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好几天不见应麒, 连带他手机一直关机,所以趁中午休息的那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她开车去了他医院。
巧的是依旧碰见的是那位美丽的护士小姐, 只是这次她见到江歌的时候, 略带尴尬, 但幸好她还记得江歌。
“你是来找应大夫的是吧?”
“对, 他在吗?我给他买了午饭。”江歌来的路上, 经过一家餐馆,随意打包了几个菜,想着多日不见, 趁着午饭时间,一起吃个饭, 聊一聊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
“啊?你不知道吗?应大夫从昨天开始就又休息了啊?难道真如她们传的, 你不是应大夫的女朋友, 徐医生才是吗?”
“徐医生?”
“对呀,徐医生, 徐嫣然医生。”
徐嫣然?若干年后,当她再听到这个名字和应麒关联在一起时,她就觉得讽刺,可笑。
当她走出医院,看见门口几个孩子在吹着泡泡追着玩的时候, 她突然就明白了那句歌词:
阳光下的泡沫是彩色的
就像被骗我的是幸福的
追究什么对错 你的谎言
基于你还爱我
美丽的泡沫一刹那烟火
你所有的承诺虽然都太脆弱
对啊, 不过就是泡沫, 她将左手拎的饭盒全部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用手紧握着的那张纸条, 是那位美丽漂亮的护士小姐好心写给她的,应麒的地址。
坐在车里, 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她不知道,她该不该去,去了又如何呢?
半个小时后,她还是不由自主地将车开进了他家单元楼下,又在车里做了十几分钟,她终于跟着一位正要刷卡进门的男人,上了楼。
既然都到了人家门口,她又怎会害怕进去坐坐呢?
可开门的不是他,是徐嫣然,穿着一件粉色的浴袍,一手正在用毛巾擦拭头发,待看到是她时,很显然的,对方也惊讶了一下“江?江歌?”
江歌苦笑了一下,觉得自己此刻站在这里就是特别的傻,从那个护士小姐那里,听到应麒和徐嫣然那三个字搅和在一起,她就应该知道这种场面,为何还不死心的非要开车过来让心碎个彻底粉裂。
“我,我找应麒。”
“哦,好,他正在洗澡,你要不要进来坐一下。”
她虽极力控制自己的情感,但是还是不争气地落下泪来,她赶紧用手去擦拭了一下,然后假装着笑“我看还是改日吧,这里雾霾好像也跟着变得严重了,我想我还是先去趟医院来的好。”说完转身离开。
“等等。”徐嫣然喊住了她“这里的电梯和进出门都是要刷卡的,你等我一下”
她很快拿了卡,套了一件大衣出来,开了电梯,因为下去,所以根本不需要刷卡,但是出门确实需要她带出来的那张卡的帮忙。
“今天,谢谢。”
“没关系,能再见到你,我很意外,也很开心,哦,对了,这是我和他的请帖,希望到时你和姜烨他们能一起来,毕竟你们都是他高中时期最好的朋友。”
江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伸手去接的喜帖,只知道徐嫣然最后好像说了一句“我和应麒明天就要飞加拿大去办点重要的事情,可能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你需要我帮你带什么话给他吗?”
她好像回了“告诉他,他在一个人的心里死了,也祝你幸福。”
后来的她靠着方向盘,在原地呆了半小时,她没等来应麒,却流干了泪,她启动了车子,却不知此刻该去哪?于是给财务总监请了半天假,回家在床上睁着眼躺了半天。
最后,她还是不死心地给应麒打了通电话,电话终于不再是关机,若干天后,她终于又一次听见了他的声音,她故意假装什么都不知道,问他“你在干吗呢?”
应麒望了眼,正猛灌自己酒的徐嫣然“我在陪一个朋友,小歌,我现在有点忙,等我有时间了,我给你打过去好吗?”
“应麒,明天陪我一天好吗?”徐嫣然说,明天他们要去加拿大,那么她想知道,她和徐嫣然真让他选,他会选谁?
“小歌,我明天要出去一趟,一切等我回来再说,好吗?我真不和你说了,再见,我爱你!”
呵呵(。ӧ◡ӧ。),爱着紫霞的孙悟空陪唐僧西天取经去了,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应麒又要陪徐嫣然办重要的事情,男人,到底说的哪一句才是真?
她编辑了一条定时短信:我们分手吧。
也许这次他根本只是耍她,已报当年被甩之仇,就她傻吧,但是不管怎样,她认为是又开始了,所以她要对自己做个结束。
短信会于明天夜里23.59发出去,也许明天过去,他就已是别人的丈夫,又怎会在乎她的这一则信息呢?
她一向知道应麒爱设圈,却不曾想,他对她没有情。
哭着哭着,就昏睡了过去,还是麒麒舔醒了她,一直在她喧闹的手机那大叫,见她没反应,还给他咬起来,送到她面前,有未接电话,也有许多条未读的微信。
是闫学,妹妹的爸爸,麒麒梦想中未来岳父。
她这个人情场失利了,总不能让她这只狗跟着倒霉吧?他们母子,总得有个幸福啊!
“走吧,带你去相亲。”
江歌顺着那个未接电话给拨过去,闫学倒先开始抱歉“不好意思啊,因为约好是5.30的,我看你6点还没来,就发微信问你,可你一直不回,我就只好去马克那问他要你的手机号码。”
“真不好意思,我今天不怎么舒服,多躺了一会儿,你还在那吗?”
“对,我一直在,如果你今天不方便,那就改天吧!”
“如果你没有其他什么事的话,能再等我二十分钟吗?麒麒很想你家的妹妹。”
“好,反正我也没事,你可以慢慢来。”
十五分钟后,她带着麒麒到达他们相约的宠物咖吧,麒麒一进门看见妹妹,就撒开了腿跑过去,妹妹显然也是很喜欢麒麒的,也跟着跑过来。
两只狗几日不见,秀恩爱秀得格外明显。
“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
闫学笑着,然后捧起手里的相机,快速按下快门“呵呵,不好意思的话,就充当一回我的模特。”
江歌虽然很不喜欢被人拍照,但是理亏在先,笑笑而已“你是摄影师?”
“谈不上,我和马克,就是偶尔借着是摄影师的名衔,给人瞎拍照,各地瞎晃荡。”
“马克不是宠物医生吗?他也是摄影师?”
“我们都是半路出家的,我学的是计算机,兴趣爱好是摄影,没想到若干年后,我会放弃专业,和马克瞎胡闹,那家伙喜欢动物,倒是没怎么放下专业活。”闫学调看了一下之前的那张照片,皱了一下眉“看来你今天不开心啊?”
“这你都知道?”
“照片是从来不会说谎的,如果当我是朋友的话,说出来听听,也许我还能帮帮你。”
“太好了,这你还真能帮我,我明天就带麒麒去做结扎,你能让他和你家妹妹谈恋爱吗?”
显然闫学被她那么一说,弄得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江歌喝了一口,他给自己点的果汁,假装大笑着“也许你觉得很过分,但是这是我的私欲,我不想自己失恋了,连带着我养的都也和我一样。”
江歌那时回想起至尊宝最后说的那句,你看那人像不像一只狗?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刚失,那个,我看妹妹也很喜欢你家麒麒,我倒是觉得没什么,而且你也没必要那么快就去带麒麒去做结扎,狗和人一样,一辈子也想做回爸妈。”
眼前的这个男人多好,如果换成是应麒又该有多好?
那天为了表示歉意,她请闫学吃了顿饭,因为有两狗在,于是只能选路边的烧烤摊,但是俩人吃的不亦乐乎,期间,交谈甚欢。
因狗产生的缘分更深了。
那天,江歌还是喝醉了,期间,她将短信提前发了出去,然后拿起一个酒瓶子,站在椅子上,高喊“我就不信,普天之下,竟没有一个男人敢收了我。”
她笑着弯下身,将酒瓶子对准闫学问“你,你愿不愿意娶我啊?”问完,就直傻呵呵地笑着。
闫学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是有点喜欢你,但是如果我现在回答你说,我愿意娶你,那即是对你不负责任,也是对我的不负责任,如果,你相信我,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时间,给我们一点时间,先从朋友开始慢慢了解?”
“好,那我就换个问题问你,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如果,你说的不是醉话的话,我想我还是挺乐意的,毕竟,我说过,我也是有点喜欢你的。”
江歌从椅子上下来,笑着对在场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今天我失恋了,可我又恋爱了,果然,老天爷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留那一扇窗,不会死,不会死”
她醉了,醉的一塌糊涂,就连梦里的应麒,也转身离她而去,她猛然一醒来,却发现自己哭的死去活来,而闫学正坐在驾驶位置,看她醒了,给她递了几张纸“不好意思,你在马克那,只登记了个大概地址,没有具体的几零几,好在你醒了,我送你上去,我再走。”
“不用了,很晚了,要不,你开我的车回去吧,太晚了,我怕这里不好打车。”
“那也行。”看着江歌下车很不稳,闫学还是下来准备扶她上去。
“我到了,你也回去吧,晚上开车小心。”
“嗯,我看你先进去。”
江歌还没将钥匙插进去,门就开了,是应麒,自从他收到她给他发的那条短信,他就抛下一切,飞奔而来,等了她足足两个小时,却不曾想,她是和另一个男人一起回来的,那个男人手里握着的还是她的车钥匙。
“什么意思?”应麒先开口质问她。
“什么什么意思,我还想问,你一个外人出现在我家是什么意思?”
应麒冷哼了一声“外人,几天不见,我就是外人了?”
“对呀!”她特意用手勾着闫学的胳膊“向你隆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闫学,摄影师,还给我拍了一张很好看的照片,改天给你也拍一套,全的,带纱的。”
“这就是你的原因?你发那条短信的原因。”
“对,对呀!你还以为我和十年前一样,别傻了,应麒,十年前的江歌喜欢应麒,十年后的江歌可不一定,时光改变的东西太多了,而我,只是想看看,你是不是依旧那么傻。”
应麒显然很生气,可是江歌不懂,该生气的人不应该是她才对吗?不过也好,反将他一局,也好让自己不那么狼狈。
应麒转身就想走,江歌叫住他“把我家钥匙留下,我可不想为了一个外人,花钱换把锁。”
应麒将钥匙扔给了她。
江歌又说“要走,把你的东西带走。”
应麒没回头“不喜欢,就扔了吧!”
江歌“也好,垃圾就该扔垃圾桶。”
应麒绝然地走了,江歌蹲在自家门口哭得撕心裂肺,片刻后,她努力试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勉强扶着墙站起身,将麒麒委托闫学代养几天,便送客了。
进了屋,她倒反而不哭了,蜷缩着腿,抱着枕窝在沙发里,一个人又看了一遍《大话西游》。
她不知道自己后来是怎么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的,只觉得期间身子越来越冷,就像掉入了冰河,努力地抓着那根浮草,却还是重新掉了回去。
伴随着一声打破梦境的阿嚏,也迎来了新的一天,由于受冻了一晚,她成功的感冒了,于是有了销年假最合理的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