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 是打算过完了元宵节,等比较闲了再回去的,可惜, 天不如人愿的事太多, 正月初六日, 一封京城来的急信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
连东西都来不及收拾, 我带上思情, 留倾情她们在这里收拾东西,连宝宝都不带,怕他累着了, 骑上马往京城赶。
一路上风沙滚滚,我却只觉得荒谬绝伦, 我这算什么?丈夫的小妾生完孩子后命悬一线, 要在临死前见我一面, 所以我在这里不要命的往那里赶?算了,摇摇头叹息一声, 对生命,我始终怀有莫名的尊敬,一个人最后的愿望,我没理由不满足。
还好,奉天离京城并不远, 再加上我平日里多有锻炼, 身体素质还不错, 不然绝对撑不下来, 饶是如此, 我在贝勒府前停下马的时候,手脚都已经完全麻木了, 出来的时候太急了,连手套也没带,手上全是缰绳勒出来的血迹。
“找谁?”贝勒府的门人,想必已经认不出风尘仆仆的我。
将头上遮尘的风帽取下,我沙哑着喉咙,直直跨上台阶,“是我!”
“福晋!”门人立刻打着千儿。
“是福晋回来了吗?”门嘎吱一下开了,刘氏的脸出现在了门的后面,一见我,立刻行礼道,“请福晋安。”
“恩。”漫不经心的答了一声儿,我活动着麻木的手脚,随手脱下披风,递给刘氏,“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怕是快不行了,”刘氏低着声音道,引着我向前走,“一直用人参吊着一口气,死活要见福晋一面,爷让我在门口等着,等福晋一到就请过去。”
奇异的,虽然身体已经疲劳得快到极限,头脑却说不出的清醒,“府里呢,我不在的时候怎么样?”
“福晋放心,有老奴在,一切都很好。”她答得恭谨,“不出福晋所料,老奴回来的时候,府里乱得很,婉主子根本压不住,爷又不太插得下去手,那一阵子,婉主子天天背着爷哭,到老奴慢慢引着婉主子上手,情况才好些了。”
“恩。”我听着颇有些心不在焉,曾经,是当成家的地方,如今,却如此陌生。
快步走着,没多大一会,就到了一个院子前,我抬头看了一眼,题约:野有蔓草,勾勾唇角,我笑,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进得院子,我没什么心情打量四周,直接进了屋子,厅内,正坐着一人,抬头见我进来,眼里闪过一丝愕然,随即用似是倦极却仍是柔和的的声音叹了一句,“回来啦,怎么这副样子?”
我低头看了看一身儿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裳,大约,我见不到的脸和头发更可怕些吧。
上前去,没有帕子,只好虚甩了下手,“请爷安,来得及了,脏了些。”
半晌,没听得动静,我自己站起身儿来,干嘛蹲累了不站起身儿来,又不是傻子。
“堇泓。”良久,听得一谓,“你以前,从不叫我爷的。”
是吗?我不置可否,那时候,一声儿胤禩总是极力叫得千回百转的。
“如果爷没什么吩咐的话,我就进去看婉清了。”
“恩。”简短的,他答了一声儿。
屋子关得严严的,推开门,里面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我进去后关了门,里外温度的差异让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行至床前,我见到了那个人,那个,美丽的女子,依然的,美丽,苍白的脸色没有败坏她的美丽,反让她平添一抹楚楚可怜,让人怜惜。是否,花朵最让人迷恋,让人惊艳时,是开到荼蘼之时?
虽然我已极力放慢了脚步,她仍是像被什么惊到一般忽然睁开了眼睛,长长的睫毛在她白得吓人的脸上打下一圈阴影。
几步上前,我坐到她床边,轻轻碰她,“婉清,婉清……”曾经的,那个温婉得让我嫉妒的女子,就这么苍白无力的躺在这里,仿佛一下就会离去,心里一时间,五味陈杂,说不清的滋味涌了上来。
她眼神转向我,“福晋……”她挣扎着要起身,无神的眸子里,忽然神光一闪,我一惊,心里立刻晃过四个字——回光返照。
抱住她的肩,我往她背后塞了几个垫子,让她有力气坐起来说话。
“福晋……”一把的,她抓了我的手,力道说不出的大,完全不像一个快要死去的人。
我安抚似的拍拍她的手背,“是我,我在这里,有什么话,你可以和我说。”
她直直的望入我的眼睛,眼里,深深的是不舍,“孩子……”
我点点头,“孩子,你放心!”同样作为母亲,我怎会不知道她最放不下什么。
“福晋,对不起。”泪水在眼眶里转了转,终于流了下来。
扯过一旁的绢子给她擦,我笑,“对不起什么?对不起胤禩爱你不爱我?这个道歉,我不要!”
“不是,不是!”她忽然激动起来,打断我未说完的话,“不是这样的!”
我手被她抓得痛得狠了,又不好挣,只好顺着她,“行了,我知道,不是。”
她慢慢的平静下来,眼里,梦一般的神情浮现,“爷是,是,”她转了眼睛看我,“福晋,你知道吗?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三十五年的除夕……”
我苦笑,我怎会不知道,那天,是你和他,我和你,我和他的,初见,谁又料想,我们会有以后如此深的纠缠呢?我们一个打人,一个被打,似乎,已经注定了我要偿还些什么。
“福晋,我知道,那天,您是想救我的,对不对?”婉清忽然道。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我摇头,“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吗?”
“对不起,福晋,其实,我一直一直都很喜欢您,也很羡慕您,您活得那么鲜明,那么热烈的吸引每一个人的视线,您不像紫禁城里的东西,您是活的,肆意而潇洒,看着您,连自己仿佛都活过来!”她看着我,轻轻吐出一个一个的字来,“所以,我真的没想过要伤害您,我一直以为,您喜欢的不是爷,而是,而是……十三爷。”
“十三,怎么又扯上他?”不争气的,我的心脏开始砰砰乱跳,一个大秘密,似乎正要展现在我面前。
“那一天,我看见您和十三爷在树下,十三爷吹笛,您弹琴,我还记得您唱的词儿,您唱,如有你相伴,不羡鸳鸯不羡仙。然后,您们拥抱……”她喃喃道。
那天?那天?天啊,像是一道闪电划过般,我想起来了,我和十三相认的那天,我的天,我以手抚额,竟然被人看到,还被误会!
然后,她又说了一句话,惊得我呆立当场,她说,“那日, 不光我见到了,爷也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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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惊吧,颠覆吧,哈哈哈哈哈~~~~
某菜顶着锅盖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