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地点,罗拉城。
罗拉城作为佣兵云集的第一大城市,在这里聚集着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佣兵和来自全世界的商人,和平的岁月消磨了所有佣兵的耐心,除了那一支队伍。
城中最近多了一支巡逻队,这支队伍是由十人组成,每个人袖子上都带着一个红色袖标,上面印着血葬的字样。没错,这是血葬佣兵团的巡逻队,在城中不停地巡逻着,为了罗拉城的安定和平和。确实罗拉城也因为这支队伍变得和平安宁了许多。
这一天,罗拉城的城门处聚集着许多佣兵,这些佣兵各个都器宇轩昂,身着火红色的武士服,头上扎着红色的带子,就像是异世界的红军。罗拉城的城门处,大约聚集着上千个佣兵,还有一个个围观的商人,他们都想知道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值得血葬佣兵团出动这么多人来迎接。
为首的是我们久违不见的大胡子,他是负责东门的。而梵必天和湿可儿是负责西门的,鲁英斯则负责北门,锋锐则是负责南门的。他们都在等待一个人,等待那个人的归来。
西门处,“死猪婆,你说老大会不会走我们这边啊?”
“一定会的,嘿嘿。”
梵必天头顶上带着同样的红色带子,一年来,他负责往返罗拉城和无名岛之间。而他腰间正别着雷鸣的最新发明,漠10号手机,样子酷似诺基亚。而湿可儿依旧可人在一旁摆弄着手机,粉色的脸庞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的迷人。
东门外,“站
站好,”大胡子吼着,“知道今天要迎接的是谁吗!总有一天这个天下是他的!”大胡子毫不忌讳的说着,尽管手下都已经猜到即将到来的是谁,但是仍旧激动地站直着身子,身怕站姿出一点瑕疵。
一年来,大胡子真的成了大胡子,而且成了名副其实的毛胡子。大胡子负责训练新加入血葬佣兵团的新人,尽管大胡子长相比较粗狂,但是仍旧有着许多他的粉丝,被他训练出来的新人无不对他佩服之极,有的甚至也是留起了络腮胡子。活脱脱一个个小胡子的化生。
北门处,“一定要从我这个门来啊,一定要从我这个门来啊···”鲁英斯喃喃地道着,看着身后一排排的佣兵队伍,当年老大将佣兵团交给他管理,他就把整个心都交付在了上面。他从来没有想过老大会如此的信任他,他盼望的真的是太久了。血葬佣兵团也在他的治理下有了如今旷世的成就。
一年来,鲁英斯为了这个血葬佣兵团亦是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生命力,他的梦想即将在这里实现。随着月月的流逝,鲁英斯每天头上都会在一夜之间增添不少白发,直到今天,鲁英斯已经满头的白发,功力没有丝毫的进步,身体却已经垂垂老矣。他总是不放心将一些事交给他新训练出来的佣兵管理,所有的事情总是一个人来承担,为了这份责任,鲁英斯真的是赴汤蹈火了。
南门处,这里没有任何像其他那边那般偌大的欢迎队伍,有的只有一个人,一个单调的身影。
一年了,这个孤独的身影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小孩子
般的身躯,十岁的他在经过了一年后长成了十一岁,身体外貌上却是没有丝毫的变化,唯一变化的就是那双眼睛,那不是一双十岁小孩有的目光,经历了太多了,眼睛就看着老了。锋锐就如一个成年人长着孩子般的身体注视着远方,懒散地靠在城墙上等待着某人的到来。
锋锐与大胡子一般都是教官,训练佣兵队员,虽然最近已经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他的徒弟们,那是因为那个工作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枯燥了。他等的实在太久了,等那个人等的太久了,只有他来了,他才有活下去的激情。
夕阳西下···南门处,靠在城墙边的锋锐嘴角微微咧了开来。
“我就知道你会从这边来,老大。”
南门外,黄色的道路尽头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火红色的头发,背后背着一把大刀,每一步走的都是那么的铿锵有力。他如沙漠归来的旅人,黄沙弥漫看不清脸;他如战场归来的战魂,须弥的杀气若隐若现;他又如一股空气,似乎不存在般。
锋锐见到了他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父亲,他终于回到了孩提的时代,激动地泪水喷涌而出,冲上去就是抱住了男人的大腿。
“呵呵。”
简单的一个微笑,世界瞬间变得明朗了起来。
“该死的!”
“我早就知道!”
“是我忽略了啊!”
梵必天和湿可儿,大胡子和鲁英斯也是激动的叫了起来,拍着脑门,丢下了排着队的佣兵们向着南门冲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