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李浩猛然瞪眼大喝,一旁的李元忠大步向前,猛然一挥手,狠狠一巴掌扇在那领头人的脸上,差点没把他打得躺倒在地,只见他口鼻之中鲜血乱窜,一颗牙随着血水一起流出嘴外。
这一巴掌颇具效果,后方所有百姓见状吓得纷纷噤声,不敢再议论分毫,李浩电目扫视全场,然后瞪视着领头人,冷哼道:“本官听说有敌国细作混入我庭州城中,四处散播谣言,妄图动摇我庭州民心,今日你一再鼓动群民闹事,是想利用他们吗!”
“小人没有!”那领头人捂住红肿的嘴巴,惊恐摇头,他万万没想到李浩会是这样的暴脾气,他收曹田钱的时候,曹田也没跟他说这新任刺史脾气这么坏啊。
李浩指着这领头之人,问向后方百姓:“眼前这人,可有人认识?”
后方有人说道:“这是咱们庭州出了名的滚刀肉,吕四吕泼皮。”
“对,就是他,他就喜欢坑蒙拐骗,偷鸡摸狗,还喜欢调戏良家女子……”
人群之中声讨吕四的声音此起彼伏,都在述说着吕四的罪状,待他们都说完,李浩冷笑问:“既然你们知道他是这么一坨滚刀肉,那你们为何还听信他的话,来刺史府门口闹事,你们可知道,就凭刚才对着刺史府大门投掷泥石的行为,本官已然可以将你们定为暴民,知道什么是暴民吗?”
众人纷纷摇头,李浩再次冷哼:“暴民,离造反已经不远了,你们想造反吗!”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众百姓闻言吓得不轻,纷纷磕头不止,放眼望去,只见人头此起彼伏,宛若波浪。
“都别聒噪了!”李浩大声喝止他们,对身旁的右骁卫招了招手,道,“将这吕四拿入大牢,好好看押,待本官有空定要好好审问他,是否是受敌国指使!”
那吕四闻言吓得连连摇头惊恐大叫起来:“我不是,我不是敌国细作,我不是,我不是……”
右骁卫才不管他,直接押起他就走,留下一路杀猪般的嚎叫声。
处置了吕四,李浩再次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庭州百姓们,叱声道:“本官说过两日后放粮,你们还跪在这里做什么,等着本官把你们也抓去大牢吗!”
众人闻言吓得赶忙起身四散离开,多一刻都不敢待,望着百姓们慌乱离去的背影,李浩忽然有点心酸,大唐虽然已十分强盛,但依旧有一些百姓生活在困苦之中,正应了那句话:有阳光就有阴影,只是大小不同罢了。
当晚,李浩久久不能入睡,带着彭海前往城墙之上吹风,顺便看看北方,那是他精心培训的二十八位儿郎所去的方向,倘若他们归来,他想第一时间见到。
今晚的天气很好,天空一片晴朗,明月如盘,银辉洒落大地,再次为庭州城披上了一层纱衣,李浩望着浩然明月,想到远赴数百里外营救人质的特种兵们,真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丧生魔鬼城,永远回不来,一念至此他不禁黯然神伤,随口便轻轻诵念起来:“西风烈!把酒青天,望千重云外,应是浩然明月。夜霜寒!笑叹古今,守万里疆者,当属戍边儿郎。”
一旁的彭海虽然不通文墨,但闻之也不禁齐声赞叹:“好诗!”
李浩闻言一愣,这才回想起来,刚才心境所至,竟随口吟出了一首诗,这是唯一的一首他亲自作的诗,几乎是有感而发,仔细一回味,似乎还挺有气势,虽然没什么韵律,却有一个特点,第一句三字,第二句四字,第三句五字,第四句六字,而且对仗公整,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作的,他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文体,是诗词?还是元曲小令?他对这个没什么概念,万万没想到,背了上千首诗词,自己竟然也能张口作诗了,只不过,似乎需要契合心境方可。
彭海这时问道:“大人,这首诗颇有意境,有极有气势,还是为戍边儿郎所作,远比其他文人墨客做的诗好上无数倍,不知诗名是什么?”
李浩想了想,迎风负手道:“就叫《西风烈》吧。”
“西风烈?”彭海品味了一番,禁不住又赞,“好诗名,与诗句一样有气势!”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右骁卫指着远处惊呼:“大人!有人过来了!”
李浩闻言一惊,转头去看,果见五里之外有一团黑影飞速朝这边奔来,数量不多,只有二三十人,他几乎不用多想,就知道是特种兵们回来了,激动得身子都有点轻微颤抖。
只片刻工夫,那群人马来到了城墙之下,可不是飞鹰他们嘛,众位特种兵也看到了城墙上的李浩,激动地地下马跪拜:“主人!飞鹰队!猎豹队!刺刀队!不辱使命,救回了李掌柜的爱子!”
他们刚下马,那二十几匹马便先后倒地,口吐白沫,显然是不行了,一路狂奔二百多里,一刻不停,即便是千里马也会够呛,更何况是这些普通的马,而且,为了赶时间,飞鹰他们割马放血,燃烧了这些马的最后生命,所以这些马匹……活不成了。
“都起来!都起来!”李浩在城墙上开怀叫道,“可有人伤亡?”
飞鹰高声回答:“回主人,并未有人伤亡!”
“好!很好!放绳索,让他们上来!”
庭州只有一个南城门,他又不想再让特种兵们徒步跑到南城门,便派人放绳子系他们上来。
城墙上系下五根绳索,城墙本身也不高,飞鹰他们纷纷缘着绳子上了城墙,再次向李浩行礼,并将李掌柜的儿子李小宝递给李浩,小宝这货被颠了一天,此刻已然睡着,李浩接过小宝的时候,小宝正好被惊醒,睁开一惺忪睡眼望着李浩,看那模样似乎有点懵。
李浩也望着他,微笑问:“小宝,你醒了?”
小宝有点怕,但见飞鹰叔叔满面微笑站在旁边,他便不怕了,怯生生问李浩:“你是谁呀,这是哪儿呀?”
李浩笑容不减道:“我是李浩,这里是庭州。”
飞鹰在一旁道:“小宝,这是飞鹰叔叔的主人,也是咱们庭州的刺史大人。”
“刺史大人?”小宝用小手挠了挠脸,问,“是大官吗?”
飞鹰微笑点头:“很大的官。”
李浩则笑眯眯道:“庭州所有的人都得听我的话,不然我就打他屁股。”
小宝闻言睁大眼问:“也会打小宝屁股吗?”
李浩笑道:“小宝若是乖巧听话,那便不打屁股。”
“小宝一定听话。”他说着转头望向飞鹰,“飞鹰叔叔说要带小宝去见爹爹的……”
李浩闻言挑眉:“走,李浩叔叔现在就带你去见你爹爹。”
他转头朝彭海,说道:“彭海,你带人下去将那些马给葬了,此次行动,它们也算立了大功,可惜了。”
“是!”彭海拱手领命,带着一众右骁卫顺着绳子下了城楼。
李浩则抱着李小宝,带着李元忠和特战队走下城楼,前往李掌柜家,李掌柜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儿子,激动得两眼泪汪汪的,当即带着他的小妾跪下给李浩磕头,李浩竟怎么也拦不住,李掌柜老来得子,这个儿子虽是妾室所生,却是他的命根子,他本身生育能力便不大好,能在这个年纪有个儿子实属侥幸,倘若李小宝有个三长两短,他都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盼头。
好不容易待李掌柜情绪稳定了下来,李浩让他明日开粮铺售粮,他赶忙答应,还说要将粮食减价两成出售三日,这让李浩开心不已,接着李浩又去见了陆云,让他格外小心,因为他觉得李小宝被救回的事情恐怕今晚就会被曹田知晓,不知道曹田会不会有所动作,顺便还让他保护李掌柜一家安全。
交代完事情后,李浩带着三支特种队回到刺史府,进院之后,李浩便问他们:“几日未歇息了?”
飞鹰据实回答:“三日两夜。”
“辛苦了。”李浩用力拍了拍了他肩膀,郑重地对着后方所有的特战队员,道,“儿郎们都辛苦了。”
所有人闻言齐声高呼:“为主人效力!属下不辛苦!”
李浩纠正道:“这次是为了大唐!”
“为了大唐!”所有人再次高呼。
李浩缓缓道:“你们可以不忠于君,不忠于我,但必须忠于自己的国家与民族,哪一天,若是我行差踏错,走上歧途,做出了危害大唐的事情,你们也可以向我挥刀。”
飞鹰队九人闻言一阵懵逼,这跟李浩以前对他们进行的洗脑教育有点冲突,以前李浩给他们洗脑的时候,要他首先要以李浩为尊,李浩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论对错,只管执行,然而现在李浩又说出这样的话,让他们有点不知所措。
其实连李浩自己都有点惊讶为何会说出这番话来,他忽然发现,从长安到庭州,这一路行来,他经历了太多,心境也随之变化,或许他自己都没察觉,隐藏于他内心深处的一种精神,已经慢慢开始觉醒,那是一种民族精神,也是大唐热血男儿的精神,可称之为唐魂。
李浩的特种兵们救回李小宝的消息并没有瞒过曹田,就在李浩刚回到刺史府时,已经有十几个黑影从曹府翻墙而出,直奔隆昌粮铺,他们每人腰间都带着一只硕大的酒坛,里面装的不是酒,是火油,正如李浩所预料的一样,曹田打算烧了隆昌粮铺的粮仓,顺便杀了李掌柜一家,把李浩逼上绝路。
十几道黑影在月色下如鬼魅穿梭,很快便摸到了隆昌粮铺后方的院外的小巷中,里面就是隆昌粮铺的粮仓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