最终出现的彩球数字者,可凭此彩票领取一万银币。”
见此场景,狂森的眉头跳了跳。
“这个东西,有点意思啊。”
听了这话,他身边的户卡也转过了头来:
“你喜欢吗?狂森?”
然而他却是摇了摇头。
“不对,你仔细看看那数字的编号,总共有6个,可球的数量又有七个,这样一来,你想拿到一万银币的大奖又要花掉多少钱?最后啊,这些钱还是要落到那个冒险者的手里!”
然而他身旁有人听了他的话,毫不留情地反驳道:
“可是那又怎么样?十个铜板很多吗?我打铁一个月就能挣四十个银币,十个铜板算什么?万一我运气好就中了呢?”
狂森突然愣了一下。
是啊,光是自己打猎,一个月也能挣出个五十银币了,而五十个银币换算一下,那可就是五千个铜板!在这五千多个铜板里头扣出十个铜板来买这所谓的“彩票”,对自己来说难道就真的是什么很大的事情吗?
“是啊是啊,而且就算我没能中那无钱银币的大奖,剩下的小奖也不亏啊!你看看:‘抽中一个蓝球者,得20铜板;抽中三个红球者,得一枚银币’,除了大奖以外,那些小奖可还有不少呢。就算我抽不中大奖,但我抽中一个蓝球的概率总大得多了吧?而且只要我抽中蓝球一次,那也有10个铜板的利润啊,这么好的事情,我怎么能不参与呢?”
听了这话,狂森又是瞪大了眼睛:
“什么?还有其他奖项?”
他朝着那人身后的木板看去,果然在上面发现了不少的小型奖项。这些小奖虽然不比那一万银币的超级大奖,却也算得上是一笔小财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中奖的机会大得多!
“就是啊就是啊,依我看,这个东西买了也吃不了多少亏,但万一中了奖可就发大财了!你让让,我可不想让这个机会白白溜走,大不了就当是被骗了一次,十个铜板算什么!”
……
不知不觉间,狂森的内心已经动摇了起来。
是啊,一张彩票,也不过就是十个铜板而已。但是万一他运气好的话,这可就是价值高达一万银币的超级大奖啊!
再说了,就算自己中不得那一万银币的超级大奖,中些小奖也不错啊。反正只要十块钱而已,多了这十块自己不能花天酒地,少了这十块钱自己又不会穷困潦倒。那么既然如此的话,自己为什么又不买上一张这所谓的“彩票”来,试试看自己的运气呢?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机会只在这个冒险者这里才有啊,这样的机会可是只有这一次啊!
想到这里,狂森便再也没有了顾忌。
“给我留一张!我也要买!”他左手拖着那装着凶鹿的布袋,右手拽着户卡,凭借着自己天生的肉体优势冲向了一旁的售票处。
……
望着脚下攒动的人群,马飞鹏不由满意地笑了起来。
没错,那站在木台上,将彩票这种新奇的事业带到这个不起眼村庄中的冒险者,正是我们的马飞鹏。
彩票这种东西,其实早在上两个世纪就有出现,而在其出现的同时,就有不少数学不错的人对中奖概率和奖金做出了分析,最终得出了“彩民们花费的金钱和他们的收获远远不成正比”的结论。然而就算如此,彩票事业不还是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内盛行地无比欢畅?既然连地球人都抵御不了这种投机玩法的诱惑,那又何况是这群里位面的土著呢?
更何况,马飞鹏采用的还是双色球这种极具特色的玩法!
人们为什么会喜欢彩票?还不就是喜欢投机倒把的本性作祟?每次都觉得自己“反正试试也吃不了大亏,万一中奖可就赚大发了”,然而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不劳而获的事情?想着不付出就有收获,钱就只能流到那些资本家的手里!
而双色球这种东西,偏偏就能最大程度地钩动人们这股投机倒把的欲望!
双色球的特点是什么?小奖多,大奖大。中五百万这种事情虽然不太现实,但其它的那些奖项可就不一定了吧?有了这股念头勾着人们,就算是那些明白人也免不了要跳进这个坑里来!
反正两块钱又不算什么,那干嘛不试一试呢?
至于这些人中奖的概率,马飞鹏也是特别经过调整的。他之所以将彩球数字从地球上的三十来个缩水到了6个,首先考虑到的就是自己潜在客户的数量。
马飞鹏作为一个N级玩家,在里位面的影响力自然是相当的有限,因此他也不可能搞一个遍及整个阵营的超级彩票活动出来,而是只能在小范围内开展。而既然这项活动只能在小范围内开展,那人数也就自然要少了吧?用户基数一少,出奖的概率也就更低了,而出奖概率一低,人民肯定就会不高兴:我们这么多人买你的彩票,你却连一个奖都不出?是不是里头有什么猫腻啊?只要人群一产生这种想法,那马飞鹏即便是没在彩球上动手脚也说不明白了,如此一来,马飞鹏的用户也会变得越来越少,然后越来越少的用户又会降低出奖的概率,并且形成新一轮的恶性循环……这样下去的话,马飞鹏的彩票企业肯定就会以无人问津而草草收场!
彩票公司在初期其实怕的不是有人抽到了大奖,而是怕没有人抽得中大奖!
彩票这玩意,讲究的就是一个参与度。双色球为什么那么受欢迎?就是因为它大奖大,小奖多,彩民的参与感高。而也是为了维护这项优势,马飞鹏才不得不降低彩球的数量,加大出奖的概率!
在下定决心开展彩票企业之前,马飞鹏就已经从张强和各个地方的酒馆老板那里打听好了情报,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里位面人口的分布密度。据马飞鹏的情报来源所说,由于高速繁衍种族的存在,里位面的人口聚集度其实是非常高的,一个居住面积不过几公顷的小村庄,人口起码也在五千上下,而一个面积达到十几公里的小镇甚至往往能聚居上几万人口。在这样庞大的人口基数下,马飞鹏相信自己只要在一座城市的周围跑两三个小镇或是十几个村庄,出奖的人数就能被自己轻而易举地凑齐!
毕竟在彩球的数量被削减到了6个以后,出奖的概率可也是被提高到了三十万分之一左右呢,只要自己找到了人,那还愁出不了大奖吗?
而且别忘了,在这个有传送阵的世界里,大家跑图的速度可是快的很。又是由于传送阵直接铺在聚集地里,大家在聚集地之间跑图的速度更是快到令人发指。就算自己在这个地方没找到人,那去下一个地方不就是了?就算自己真的来不及跑这么多图,那他还可以雇人来做宣传啊!在街头找几个普通人,仗着自己94点的攻击力对他们威逼加利诱一下,顺带着帮他们照(看)顾(管)一下他们可爱的亲人,还怕他们可能会卷钱跑?
想到白花花的银子正在大把大把地流入自己的口袋,马飞鹏口水都快要笑出来了。
谁说发展自身实力就必须要马不停蹄地跑图做任务找装备的?花一大笔钱买下一批雇佣兵让他们来帮你做事不好吗?
毕竟以多敌一这种事情,马飞鹏这个“万兽师”可是最为擅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