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艰难地从充满了腐木味道的地上爬起来,光赤的身子移向洞口。

卧槽!

好大的一颗树,竟然在树洞中安家。

抬眼看向星空,天上的月亮居然有磨盘般大小,难道远古时期,月亮离地球的距离,居然有这么近?

……

胡乱地吃了几块原始人留在洞中,不知名无滋无味的兽肉,又喝了几口泥罐中的清水,总算是恢复了几分力气。

坐在霉烂的兽皮上,看着洞外陌生的世界,不由得愁肠百结。

回到未来,他知道不太现实,这种地方上,上哪里再去找一个宇宙黑洞,但想要在石器时代生存下去,作为一名现代人类却是困难重重,

首先,他适应不了不穿衣服,光着脚丫在丛林中狩猎,更让他感到为难的是,根本吃不惯无油无盐,烧得焦糊的兽肉,别说再去找一个不刷牙,不穿衣服的原始女人当老婆。

天渐亮,森林里升起了雾霭,富含氧分的新鲜空气,让不知的小动物显得格外有激情,一大清早就开始繁殖后代。

郭明铎正看得起劲时,发现有人顺着藤蔓纺织的梯子,向树洞这边攀爬,他知道,这应该就是救他性命的原始人。

突然意识到自己还光着身子,一时又找不到遮掩之物,不得已,便将泥罐里的清水倒掉罩住下半身。

原来是昨天才见过的豁嘴老汉,郭明铎尽量不去看他用树叶遮挡的下休,扯了扯脸皮,露出哭一样的笑容。

老汉看了他一眼后,竟然用他听得懂的话语问道:“小伙子,你是哪个部落的?怎么会被天火波及到了……”

郭明铎顿时惊疑不定,难道在石器时代,语言竟然进化到如此地步?

老汉的问话实在不好回答,半晌后,才试着说道:“家乡遭了大灾,我出来逃荒……”

老汉越听越疑惑,部落从来都是看天吃饭,什么灾不灾的,难道是平原上的种植户,也不对呀,平原离这里太远,逃荒也不会逃到这里来。

这时,树洞中又爬上来一个十几岁的女子,一来就用十分好奇的眼神盯着他,目光中没有一丝羞涩之感,大胆而又泼辣。本小说手机移动端首发地址:

年经虽然不大,但身体已经熟透了,饱满得象木瓜似的胸脯掩藏在青翠的树叶下面巍巍颤抖,隐约可见,十分诱人。

这时,郭明铎藏在泥罐下面的东西,不合时宜地挺立了起来,他下意识地用双手紧紧抱住泥罐。

女子这才发现,部落里珍贵无比的泥罐罐,居然被这个陌生人罩在那物上面,顿时发出雌虎般的嚎叫,上前一把抢夺过来。

仔细检查一番后,见泥罐并没有损坏,这才放下心。

看了一眼他那根没有见过阳光,高高耸立的玩意儿后,愤怒地喝斥道:“这是阿爷用十头长毛猪从平原换回来的宝贝,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双手无法遮住下面的玩意儿,他只得重新溜进兽皮里面,用无辜的眼神看着闯入树洞的两个原始人。

“爷爷,这个怪人是从哪里来的。”见他举止怪异,女子调过头来问老汉。

老汉盯着这名陌生的年青人,浑浊的眼中却透出异彩。

……

就这样,郭明铎在原始部落里安了家。

衣服是没的穿了,只得学着用树叶来遮挡重要的部位,为了防止脚底板受伤,他还用厚实的树皮绑扎脚底,刷牙也免,不然被原始人当猴一样围观,再说每天累死累活,没那个精力,也没那个心性。

原始人根本就没有隐私的概念,拉屎时也不回避,脱裤子的麻烦都省了,当着他的面,就蹲在地上扑哧扑哧地解决,一开始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直到闻到令人作呕的臭味,他才醒悟过来。

他想找个地方方便,这些该死的原始人满世界地寻找,喊着“多命哥”就来到了他的身边,竟然盯着他拉,有时还和他排在一起拉。

“劳动光荣”这个神圣的称谓,被原始人表现得淋漓尽致,男女老少,在这里竟然找不出一个闲人。

用豁嘴老汉的话讲,活着就是为了干活。

他只得每天扛根一头磨得尖尖的硬木棍,被族长驱赶着,跟在一群原始人的后面,参与森林里的狩猎活动。

这些该死的原始人,不仅狩猎时凶残无比,打起架来也不要命。

各部落间的猎手经常为争一头长毛猪而大打出手,拿着磨尖的硬木相互捅对方的身子,胜利的一方会用石斧将对方的脑袋砍下来当球踢,并将鲜血涂满整个身子以显示自己的英明神武。

狩猎返回的途中,相互间经常比起那玩意儿的粗长,胜利的一方会兴奋地握着那玩意儿满世界地炫耀,如同骄傲的公鸡。

刚开始参加狩猎时,郭明铎都差点崩溃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层出不穷,弄得他坐立不安,神经都变得有些不正常,这样一来,他反而被原始人所接受。

那名叫玉儿的原始女子,不仅胸脯硕大而且身体也非常健壮,是猎手之间经常争论的对象,只要有了空闲,这些粗野的原始男子就会围绕她争吵不休。

“哥命多,族长是不是打算将玉儿给你了?”豪格将长毛猪换了一个肩头后,杵木棍赶上几步后,担忧地问道。

身上挂着两只黄羊的莫离笑道:“豪格,别做梦了,族长就是不将玉儿送给哥命多,也轮不到你,玉儿洗澡时,嘿嘿!可是我莫离在身边相陪。”

“那还不是你死乞白咧地赶上去的,说什么山泉边有大虫出现,花儿去洗澡时,你咋不去陪?”豪格抹了一把脸上的人血,翻着白眼反驳道。

郭明铎懒得听他们白痴般的对话,可只要一想起玉儿那对硕大的木瓜就有些口干舌燥,若不是族长看管得严,说不定真的有机可趁。

“我叫郭明铎,不是哥命多,哥也只有一条命。”郭明铎提着一只兔子停了下来,再三强调道。

“知道、知道,哥命多嘛。”原始人发音不清,性情粗野,但对他这个外来人倒还是挺和善的,随口附和道。

族长就是豁嘴老汉,名叫洪桑,所以这里也叫洪桑部落。

在这片狩猎区,周围一共有五个部落,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狩猎场经常打架。

他来到这个原始部落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大大小小竟然经历了七场战争,洪桑部落死了三个人,伤了五个,二百多人的部落,竟然不见有人掉眼泪,就连死了儿子老爸,也都没事人似的。

他带着满脑子的疑惑,去问稍稍有些正常的族长。

洪桑诧异地看着他说道:“杀了我儿子,我再杀回来就是,难道死了人就不再吃肉了,不去守住自己的狩猎场?”

郭明铎彻底无语。

仗这么干下去,何时是个头?他就是真的叫哥命多,恐怕就是有再多的命,也不够在这里挥霍的。

为了避免和别的部落打仗,他绞尽了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这次狩猎回来后,他找到洪桑,说道:“族长,部落里唯一的宝贝,泥罐罐我也会做。”

洪桑早就看出这个外地人不止是懒散,而且还惜命,听了这话后,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张着豁嘴问道:“是从平原学来的手艺?”

郭明铎没有丝毫的难为情,面色一正,盯着他牙缝里面的肉屑说道:“一个泥罐罐值十头长毛猪,还得十个壮汉背着走上千里的山路,才能掏换得回来。”

族长反复思量,狩猎打仗时,有他不多,没他也不少,影响不了部落的生存大计,但要是真能做出泥罐罐来,洪桑部落可就是拥泥罐罐数量最多的部落,到那时,山里的那些小部落就会主动和他们合并,组成一个更大的部落。

就这样,他成了部落里唯一不参加狩猎和战争的年青人。

很快,他在部落附近,用石锄挖了一口窑洞,木材倒是不用发愁,漫山遍野都是,倒是做泥胚时伤透了脑筋,不是被太阳晒开了裂缝,就是突如其来的一场山雨,将晾干的泥胚毁之一旦,十多天过去了,愣是连点火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