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平安大吉
普嘉坐在窗前的阳光中,低着头削苹果皮。
他的膝盖上放着一个小瓷盘子,去了皮的苹果被他切成小块摆进去。穆世拥着毯子坐在一旁的床上,安安静静的看着他发呆。
普嘉把水果刀擦净后放到一旁,然后端着盘子坐到了穆世面前,用手指捏起一块苹果送向他的嘴边。
穆世张开嘴巴凑过去,在吞下那块苹果的同时,也咬住了普嘉的手指。
普嘉试探着向外抽了一下,穆世却不肯松口。
普嘉望着他笑起来:“要吃人啦?”
穆世尽量的向后仰起头,像只衔了主人裤脚的猎犬。普嘉这才会意,立刻欠身向他又靠近了一些。
“别咬啦……”他很好脾气的笑着商量:“怪疼的。”
穆世见他这回离自己是足够近了,才含住普嘉的手指吮吸了一下,而后张嘴松开。
普嘉笑微微的低下头,半边面颊被强烈阳光照耀的轮廓模糊,笼统的光明中显出他的眉目,连眼神都是暖洋洋的。
穆世一边咀嚼苹果,一边快乐的浑身轻飘飘。他觉得自己仿佛是没有什么力气,可心中被喜悦充盈了,可以冲到外面连滚带爬的跑上一圈!
喂着穆世吃了几小块苹果,普嘉把盘子端走了。
穆世见状,就在后面说了一句:“我……我还能再吃点儿。”
普嘉自有一番道理,回头笑着逗他:“能吃也不给。”
穆世把毯子卷成一团抱了个满怀,听到这话就呆头呆脑的发出疑问:“啊?”
普嘉放下盘子,转身走回来从穆世怀中夺下毯子,展开后就将他裹起来抱到了腿上。
“饿了那么多天了,现在哪能由着性子吃东西呢?”普嘉面朝窗子坐下来,搂着穆世晒太阳:“要伤胃的。”
穆世侧身坐在普嘉的大腿上,听了这话就歪过头去,枕了对方的肩膀。夏天天暖,普嘉上身只穿了一件半旧的白衬衫,领口敞开处,隐隐散发了穆世所熟悉的清新气味。
暖融融的阳光照射在两人的身上,穆世眯起眼睛,很享受的沉默良久后,忽然稍稍直起腰来,又抬手搂住了普嘉的脖子。
普嘉看了他一眼,神情十分平静。在穆世面前他总是心思澄明,有如一株青草生于原野那么自然。
穆世近乎痴迷的凝视着普嘉的眼睛,然后就探头过去,吻住了对方的嘴唇。
普嘉对于这种亲昵方式毫不反感,甚至穆世那温柔的举动还让他生出了满怀爱意。他打算做出一点回应,可穆世随即就摇头含糊说道:“你不要动,我只是想亲亲你。”
普嘉就不动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普嘉只是位干净体面的好先生,并无极其出众之处。可在穆世这里,他温暖辽阔深邃的好像一片热带海洋。
穆世沉迷的闭上眼睛,在普嘉的体温与气味中神魂颠倒、热血沸腾。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这种不合时宜的激动让他一阵阵的头晕目眩,但他在满脑子的绚烂花火中还能抽空想到:“唉,让我就这样死去吧!”
普嘉用手托住他的后脑勺,心中满是怜爱。
穆世亲普嘉,亲了好久,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普嘉见他紧紧抱着自己,身体因为无力而颤抖不已,却又气喘吁吁的不肯松口,就向后躲了一下:“好啦,歇一歇……”他安慰似的抚摸了穆世的后背:“歇一会儿再亲,好不好?”
穆世把下巴抵在普嘉的肩头,算是依言休息了。
普嘉的心思很能专注在细微之处。手掌从穆世的后脑滑到颈部,他自语似的说道:“哟,头发长啦。”
因为眼看着穆世是死里逃生了,噶玛便抽空回了郭布林城一趟,宝贝却是死活不肯走。
宝贝不走,佩雷斯也不走——他不愿回去在噶玛手下做事,因为他永远学不会专心,所以常在哥哥那里挨骂。
不走就不走吧,反正穆宅阔大之极,佩雷斯和宝贝在里面自得其所,虽然兄弟之间不相往来,但也各有各的惬意。
噶玛在表面上对宝贝不理不睬,其实心里却是戒备得很。在郭布林城耽搁了十天左右,他便以探病为名,又启程返回了穆宅。
噶玛这人身上有股子“劲儿”。
这点“劲儿”让他仿佛可以做一切人的大哥,包括他爸爸苗先生。他先前不过是在穆家小住了几日而已,可是这次再回来,下车进院时的态度让旁观者都觉着他已然占领穆宅,这是检阅领地来了。
他自己是浑然不觉,只一边向内走一边盘算心事。走到楼前了,忽见不远处的草地上站了一高一矮两个人:高的是普嘉,矮的是穆世。
他十分惊讶,当即调转方向走过去,同时大声问道:“你现在可以下楼了?”
穆世抬头望过来,见是噶玛,便微笑着点点头:“我没事了。”
噶玛此时已经走到他面前,就见他那头发被剃的极短,气色还好,不过下巴都瘦尖了,倒是很清晰的显出了面部的轮廓。仔细的审视了他一番,噶玛因看他在消瘦之下,鼻梁显得愈发挺拔,眼窝则是隐隐凹陷下去,面貌骤然变得有些西洋化,就随口问了一句:“你是什么血统?”
穆世摇头笑道:“说不清。”
噶玛也笑了,感觉自己这话有些失礼。这里曾经是最荒凉的殖民地,根本就没有文化和血统的概念。
然后,他就又想起了狂风暴雨的那一夜,在车里。
他忽然很想和穆世长谈一番。不过当下并不是个长谈的好时间,何况旁边还站着一位身份奇异的普嘉先生。思忖了一下,他向穆世做了个手势:“我走了,去看看佩雷斯和宝贝。”
穆世依旧是笑着点头,看得出来,他此刻的心情是非常之好。
佩雷斯还是老样子,可惜他没有权力和野心,否则也许会成为下一位苗先生。宝贝看向噶玛的眼神中已经带了哀求的成分,不过噶玛对他心如铁石。
宝贝想跪下来抱住噶玛的大腿痛哭一场,求这大哥饶过自己的狗命。不过在理智上,他知道这方法完全不可行——噶玛只会一脚把他蹬开!
外人永远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这样怕噶玛——噶玛看起来斯文干净,绅士该有的装扮举止,他全具备;说话做事也都堪称漂亮,简直就是苗家的一朵奇葩。
这倒不是虚伪的表象,可表象再真实,也只是这人的一部分而已。噶玛的控制欲太强了,在他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是被他攥在手心里的——他甚至顺便把自己的感情也给攥住了,在必要时会像个敢死队员一样坚决,即便是佩雷斯也不能对他进行左右。
宝贝知道在噶玛眼中,自己连佩雷斯的一根毛都比不上;所以硬碰硬必定是死路一条,怀柔政策也是行不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