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走在草原上,那种柔软而富有弹性的感觉非常美妙。牛羊漫步其中,悠闲的吃着青草,处处都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致。
采薇纵马驰骋在草原上,惬意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感受着绿草的清香,她已经骑着马在这儿溜达了小半天儿了,这样悠闲安逸的日子于她来说,委实难能可贵,从她穿越到此,一直处于忙乱的状态,休息的时间屈指可数,这次能这般悠闲,多亏了某个爱吃醋的男人小心眼儿,怕她被别人轻薄了,亲自上阵去应付那些个蒙奴的匠人,才让她有机会享受一段儿清闲自在的时光!
追风和逐月骑着马,不远不近的跟着她,两个人的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心里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排斥她了,主子能这么快的打下蒙奴,秦王妃功不可没,若不是她,只怕没等打仗,军中将士们早就因发霉的粮食军心大乱、不攻自破了,哪里还等得到蒙奴投降?
据说,蒙奴人之所以主动乞降,是因为被蒙奴大汗拓跋奎受到了秦王妃的威胁,虽然当时的场景被大家传得有些夸张,但据蒙奴内部的细作传出的消息说,蒙奴大汗却实是因为惧怕秦王妃,才不得不投降的!
就凭这,他们就不能不对她尊重,况且,秦王妃的性子是极好的,温和善良,宽厚仁慈,从不向别的主子那样高高在上,除了爱给他们起外号这个毛病,余下的在无甚么令他们不满的地方。
采薇悠闲的骑在马背上,脸上带着恬静的笑意,嘴里轻轻地哼着‘牧羊曲儿’,这种安适自在的生活令她感到轻松舒适,再加上周围美丽的自然风光,让她的心情舒爽明朗!
她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教会了南宫逸玻璃的置法,那厮聪明绝顶,一学就会,学会了这门儿手艺后,便将她无情的驱逐出了棚子,不许她再过来,剩下的事情,就全由他去做了。
采薇闲着无所事事,每日里到处游玩儿,或者到城里的集市上换些东西,或者跑到城外的草原上闲逛,日子过得惬意的不得了!
“奔波霸儿、灞波儿奔,走,咱们还是去集市上吧,看看淘换些好东西吧!”
“是,王妃!”
追风和逐月毕恭毕敬的回答。
经过几天的陪伴,两个隐卫的心理已经逐渐的强大起来,在无人听到的情况下,对女主子给自己起得这个雷人的称谓也能勉强承受了。
王城是全蒙奴最繁华的城市,虽不似大晋国的城市那般繁花似锦,商铺林立,但也是熙熙攘攘,人流初潮。集市上,有不少的小摊儿贩儿在货卖着自家的特产,如香甜的奶酪,水分尽失的各类肉干儿、蒙奴人常吃的青稞饼、羊皮、牛皮,还有各种各样的皮子,都是硝好后染完颜色的,有獭兔皮、水貂皮、墨狐皮、雪狼皮等……
蒙奴人没有货币,他们的交易饭时是以物换物,采薇入乡随俗,自然是换个个不亦乐乎。
她的空间里闲置物品很多,都是从前在律家和李知县家洗劫来的,这些东西在大晋不好出脱,唯恐被人认了去,但在蒙奴却极好出手,这些天,因此,她每天都要到集市上来,用她洗劫来的一些东西换些适用的物品。
比如皮子,她就换了差不多换了几千张,从价格昂贵的水貂皮,到中产阶级也可以接受的獭兔皮,每一种皮子都换了不少。
蒙奴虽然是个蒙昧落后的民族,但制作皮子的工艺水平却很高,而且染色染得也很好,既均匀,又持久不褪色,居然连渐变色的工艺都有,采薇自然不会放过,但凡见到有渐变色的皮子,就一定会设法换回来。
这么多的皮子当然不是留着自己用的,大晋国的贵族们在冬天穿衣时,习惯在领口、袖口和衣襟处镶上毛边儿,更富贵的,干脆就穿着通身皮毛的大氅,因此,大晋国的市场上,对皮毛的需求量很大,采薇准备用这些换来的皮子,在大晋国卖好价钱。
不光是皮子,奶酪也肉她也换了许多,空间具有保鲜的功能,食物存放在里面,永远都是新鲜的,所以,每每见到新宰杀的牛羊,她便大手笔的换些回来,暂时由追风逐月拿着,等回到大帐后,再统统都存放在空间里。
几天的时间,空间里原来洗劫来的东西去了大半儿,全都换成了采薇需要的东西。
快接近晌午时,采薇带着追风和逐月返回到了王城,追风想劝采薇回大帐去用午膳,用过饭再出来交换货物,但是被采薇拒绝了。
集市上有许多卖吃食的小摊儿,卖的都是蒙奴的特色小吃,采薇寻了一家卖熟食的小摊儿坐下来,追风和逐月恪守本分,不敢和采薇同席,采薇便让他们坐在自己旁边儿的桌子上,用一件儿米分红色的织花褙子,换了一大块儿煮得稀烂的牛肉,切开后,分成两盘儿,一盘自己吃,另一盘儿则留给他们吃,还给他们两个换了一斤蒙奴的烈酒和几张青稞饼!
采薇的空间里有很多好吃的,在她来岭北之前,曾在集市上买了许多存放在空间里因为吃不惯蒙奴人偏油腻的食物,所以每次吃饭时,她都会装模作样的吃一点儿,然后再找机会吃自己存在空间里的大晋美食。
因此,略吃了几口后,采薇便撂了筷儿,在小吃摊儿附近溜达,她不能走的太远,否则,追风和逐月就没法吃饭,就会忙着去保护她,虽然她并不需要他们的保护,但是南宫逸坚持如此,所以她每日出门时不得不带上这两个大个儿,否则他便不许他出来了。
熟食小摊附近,采薇正兴味盎然的溜达着,她看中了一把精致的梳子,那把梳子是用犀牛角雕出来的,梳背上镶着绿松石和珊瑚等宝石,很是漂亮,采薇将梳子拿在手中,刚想开口交换,忽然听到背后的熟食摊儿上,传来一道女子的声音。
“老板,一枚镶宝石的金戒指,换你一块儿肉,五张饼!”
采薇一怔,这声音好耳熟,似乎在哪儿听过,她转过身,向小摊儿上望去,赫然看到了鲜卑国的公主贺兰娜,正倨傲的坐在她刚刚坐过的座位上,举着一枚精致的戒指在跟小摊儿的老板交换。
在采薇看向她时,她的目光恰好也向采薇扫过来了,当她看到采薇时,现是愣了一下,随即大惊失色的跳起来,像是被踩了脚似的,尖声大叫了起来,她哆哆嗦嗦的指着采薇的方向,带着哭腔说:“鬼……鬼呀……”
跟在她身后儿的两个侍卫见她这般激动,立刻拔出剑,对准了采薇。
追风和逐月见状,倏地一下闪到了采薇的身旁,挡在了采薇的前面,冷眼睨着他们。
四个高手侍卫无声的对恃着,贺兰娜却吵得很,她一边尖叫,一边儿指着采薇跳着脚喊道:“鬼,她是鬼……她已经死了……被老虎吃了……快抓鬼啊……”
采薇扶额,怎么在这儿遇到她了?这世界也太小了!
但很快,她想到了为什么。贺兰娜对南宫逸出了名的痴心,她出现在这里,一定是因为追寻南宫逸而来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解释了。
尽管知道南宫逸不喜欢她,但有人觊觎自己的男人,采薇的心里还是很不乐意的,她站起身,从追风逐月的身后儿走了出来,冷冷的看了贺兰娜一眼,冷哼:“疯子,别理她,咱们走!”
说完,傲然的挺着脊被,带着追风和逐月往南宫逸安营扎寨的方向去了。
今日天气晴朗,天上一丝云都没有,高挂着的日头照在采薇的身上,在地下投了一道长长的影子。
贺兰娜的一个侍卫看到采薇脚下的影子,低下头,悄悄的对贺兰娜说了一句什么,贺兰娜蓦地停止了自己的尖叫,向采薇的脚下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黑黑的影子。
“她……不是鬼,可是,她明明都被老虎叼走了……”
贺兰娜嘀咕着,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一个侍卫小声道:“公主,咱们还是先用饭吧,吃过饭再去找秦王的大营!”
贺兰娜点点头,“嗯”了一声,又忽然像想起了什么是的,勃然怒道:“我想起来了,这贱人没死,一定也是来找秦王的,说不定已经住在秦王的大营里,勾引秦王做成苟且之事了!”
两个侍卫默然无语,木然的听着她翻来覆去的咒骂,似乎对她神经质的行为已经感到习以为常了。
摊上这么个大脑缺弦儿的主子,他们除了暗叹自己的不幸,剩下的就是无穷无尽的忍耐了。
贺兰娜越骂越气,‘啪’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走,不吃了,找南宫逸问问去!”
说着,她旋风般的离开小摊儿,像个捉奸的妻子似的,带着两个侍卫气势汹汹的往南宫逸大营的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