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当第一缕阳光划破黎明的黑暗。
诺斯的田猎大军已经整装完毕。整个猎场甲胄分明、剑戟森森,代表不同部队的旗帜迎风猎猎……
数万人的军队集结,井然有序,所有将士如标枪般挺立。除了传令兵座下不时传来的马蹄声,整个猎场没有一丝声音。他们的神经如钢丝般坚韧,仿佛从太古时代就站在那里,如果没有命令还会一直站下去,这就是威震整个大陆的诺斯军队!
理查德六世在众人的簇拥下缓缓走向中央王座。刚刚坐定,本来如标枪般挺立的将士齐齐跪倒,山呼万岁。
理查德六世双手轻抬,众将士起身谢恩,立即又如标枪般挺立。整个过程整齐化一,绝不拖泥带水,这样的军队是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
参加三大赛的人绝大多数正是从这样的部队中精选出来。
三大赛的第一大赛是骑术。
会骑马是冷兵器时代战争的第一要著,很难想像一个不会骑马的人能够领兵打仗,不会骑马或者骑术很差甚至很难在战争中活下来,所以骑术理所当然的成为三大赛的首场比赛。
可惜小叶从第一次骑马到现在也不过是短短的两个月……
他现在能做到的仅仅是在遇到崎岖难行的山路时,不让自己从马背上颠下来……
现在他就骑在马上,和他同场竞技的就是来自各个部队的几千名骑术好手。他们的赛程是沿着事先设定的路线穿过猎场,然后返回。既然是都是骑术高手,这条预先设定的路线当然不会好走,各种障碍是少不了的,山路、峡谷、激流、险滩……
参赛选手的任务只有一个:想尽一切办法比别人先回到营地!
他的马是好马,追星逐月、万中无一,由萨瑟兰亲自挑选。
现在他就骑在这匹马上,但他却恨不得让马骑他,因为那样反倒可以快些。整个赛程只有两百多里,快一点的骑手,两个多小时就可以跑完全程,那些所谓的障碍在他们眼里有如无物。现在小叶一行人想吃这些人的灰尘也不可得。因为现在数千名骑术好手都已经绝尘而去……
如果小叶是一个人的话,他大可以举起这匹马然后撒腿飞奔,凭他的速度如果抄近路,也就是不走规定路线,直接跑到回程之路上去,只要半个小时就可以跑到所有人的前面,并把他们甩开足够的距离,足够让自己悠然自得的骑着马回到营地。
只可惜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爱子心切的萨瑟兰竟然派出了疾风三十六骑来作小叶的伴驾!
这三十六骑既然叫做疾风,骑术当然是不错的。事实上,他们的骑术非但不错,简直好极了。因为他们已经垄断的了田猎大典骑术比赛的前十名长达五年之久。而疾风三十六骑也恰恰是在五年前开始组建……
可惜今年他们看来不但要失去冠军、失去前十名,甚至他们都不敢奢望能进入前一千名,因为他们已经落在了最后。每个敢于参加骑术比赛的人,马上功夫都是很有两把刷子的,当然,除了小叶。有过骑马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两人骑术相当,马匹相当,那么能超越对方一个马身的距离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在落后这么多的情况下想追上那些很有两把刷子的人,无异于痴人说梦。
萨瑟兰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证小叶夺冠!只可惜自家这位小少爷的骑术实在太……了点儿,他们甚至想如果小叶和自己同骑一匹马也会比现在快得多……
说实在的,小叶骑马的天赋的确不高。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小叶,他有能力把马举到半空,可骑术并不是你把马举到半空就能提高的,他更没有法子和马建立心灵感应,难道他还能说:马兄,拜托你跑快点儿,好不?
现在除了他们以外,最慢的骑手恐怕也把他们甩开了几里的距离。不要说夺冠,能够不垫底就算不错了。一直稳占前十们的疾风骑士居然垫底?这种事无论换了谁都会觉得很没有面子的。所以疾风骑士相当着急,和前面的骑手比起来,他们的速度简直就是在散步。所以疾风第一骑沉不住气了。疾风第一骑当然就是三十六骑的第一人,萨瑟兰不在的时候他就是三十六人的实际指挥者。既然沉不住气,当然就要说话了:“少爷,你看咱们是不是……稍微……再快点儿?”
废话,你以为老子不想快?有你们在,老子快得了?
把马举起来飞奔这事儿实在太过惊世骇俗,当然是不可以在人前显露的。所以小叶只有干着急。不过现在既然有人沉不住气了,而且这个人还是第一骑,那么这件事就好办了。
“疾风骑士听着!”小叶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大声喝道。
“在!”三十六个人发出一个声音。不经过千锤百炼,是绝对成不了疾风骑士的,训练有素、整齐化一正是疾风骑士一贯的风格。
小叶斩钉截铁的说道:“你们,是萨瑟兰家族的勇士,是萨瑟兰家族的骄傲,现在我以萨瑟兰家族继承人的名义命令你们:马上前进,追赶一切可以追的上的对手!直到终点!”这是小叶第一次以世子的身分下命令。疾风骑士是萨瑟兰的家臣,所以小叶这么说。也正因为如此,疾风骑士们才称小叶为少爷,称萨瑟兰为老爷。
疾风第一骑却犹豫了,他只想让自己的少爷快一点儿,却没想到少爷会下这样的命令。“可是,老爷给我们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让你夺冠!”
小叶嘿然一笑,我夺冠?有你们在我怎么夺冠?所以小叶继续大声说道:“现在是我在命令你们去捍卫萨瑟兰家族的荣誉!”
“可是……”
“没有可是,军人的天职是服从,现在老爷不在,我就是指挥官。何况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我命令你们马上执行命令!难道老爷希望看到我们集体垫底吗?”小叶大声吼道,他也不知道这个世道有没有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说法,反正是吼出来了。
“是!”三十六骑齐齐答道,说完,立即如风般追了上去,真不愧他们疾风骑士的称号。
小叶还是继续慢条斯理的骑着马。这崎岖的山路要多难走有多难走,对一个高手来说这也许算不了什么,可是对于像他这样的新手,绝对是要了命了。
疾风骑士渐行渐远,终于连影子也看不到了。
这下好办了。小叶跃下马来,仔细辨认了一下方向。虽然晚了一点,却也不算太晚。
现在他可以承受200倍于自身体重的场压,而这匹马的重量充其量不过自己体重的6倍,举起它所用的力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终于他选定一个方向,行动开始!
只见这匹马缓缓离地而起,到达一个高度之后,小叶立即带着这匹马向着这个方向如风驰电掣般行去……
骑术比赛的路线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有如F1赛车的跑道,穿梭在崇山峻岭之间。从东方出发,绕一个圈子以后从西方回归。这个圆形中间是几座拔地而起的山峰,相当陡峭,想要骑马穿越是不可能的。而事先选定的路线是所有道路中最近的一条,所以一旦出发,必须中规中距的沿着事先设定好的路线前进,任何取巧的办法都是绕远。
而不能取巧的前提是:中间的山峰无法翻越。可是如果有办法穿越,取巧也便有了可能。
现在小叶正在穿越这几座山峰。这几座山峰说大不大,说小也还真不小,以小叶目前的速度想要穿越它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这没有路的山峰的确难行,不少地方竟然有如和地面垂直般,是一般人根本没有办法通过的。
好在小叶不是一般人。也幸好这山峰如此难行,所以才没有人取巧从这里穿过。如果这时有人的话,看到一个人,头上三四米处飘着一匹马,一跃百余米,如飞般行进,一定会认为自己见了鬼。胆子小一点儿的只怕会吓晕过去。
翻过这几座山峰,再越过一条水流湍急的河,就可以到达回程的路线。小叶已经选定了重回正规路线的登陆点。此时跑得最快的骑手距离小叶将要登陆的地点已经很近。如果小叶选择直接登陆,难免会被人发现。而且就算不被发现,他也无法保证自己在登陆之后一定不被追的上。
老子费这么大力气,就是为了隐人耳目,难道还能让你们这帮孙子看见?老子想要拿第一,还能让你们这帮孙子追上?所以,很不幸的,这批跑的最快的哥们儿必须面对小叶给他们找的麻烦了。
骑术比赛的规则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比别人先回营地,可没说不许找别人的麻烦。历年来没有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顾不上,可不一定是他们不想。小叶总是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论依据,然后让自己的行动看上去,至少在自己心里是大义凛然的……
找麻烦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天气突然变坏……
让天气变坏的办法也很多,比如来点暴雨啦、狂风啦什么的……
这里有一条河,河里有水。一般来说河水和雨水没有什么分别,也的确没有人能够分辨出天上下的雨究竟是河里来的还是海里来的。这个地区土质比较松软,很容易松动,土质松软的地区,树木生长得自然也不会太结实……
所以这个事情好办了……
跑在最前面的是来自中央直属军团和禁卫军的骑手。作为诺斯最精锐的部队,在骑术比赛中却从未羸过疾风骑士,这是想想都让人觉得丢面子的事。而这次不知为什么,疾风骑士竟然如同一个裹脚的老太婆,围着一个小白脸,远远的落在了后面。真是一雪前耻的最佳时机!中央直属军团和禁卫军的骑手们甚至感觉已经胜利在望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胜利一定是属于他们的,很多人脸上都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容,因为他们将打破一直由疾风骑士垄断骑术大赛前十名的历史……
只可惜意外往往都是在最接近成功的时候发生,感觉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曾经有一位哲人说过:永远不要自以为是,因为你以为的事情十有都是错的。
今天是个好天气,这么好的天气,当然没有人想到会下雨,睛的很好的天又怎么可能会下雨?可偏偏雨就这么下来了,没有丝毫征兆,而且下的很密、很急,密的就像离人的别绪,急的就像游子的归程。不但下雨,而且有风,风很大,本来连树叶都吹不动的风,却突然间变得好像连树都能连根拔起,不知从何处飘来的低低的云把本来很晴很明亮的天空一下子变得黑暗起来,黑的竟如同夜晚。雨更急、风更大……
这种事情不但没听过、没见过,简直让人连做梦都想不到……
所以现在这群感觉良好的骑手的笑容立即僵在了脸上。荒郊野外,当然没有地方可以遮风避雨,所以每个人都让雨水淋了个透湿。
被雨水浇透倒也没什么,顶多回去换身衣服得了。可是狂风、暴雨、黑暗,这是连人都要抓狂的鬼天气,何况是马?所以马惊了。熟悉马的人都知道,如果许多马在一起,一旦有一匹马受惊,那么很快就会波及到所有的马。所以几乎所有见到这一切的马都惊了。
战马一般是不容易受惊的,可是一旦受惊却比普通马更难恢复,不把全身的力气用光是不会停止的,所以这些精挑细选的战马开始四散奔逃,一时间马声,人声、鞭打声不绝于耳,风声、雨声、骂娘声响成一片……
小叶很是用力的喘了几口粗气,这还真是一个力气活,他简直都有点儿佩服自己了。他刚才不但把数千吨的水连续不断的抛上天空,而且为了让这雨看起来真实,还通过生物场的振荡把水变成了极细小的水滴,也就是云,整个过程就如同放飞一个水做的巨大的风筝。当然还要制作一个小型的风暴,小型的风暴当中还要夹杂一个小型的龙卷风,龙卷风当然还要卷起几棵大树,这几棵大树当然还要恰好挡在回程的必经之路上……
这简直就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但要搬动大量的水,刮起强大的风,力道还要拿捏的恰到好处,过大过小都不行,为了完成这个工程,他简直给累的筋疲力尽了。
这场雨至少还要下十几分钟,尽管面积不大,但已经足够用了。这里距离大营已经很近,所以尽管小叶骑术很差,十几分钟却也足够小叶返回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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