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她自从离婚到现在基本上就没怎么睡过觉,一边没好气的按了接听,语气还是忍住了,一如既往的若即若离。 “锦年我在你家楼下,你接我一下。” 这句话把苏锦年浑浑噩噩的困倦瞬间驱赶得一丝不剩,她瞪大了眼睛跑到窗台,俯身往下看了一眼,果然那辆熟悉的车旁边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深蓝色西服红色领带,最俗气颜色的服装穿在程佳尚身上都能有一种颠倒众生的魅力。 “你来我家干吗啊?” 苏锦年一边穿鞋下楼一边纳闷儿的问,程佳尚在电话那边吞吞吐吐的,说我睡不着,七点多就躺下了,九点半起来的,我找你待会儿行么? 苏锦年觉得世界上最奇葩的男人都让他遇上了,而且都是不情不愿的,何以轩奇葩在以为每个女人都会耗着大把可怜的青春去为了一个男人固执的等待,你不是安在旭,没有你的韩国女孩,爱情不能这么自私,即使我愿意等你,但是这不是你游戏我的资本,只是你给我的记忆我还觉得美好不忍心删了而已。 程佳尚的奇葩在于他能和一个没认识多久的女人自来熟,只要他感觉自己对她有点喜欢,就可以无限放大成周围人看了都兴奋得要命的旷世情缘倾城之恋,现在苏锦年夹在这两个男人中间一个藕断丝连牵肠挂肚,一个神经分裂躲避不及,她忽然羡慕席恩和,无债一身轻,情债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衰老的东西。 苏锦年把程佳尚接回了家里,一个小卧室,一个小客厅,四十平米的独单,一个月一千六百块的房租,程佳尚笑着坐在沙发上,“你挺会享受的啊,这是北京既安静有繁华的地段,房租相对市中心还不高,出门超市医院都有,白领理想的家园。” 苏锦年一口咖啡差点喷出去,程佳尚不愧是商业界的精英,连说话都跟做广告一样,怪不得一直在电子行业做的风生水起的他还琢磨着要投资一个广告策划公司,按照苏锦年暂时对他的了解,他连策划专员都不用聘请了,亲力亲为才是大将之风。 “我不是会享受,而是我那可怜巴巴的工资不够在繁华的市中心租房,四千不到,我在这儿租房都费了一半,我还得吃饭呢。” 程佳尚笑着朝沙发背上仰过去,带着点戏谑玩味的看着苏锦年,“看来离婚有利也有弊啊,有弊的是要自己花钱买住的地方,
回家没有呵护自己的身影,想找个人说说话还要打电话,浪费话费。有利的是自由了,可以不管家庭琐事自己出来自由生活,一个人住在宽敞的大床上半夜看风景早晨独享卫生间,想几点几点谁也管不着,而且最开始心情不好还能减肥省了饭钱,我看你最近瘦的特别猛,是这个缘故么?” 苏锦年的表情不自觉的僵了一下,她咬着嘴唇坐下来,抱着枕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地面,“和你有关系么?” 程佳尚被她噎得一愣,紧紧攥着拳头,“女人都像你这么傻,男人不是腻了就是跑了。” 他似乎很懊恼,端起茶几上的画着皮卡丘的水杯,把里面的痛经宝颗粒一饮而尽,苏锦年愣了一下,张着嘴要制止,可惜已经晚了,于是只剩下扑哧一声笑,憋了一个大红脸。 “什么味儿啊这水……” 程佳尚也觉得味道别扭,皱着鼻子闻了闻,苏锦年赶紧一把夺过来,“没什么,就是铁锈味儿的水。” 程佳尚点头,说我还以为你猜到了我会来,特意准备好了要谋杀我呢。 苏锦年说我要一命偿一命的,我犯得着么,再说了你也没危害我什么啊。 程佳尚第一次嬉皮笑脸的凑过去,挨着苏锦年的身子,“我能理解为,你舍不得害我么?” 苏锦年愣住,转头看着他,近距离接触他的脸,她发现他竟然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俊逸面孔,有一种混血男模的深邃和成熟男人的气度,但是还特别显年轻,三十岁的男人和二十岁的男孩似的,苏锦年忽然发现,中国并不只是有一个台湾的林志颖成为了不老男神的神话,她还认识一个不老的男神经。 “今天下了一天大雨,我好像有点淋感冒了,喝点酒吧,如果你不害怕我酒后乱性的话。” 程佳尚戏谑的笑着,苏锦年站起来跑到阳台的橱柜里拿了一瓶红酒,扔到沙发上,“砰”的一声,“买十个疗程的痛经宝赠送的,都给你了。” 程佳尚蹙眉,“痛经宝?那是什么?” 苏锦年脸腾地一红,赶紧摆手,尴尬的说,“没什么,就是一种增加女性魅力的化妆品,哈哈。” 程佳尚笑着上下打量了苏锦年一番,评头论足的眼神把她看得特别不自在。 “其实在我心里,你已经很有魅力了,是那种介于纯情女孩和成熟女人之间的让男人很容易沦陷的魅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