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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是周末,张子良难得的休息半天,陪了林小可睡到了日上三竿,直睡到太阳晒屁股,肚子饿得“咕咕”叫了,两人才起床。
填饱肚子后,张子良便要送林小可到汽车总站。路过一间鞋子店,走了几步又再转回头,张子良说:“哎,等等,我去看一看里面的鞋子,我的那双球鞋快穿不了,一直想买新的,都没有空去逛街。”
林小可不赶时间,也跟了他进去。
由于张子良的人高马大,脚掌也自然跟着大,穿了四十八码鞋,几乎比林小可的脚掌长了一半,林小可是现代的典型小脚女子,只穿三十六码鞋。在南方,特别是在广西,像张子良这么高海拔的人,是凤毛麟角,按照张子良趾高气扬的话来说,是鹤立鸡群。就因为太鹤立鸡群了,所以这么大码的鞋子,不容易找,好不容易有了,也只有一两种款式。
张子良看了看,不大满意,不过还是勉为其难,试穿了。
林小可趁了张子良试新鞋子的空档,调皮的把她小巧玲珑的脚板伸出了张子良的旧鞋子里,也跑到镜子前去左顾右盼。
老天,还真的是怪物。有一句话是怎么说啦?对,是老鼠拖木屐,大头在后面。
营业员看着,不禁好笑。
张子良也笑,一边说:“天,我的一只鞋子,材料够做你的一双了。”
林小可说:“那不是?像你这样一座山似的,太浪费资源。”
张子良白眼给她:“浪费你的头。”
林小可嬉笑。
张子良左看右看,还是不喜欢鞋子的款式,认为太老土,不够时尚,他对一直盯着他目不转睛看的营业员美眉说:“美女,麻烦你把鞋子放回去,我先看看别的店子,如果没有合适的,再回头来帮衬你。”
营业员美眉看到张子良对她笑眯眯的,便红了脸,连忙点点头:“行啊。”
张子良买东西,喜欢货比三家。张子良说,要不,如何知道还有更好的?大有宁可瓦碎不可玉全,宁缺毋滥之势。
林小可微笑。她刚好与张子良相反,她则是喜欢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拥为己有。就是以后,遇到更好的,或更便宜的,更漂亮的,也不会后悔——为什么要后悔?大不了再掏腰包,再买,旧的不去,新的如何来?
刚刚走出鞋店的门口,迎面走来两个女孩子,就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其中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无意之中看到林小可,一愣,有点不相信,惊喜交集地脱口而出:“咦,可姐,真的是你?你什么时候来柳州?”
林小可也愣,朝了女孩子张望。
呀,还真的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那个女孩子,是刘意梅。
刘意梅满面春风地跑了过来,紧紧的握住了林小可的手。才短短的一两个月不见,刘意梅胖了好些,气色也好,看来柳州的水土还挺合适她。林小可笑呵呵,拥抱了刘意梅一下,来了个西方国家式的见面礼。
不知道为什么,刘意梅给林小可的感觉,就像她的小妹妹般。
林小可呵呵笑:“我们真是有缘分,走到哪儿都撞着。”
刘意梅也想不到:“对啊,还真的是巧。可姐,怎么你也来柳州啦?”
林小可说:“来看一个朋友。你呢,怎么这么有空?”
刘意梅说:“今天休息,无所事事,便逛逛街。”
林小可关心地问:“怎么样?过得还可以吧?”
刘意梅羞赧地笑了笑,说:“还可以了,最近认识了个男朋友。”
林小可很八婆地问:“帅不?”
刘意梅说:“不帅,没房子没车子,也没有钱,但他对我好。”
林小可点点头:“对你好就OK,其余的不要想太多,慢慢来。”
刘意梅微微地一笑。
爱过,恨过,摔倒了又再重新爬起来的女人,一切都想通了,对爱情的要求也变得简单,只要一个爱她的男人就够了。那个男人,只要分一点点的时间,分一点点的精力,认真地对待爱情,女人,就会用一生的感情来回报。
林小可心里有点自嘲,她的镜子,只会照到别人照不到自己。明明懂得这个道理,却自己做不到。
那边的张子良等得不耐烦,高声地嚷嚷:“快点啊,林小可,时间来不及了。”
刘意梅这个时候才发觉张子良,寻了声音望了过去,看到高大帅气不可方物的张子良,像了别人一样,脸上不禁有惊诧的神情。
林小可也不以为意。
全世界的人看到林小可和张子良在一起,都有这样表情的了。
林小可有点歉意:“我要赶着坐车子回南宁,有空我们再聊了。”
刘意梅看着林小可,又望了望不远处的张子良,似乎还有话要说,张了张嘴,犹豫了一下,最终什么也说,只朝了林小可挥了挥手:“可姐,再见。”
林小可也朝她挥手:“再见。”
张子良把林小可送到了车站,临上车的时候,张子良鬼鬼祟祟地扯了扯林小可的衣袖,偷偷地问:“老婆,什么时候再来看我?”
林小可失笑,她还没有走呢,便想到下一次了。
林小可说:“不知道。”
Wшw☢ ttкan☢ ¢O 张子良瞪她:“不许说不知道。”
林小可笑嘻嘻,不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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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可晚上上Q,发觉刘意梅也在线上。
是刘意梅先和林小可打招呼:“可姐,你好。”
林小可礼尚往来:“你好,意梅。”
刘意梅似乎有话要和林小可说:“可姐,你到柳州来看的那位朋友,是不是张子良?”
林小可奇怪:“咦?你认识他?”
刘意梅沉默了好一会儿,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她告诉林小可:“当然认识,他以前是我们美容院老板的男朋友,老板常常拿了他的照片出来,炫耀给我们看。我见过他一次,来接老板去吃饭,因为他很高大,也帅,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刻。”
林小可问:“现在呢?”
刘意梅说:“他们分手了。张子良很花心,他有很多女朋友,见一个爱一个。那些女孩子也真的是贱,自动送上门来。我的老板气不过,老是吃醋。听说东北男人,他们有个传统就是打女人,老板说来也是个泼辣的女人,打不过也要打的那种,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张子良就温驯得像只小绵羊,尽管这样,老板还是常常被张子良打,打得很惨,脸青眼肿的。”
林小可说:“哦。”
心里,却有点不可置信。
张子良就从来没有打过她,甚至,重一点的话也极少和她说。张子良,怎么会打女人?
刘意梅说:“可姐,你有没有看过《流星花园》?里面的花花公子西门就说过,他认真对待每一个女人,只不过这些女人的保鲜期为一个礼拜。张子良也这么说,只不过张子良的女人保鲜期比西门多了一个礼拜,是两个礼拜。”
一个讨人论坛里说,女人的保鲜期,就是一切骄傲的资本!她可以对他撒娇,耍赖,任性胡来,被他宠着,呵护着,享受着只属于两个人的甜蜜。因为,他爱着她!
保鲜期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遮掩了其他。但是,既说到保鲜,自然新鲜的,而这新鲜也很短暂,稍纵即逝。
林小可仿佛事不关己的,饶有兴趣地问:“后来呢。”
刘意梅说:“分手自然是张子良提出的,我的老板深爱着他,不肯同意,最后老板割脉了,流了很多血,后来被发现得早,去了医院。”
刘意梅最后叹息:“女人,为什么总是这么傻呢?”
林小可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她不知道她自己是发自内心还是做表面功夫给别人看,反正,她记得她很自以为是的幽默地说:“因为色字头上一把刀呀,无论是男色或是女色,都属于红颜或蓝颜祸水。”
都说,**是乱骨刚刀,既伤身,更夺慧命。**是生死之根,轮回转之本。古色字左边有刀有矢,警示其祸害,中间为自止,提醒人们自行止息**之念,右边是三撇,告诉人们色境若现前,切需三思。
刘意梅一语双关:“可姐,我不想你成了吴爱莲,或以前的刘意梅。”
林小可唯唯诺诺:“谢谢你。”
她会成为了吴爱莲,或以前的刘意梅吗?
一个人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五年?十年?二十年?抑或,一辈子?
林小可不知道,真的真的不知道。
她爱张子良,爱得像个白痴,有着有近乎迷离的悲壮。
大概是问题想得太多了,夜里睡觉的时候也带到梦里去。
古人相信,做梦总要有原因的。东汉政论家文学家王符就曾说:“夫奇异之梦,多有收而少无为者矣。”他认为做梦总有原因可寻。做梦的原因主要三:即物理因素,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
林小可是属于心理因素。
梦在心理学上的解释:梦是睡眠中,在某一阶段的意识状态下所产生的一种自发性的心理活动。
林小可作的那个梦,是梦见她独自一个人走到大街上,然后她便遇到了张子良。张子良身边,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身材高挑,皮肤如象牙般光润,浓眉,大眼,牙齿又细又白,目光炙炙,美目流盼,如蔷薇初绽。她和张子良搂着腰,挽着手,两人亲密无间依偎在一起,无论走到哪儿,都吸引着男女老少的回头率,他们赞叹不已:“哇,两人好相配,简直就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
阳光“哗哗”地扑进林小可的眼睛里,刺疼,林小可的眼睛灼热而又模糊。
张子良回头,无意之中看到她,拖了女孩子的手,嘻嘻笑的双双的走了过来。
“宝贝。”他叫她。
他还是叫她“宝贝”,声音还是那样的怜爱与温柔,但他的怀里,已拥着另外一个女子。
林小可的心,一滴一滴地碎坠下去,像掷地有声的石子。但脸上,却伪装着坚强,冷冷地看着张子良,冷冷地说:“我不认识你,你叫错了人,我不是你的宝贝。”
然后,林小可便挥手叫来了一部的士,上了车,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背后,传来那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洋洋得意的笑声,还有不屑的声音:“林小可,你这个又老又丑又矮的恐龙,有什么资格爱上张子良?你凭什么和我争?我劝你,还是撒泡尿来照照自己,别白日做梦了。”
醒来,林小可就怔怔的,忽然间,就痛彻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