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尴尬,丁克决定乔装成一位带着妹妹旅行的小贵族前往旅行者之家。
不过梅丝却告诉他完全用不着乔装前往,因为他现在根本就是一位气度不凡的贵族少爷。就容貌而言,现在的丁克和她第一次见到的那位完全不同,按理,他那位朋友根本就不可能认出他来。
丁克本来还不相信,不过梅丝特别用魔法将他的容貌投影成像,丁克觉得自己确实改变了太多。
联系到不久前正当他融合冥火的力量后,女仆艾琳达询问他是否有什么特别好的驻颜之术,丁克就释然了。
他不由得将自己和那些风流倜傥,自命不凡的公子哥儿比较,认为自己现在这幅容貌比他们更为出色。
“不知朱丽叶看到我这个样子,会怎么想?”丁克心中浮现出那位公主的容貌,咕哝道,“不知她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就在丁克思绪万千的时候,梅丝以为他还是为容貌可能被认出来担忧,于是就说,如果他不愿意太招摇的话,她倒是可以帮他弄得丑陋一些。
丁克当即拒绝,称爱美是人类的天性,无论什么人,从内心来讲,都希望自己有一幅俊美的容貌。
不料,梅丝哈哈大笑起来,显然是料到了丁克会这样。丁克以为她是看出了自己想念女孩子。倒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丁克和梅丝一进入布加尔港,就发现有不少人朝北面赶去,其中有商人。有驼队,有马帮,还有不少冒险者和雇佣兵之类地。
这原本在意料之中,因为他们已经对夏尔山地的变化有所耳闻,但是那些突然出现的贵族以及他们地大队随扈,就让人为之侧目了。
更重要的是,这些远道而来的贵族举止高雅,并非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家伙。而是非常审慎,仿佛并不是在做一场旅行,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而来。
丁克打听之下,竟然是夏尔山地将举行一场什么宝石拍卖会。这下,连他这个领主也愣了神,似乎很多事情已经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内了。
好在依照丁克的作风,不能立即处理的事情就暂且放在一边,先解决当前的问题。
卢克索地小酒馆重又变得兴盛起来,马厩旁边的窝棚附近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忙活着为马匹添加草料。
丁克朝他打了个招呼,少年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局促地笑笑。
丁克意识到自己是把这个少年当成少年时代的卢克索了,于是随手掏出一枚金币扔给他,对方机敏地接住,连声道谢,然后又赶紧还了回来。
“怎么?”丁克疑惑地望着他,但是没有接。
“先生,还请原谅!”少年深深地鞠躬道,“我以为是一枚第纳尔银币,却不想是一枚大索尔。想必您是弄错了。”
“噢,确实!我原本是想给您一枚银币来着。但是。”丁克说道,“为了奖赏您的诚实,它归你了。”
“归我了?!”少年捧着那枚大索尔,眼中满是激动。看得出来。他需要这枚大索尔,对它又特别渴望,但是眼神中却带着犹疑。沉默几秒钟后,他又抬起头来看着丁克,似乎是想再求证一次。
丁克会意,立即说道:“是的,对诚实的酬谢!”
“谢谢,先生。谢谢!”少年再次躬身施礼。“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您看,我知道哪里还能买到马匹。虽然不是最好的,倒是不会辱没您和这位漂亮女士的身份。而且价钱,绝对能让您满意。”
“你也懂相马?”丁克对此颇感兴趣。
“我是卢克索老板的学徒,是专程来向他请教相马地本事的。您瞧,这马厩里新来的几匹马,我敢说,我对它们的了解绝不比它们的主人差。”
“不妨说来听听。”
“如果不会耽误您和这位夫人宝贵的时间。”
梅丝闻言,俏脸一红,情不自禁地低下了脑袋。
丁克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以示安慰,口里则解释道:“这可是一位小姐,我的妹妹梅丝。”
“妹妹?”少年狐疑地打量了梅丝一阵,分明是不相信丁克的话。
“看起来,你很喜欢这个行当。”丁克重新拾起刚才的话头。
“只是因为没有更好地选择。”少年尴尬地笑笑。
“那就抓住机遇。”丁克鼓励道。他觉得这个少年特别亲切,而他谈话机敏,在他身上,竟然看见了自己少年时代的影子。
“我始终睁大着眼睛。”少年说道。
“不,你还要让你的手掌变得有力,否则可能会抓不住。”
“就是最烈的马我也能制服。”少年说这话地时候,那双蓝色的眸子中闪动着自信的光辉。
“嗯,这点我相信了。那么,你为我讲讲这些骏马朋友的事儿吧!”
“您看见最里面那匹枣红马了吗?”
“噢,那是一匹草原马。”丁克看到那匹马个头稍显矮小,于是立即作出了判断。
“其实不是纯种马。”
丁克愣了愣,说道:“愿闻其详。”
“想必您是从它的体态推知它是一匹草原马吧!但是它实际上是一匹草原马和沙漠马的混血儿。就体格上来讲,它保留了草原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地特点。
但是,您只需仔细观察,就能知道,在这些特点中,又夹杂着沙漠马的特征。譬如,它地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它地两只耳朵离很开,您瞧,它们经常会前前后后地动来动去。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鼻孔了,特别大地鼻孔干净且灵活,可以大量换气呼出热气让身体冷却。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那么,最重要的是什么?”
“因为有沙漠马的血统,这家伙继承了祖先的细心、敏感、敏锐,不仅对人类或其它动物很和善。也很会为自己着想。
这不,它虽然在最里面,那里相对较冷,但是并不因此就焦躁不安,只因它懂得忍让。不过,外人别想轻易牵走它,同他生活在沙漠中的祖先一样,如果想要强迫它做它不想做地事,就要领教领教它的硬脾气。但对于它所信任的人,它会表现出无比的英勇和忠诚。
您再看。由于它的身体里流淌着来自炙热沙漠的鲜血,皮肤相对较薄,汗腺也比较粗大,这些身体上的特质让它们容易散热。但也不会像纯种马那样对冷天气特别敏感。
它的主人其实是一位马术极其差劲儿的先生,但是因为它天生的敏感聪睿,主人可以很好地操控它。当然,如果它地个头儿再高一些,恐怕就不会出现在这里,而是成为某位将军或者大公的坐骑了。”
“经你这样一说,还真是那样的。”丁克觉得这少年确实是懂马的,说起来头头是道。就在丁克准备向他请教几条关于马匹的问题时。一个老人的声音打断了这场谈话。
“嘿。阿瑟斯,放好草料。赶紧抱几捆干柴去厨房。”一个老头儿的声音喊道。丁克听出,这声音的主人,正是那位代替卢克索招呼过他的,叫做威尔的老人。
“噢,威尔老爹,这就来。”少年回答道,然后对丁克躬身致歉,“先生,再次感谢您地打赏,我做完事儿就去酒馆里为您效劳。”
“好的!”丁克点点头,“既然来到久负盛名的布加尔港,自然要去旅行者之家坐坐,像那些旅行者一样,喝上一杯老板自酿的酸梅酒,吃上一份当地有名地烤鼠兔。”
他本来是不打算进去的,因为看到卢克索重新振作起来,他就完全放心了。如果现在就见面的话,难免会有些尴尬。不过转念一想,只要他不暴露身份,进去坐坐也没什么,于是便顺水推舟,采纳了阿瑟斯的建议。
少年看到眼前这位慷慨地年轻贵族采纳了自己的建议,高兴地笑笑,躬身告退,消失在小酒馆的后面。
丁克携着梅丝走进了小酒馆。
一进门,那股熟悉的气息就扑面而来,还和九年前一样。
在这种热闹的氛围中,丁克心中不免涌过一丝酸楚,眼睛则落在了靠近吧台地一个空位置上。
他地父亲,丁蒙尼男爵当初送他到桑坦德学院,就在那个位置上喝了一夜的酒。那时,他绝不敢将那位成日醉醺醺地老头儿和不死英雄这个称谓联系起来。
丁克感觉自己的视线迷蒙,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突然,脚上像是被什么东西绊到,猝不及防间,弄得他一个趔趄。
梅丝眼疾手快,顺手将他扶住。
“瞧哪!一位病怏怏的公子哥儿。噢,还有一位身手敏捷的女伴,真惹火。”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说道,瞧他的装束,应该是一位佣兵。
丁克看到,他的脚正斜斜地搁置在道路中央,正是他故意绊了自己一跤。
“你是故意的?”丁克问道。
“是故意的又怎样?”佣兵连看都懒得看他,目光却在梅丝的胸部上来回扫荡。
“那就请你道歉!”丁克闪身过去,将梅丝护在身后。一来是阻挡这佣兵那赤裸裸的眼神,二来则是防止梅丝一剑将他击杀。
若非丁克死死地抓住了梅丝地手。可以预见,以梅丝的实力,这个佣兵的脖子上没准儿会立即多一道血槽。
但是。丁克不愿毁掉好友地酒馆,就决定暂时放过他。于是他挤出一个笑容,说道:“希望您的腿不会疼。”然后拉着梅丝走向了他父亲曾坐过的地方。
“没胆鬼!”
“这样的小白脸,要么就是带着一帮侍卫招摇过市,要么就是自知力量不够,当缩头乌龟。”那个佣兵高声说道,“很明显,我们这位先生他老爹把乌龟的特性交给了他。于是……”
“砰!”丁克再也忍不住了,一拳砸在木质的桌子上,那个声音便戛然而止了。奚落他倒是没有什么,一旦涉及到他父亲的名誉,就忍无可忍了。
“噢,尊贵的少爷发怒啦!瞧哪,就像诗人们说地那样,我为这张小白脸涂上了一层红霞。”那个佣兵怪笑着说道。
“嗨,杰弗逊,真看不出来。你还是文武双全哪!”他身边的一个矮个子说道,瞧他贼眉鼠眼的样子,显然不是干正经行当的人。
“夜猫客店那些骚娘们儿都这样说。”被称作杰弗逊的佣兵粗鲁地一笑,眼光重又落在了梅丝的胸脯上。
“这小子应该躺在女人堆里,草原上的寒风会吹散这副孱弱的……”那个贼眉鼠眼的矮个子的声音戛然而止。
继而,所有人都集中在了丁克身上,准确地说,是在他面前。
在丁克面前,木质地桌子消失了,却而代之的是满地的木屑。
多数人都捕捉到前一刻的情景:这个年轻贵族跟前那张胡桃木的桌子突然像玻璃一样龟裂。崩塌,最后化作齑粉。再联想起这位年轻贵族猛拍桌子的情景,一种可怕的念头立即袭上心头。
立即,有不少人意识到即将有大事发生。起身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那位佣兵……噢,你是叫做杰弗逊吧!”丁克开口说道。其实连他也没有料到,刚才那一拳能有这样的效果。
“是……是的!你……你想怎么样?”杰弗逊惊恐地望着丁克。
“你过来。”丁克朝他招招手。
“不!”杰弗逊重重地摇摇头,目不转睛地望着丁克。
“那你是要我过来喽?”丁克挑了挑眉头。
杰弗逊张张嘴,却没有说话,焦虑地望了望身边那个贼眉鼠眼的伙伴,似乎希望能得到点帮助。后者望了望他,又飞快地朝丁克这边扫了一眼。赶紧埋下了头。
“不知你愿不愿意请在座地朋友们喝上一杯?”丁克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外的要求。
杰弗逊愣了愣。随即说道:“如果您不追究我先前的无礼……”
“至少你应该过来向我和我的父亲道个歉。”丁克笑笑。
“您地父亲?”杰弗逊望了望丁克身边的梅丝,又狐疑地望着丁克。
丁克摸了摸心口:“我的父亲就在这里。你刚才的无礼。他能知道。但是,他交给我宽以待人的信条,因此我遵从他的意愿,代他宽恕你的过失。”
杰弗逊沉默片刻,立即站起来,朝丁克深深鞠躬道:“我收回刚才所说的话,请您和您地父亲原谅我地无礼。”然后,他又朝柜台上喊道,“老板,每桌加一壶酒,两个菜,算在我头上。”
不过瞧他焦虑的神情,不是在为丁克还要提出别地要求担心,就在为如何付酒钱担心。像他这样的佣兵通常都没有机会进入正式的佣兵组织,只能靠临时找点活儿维持生计,要支付这样大笔的额外开支,恐怕无能为力。
现在,看他和身旁那个小偷模样的人混在一起,显然是因窘迫的无奈之举。看来经过此事,少不了客串一下劫匪之类的角色,对路人实施敲诈勒索了。
丁克推测,说不定他原本就是想激怒自己,然后从自己身上讹诈一笔。
这时,卢克索已经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始终保持沉默,显然知道酒馆里发生了什么。但他这样地酒馆老板根本没有办法。只好立即清理了丁克跟前那些木屑,为客人换上一张桌子。
“大人!”卢克索朝丁克施了一礼,小心地说道。“请问您和这位尊贵的小姐有何吩咐?”
“一壶酸梅酒,两份烤鼠兔。”丁克说道。
卢克索愣了愣,不由得仔细打量一下丁克,看看是否是老主顾。丁克迎上了他的眼神,始终面露微笑,显得极其坦然。
沉默片刻,卢克索才说道:“实在抱歉,酸梅酒已经没有了。请允许我向您推荐特制地柠檬酒。搭配烤制的鼠兔同样别具风味。”
“既然您向我推荐,那一定要试试。唔,干脆给在座的客人们都上一份如何?”丁克环顾四周,发现所有的目光都盯着他。
“这个……”卢克索有些迟疑,但还是说道,“请稍等!”然后躬身退下,去准备酒食了。丁克转过头来,看见那个叫做杰弗逊的佣兵正局促不安地望着自己,就沉声说道:“就算一个教训,开玩笑可以。请别辱及家人。”
“知道了,大人!”
“还有,这笔酒钱可不能赖账。”丁克提醒道。
他当然知道卢克索为什么迟疑,完全是因为害怕酒钱没有着落。须知,柠檬在大陆上的产量不高,价格相对较贵。而鼠兔在冬天很少出来觅食,大大增加了捕捉的难度,成本就相应增加了。
“我……我身上的钱恐怕不够。”杰弗逊掏出一个钱袋子,将里面地钱币一股脑儿倒在桌子上。
这个干瘪瘪的钱袋子里,有十来个第纳尔银币。三枚金币,以及两颗极普通的女士耳坠和一枚金戒指。丁克立即为它们估价,约合十个金币。
他又朝他身边那个矮个子看看,后者犹豫一下。还是摸出怀里的了一个钱袋子。
“杰弗逊,这可是我的全部家当。”矮个子将钱袋子死死地抓在手里,似乎不愿松手。
杰弗逊笑笑,朝他怀里一探,另一个钱袋子落入他的手中。矮个子怨毒地看了他一眼,瞟了眼不远处的丁克,然后低下了头。
很快,钱袋子中的钱币全部倒在了桌上。除了三枚金币。其它全是第纳尔银币,总价值也不过一个大索尔。于是。两人的身家加起来,才不到两个大索尔。
按照一壶柠檬酒两个金币算,恐怕还真的不够付这十多桌地酒钱,别说每人一份烤鼠兔了。
“那我就帮你垫付!”丁克说道,“等你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还给我。”
矮个子一听这话,立即喜形于色,扯了扯同伴的衣服,示意他赶紧答应。一只手,已经往桌上的钱抓去,瞧他麻利地收拢那些钱币,便能获知他平时的工作。
杰弗逊没有理会他的同伴,疑惑地盯着丁克看了一阵:“我怎么还你?”
听到这话,丁克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因为对方不是立即应允,而是先询问如何还钱,这表明他确实是认真看待此事,并诚心悔过。
“还给有需要的人。”丁克说道,“在每个人的路上,总会遇到个把亟需救济的可怜人。”
“您更像一位布道者。”杰弗逊咕哝一句,然后点点头说道,“如果他们问我的名字,我怎么说?”
一边说,他一把抓过矮个子手中地钱袋子,并以眼神制止其抢夺的想法。后者仿佛很畏惧这种目光,又或者这种目光曾给他留下过什么特别的记忆,总之他咬咬嘴唇,打消了抢夺的念头。
“就说是受到良心地指引吧!”丁克笑笑,“当然,如果您觉得难为情,就说:施舍给穷人就是放带给神灵。但愿您的施舍不会让被施舍者的手沾上不洁,神灵因此便让他们分担一部分罪责。”
“请放心,上面会沾染杰弗逊的血汗。”佣兵说道。
“那么,您想如何挣取这笔钱呢?”丁克问道。
杰弗逊摇摇头,表示还没有明确的目标。
丁克沉吟一下:“你是否建议我为你指一条路?”
“求之不得。”
“也许有点难。”
“请讲。大人,您请!”杰弗逊站起来,似乎有些迫不及待。又像是准备聆听训诫。
丁克笑笑,示意他坐下,可杰弗逊并不照办。丁克也不强求,轻声道:“听人说,夏尔山地正在进行一场变革,你不妨去碰碰运气。你这样健壮地佣兵,总能找到点活计。”
“正有此意。”杰弗逊一边说道,一边走过来。然后肃立在丁克身侧。
“你这是干什么?”丁克满脸疑惑。
“大人,您身怀绝技,但是身边还缺少一位跑腿儿的随从。如果您不建议,我愿意为您效劳。在布加尔,以及周边的地区,我还算比较熟识。为了不至于让人再像我一样不开眼地冒犯您,为了让您在蓝天大草原上度过一段还算难忘地时光,我将荣幸地为您效劳。”
“噢,我想你误会了。”丁克摇摇头,“我并不缺少侍从或者跟班。我带着妹妹出来旅行,无非是为了见识一下世面,如果把所有地事情都交给手下人去办,还有什么乐趣呢?你倒是不妨把我当作偶然结识的朋友,在一次旅行中和我们邂逅,然后结伴而行,相互也好有个照应。”
一听丁克邀请这个粗鲁地佣兵一起上路,梅丝有些坐不住了。她扯了扯丁克的衣服,用眼神表示:她不同意。
丁克对她笑笑,又轻轻拍拍她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本来丁克还以为这个女助手就算不立即争辩,也会以沉默抗争的,不料她却红着脸点点头应允下来,局促不安地将手缩了回去。
“怎么样?”丁克又对佣兵说道。他显然没有注意到梅丝这略显奇特的神情,“我们一起上路,你既然熟悉这里,就充当我们地向导吧!我付给你工钱,上面正好能沾染上你的汗水,让你对我……噢,应该说对你良心的许诺早日实现。”
“大人,佣兵杰弗逊听从您的吩咐。”杰弗逊右手抚胸。深深地鞠躬。这表明。他是以佣兵的身份在接受一项任务,并愿意在此期间无条件地为雇主所驱使。
不久。酒菜便端上来了。那个叫做阿瑟斯的少年也来帮忙。他端着两份鼠兔和一壶酒走到丁克面前,小声地说道:“大人,这是阿瑟斯的一点心意,请您和这位美丽的小姐务必笑纳。”
丁克没有拒绝,示意杰弗逊坐下,后者迟疑一下,还是落座了。丁克满意地笑笑,对他说道:“瞧,你的运气不坏,有人为你买了两位客人的单。”
“谢谢你,小兄弟。”杰弗逊说道,这话似乎发自内心,完全没有之前地那种匪气。
“大叔,你谢我干什么?我只是设法向这位先生表达谢意,和您可没有关系。”阿瑟斯说完,不再理会杰弗逊,转而望着丁克,“大人,之前您似乎还有什么关于马匹的疑问。”
“对!”丁克点头说道,“我听说有一种马,剧烈的运动后,会流下鲜血一般的汗液,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大人,您这样问,证明您是有意考校我。”杰弗逊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怎么讲?”丁克微微吃惊。
“如果您真的不知道具体的原因,您的问题就该是这样:我听说有一种马,剧烈的运动后,会流下血红色的汗液,它们流下的究竟是鲜血还是汗液?”
“噢,你猜得不错。”丁克讪笑道,“那么,你认为他们流下地究竟是什么呢?”
“我听说过宝马汗血这种说法,但据说至今还没有定论,因为没有人真正找到实物。我向我认识的牧马人和马贩子打听过汗血马的事情,但是没有人真正见过。
但是我猜想,既然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那么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尤其在强光下,给人感觉像是在流血。
骑过马地人都知道,马的肩膀和脖子是汗腺发达的地方,也许正是基于这样因素,目击者错以为是马在流血。”
“这个解释倒是让人信服。”丁克点点头说道。
“那么大人,我通过了您的考校,是否有幸像这位佣兵大叔一样成为您和这位小姐的跟班呢?”
“什么?”丁克显然没有想到对方提出这样的要求。
“大人,您放心,我不会为您添麻烦的。我刚才看到您震碎桌子的一幕,于是我就想到您之前所讲,要抓住机会。我认为,跟随您,绝对是比学习相马更好地选择。当然,您可以让我先实习一段时间,如果您觉得我还能胜任这项工作,就让我留下,否则,我还是回来当我地相马学徒。”
丁克觉得这个孩子特别机警,有心给他一个机会,于是就说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再拒绝,就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了。”
“这么说,您是同意了。”
“记住,只是试用期。”丁克笑笑。
“是的,大人!”阿瑟斯躬身告退,兴冲冲地跑回了厨房,像是去跟忙活着烤制鼠兔地卢克索打招呼。
小酒馆里始终保持一种怪异的沉默,没有哪位客人敢无故发出声响,连咳嗽都压得很低,唯恐引起这个神秘贵族的注意,招来什么麻烦。
梅丝对烤鼠兔半点兴趣都没有,只是陪着丁克浅饮几口柠檬酒。至于佣兵杰弗逊,始终小心翼翼,生怕哪里出现纰漏,更谈不上跟丁克对饮了。
丁克这顿酒喝得索然无味,于是浅饮了几口柠檬酒,吃了两口烤鼠兔便准备结账离开。
他一站起来,所有人都望着他,脸上无不展现出松一口气的神情。显然,正是因为丁克的存在让他们战战兢兢。他们或者参与了之前对丁克的嘲讽,或者冷眼旁观,无论怎么说,受到丁克的款待,都是问心有愧的。
至于丁克,他已经收获了他希望的结果,他的好友卢克索已经振作起来,只等约定的时间,他就会来看他那个还未见面的干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