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人群,浩轩直径走到台下,人群里不少有喊着这个女的名字,丹琳达。
浩轩更加确定,一定就是她了!走近一看,的确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不对,应该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外国女人,浩轩在心里打趣道。十分钟过去了,那些因为丹琳达慕名而来的男人,不断地在台下喊着她的名字,还有不少的人为她送去花束。
表演结束,丹琳达被两个高大的保镖护送下了台,台下那些她的追求者们仍然不舍的盯着她,目送着她下台,直至到看不见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仿佛他们好像只是为她而来。浩轩看到丹琳达下台后往后台走去,正想追去,没想到在半路被刚才的两个保镖拦了下来,浩轩对两个保镖笑道:“哥们,我只是想和丹琳达小姐说一些事情,并没有什么恶意,还请通融一下。”
那两个人斜睨着他,一个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喝道:“滚开,要看跳舞,等明天晚上再来!”
浩轩仍然保持着语气的平静:“我不想看跳舞,有一点事要见丹琳达!”其实浩轩从小除了学习猎魔术外,也有一定武术基础。只是他平常不爱出手罢了。脾气也比较好。
在浩轩讲到要见丹琳达的时候,提高了声音,因为自己现在离丹琳达并不远,他希望丹琳达可以听到自己的声音而走出来看看,因为浩轩实在不想和那两个家伙打架。
他的话才一讲完,那两个人已向浩轩不怀好意撞了一下,浩轩忙先向后退了一步。也就在这时,浩轩看到,一个女人走了出来:“怎么回事,谁要找我?”
浩轩向那个女人望了一眼,那两个保镖指着浩轩:“这家伙想到这里来找麻烦,丹琳达,你认识他么?”
丹琳达向浩轩望了一眼,摇头道:“不认识!”
浩轩忙道:“丹琳达小姐,我是侦探浩轩,昨天和你通过电话,我有要紧的事和你说。是关
于黑巫术杀人案件。”
丹琳达楞了一下:“好的,那就请进来吧!”
浩轩向那两人望了一眼,那两个人仍然对自己充满了敌意,但是浩轩却不再理会他们,和丹琳达一起走进了她的化妆间。她的化妆间中,全是性感好看的衣服。丹琳达指着一张椅子示意浩轩坐下来。
浩轩坐了下来,丹琳达望着浩轩:“你还真是难缠呢,不过还算是个不错的侦探。能发现我在哪儿。”
浩轩道:“丹琳达小姐,我这次来确实有些冒昧,但我就只想知道黑巫术的制造过程,而在这方面你可是行家。”
丹琳达大笑了起来:“浩轩先生,我很久不碰巫术了!而且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况且暗神阁可是时刻盯着我的。这点我想你比我更清楚!看来你这次是白跑一趟了。”丹琳达说话说得那么直率,不禁使浩轩有点无奈,浩轩苦笑了一下:“或许你说得对。我不该打扰你的生活,不过这次牵扯到命案,而黑巫术全市就你最有研究。所以……”
丹琳达大怒道:“难道你怀疑是我干的?是来准备抓我回去?
浩轩被丹琳达这样的怒气吓到,连忙解释道:“不,我想你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浩轩又想起那天晚上在爱丽丝的住宅发生的那一切,让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他怕丹琳达会像爱丽丝那样对他。
丹琳达站了起来,看出了浩轩的紧张笑道:“放松点,我并不是吸血鬼,我和爱丽丝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怪不得她的姐姐会说她是半个人类。
丹琳达慢慢靠近浩轩,用手轻轻地在他喉咙上划过,笑道:“想必你喉咙上的伤就知道是我姐姐干的。一切和我姐姐有仇的人,我都要帮!”
浩轩还再想这是为什么要帮他,不过马上恢复了过来。丹琳达答应帮他,差点没高兴的跳起来。
之后两人一起从化妆间走出来,在门口
的那两个家伙,还像之前恶狠狠的瞪着浩轩,浩轩和丹琳达一起出了酒吧,一起坐上了浩轩的甲壳虫,来到了丹琳达所住的地方,丹琳达来到家门口,打开了门,亮起了灯。
在浩轩的想象中,丹琳达的家应该也像爱丽丝的豪宅一样大气豪华,没想到和普通人家的住宅一样简单,很普通,甚至她家的风格有点小女生的清新风格,和丹琳达完全不搭,这是让浩轩出乎意料的。浩轩没有发表什么感言,而又是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这次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黑巫术的炼制的过程,浩轩一进到丹琳达的住处,就想丹琳达赶紧把炼制的过程给他说,可是丹琳达好像不紧不慢的,故意让浩轩这种急性子着急。
过了几分钟,琳达从她的抽屉里拿出一张白纸,“这次的巫术杀人案,我也有研究过”你先看看。
浩轩一看,是一张白纸,可能大部分的人摸不着头脑,为什么是一张白纸,然而这可不是一张白纸,它是一张印有魔法的图案,当然,浩轩对这样的魔法并不陌生,因为他也在平时有研究过。他知道上面绘制的图案是魔法阵法。一共有三个圆形图案,每一道都在另一道之内,每一个圆都有吸收五行魔法的作用,可为什么是三道呢?浩轩不得而知。
就在他想问丹琳达的时候,发现丹琳达不在房间里,浩轩走出了房间,来到客厅,发现丹琳达在看着电视上的电视里正报道着J市近年来毒品打击力度的新闻,还批判一种新出现的异种毒品,这个毒品的名字叫做魔眼。
据吸毒者述说,吸食了这种毒品,全身无比放松,还能看见第三世界的鬼怪。猛然间增大了人们的好奇心。许多人都抛弃了原有的毒品,来吸食这种名为魔眼的毒品。浩轩刚要开口说些什么,丹琳达对浩轩说她先去趟洗手间,让浩轩先看电视,等她出来后再讨论黑巫术的事,浩轩点了点头,坐在沙发上看起了这则新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