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鬼屋
中午的时候,原本就少的客人少了很多,小小的快餐店基本看不见什么身影。可有趣的是,那位一来灵感就犯病的大叔并没有离开,而是很有耐心的等到唐佳下班……
还能怎么办,既然好死不死撞上这个变态,唐佳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过去——陪聊。
哇,唐佳可不觉得她一走了之就可以甩掉这个变态,不,她深深相信,如果自己现在不过去跟这个未老先衰的青梅竹马好好的聊一聊,说不定晚上的时候,她会在自己的床边看见这家伙恶心的面孔……
这不是没有发生过,事实上,从坑爹的幼儿园开始,大叔就这样做了。
所以啊,唐佳也是很无奈的坐在大叔的对面,没有一点好脸色:“说吧,找我什么事?”
大叔没有着急回答,而是又点了一杯草莓口味的冰激凌,当然,送冰淇淋的只能是唐佳,要知道,韩小欣自从见识过大叔的灵感以后,就已经深深的忌讳起来了。
唐佳开始是不肯的,现在怎么说也是下班时间,再说了,对象还是这个疯子,就算是上班时间,她愿不愿意还要好好的可虑一下。但犹豫再三,她还是站了起来,为他点了一杯冰淇淋……
“谢谢,”接过冰淇淋,大叔显得很有礼数:“你要不要,这东西不错,”他笑着:“愿意的话,我可以大出血的————分你一半。”
大出血?!
还分你一半!!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男人是不是都这么吝啬啊!!(可伶的林,躺着也中枪啊)。
如果大叔知道唐佳现在在想什么,他一定会这样说——没有满世界的拜金女,又怎么练就男人的吝啬呢,说到底,男人,都是被逼的……
“谢谢!”在大叔面前,唐佳想心平气和都难:“不用那么客气!”(吃死你)。
也是,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地球生物,从开始到现在,他都已经吃了差不多二十杯,更强大的是,还是同一种草莓口味。
大叔笑笑,唐佳生气的样子总是让他心情舒畅,心旷神怡。但很快的,比起唐佳抓狂的可爱,她胸口那条水晶般的项链更能吸引他的兴趣。
他似乎不是一般人,那颗在常人看来没什么特点的项链,在他看来却是与众不同,甚至难得一见。
然后,他不笑了,神情变得微微严肃:“……谁送的?”他问的很直接,他多少明白,这样的项链,唐佳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
“…………?!”唐佳愣了楞,盯着大叔看了好一会儿,神色微微紧张。但她细细一想,又觉得大叔不可能看出什么,可能只是好奇而已。
这样,刚才还有点紧张的唐佳安心不少,然后缓缓而道:“一个朋友……不怎么熟的朋友……”她显得犹豫,与林之间到底属于哪种关系,她不能十分确定,或许,陌生朋友会更加恰当。
“朋友?”唐佳的犹豫,和刚才的紧张,大叔可能已经猜到她口中的不怎么熟的朋友应该不是普通人:“……可以稍微说点关于那个吧怎么熟的朋友吗?”他很有兴趣,或者说,他现在很想知道,会把这条项链送给唐佳的那个人,到底是何人物
“…………”唐佳又犹豫了,显而易见,她的这种犹豫,更多的还是对大叔的不理解:“怎么了?”她有点不安:“……就是一个见过几次的朋友……”
见唐佳这么说,大叔又笑了:“……说不定,你的那个朋友,也是我的朋友。”
“……?!”唐佳诧异,她现在不能确定,这个青梅竹马到底是在调侃还是确有其事。
可还等唐佳一问究竟,大叔站了起来,一副要走人的姿态……
这下唐佳就急了,说时迟那时快,她就是一把抓住了大叔:“买单!!”
大叔脸不红心不跳,看上去很淡定:“你看你,”他有优雅的掏出钱包:“我是那种吃霸王餐的人吗?”说到这里,他很好意思的拿出满满一手的优惠卷,然后十分潇洒的说了句:“……不用找零了。”
唐佳:“………………”她很无语,可更让她无语的是,这一手的优惠卷根本不是她这家快餐店的优惠卷。
还是慢了一步,当唐佳发现这点的时候,大叔早已夺门而出,跑的比贼还快。
“万若翔!!”追到门口,唐佳十分愤怒的呼喊着那个男人万恶的名字,充满怨念。
。
地狱街。
刚刚洗完一个冷水澡,chi裸着上身的林,慢悠悠的走出浴室,然后,他坐上那张鲜红的老板椅,点上一根香烟,看似享受的抽上一口。
不巧的是,在这种悠闲的时刻,桌上那部老旧的座机电话响起……
微微皱眉,林看上去十分不想接这个电话,可最终还是接了起来,一脸的不情愿:“喂。”
“老头要见你。”电话那头传来甜美却不失成熟的声音,不用猜,一定是那个D罩杯的夏亚。
林并不意外:“……半个小时到。”如果老头不见自己,那才奇怪。
挂断电话,林显得很苦闷,一般情况而言,去见老头,通常没有什么好事。
“……这下要命了。”穿上衣裤,林笑的很苦涩。他还算明白,接下来的日子不会这么惬意与逍遥了。这让他很痛苦,怎么说呢,很多时候,林还是很愿意做一个混吃等死的无业游民的。
轻叹一声,走向大门……
————刚走几步,却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他的视线渐渐落在那把出类拔卒的蓝色长剑上。
是的,那把长剑正是被四条蓝色铁链紧紧束缚着的【青龙】。
“……”他很矛盾,似乎想带上青龙,又似乎不想。过了好一会儿,他苦笑一声,然后,十分无奈的对自己说:“现实点,这东西驾驭不了的,算了吧……”
的确,相对魔剑俱米加而言,青龙不是仅仅依靠黑暗之血就可以强行操控的,实际上,比起俱米加,青龙绝对的反噬,就连黑暗之血都无法逃脱,更别说利用黑暗之血特有的【力量吸收】来控制青龙,
当然,如果林想要使用青龙也不是没法子,就像死神所期待的那样,破九戒……
但又显而易见的,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在没有完整龙纹的支持下,破戒对林来说,无异于自残。
所以,林只能很无奈的承认,短时间内,甚至几年之内,青龙,他是拔不出来的。
。
驾驶着那辆蓝色的摩托,跑出闹市的林在郊区停了下来……
呃,与其说这里是郊区,还不如说是凄凄惨惨的烂尾街,怎么说呢,这里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完全不亚于闹市街区,甚至,有些最新的配置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这里却人气寥寥,百米之内基本上看不到什么该有的人影。
说来也可笑,几年前这里被誉为东方威尼斯,简雅与奢华并存的水世界。那个时候,广告那个打的叫铺天盖地,鬼哭狼嚎,就怕别人不知道这里要开发成最新的商业区一样……
可现在,这里除了那几个还没有完工的大水坑以外,人们真的很难与美丽的水世界联系在一起。
至于原因,简单点说就是闹鬼。
莫名其妙失踪了四五个人,连尸体都找不到,人们不联系到超自然现象都难。
当然,现在崇拜科学,没有经历过的人们肯定不会相信什么鬼啊怪的,更何况,对开发商来说,停止施工就等死把前期的投资无缘无故的打了水漂,身为生意人的他们怎么可能接受。
然后,就这样,停停动动,这片土地总算建起了第一片建筑……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之后发生的事情,才彻底让开发商放弃……
僵尸!
对!失踪的那几个人回来了……
结果自然悲惨,那几个死人的出现整整杀了五十三人,而幸存下来的人们大多因为惊吓过度而进了精神病院。
人们无法解释这种现象,更无从查起,之后,好像有特别行动组介入,事情也就是这样不了了之了……
也就顺理成章的,这片曾经被十分看好的开发区成了烂尾工程。开发商当然降过价,甚至破天荒的打过五折,但这里依然无人问津,久而久之,这里也就成了人们心中的鬼街。
但对老头这样的人来说,在这里开店,真的再适合不过了。
林还是比较喜欢这里的,比起地狱街那栋上世纪的建筑,这里的商铺真的强上太多,别的不说,就说下雨不漏水,光凭这一点,林就有绝对的理由搬过来。
至于林为什么没有搬过来,归根结底还是万恶的金钱。话又说回来,在他还掉夏亚美女的债务之前,搬家这种事,可以不用想了。
————下了车,林深吸一口气,似乎有些紧张,然后,他走了进这家标识着【鬼屋】的店铺。
店铺不错,装修的还算奢华,青砖玻璃面,事实上,与其说这里是鬼屋,还不如说,这是一家十分有格调的小酒吧,只不过,这家酒吧出售的不是酒品,而是符咒之类的迷信物品。
这些东西随处可见,在店铺的四面八方,墙壁上,或多或少都贴着几张不合场景的符文。
这些符文不是由想象之中平常的纸张所铸,这点不难看出,要知道,那些符文的存在并不是贴在墙壁上,而是遵守着某种规律,迎着某一点以圆形规则来回漂浮……
而林的脚下,他每走一步,青色的大理石就会出现一个似有诺无的法阵,然后,就像它悄然出现一样,当林走出第二步,前面的法阵完全消逝,紧而又出现第二法阵……
林已然见怪不怪,他才不会去注意脚下的怪异,让他不得不去认真以对的,还是柜台那个,戴着一副老花镜,正静心看着某本古籍的老头。
这个老头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他的存在不是老态龙钟,纵使头发鬓白,满脸皱纹,他却像一个拥有十分旺盛生命力的小青年一样,给人生机,让人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活力。
然而,当老头合上书籍,那双历尽沧桑的双眸静静望向林的时候,林不自觉的后背一阵发凉,似乎此刻,正有一把看不见的匕首紧紧顶着要命的颈脖,仿佛只要一个不愿意,匕首入喉……
林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喜欢,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这就是老头,那个被称为史上最强的【紫色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