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英雄也救美
郑克爽在三百年前的北京大街上足足逛了一下午,直到天色已晚,他也走得腿酸了,这才意犹未尽地在街上找了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客栈住下。
结果当晚他那择床的老毛病又犯了,换了新地方怎么也睡不着觉,在翻来覆去老半天后,终于不再报睡着的希望,从床上爬起来点起蜡烛数他从郑府带出来的金银珠宝,越数越有暴发户的感觉。
就在他百无聊赖地把那堆夜明珠数到第六遍的时候,窗外忽然远远地传来一阵嘈杂声。
郑克爽闻声不禁有些疑惑,要知道现在已经是深更半夜了,大街上根本连个鬼影都没有,又有什么人会在这个时候聚众喧哗?
出于好奇,郑克爽把窗户打开一扇,探头朝着外面望去。
借着还算明亮的月光,他看见一个身材颀长的黑衣人正朝着这个方向奔来,他身后还有十几个官兵模样的人紧追不舍,带头的还在不住口地看着:“兄弟们快追啊!不要跑了天地会的反贼!听头儿说这个人可是反贼的首脑人物,咱们要是抓到他的话就能升官发财了!”
黑衣人奔到客栈附近忽然站住身子,转身面对追兵,冷笑一声道:“就凭你们竟然也妄想抓我,未免太自不量力了吧?”声音清冷不带一丝温度,然而却说不出的动听。
郑克爽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忍不住把头探出窗户仔细看过去,只见那人年约二十七八岁,修眉凤目俊逸非常,一双漆黑的眸子冷厉如电,睥睨间闪着凌厉的寒光。
虽然此刻他身上流露着浓烈的‘近我者死’的冷冽气息,但却于他那致命的魅力依然丝毫无损,反而更加地动人心魄。
郑克爽这一辈子都没有看见过如此俊美出色兼气度不凡的男子,于是一双眼睛就忍不住直勾勾地盯在他身上,同时在心里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
这时那些官兵已经追了上来,将那人团团围住,人人手中都握着雪亮钢刀,个个凶神恶煞杀气腾腾。
那名男子静静立在他们中间,神色丝毫未变,然而却有一股强大的气势隐隐从他身上透出,甚至就连躲在客栈屋内的郑克爽都能感觉到那股从他身上传来的压力。
那些官兵首当其冲,感受自然要来的更深,于是一个个未战心中便已生出怯意,几乎忍不住就想拔腿就跑。
黑衣人俊眉紧皱,右手缓缓拔出悬在腰间的长剑,正待出手解决掉这些个虾兵蟹将,孰料这时胸口忽然一阵气血翻涌,被他强压下来的内伤好死不死偏偏在这个时候抑制不住地发作了。
黑衣人勉力支撑,身子却还是忍不住微微晃了一晃,同时紧抿的薄唇唇角也有一丝鲜血缓缓渗出。
包围在他身周的官兵见此情景,顿时个个喜形于色,领头的一人扬声叫道:“这人被鳌大人打成重伤,现在已经撑不住了,大家伙并肩子一起上啊!”
说完领先冲了过去,手中的钢刀没头没脸地朝着男子当头劈下。
其他人见到有如此好的立功机会,立刻争先恐后地挥舞着钢刀冲上,生怕动作慢了被别人抢了头功。
郑克爽见那黑衣人情势危急,不禁‘啊’地低呼了一声,一颗心刷地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上。
就在这时,只听黑衣人一声冷哼,旋即便有一道清冷寒光划破夜空。
郑克爽虽然不错眼地看着场中,但却依旧没有看清他出手的动作,只见到那十几个官兵片刻间就稀里哗啦全体摔倒在地,没有一个人再能动弹一下。
郑克爽不禁看得目瞪口呆,他虽然于武功一项一窍不通,但就凭着这黑衣人瞬息间就能解决掉十几个官兵,也能判断出这人的剑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黑衣人轻蔑地扫了眼地上的十几具官兵尸体,然后还剑入鞘,正打算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忽然觉得眼前一黑,竟然一头栽倒在地,就此人事不知。
郑克爽看着他顺利解决掉追兵,正在心底暗暗为他松了口气,没想到他竟忽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心底顿时大惊,想都未想就打开窗户翻了出去直奔黑衣人倒下之处。
等他反应过来时,人已经站在那名黑衣人的身边。
“救?还是不救?”
郑克爽心底不禁有一丝犹豫。
他刚才见到黑衣人倒地就条件反射般冲了过来,可是当真要救人时,却忽然想起此人乃是朝廷的钦犯,而他自己身为明朝延平郡王的子孙,也是清廷急欲除之而后快的人物,本应低调行事少惹是非,如果真要救他回去,说不定会引起清兵的关注,更有可能会为自己惹祸上身,甚至是脑袋不保。
可是当真要丢下他不管,郑克爽又有些不忍心。
低头看一眼那人苍白俊美的脸庞,郑克爽不禁又是一阵目眩神驰,心中暗道:丫的,老子豁出去了,脑袋掉下来碗大个疤,有什么好怕的?放着如此美人不救,那才是天大的罪过。
想到这里他一狠心一咬牙,弯腰伸手用力抱起了倒在地上的黑衣男子,半拖半抱地把他带回自己的房中。
将人安置在自己的床上之后,郑克爽忽然想起要消除刚才留下的蛛丝马迹,于是连忙拿了条抹布挑到窗外去,把自己刚才带人进屋时不小心滴在路上的鲜血小心翼翼地抹去。
这样即使是官兵追来,也无法看出是他把人救走了,到时候他们可能就会以为人家杀完了追兵自己走掉了,然后一路直追下去。
消除了所有的蛛丝马迹后,郑克爽才跳入屋内转身把窗子关好,又把屋子李的蜡烛吹熄,然后也不敢上床休息,而是小心翼翼地呆在窗户底下,学着电视剧里的那些夜探者用手指将窗户纸戳了个小洞,每隔几分钟就把眼睛贴在小洞边朝外面看上几眼。
约摸过了十几分钟,果然又有一大队约上百人的官兵打着火把追了上来。
那些人见到地上的官兵尸体,立刻齐刷刷停了下来。
郑克爽的一颗心顿时不住地狂跳了起来,虽然这种阵势他在电影电视剧里看过无数次了,可是亲身经历却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如果那些官兵看出有哪里不对冲进客栈的话,恐怕他就是有9条命也休想保住了。
领头的那人弯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具尸体,皱皱眉道:“尸身还是热的,反贼一定没有跑远,我们赶快追!”
然后一大队人立刻浩浩荡荡向前方追了过去。
郑克爽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然后又站在窗户边守了半天,再没有见官兵追来,一颗提在嗓子眼的心这才落回了肚子里去。
然后他回到桌边,用纸媒再度把蜡烛点燃,这才凑到床边去查看那受伤昏迷的黑衣男子的情况。
借着灯光他才发现这黑衣男子身上竟有好几处受伤,伤处流出的鲜血把一身夜行衣都染成了深紫色,只是方才他在月光下自然看不太清楚,此刻一见之下竟然觉得那些伤口和鲜血很是触目惊心。
郑克爽在学校时曾经学过急救方面的知识,知道这时候的第一要务是要先止血,免得伤者失血过多就不妙了。
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探手过去将男子染血的黑衣脱了下来。
男子若有所觉,在昏迷中微微皱眉,不过终究没有醒过来。
郑克爽又伸手去解他的中衣,同时一颗心扑扑地跳得飞快。
奇怪了,自己明明是在救人,为什么竟然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但他很快就知道为什么了。
男子的中衣被解开,露出坚实的胸膛和大片温润如玉的肌肤来,就连胸前那小小的红樱也跟着暴露在空气中。
郑克爽只看了一眼就觉得混身发热喉咙发干,不禁在心里暗骂自己流氓,连救个人都要想入非非。
同时努力稳定心神,伸手把男子身上的中衣一把扯下,露出那结实健美的纤瘦身躯。
郑克爽眼睛却不敢再乱瞄,只勉强自己集中精神在他的伤口上。
只见他胸腹间有数道又深又长的伤口正在缓缓地浸出鲜血,也看不出究竟是刀伤还是剑伤,其中最长的一道伤口起码有近一尺长,亏得他受伤后还能跑那么远的路,并且与人动手过招。
相信若是普通人受这种伤的话,肯定早已因失血过多而驾鹤归西了。
郑克爽知道现在条件有限,不可能找到绷带纱布,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刚买的衣服还很干净,只得顺手脱了下来,然后用力撕了几条下来用来代替绷带给男子包扎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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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由于本人不喜欢大叔受,所以就把陈总舵主的年龄篡改了,让他当个年轻的美男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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