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雷兴奋了,他觉得这是上帝给他的机会,此时此刻,他心里虔诚的致谢上帝。
不过随着哈雷越快越近,当他看到那人手中抱着的女人时,哈雷的心,却猛地抽搐了一下。
因为他抱着的女人正是龙霜,这个在哈雷心中,几乎接近完美的女人。
哈雷眼中狠厉一闪而过,他看了那男子一眼。
哈雷以前想过,如果自己把龙霜骗上床,那么在达到巅峰的时候,那种奇妙的感觉,是不是真的接近上帝,或者说,就是上帝给他的指引呢?
哈雷一直在思考,他的信仰价值本就畸形,但是越思索,哈雷就越认为,这样的感觉是对的,所以在在他的心里,只有他,才有资格去触碰的龙霜,其他男人,是绝对没有这个资格,因为他们如果触碰龙霜,那就是对她完美的一种亵渎。
但是现在,这个男人竟然抱着她?
这触动了哈雷的逆鳞,哈雷要杀了他。
看着哈雷眼中一闪而过的狠厉,叶青冷然一笑。对于哈雷心里在想什么,叶青没有必要知道,但是叶青知道的是,这个男人,就是刚才为了逃跑,故意将那个女人害死的凶手。
这种人渣,叶青真庆幸自己能再次碰到。
不过很悲哀的是,他似乎不知道自己死期已近,却在他的心里,还想再次算计别人。
哈雷越跑越近,等到哈雷快接近叶青的那一刻,哈雷脸上依旧露出迷人的笑容。
如果不知道哈雷丑陋嘴脸,看到他如此英俊的脸容,还有如此迷人的笑容,叶青也很难相信,他会是一个无比自私自利的恶魔。
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可以做出任何丧尽天良事情的混蛋!
哈雷想在靠近叶青一点,因为在他看来,这个男的双手抱着龙霜,那么只要再接近他的一点,以这个男人的反应力,以及龙霜带给他的限制,自己完全可以狠狠攻击他的下盘。
只要踢废他一条腿,等他倒在地上,再把他踢昏。
那个时候,他抱着龙霜逃窜,而这个男的,就很好的成为了他的替死鬼。
等到逃出去之后,他就可以跟龙霜交合了。
这美妙算盘打的,甚至让哈雷很是无耻的硬了。
而叶青,也给了他再近一步的机会。
哈雷心怦怦直跳,只要再走近一步,他就可以下手了。而且哈雷看叶青的表情,他现在依旧没有防备意思。
“多么可悲的人啊。”哈雷在心里狞笑着。
陡然,他的脸色变得异常狰狞起来,同时他的右腿,跟拉满弦的猎弓一般,狠狠朝着叶青右小腿踢去。这一脚下去,哈雷很自信,以他的力量,绝对能把这个人的腿踢骨折。
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但是,现实和梦想,总是差的那么远。
哈雷傻?逼了!
因为哈雷发现自己动不了,他瞪大了眼眸,不可思议的看着叶青,在他即将出脚的那一刻,叶青的右手,更是迅如闪电一般,夹着两枚银针,狠狠扎向他的胸口。
银针入体,哈雷丝毫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但是他能感觉到的是,自己不能动了,身子在银针扎入的那一刻,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僵硬的定格了起来。
哈雷想说话,但是他张大嘴,喉咙里只能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恐惧了,他害怕了,他知道自己找错了猎物。
听到后面奔腾如牛的丧尸群,哈雷几乎可以想到自己那可悲的下场。
所以他开始疯狂的摇着头,眼神中满是求生的浴望,他在哀求叶青,哀求叶青不要这么残忍,他不想死,他还想活着。
但是叶青会放过他吗?
不会!
叶青恨不得亲手杀了他,但是那样太便宜他了。
叶青神情冷然,他看着哈雷说道:“从希望的巅峰一下掉入绝望的深渊,这种落差感,很难接受吧。”
哈雷没有说话,他不知道叶青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依旧在哀求叶青。
叶青拿起银针,眼神中满是愤怒之火,突然,他将银针狠狠刺入哈雷的肚腹之中,然后疯狂一搅动,一瞬间,一块血淋淋的肉,就被叶青挖了下来。
这一剧痛,痛得哈雷直翻白眼,他很想就此痛昏死过去,然后在昏迷中结束自己的性命,但是哈雷发现,现在连昏迷,都成了他最大的奢求。
叶青点的穴道,就是让他保持着清醒。
“那个女人,她当时的感觉跟你一模一样。”叶青冷然的说道。
说完,叶青抱着龙霜便快速跑动了起来。
听到叶青这句话,哈雷的双眼陡然瞪得浑圆。
紧接着,哈雷便被后面围上来的丧尸,拼命的撕咬。而且由于血腥味的刺激,那些丧尸并没有先咬哈雷的四肢或是头部,而是一窝蜂的,全部扑向了哈雷的腹部。
哈雷不能叫喊,但是他能感受到疼痛,而且这种疼痛,他又不能选择昏迷。
或许这就是惩罚他最好的手段,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肚子被划破,肠子和血流一地,然后清晰的享受这份剧痛,直到活活痛死为止。
叶青跑出来了,他没有跟圣殿军团的人有过什么交锋,或许在民意无法控制的时候,圣殿军团已经被亿大理政?府召回了,叶青逃跑的一路上,他所能看到的,只是普通的军队还有密密麻麻的警察。
而以叶青的身手,想从这些人手上逃窜,实在是太容易了。
当叶青逃到罗马城的时候,天空终于泛起了鱼肚白,一轮红日破开黑暗的阴霾,徐徐上升,整个罗马,在经历了它最为黑暗的一晚,终于迎来了迷人的曙光。
不过此时纽约城,依旧在黑夜中喧嚣。
在这个地方,它的夜晚充满了迷人的魅力!
NBA球场,此时的纽约尼克斯队,正在迎战圣东尼奥马刺队。
在林风暴席卷整个M国的时候,他俨然成了现在,最为热门,也是最为火热的华人明星。赛场上,无数人高举着林的字牌,他们疯狂嘶喊林书豪的名字。
此时距离比赛终场还有十秒钟,林书豪在运着球,他看着记分牌,还有记分牌旁边的时间牌,现在他们只落后一分,林书豪有两种选择。
第一,他可以直接突进去拿下两分,这样最保险。第二,他可以选择在外围,虚晃之后,直接干拔跳投拿三分,这样有风险,但是这样的选择,更加激动人心。
众人都在期待着他的出手,而在兴奋的人群当中,一个长相颇为英俊,一头火红色头发的白种青年,他的嘴角却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在寻找刺激,他无时无刻不在寻找刺激,但是他寻找的这种感觉,却迟迟没有到来。他已经尝试过很多手段,例如高空跳伞,深潜海底,孤身赴热带丛林,在满是鳄鱼的河流中,从河的这头,游向河的那头。
这些让别人听闻,都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惊骇。
在普通人眼里,他们会认为,这只有疯子,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但是这些尝试对于他而言,却一点都没有刺激的感觉。
他的心,根本不能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而剧烈跳动起来。
他觉得自己有些麻木了,因为这种悸动的感觉,他已经久违了很久。
所以他选择来到赛场,他听别人说过,NBA,这是一个奇迹诞生的地方。
他认为,在奇迹诞生的地方,总会有那么一刻,让他的心,怦怦直跳吧。
时间还剩五秒,在这个时候,林书豪突然启动了,他的速度快如旋风,正如他席卷M国的风暴一样,让人震惊,却又异常惊喜。
他一个加速,直接过掉了他的防守人,他没有突进去,而是直接在外围,选择了干拔跳投。这是一个多么疯狂的决定,球进,球队赢,球没进,球队就要输掉。
输赢定论,只在一球之争!
在这一刻,所有人的心,都被提到了嗓子眼,他们看着空中滑落的球,那瞪大的眼眸,恨不得伴随那球一起,狠狠砸入篮筐。
而看到这一幕,那年轻男子却摇了摇头笑了笑,他失望了。他并没有找到那种悸动的感觉,而且他知道,这个球会进的。不需要问为什么,只凭他杀手的直觉就可以判断的出来。
“唰!”
在男子起身,转身走出第一步的时候,球进了。
这一刻,球场沸腾了,林成了万众瞩目的明星。所有人都疯狂了,他们在欢呼,他们在跳跃,他们口中很有节奏,很有气势的大吼出林书豪的名字。
这是属于纽约球迷的一晚,这也是无比疯狂的一晚。
但是那男子却走的很静,静得让人根本无法发现他的踪迹。
那男子从球场走了出来,他看了看天,脸上露出很无奈的神情,自言自语道:“原来NBA,也不过如此罢了。”
不过说完这句话,那男子的脸上立刻流露出冷然的笑容,他没有转过身,而是随意的伸了个懒腰,然后声音慵懒的说道:“你们跟了我至少有两、三个小时,难道就不累吗?还是杀手工会的五星执法者,一个二个都成了见不得人的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