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这里是哪,救我?为什么救我!你有什么目的!”
初遇之时,他满身鲜血,昏迷不醒,被苏菀殊救起,醒来之后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个,并且死死掐着她的脖子,满身都是戾气。
“嘁,笨女人。”
迫于无奈,不得不留下来疗伤,瞧着乐呵呵搬着院中盆栽突然就摔倒了的苏菀殊,他汗颜,然后不屑了一句,转身就离开,好似什么也没瞧见。
“养尊处优,连个饭都不会做,这能吃么!娇气!”
第一次吃了苏菀殊做的饭菜他就破口大骂,那气势就好似吃了毒药一般,三下五除二地收拾了那“难以下咽”的饭菜,骂骂咧咧地自己跑厨房去了。
“叔叔?!我很老么!为什么叫叔叔!慕容凌风,那是我的名字。哥……哦。”
因为一直懒得告之姓名,苏菀殊竟有一次直接以“叔叔”来叫他,让他好不郁闷,可是瞧着她竟依旧嬉笑着不唤姓名而唤称呼,他默认了。哥哥总比叔叔好。嗯,好很多。
“走?你要去哪?什么时候?我的伤已经好了?我都没说它好,你凭什么说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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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诧异有一日听到苏菀殊突然告诉他她要回去的消息,他也才心颤地发现他是病患,她是医者,他只是借住,她也只是暂留。这个认知让他很不是滋味,什么时候开始的?他这个病又养了多久了?
“它叫赤红,从小伴我到现在,它比我的命还重要。今天我把它交给你,给我三天的时间,我会让你留下来的!”
他信誓旦旦地说着,即便他一点把握也没有,也不管苏菀殊的怔愣,已是大步走出去了,心中却茫然无措。话时撂下了,那么,他该怎么做?
“院子里的那些盆栽我已经搬好了,柴已经劈了,水已经打了,饭菜也做好了,煲了口汤,你,尝尝?”
他学着温柔待她,哪怕生硬,有时竟显得可爱,让苏菀殊有些哭笑不得,瞧着这般笨拙的她,竟觉这样的他十分有趣。
可是三日为期,到最后,苏菀殊还是告诉他——她要回苏家了。
他好不郁闷,别扭地别过头去,神色有些难看,而询问着。
“当初,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为医者,你是伤患,救你除了责任、义务,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告诉过你的不是?”
她不过微笑,将手中的轻剑交还于他。
“仅此而已么?!”
他不甘心,很不甘心!
“是的。”
他也觉得理当如此,可是失落。
除却失落,无所其他。
那么既然,只要是伤患你都肯为他留下的话……
“你如是做又是何必呢?你想让我留下,我会留下的。”
苏菀殊包扎着他骨折的手臂,处理着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
居然去滚山坡,他疯了么?
“你会留下?!”
他希冀地瞅着她,他也觉得他疯了,可是竟觉此番疯狂的行动相当值得!
苏菀殊轻叹:“如果你想,我会的,可是你并不想。”
他着急了,辩驳:“不是,我……”
“凌风哥哥,我是苏家女,我清楚知道,你不想耽误我的。”
苏菀殊颇为无奈,收拾着染了血的纱布和污水。
什么我知道,我不知道!我就是想耽误你!可是……
他垂眸,心中说不出的苦涩,好似珍宝要下一刻被他人夺走,他却一点挽回余地也没有。
许久,他低喃道:“对不起……”
“呐,凌风哥哥,要不要跟我走?我身边少个帮我搬花盆的小工,你没有归处不是?”
而突然,走至门口的苏菀殊回首了,笑颜清浅,她这般说着。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恍若为她添了光环一般。
“先说好,这是你求我的。”
“是是是,我求你的,那么,你可愿意?”
“好……”
他从来不知道,当个搬花盆的小工也能让他这么开心。
嗯,说不好当初苏菀殊救他就是因为身边缺个小工呢,嗯,一定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