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和合在中国古代性观念中占有重要地位,与中国人的观念形态有着深刻的关系。按照中国文化的观念,男女之间的微观关系与天地之间的宏观关系相似,阴阳和合是生命之道,生存之道,它不仅是一件好事,而且对于人的生命是至关重要的。
只是从宋明理学开始,才把性看成坏事,把人的和意志看成是和自然的规律相对立的。这种观念一直延续下来,使我们丢掉了自然古朴的性文化。到了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极端时期,对性的隐匿、规避、恐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状态,在“样板戏”中,任何能够引起性联想的情节和人物关系都被扫荡得一干二净。
如今,这种观念已经显得荒谬和过时。然而,它的余威还在,它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隐藏在关于安全套的大量论争背后。如果一种健康的性文化能够建立起来,类似于如何处置安全套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而人们的身体就能够得到最有力的保护,从而避免“因虚(观念)害实(利益)”的悲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情愿的怀孕和性病艾滋病在国的传播。
周末夫妻与人际关系多元化
目前,在中国的大城市出现了一种“周末夫妻”现象,这一现象又被叫做“婚内单身”。它指的是夫妻两人同城相处却各有住处,定期相聚,分居的原因不是不可抗的客观厚因和感情矛盾,而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这种现象之所以使我们感到怪异、匪夷所思,主要原因在于我们长期生活在关系模式单一的社会当中,一夫一妻同居一室,然后加上一个孩子,直到终老。大多数人曾是这样生活,正在这样生活,也将终身保持这种生活方式。然而,正如福柯有一巧说:我们拥有一些人际关系的模式,比如说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但是我们所拥有的人际关系的类型少得多么可怜啊。其实人性是无限丰富的,人和人之间的差异是无限丰富的,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周末夫妻”就是他们自发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人际关系模式,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也是正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的人际关系的多元化趋势的一种反映。
现代都市生活中的人际关系模式与传统社会相比发生了极大改变:人们对计划生育、人工流产、离婚、同性恋较以前有了更高的接受程度。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结婚率从瑞典和丹麦开始下降,波及英国,70年代传到美国和西德,再后是法国,同居率和离婚率上升,1∕3的婚姻以离婚告终。在美国,离婚率高达50%。在北欧国家,所有同居的对子中,有一半是非婚同居。同性婚姻或合约婚姻在各个发达国家陆续得到法律的认可。“周末夫妻”正是全球范围内的人际关系多元化趋势的表现之一。
这种发展趋势反映在理论上就是人际关系的多元论。人际关系的多元论曰益被世界和中国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人际关系的多元论主张按照人性的需求和感觉来表达自我,拒绝任何单一的固定的表达方式。它的核心原则是这样一种新的理念,即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健康的和自然的,而不是病态的、邪恶的或者错误的。
人际关系的多元论表达了人对生活方式的丰富多彩的需求,它不断地拒绝被分类定型,不断地脱离所有的特殊认知和固定事实。反对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的单一模式的实践,是一个自由对禁制的反叛:它反对将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单一化、定型化。
人际关系的多元论的理论基础来自人性的多元,来自人际关系的无限可塑性。
人际关系的多元论告诉我们,人性是丰富多彩的,而不是单一的,许多不同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是好的,每一个人和所有的人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是好的。人际关系的多元论的中心思想是对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的做人方式以及对每个人追求自我目标的尊重,是将民主原则运用于个人领域,而一个民主社会的首要条件,就是培养人们对各种价值观的兼收并蓄的宽容态度。经过这十多年的变迁,人际关系的多元文化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接受,它将有助于我们建设一个自由、民主和健康的多元文化的新时代。
我为什么研究性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要研究性?
答案是,在中国搞性的研究有一点冒险犯难的挑战感觉;有一点越轨犯规的淘气感觉,外加有一点先锋前卫的叛逆感觉。然而真正的原因还要追溯到我生长的环境。我属于20世纪50年代出生、60年代进人青春期、70年代谈婚论嫁的一代人。那30年,“性”这个东西在中国是一个怪物。在所有公开的场合,它从不在场;可是在各种隐秘的地方,它无所不在。用王小波的话来说,当时的社会有“阳”的一面,还有“阴”的一面。人们在“阳”的一面是一副面孔;在“阴”的一面是另一副面孔;在“阳”的场合说一种话;在“阴”的场合说另一种话。而“性”这个话题绝对属于“阴”的世界。
在那30年间,由于性处于社会的阴面,整个社会的性观念相当扭曲、变态。门内饮酒门外劝水者有之;满口仁义道德满肚男盗女娼者有之;要不就是天真、纯洁、羞涩到幼稚的程度。直到如今,人身体的这部分器官还是被赋予远远不同于脑、心、手、足这些器官的意义、价值和重要性。对于与性有关的一切,要特别地加以防范,似乎它是一切罪恶的渊薮,所谓“万恶淫为首”。这种反常的现象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搞清楚:我们中国人为什么在性的问题上会如此的扭曲、如此的变态、如此的压抑。
中国人很少会想到,在性的领域,许多事与人的基本权利有关,比如人可不可以**?女性可不可以主动提出性要求?同性恋伴侣可不可以结婚?虐恋爱好者可不可以组织自己的俱乐部?人可不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
中国文化一向强调义务,忽视权利。人们习惯于为了尽义务而牺性自己的权利。在我们的文化中,个人的权利常常以社会和国家的名义受到压制。
弗罗姆在讲到欧洲中世纪时说:那时,“个人”尚未形成。在当时中国,人们还在以社会、国家和文化的名义压抑性的表达,原因恰恰在于我们这个“个人”尚未形成。因此,义务是好的,权利是坏的;尽义务是美德,要权利是邪恶;尽义务受褒赏,要权利遭贬抑。如果说当代中国人对于经济、政治、人身安全之类的个人权利已经有了一点要求,那么在性的领域个人可以拥有哪些权利却完全没有概念。在伸张个人的性权利方面,人们还远远做不到理直气壮,反倒是心虚气短得很。
长期以来,由于在“文革”中达到荒谬程度的道德纯净气氛的影响,中国一直处于“谈性色变”的社会氛围当中。道德保守派一直没有放弃纯净社会道德使之尽量趋向于禁欲主义的目标。他们顺应(或者说利用).社会中一部分人的保守道德观念,压制另一部分人的权利。在中国一部分人群进入现代化的都市生活之后,个人主义渐渐得到应有的地位,也渐渐在人们的观念中与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区分开来。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一些“准群体”也渐渐形成为“利益群体”(达伦多夫语),他们希望运用自己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争取和保护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一般权利和作为某个利益群体的成员的特殊权利。在这一斗争当中,与性有关的权利正在进人中国人的视野。
性的罪与错
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之一,是天赋人权的一项内容。我国古代圣人早就说过:食色性也。换言之,吃和是属宁人的本性。此话用现代的人权话语来讲就是:性是每一个人天生就有的人身权利。因此,在各国宪法中,就像完全用不着写上“人有吃饭的权利”一样,也用不着写上“人有性的权利”,这项权利是包括在人的生存权里面的。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伽锁之中。在所有的文明社会和所有已知的文.明时代中,对人类的性行为都会有某种程度的控制。完全对性不加控制的社会和时代是没有的。这种控制将人类的性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有罪的,第二种是有错的,第三种既无罪也无错。
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中,对性罪的规定有不同,例如有的社会惩罚肛交,无论它发生在同性恋人当中还是异性恋人当中;有的社会惩罚婚外的性关系,那就是实行通奸法的社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于性罪的规定有越来越宽松的趋势。在实现了现代化的社会中,性罪已经缩小到仅仅涉及强迫和侵害他人的行为范畴,例如强奸、诱奸、猥亵等,所有发生在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私下的性行为都不再被认为是犯罪,不再受到犯罪法惩罚的自然也包括肛交、通奸等行为在内。
有些性行为虽然不算犯罪,但却属于犯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通奸。在取消了通奸法的社会和时代,通奸不再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它违反婚姻道德和婚姻的忠实承诺,要算是一种道德错误。除非配偶另有约定。也就是说,虽然进人婚姻关系的自然人仍然有着一个未婚的人的所有权利,其中也包括性的权利,但是他并不可以随心所欲,与婚姻关系之外的人随便发生性关系。人并不会因为进入婚姻关系就丧失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犯罪法也不会因为某人同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而加以惩罚,但是通奸确实是错误的,犯了违反婚姻承诺的错误,会造成某些婚姻离异的不良后果。
所谓“双方另有约定”就是在配偶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与第三人的性行为,例如换偶活动中的行为和多边恋类的性行为。换偶是出于配偶双方同意的自愿的婚外性行为,由于知情同意,也就不存在违背忠实承诺的问题了。多边恋是西方社会在世纪之交新兴起的一种人际关系,即配偶双方知情允许第三人或第四人进入他们的婚姻关系,大家和睦相处,既有情也有性,这样的关系当然也并不违背忠实承诺。
第三种性行为是被现代文明社会认定为既非罪、又无错的行为,那就是发生在未婚成年人之间的、出于双方或多方自愿的性行为。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同性性行为和非婚个人之间的性行为。在私人场所发生的同性性行为虽然被许多异性恋者当做难以理解的事,但是它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也不伤害任何人,所以既不涉及法律,也不涉及道德。非婚个人之间的性行为也是这样,不侵犯任何人,不伤害婚姻关系,所以既不涉及法律,也不涉及道德。发生在非婚个人之间的“一夜情”式的性行为也属于这个范畴。由于“一夜情”大多是性与爱分离的性关系,所以好多人对它十分反感。在现代社会中,这种形式的人际关系有愈演愈烈之势。
总的看来,社会文明的进步使整个社会在性的行为规范上变得越来越宽松,被规定为犯罪和犯错的行为会变得越来越少,与此同时,人类性行为的自由空间会不断扩大,整个社会因此变得更加和谐,人的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第二部分东方和西方(1)
科学还是艺米
在我看来,弗洛伊德、马尔库塞和福柯三人是性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性文明史就是人被压抑的历史。本能(原欲、力比多)与文明是对立的。因此在他那里,性的发展史是一个从自由到压抑的过程。弗洛伊德说:“人体从头到脚皆已顺着美的方向发展,唯独性器本身例外,它仍保持其属兽性的形象,所以不论在今日、在往昔,爱欲的本质一向总是兽性的。要想改变的本能委实是太艰难了;……文明在这方面的成就总不能不以相当程度地牺性快乐来换取。”在他看来,压抑是为获取文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如果令每个人的本能自由地迸发,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文明也就会丧失。因此,文明只能是压抑性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