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是一个爱狗人士。
在得知张明带回来一条狗的消息后,他就放下了搏击训练,第一时间上楼,打算趁着时间还早,带着大头目去遛弯。
哪有狗会拒绝去外面散步呢?
“加油!伙计,我们才刚出来没一会儿!”
大头目无力的趴在地上,史蒂夫在旁边给他鼓劲。
你特么管这个叫什么?
散步?
这个胸肌比脑袋还大的憨批,竟然拉着大头目,从斯塔克大楼所在的曼哈顿区一路跑到布鲁克林区。
硬生生把一条哈士奇被跑累了!
不行!必须快点想办法溜走,再这样下去,连逃走的体力都要没有了!
大头目一点一点往前拖动身体,脑子里还在思考对策。
突然,街道尽头的小巷中出现女人的尖叫声。
史蒂夫脸上的笑容消失。
布鲁克林是纽约出了名的混乱地带,这里曾经是黑人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由于当年种族歧视问题,再加上当地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导致当地人就业困难。
没工作,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饿着肚子的穷人,是没有善恶观念的,养活自己和家人就是最大的善良。
于是很多人被迫选择了犯罪,而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下一代,就更容易走上父辈的老路。
一代代的传承,逐渐形成了一种可怕的文化。
万幸的是,纽约市政府并没像对待地狱厨房一样,放弃布鲁克林区,这几年正在努力发展教育,提供一线基础工作岗位,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史蒂夫就是土生土长的布鲁克林人,在上个世纪这种问题就存在,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是老样子。
他把狗链子系在灯柱上,拍了拍大头目的脑袋说:“等我一下,别担心,我马上回来。”
大头目乖巧的坐在路灯下。
史蒂夫走到小巷,不一会儿就从里面传出叫骂和痛苦的哀嚎。
大头目探头瞟了眼,确认看不到史蒂夫后,他靠两条后腿站起来,前爪子弹出指甲,一点点解开缠在路灯的链子。
“先是这……然后这,最后……”
大头目用牙齿咬住链条的一端,脑袋一甩,链子哗啦一下就开了!
史蒂夫扶着一位衣衫不整的女士走出小巷,恰好看到大头目解开链子。
“喂!”
大头目腿一哆嗦,夺路而逃!
史蒂夫想追上去,但刚被抢劫的女士,现在还是惊魂未定,紧紧抱住了他,硕大的胸脯一个劲的往他身上挤。
史蒂夫不可能把她一个人留下,只好眼睁睁的看着“爱犬”消失。
大头目在路上狂奔,他躲避人群,累了就找个垃圾堆趴一会儿,柔顺的毛发弄的脏兮兮,他却有种回归野性的痛快感。
他始终叼着链子,再累也不松口,经过了几个小时的监禁,他品尝到自由的滋味,恨不得高呼一声:
哈士奇永不为奴!
不知过了多久,夜色逐渐淡去,东方的尽头,出现一抹鱼肚白,大头目站在了一条空旷的街道上。
心灵感应将他包围,他重新感觉到傀儡和自己的连接,这就像是溺水的人被拉上岸,能大口肆意的呼吸空气。
几分钟后,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驶过来,驾驶席上走下一个三十出头,穿着制服的女人,她看起来就像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
女人拉开门,大头目高傲的扬起头,跳上了后座。
他,大头目,又回来了!
“汪汪。(报告‘蓝海’普及情况。)”
开车的女人用死板的声音说:“截止到昨天为止,蓝海总计销售三千九百份,预计影响人数在一千五到两千人左右。这是整理的名单,已经按照个人影响力做了排序。”
女人递过来一个文件夹,大头目扒拉开,名单足足有十几页,他仔细看了一遍,心里盘算着要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这股力量。
“另外,昨晚我们的一处交易地点遭到张明等人破坏,总计损失了一千份蓝海,傀儡损失一具,不过没有留下任何足以反追踪的信息。”
大头目点了点头。
他能通过大脑链接,瞬间掌握所有下属的行动,但这会对他产生额外负担。而且在保证忠诚的前提下,他更喜欢下属汇报工作,这给他一种处于上位者的优越感。
“汪汪汪,汪?”
(下一批药剂记得多往里面兑点水,再掺点色素,换个包装,总之尽可能躲避对方的伏击——这一批不用限定在有钱人,普通人也可以,我只要人数,越多越好,明白了吗?)
“是。”
大头目忽然想到一个人:“汪汪汪!”
(对了,给那些D贩发个消息,告诉他们中有内鬼,是一个喜欢中国功夫的大胡子,给我想办法弄死他!)
安排好工作后,大头目依靠在轿车真皮座椅上,疲惫的闭上眼,朝阳逐渐升起,一道光从东方打来,落在他的脸上。
忙活了一整夜的张明迎着朝阳伸了个懒腰。
“要一起吃早饭吗?有一家新开的墨西哥餐厅,我去过一次,味道还不错。”富兰克林问,他把沾了血的外套脱下来,扔到车后备箱。
后备箱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都是他们昨晚缴获的战利品,一千份的蓝海和大量的美金。
罗伊把长发捋到脑后,“我就不去了,熬了一夜,我得去做个皮肤护理。”
“抱歉,我也不去了。”麦可用力揉着脸。
张明注意到他脸色不大好,有种说不出的苍白。
“出什么事了,有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麦可解释说:“没有,家里的事情。我前几天对儿子有点凶,他被吓到了,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他道歉。还有我的老婆,她最近怪怪的,听说找了个私人瑜伽老师,她似乎有点心事……今天我想早点回去陪他们。”
“中年人的悲哀。”
崔佛吐了口唾沫,以他暴躁的性格,他无法想象自己有了家庭会怎么样,在他看来,也只有麦可这样的软蛋,才会忍受妻子和儿子骑在头上。
麦可回家,罗伊去做护理,剩下三个男人就开车去了墨西哥餐厅,吃了顿丰盛的早餐,走的时候张明还打包了几份。
跟小富和崔佛分开,他独自回到了斯塔克工业大厦。
托尼和莫伊拉、安吉拉都在实验室,张明把早餐放在桌上。
“忙呢?先吃饭吧。”
托尼摘下手套,拆开袋子拿了个卷饼往嘴里送,他说:“帮了大忙了,你成功阻止了现场三名优秀的科学家花时间思考:‘早上吃什么’,这种无聊且浪费脑细胞的问题。”
看着漂浮在半空中的投影,张明问:“这是什么东西?”
“我们以大头目能够完美恢复身体为前提,试着制作能隔绝心灵能力的设备。”托尼揉了揉眼睛,看样子他也一宿没睡,“昨晚调查到线索了吗?”
“都是些小角色,抓到的也只是傀儡,那个混蛋躲得太深了。”
张明要是知道,昨晚大头目就趴在他脚边,装作一副傻狗的模样骗过了所有人,并成功从传奇英雄,美国队长手下逃脱,不知道心里得是什么想法。
“如果这么容易被抓到,他就不是大头目了,按照心灵能力来折算,他的大脑各方面能力至少是普通人的百倍以上。或许在大头目眼里,我们只不过是一群穿着衣服的猩猩。”
莫伊拉理性的做着分析。
托尼摊了摊手:“那就试试,看我们这群猩猩能不能把他这位天才打成狗。对了,张明,那位大胡子朋友,我刚让哈皮带回来了,就在楼下,你要去见一下他吗?”
“嗯,他昨天可帮了大忙。”
大头目有心灵感应能力,大胡子毕竟帮了忙,张明觉得还是把他带回来安全点。他拿了一份早餐,来到楼下休息室,隔着门就听到里面在放歌:
“……嚯嚯嚯,霍家拳的套路招式灵活……”
张明听了半天,才听出来是周董的《霍元甲》,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这首歌。
推开一条门缝,屋里有一个大胡子,照他的话,他眼皮上纹着仙鹤和龙,双耳各纹着“功”、“夫”两个字。
此刻,大胡子正就这《霍元甲》打着拳。
说是拳法,不过是大胡子根据电影、电视剧,这学两招,那抄两招,混合而成。
张明看了几眼,就把早餐放下,默默退了出去。
普通的市民重复着生活,一天又一天,他们感觉不到纽约的变化,仿佛生活永远都是一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