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么?”裴斯宇说着,自顾自地从榻榻米上起身,将橱柜顶层珍藏的红酒拿了出来,八二年的拉斐,个性温柔婉细,较为内向,花香果香突出,芳醇柔顺。又拿出两个高脚杯,将红酒缓缓倒进去,杯内立刻就呈现出一种深宝石红色,边缘光亮透明、香气浓郁。
他将杯子递予她,微笑着:“尝尝看。”
许尽欢轻轻抿了一口,酒体的确丝滑香醇。
圣诞的钟声久久回荡不绝于耳,她想要再倒一杯,就被裴斯宇拉过去,“我来。”许尽欢退后一步,那个略带酒窝的可爱笑容浮上她的嘴角。
“你还挺大男子主义的。”尽欢抿了一口,咧着嘴笑笑,嘴唇薄薄的,看起来非常俏皮。
“那当然。”裴斯宇挑了挑眉毛,表情有点生气,像是对方问了个答案很明显的问题。
他们在这样一个夜晚叫了炸鸡喝着红酒,裴斯宇还进了厨房,许尽欢忍不住讶异,这个纨绔子弟难不成还要为她洗手作羹汤?
她坐在客厅的地毯上,地暖源源不断地往屋子里输送充足的热气。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修长背影,白色衬衣,灰色休闲长裤,她心底陡然升腾起一阵慌乱。
向来号称阅尽人间风月的“百人斩”,难不成这次要栽到眼前这个男人手里了?
他是著名的专栏作家裴斯宇,他就是她日日幻想着自己要成为的那种人,站在写作界的顶端,不需要做枪手自己的作品就能够得到权威的认可,住在自己喜欢的房子里,窗帘、碗筷、地毯选择喜欢的样式,可以一觉睡到中午也没人管,坐在床上吃薯片掉一床的渣也没关系。
而这些,都是她曾渴望过的。
现在,她懂得了,自己想要的,一直坚持的,无非就是自由。而眼前的男人,他做到了,也恰恰正是她想要的自由。
这世上一定存在着另外一个你,做着你不敢做的事,过着你想过的生活。很明显,裴斯宇就是另外一个许尽欢,所以她喜欢他,从看到他第一眼起,她就知道了,她喜欢他。那种感觉,就像清泉之于麋鹿,他将是她一生的渴慕。
许尽欢沉吟着看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她闻到了香气,他速度真快,已经做好了晚饭。
他回头,见她正坐在地毯上看他,他笑着将晚餐端出来,放在桌上,碗碟与桌面触碰,发出清脆的声响。
其实只是因为炸鸡披萨什么的垃圾食品吃光了,夜色正浓,两个人又觉得饿,裴斯宇这才毫无章法的去了厨房。许尽欢抬头看了眼,无非是把香肠撒上蒜片烤了,用外卖剩下的汤煮了碗面,放到了她面前。
他一脸坏笑语带狡黠:“我会做饭这件事千万别告诉别人。”
许尽欢有片刻的愣怔,她知他非善类,随便和女人去酒店开房的男人能有多好?不过是个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富二代,学了一身把妹伎俩,玩世不恭游戏人间。
她一遍遍在心里这样劝着自己,却还是没藏好揉碎在这瞬间中的心动。
“对了。”她呼噜呼噜地吃着面,咽下几口汤,“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儿?”她问完之后也没敢看裴斯宇,只是把目光投向电视机旁的落地灯。她的睫毛紧张地抖动着。
“哈,干嘛问这个?”裴斯宇笑着,脸庞的线条变得温和起来,“难道你看不出来么?”
许尽欢白皙的脸颊在灯光里红了起来,“看不出来。”她尴尬地耸耸肩膀。
“我还以为你知道,”裴斯宇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但随即大方地勾过尽欢的肩膀,“这不是很明显的么?”
尽欢感觉到揽着自己肩膀的裴斯宇手臂的温度,她全身的毛孔瞬间收缩起来,她在喉咙里咳嗽了两声,放下筷子,抽了两张纸擦了擦嘴,压抑着心底开心得想要原地转圈的喜悦,平静地说:“嗯,是啊,是很明显。”说完,她轻轻伸出手靠过去,揽过裴斯宇的腰。
“那当然。”裴斯宇的笑容灿烂极了,他的衬衣领口敞开着,传来带着体温的香水味道,“我一直都喜欢一个姑娘,她叫顾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