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和科尔德两人沿河一直往下走,布丁巷狭窄的弄堂里只有我们的脚步声,除此之外,就是哗哗的水流。
“乖乖,你拿了它半天,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我看着科尔德手中的灵杖,疑狐的问,“你确定我们没走错方向了?”
“别着急,给它一些时间适应。”科尔德煞有其事的说,仍旧不紧不慢的往前走着。
我没辙,耷拉着脑袋,只能继续跟着。
借着月光看了下时间,已将近十一点。随后漫无目的的又找了片刻,我有些烦了——我白蔺又不是姜太公,腐镯会愿者上钩么?
话说回来,就算是钓鱼,再没有技术含量,好歹还能凭个经验和运气。可现在我是要钓一个只听说过名字的镯子啊,连长啥样都不知道,听起来更像是天方夜谭好么。
“你确定我们不需要想别的办法?”不知怎么的,我开始不相信这灵杖的能耐了,扯住科尔德的袖子,嚷嚷道,“失踪了这么久,说不定这玩意儿正在打盹呢。”
“你不不打算先把它叫醒么?”
除了好奇心以外,偶尔的无厘头,可以让我的生活增色不少。虽然现在不是时候,可我仍然控制不住,想打趣科尔德。
“是个好主意,”结果他居然接上话茬,一本正经的说,“可惜,我不知道它的名字。”
“这不难。”我伸手从科尔德手里拿过灵杖,咧了咧嘴,强忍着笑意,“小镯子,你在这儿么,醒醒,月亮都晒屁股啦。”
这样喊了几声之后••••••
“咳咳,亲爱的,它并没吱声。”科尔德呛了一下,想笑又没笑,“显然它不叫这名字。”
“那么,小腐子?”我边说边装模作样的挥了挥灵杖,“这名字听起来,真奇怪,你觉得的呢?”
我想此刻我已经要憋成内伤了,这种违和的宫廷路人甲名,原来在三百年前的伦敦同样富有喜剧效果。当然,这种玩笑,我也只敢当着科尔德的面开。
假如是戈多里特,他一定会板着脸,严肃的提醒我:“夫人,既然您已经是血族的一份子,请您务必尊重守护血族的圣器。”
好吧,凡事有个度,我该点到为止了。
“诶?”然而,就在我扭头要和科尔德说话的时候,眼角却瞥到灵杖顶端的红宝石,在不经意间又闪了一下,顿时就没忍住,打了个激灵,“它,又亮了!”
我几乎是跳着脚,蹦到科尔德面前:“快看!”
“啧,”看样子,科尔德也百思不得其解,“亲爱的,你不觉得奇怪么?”
“比起我,它好像更喜欢你。”
我明白科尔德话里的意思:灵杖在他手里的时间最长,却一次都没灵验过。相反,我只是随便拿来瞅瞅,期间还各种不尊重,结果它却特别给面子。两次经过我手,两次都中标。
这难道只是一个巧合,还是说,科尔德和这宝贝八字不合,属性相克?
“也许,是你吓着它了。”我瘪瘪嘴,这会儿也不打算把灵杖还给科尔德,“或者,它喜欢看美女。”
当然,这是玩笑话,我并不知道其中的缘由。可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个好的发现,至少这样一来,找到腐镯的几率又大了几分。
“嗯哼。”科尔德知道我的想法,也同意由我拿着灵杖,继续往下找,“那就麻烦这位可爱的美女,照顾好灵杖先生了。”
“请放一百个心,科尔德•弗兰克本亲王。”我双脚一并,抬手就是一个敬礼,俨然就是电视剧看多的表现。
只可惜,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们还是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
即便灵杖在我手上,也没什么指望。因为这完全看它心情,偶尔卖个面子,娇羞的一闪而过,已经是天大的恩赐。除此之外,我们再也不能指望还有别的提示。如此一来,寻找工作还是无法展开。
而所谓的距离腐镯越近,它的光亮会越来越强烈,很抱歉,我没有这个荣幸见识到。看来还是像科尔德所说的那样,时间还不够久——这玩意儿,必须再度过一段水土不服的日子。
于是,这一整个晚上,我和科尔德就想无头苍蝇一样,把布丁巷里里外外翻了个遍,却毫无收获。
我保证,经过这一次的强化训练,原本只认识一条街的我,已经完全可以闭着眼睛毫不费力的走完整个巷子了。
【6】
回到面包铺,天已经快亮了,东方隐约露出了鱼肚白,好像太阳随时会从地平线蹦上来。
我被科尔德拽着,有气无力的上楼,丽萨和凯特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正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等我们。
“可怜的孩子,一定累坏了。”丽萨首先上来扶我,面上是掩盖不住的关切,“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
“别担心,丽萨,我很好。”我摆摆手,告诉她我没有看起来这么累,“但忙活了一晚上,并没有什么收获。”
“不完全是这样,至少现在你可以帮丽萨把面包送到更远一些的地方,”科尔德薄而性感的唇向上一扬,存心挪揄我,“同时,完全不必担心会因此而迷路。”
“在去送面包之前,我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我不过是个纸老虎,装装样子的挥了一下拳头,“到时候你会后悔说这样的话。”
是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却又不喜欢被人揭短。当然,科尔德不过是为了缓解我的郁闷,而不至于一直想着腐镯的事。
“白蔺,我想和你一块儿找。”凯特一向人小鬼大,见我们几个大人压根没有把他当回事儿,就自告奋勇的上来请求,“可别小瞧我,我的眼睛可亮着呢。”
“谢谢你的好意,凯特。”我不会没轻重到把他拉下水,而且找腐镯和眼睛亮不亮貌似没什么直接关系,“除了找腐镯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你去做。”
“什么?”他一听这话,顿时兴奋的两眼冒光。
“帮丽萨送面包。”好吧,这种年头,赚钱养家也是很要紧的,对吧?
“白蔺,你这个坏东西!”凯特气得不轻,憋着嘴巴老大不乐意,“能够早些找到腐镯,对大家都有好处,不是么?”
话是没错,可眼下这情况,明摆着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得啦,这样糟糕的情况不是一下子能改变的,心急也没有用。”最后还是我自己打圆场,“刚刚不觉得,现在还真困了。”
我夸张的打了个哈欠,张口想说晚安,却发现要黎明了,只能不伦不类的说了句早安,丢下科尔德他们,就进了自己房间。
“一切都会过去的。”轻声念叨了一句,我就闭上眼睛,沉沉的睡过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可以说是我在穿越过来的几个月中,过的最舒心,最踏实的一段日子。
虽然凯特不待见科尔德,时不时会因为一件小事而顶嘴,但毕竟是小孩子脾气。只要科尔德招呼卡兹去凯特脚边伸个懒腰,再卖萌的吐吐舌头,凯特一准会厚着脸皮说道:
“先生,我可以抱抱它么?”
于是,这两个家伙又可以太平的处上一段时间。
而我,除了晚上和科尔德商量找腐镯的事情之外,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都会留在面包铺里,帮丽萨送面包。由于改变的样貌,曾经的街坊都已经认不出我,还以为我是丽萨远在乡下的侄女,由于瘟疫而赶来投奔的。
这里不得不说到一点:美貌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是让人骄傲的资本。至少它成功的帮助我以一个全新的身份,融入到了布丁巷的居民眼里。允许我自恋一下——谁都喜欢美好的事物,何况是这样一个懂事而乖巧的孩子。
当然,趁着空档,我也会带着凯特去看望一下简姆斯。由于上次在教堂的一场恶战,他伤的不轻。但好在调理的不错,平时医生也经常来查看,现在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别着急,既然科尔德这样说,那么你一定要学会耐心等待。”简姆斯也知道我们的打算,在我和科尔德找不到腐镯的情况下,他会适当的宽慰我。
“但愿如此。”每次我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其实,如果生活可以一直停留在现在,除去找腐镯的烦恼以外,我还是十分满意现状的。真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被无限延续下去。